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定位 主动作为夯实基层政权根基——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县乡人大建设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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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定位 主动作为夯实基层政权根基——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县乡人大建设工作纪实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人大常委会
1980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之后,通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逐步规范。纵观通渭县县乡人大近4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在各个重要时期,县乡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发挥了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2016年,省委将定西市确定为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市,通渭县人大常委会抓住这一难得机遇,顺势而为,不断探索和努力,持续巩固和深化试点成果,县乡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一、坚持党的领导,县乡人大焕发勃勃生机
党委重视,是人大工作的坚强保障。县乡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县委人大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在开展重要工作、作出重大决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听取县委意见,然后付诸实施,使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历届县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在经费保障、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和调研活动,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1997年7月,通渭县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2014年7月,通渭县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2016年1月,通渭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通渭县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的出台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将乡人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有力促进了县乡人大工作。2014年以来,县委每年与乡镇党委签订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考核前六名的乡镇人大予以表彰。通过考核,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工作联系指导有了强有力的抓手,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正如一名乡镇人大主席说的,“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之后,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过问多了,会议研究多了,我们感觉工作也有干头了。”
县乡人大要发展,人才是关键。过去到人大工作相对容易,出来则很难,常把基层人大工作当成“二线”,乡镇人大主席一当就是七八年甚至十年,担任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室的负责人多是党政岗位上退居二线的干部。近年来,通渭县委十分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一人决策一人做”、“一块牌子一个人”和县人大常委会“一人一委”等问题,持续加强乡镇人大队伍建设,建立了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机制,有计划地推动人大机关干部与党政机关双向交流、上下交流,基本形成了乡镇人大主席年轻化、优秀人大主席转任乡镇党政正职的用人导向。仅2016年换届以来,乡镇人大主席转任乡镇党政正职7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转任党政机关负责人16人(次),有效地调动了乡镇人大干部积极性。同时,县委、县政府对人大工作经费给予全力保障,人大代表培训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各乡镇党委把人大工作摆到乡镇党委全局工作的高度,坚持党委、人大、政府工作通盘考虑,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大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使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二、依法行使职权,工作开展踏石留印
通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监督,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努力探索,逐步形成了监督工作“六步法”,即准确选题,确定监督内容;学习辅导,夯实监督功底;认真调研,掌握基本情况;组织座谈,找准存在问题;听取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督办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始终坚持对全县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大事持续监督不放松,有效推动了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开展。严把计划预算编制审查关,切实加强计划财政运行监督,制定通渭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六审批准”程序,即在人代会期间,形成财经工委→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全体代表→财政经济委员会→大会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的批准程序;在闭会期间,形成财经工委→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程序,确保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按照“四审”程序,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专家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对县政府报送备案的通渭县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制度等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每年选择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各个层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定政府部门作为评议对象开展工作评议,有力推动了工作改进和提高。
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即人代会后代工委整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一府一委两院”分解承办→各工作委室分类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主任副主任牵头督办→向代表答复→人大常委会组织抽查→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题汇报和抽查组的抽查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转交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评选表彰奖励优秀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承办单位,力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取得实效,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县十八届人代会一次和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50件,意见建议办理A类99件、B类43件,占意见建议总数的93%,闭会期间的3件代表建议也得到了较好办理,这些意见建议办理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过去基层一些同志对乡镇人大地位和性质存在着认识误区,人大主席很多都被安排直接负责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人代会闭会期间基本没有活动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经常“撂荒”“停摆”,人大干部处于“配角”境地。因此,通渭县人大常委会首先从乡镇人大自身建设入手,加强人员配备,完善组织机构,破解长期制约乡镇人大发展的“瓶颈”问题。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提出了乡镇人大工作的“8844”要求,即乡镇人大做到“八有”:有机构人员、有活动阵地、有职责制度、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开展、有牌子印章、有经费设备、有资料档案。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开展“八项工作”:每三个月至少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每年组织县乡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乡镇政府工作1次;每年每季度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或执法检查1次;每年每季度组织代表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次;每年组织代表评议乡镇站所或乡直单位1个;每年组织督办代表意见建议2次;每年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学习培训2次;每年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一次政策法律宣传。乡镇人大实现“四化”:各项工作制度化、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工作开展经常化。达到“四个提高”: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提高乡镇政府服务水平,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
三、狠抓制度建设,履职行为有章可循
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从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至今,先后多次建立、修订、废止和完善工作制度,共计在22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各时期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制度,并统一编印成书分发给县乡人大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截至目前,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通渭县预算审批监督办法等50项制度。厘清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与副主席职责,建立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制度、“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等18项工作制度,有力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开展经常化。
四、加强代表工作,创新方式凝聚力量
2016年以来,全县共创建18个“人大代表之家”、103个“人大代表工作室”,代表活动有了专门场所,民意表达有了“绿色通道”。2016年以来,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416次,在“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1367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开通了“通渭县各级人大代表”微信群和“通渭人大”QQ交流群,在通渭人大网公布了省市县人大代表姓名、照片、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代表交流、选民联系。为了让代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开展“八个一”活动,即:每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至少应邀列席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至少参加一次代表视察、调研、检查活动;每年至少提一条有价值的建议;每年至少接待一次选民;每年至少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一件实事;每季度至少在代表之家或代表工作室开展一次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
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以“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室”为活动阵地,搭建起了选民和代表联系的平台,架起了互动沟通的桥梁,代表们的履职热情也前所未有地高涨,视察调研、培训学习、向选民述职、接待选民等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同时,为更好办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探索,组织开展“三个日”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接待选民、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及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等工作办法,明确每月1日为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日,10日为选民接待日,20日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有效搭建了选民、代表和“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联动的平台,畅通了反映问题解决的渠道。为了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方便人大代表记录履职情况和总结代表工作,实行人大代表履职备案制度,制作代表履职手册,要求代表填写参加县、镇人大和代表小组闭会期间集体活动记录,由代表小组组长加注意见后存入代表履职档案,做到了履职有标准、活动有记录、评价有依据,有效推动了代表积极履职和发挥作用。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