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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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依法履行职责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40年来,在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尽责,为保障和促进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实践
1979至2012年,伴随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在探索中前行,在实践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东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立法、监督等工作先行一步,为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从“摸着石头过河”,到积极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出台了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356件法规中,先行性、自主性法规134件,约占总数的38%。改革开放初期,坚持从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入境出境人员管理、企业登记、抵押贷款、涉外经济等方面的法规,解决了改革开放中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妨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上世纪90年代,法制建设、法治探索在广东没有止步于“涛声依旧”,“春天的故事”持续唱响:1993年通过的公司条例,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先河;1996年通过的专利保护条例,被誉为“专利法规建设的里程碑”;1999年2月,率先将“立法公开化”写入法规,当年9月,举行国内首次地方人大立法听证会,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进行听证。进入21世纪,广东加快立法“先行一步”的步伐:2001年初,制定全国第一个由省级人大通过的预算监督法规——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2004年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法规。
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1989年初,通过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试行),及时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随后,先后出台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规定等。敢于运用撤职、质询等法定刚性监督形式,1989年,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质询案,常委会依法审议并对受质询机关负责人作出撤销职务的决定,成为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首例刚性监督案;2000年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佛山代表团25名代表针对在北江边建电镀城事件处理不当问题,对省环保局提出质询案,这是省人大会议上的首例质询案。探索完善连续监督、跟踪监督机制,1996年起连续10年跟踪监督东莞虎门沙角电厂群污染问题,推动脱硫工程全部建成运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管好政府“钱袋子”,2001年初制定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要求预算草案列至款、项级科目;2003年,首开全国先河,启动建设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于2004年初步实现省人大预算联网系统与省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
探索实践代表工作新途径。不断创新和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建立健全法规草案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建议重点办理和督办、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举办代表活动日、代表热线、专业性代表小组等活动。1998年4月,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快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建议的意见,开通了代表反映民意和快速办理代表重要建议的“直通快车”。每年选择若干代表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办理和督办,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担当尽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出台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文件,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地方人大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两个机关”建设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紧扣法治广东建设,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实施意见,举办“广东人大学堂”,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座谈会,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推动理论武装向具体实践转化。按照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安排,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等专题调研,谋划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5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常委会迅速传达学习,研究提出落实意见,及时向各市人大印发学习贯彻通知,推动意见明确的20多项举措落地落实。三是持续深入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坚持办好《人大代表》电视专题栏目、《人民之声》杂志、广东人大网等宣传载体,在《南方日报》开设人大工作专版,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东的实践历程展”,搭建向社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公众近距离认识了解人大制度的重要平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领域立法,制定或修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商事登记条例、市场监管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好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立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调研、听证、论证、评估等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和评估中心,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落实关于加强我省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评选首批地方立法工作领军人才5名、骨干人才23名、专业人才47名,为我省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建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有序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加强对立法重点环节的指导。二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和实施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审议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把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作为监督重点,在连续多年开展“两河”“四河”污染整治工作监督基础上,建立茅洲河、练江流域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监督台账。安排听取审议省“两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2013年起,连续3年开展底线民生保障情况监督,两年3次组织省人大代表交叉检查,听取审议底线民生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全省底线民生保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或居全国前列;连续5年对农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连续3次开展专题询问,连续3年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我省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明显好转。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扶贫等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第三方评价,推动重点项目有效实施。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省市两级人大同步检查禁毒法和我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将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具体落实要求列表,逐一对照检查,量化检查内容。升级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监督网络。三是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2018年,落实省委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听取省政府关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出台前的报告。2019年,拟就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决定;听取省政府关于支持帮扶我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前的报告。四是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落实省委人事安排意图,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提出、办理、协调、反馈机制,形成“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连续跟踪督办工作新格局,促进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双提升。大力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出台指导意见,围绕建好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提出“5个规范”任务要求。已建立8430个代表联络站,实现各级代表进站联系群众经常化、全覆盖。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2018年,四级人大联动首次组织8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2019年7月,拟集中一个月时间,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我省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针对连续发生的电信诈骗恶性事件,代表两次约见有关部门负责人,推动我省1.8亿电话用户全部实名登记,督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建立全省五级人大代表信息库,实现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在线查询,为代表履职提供高效便捷信息化服务。
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2017年8月,办公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等十项举措,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各项举措落细落实。我省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得到明显改善,1139个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462个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委。明确从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通过示范创建、表彰先进、加强培训、推动省财政对粤东西北997个乡镇人大予以经费支持等,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三、坚守初心做人大制度的忠实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
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和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是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金钥匙”。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选举制度日益健全,地方立法保障公民权益更加有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逐步拓宽,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实践充分证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及其有效运行,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最长远、最根本、最广泛、最牢固的保障。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平台。40年来,主动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00多个,开展执法检查200多项,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2007年制定全国首部省级普法地方性法规,在每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之际,都作出有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制度。40年来,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人大批准了8个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规划纲要,推动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加快发展,经济总量连续30年位居全国首位,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这些辉煌成就,是我们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调动、充分发挥全省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结果。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未来;总结经验,是为了更好地开拓前进。在新时代的奋斗征程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