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尽责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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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尽责有为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1980年7月23日,青岛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40年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青岛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讲忠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大首先是政治机关,对党忠诚,一心一意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党的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看家本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研讨,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严格请示报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议题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每年就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监督计划、工作要点、召开人代会方案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首次以市委文件转发。同时,就贯彻落实有关党代会精神、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情况、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等,向市委提交报告,并按照市委要求抓好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保证市委推荐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57人次。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对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要求的工作,都不折不扣坚决落实,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在青岛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近年来,代市委起草了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加强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做好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意见,报请市委审议印发。2018年,上合峰会在青岛举办。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力服务保障。突出城市管理相关立法,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条例,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抓住重要环节和重点问题实施监督,对环境整治、交通、食品等重点领域进行督导视察并开展专题询问,为峰会举办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抽调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服务保障工作,为峰会成功举办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落实年”部署,围绕市委发起的15个攻势,制定了包括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组织“小分队”开展调研等62项具体任务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有力地助推了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强宗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价值取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努力为人民谋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立良法惠百姓。自1986年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委会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据统计,涉及民生的法规占全市立法总数的70%以上。常委会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立法真正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每年在编制立法计划的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悉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及时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体现和保障。注重为民分忧、为民解难,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拆迁、城管、交通等问题,两次修订房屋拆迁管理法规,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修改修订轨道交通、崂山风景区和燃气管理等条例,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保护民利、维护民权,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制定教育、医疗、养老等法规的过程中,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管理与服务、惩罚与引导的关系,使立法较好地发挥了表达、平衡、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的作用。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为人民群众谋福祉。40年来,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形式,对抗击非典疫情、医疗制度改革、教育、劳动保障和社会就业、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城市治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了有力的监督,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本届以来,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对市民关注的医疗、养老、全民健身、义务教育、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了监督。其中,为让百姓吃得放心,听取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询问前随机抽检各类食品100批次,形成监测结果报告,制作了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专题片,为询问提供详实依据,通过监督,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严格和规范。
三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常委会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981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市场物价管理工作的决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后作出的第一个重大事项决定,也是事关民生的重大事项决定。此后,常委会围绕民生工作,作出了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建立青岛大学、改革住房制度、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等决议决定。从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始,先后确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加强学生劳动实践、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成立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中心、尽快改善胸科医院住院条件、加强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等议案。通过议案的办理,促进了重大问题的解决,推动了我市的民生改善。
四是加强代表工作,让人大代表成为百姓的“贴心人”。常委会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让代表更好地发挥“听取民意、为民代言”的作用。1983年6月,常委会制定了代表工作的第一项制度——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决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建了专业代表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活动。随着代表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出台了代表工作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之后,常委会逐步制定和完善了30余项工作制度,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近年来,常委会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全市147个镇街全部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城市社区、农村管区建立了代表工作联络站,听取群众心声,促进问题解决;搭建建议督办平台,采取重点督办、满意度测评、第三方专家评估、量化测评等办法,全过程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落实,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促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部署和推进人大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实施,议大事作决定谋长远,汇聚民心深化改革,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抓住重点,在依法履职中推动发展。常委会始终把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放在首位,自1986年拥有立法权以来,突出了经济、海洋、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精神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共制定法规172件,作出修改法规的决定33件,废止法规的决定16件,共计221件,现行有效的法规97件。近年来,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和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突出对湿地和海岸带的严格保护;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等内容的法规,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取消或调整,共修改19件法规,废止10件法规,是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常委会着力提升监督实效,40年来,先后对五年规划编制、胶州湾保护、奥帆赛筹备、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生态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27项,对212件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12次,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常委会围绕全市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40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105项,充分反映了全市人民意愿。2019年,作出了关于设立“青岛国际日”的决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放大上合青岛峰会效应,凝聚全社会力量打造青岛对外开放新高地。
二是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推动发展。常委会坚持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作为,把人大工作的价值和成效,充分体现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充分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2008年,奥帆赛、残奥帆赛在青岛举办,常委会先后对筹备工作进行两次视察,听取和审议了筹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围绕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帆赛、残奥帆赛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对援建资金的监督管理等重要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有关工作的深入开展。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严重冲击,常委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召开企业界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市委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建议。近年来,常委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工作和人大有关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向市委提交报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优化营商环境、胶东机场场外道路交通建设、赴先进城市学习考察、世博园后续利用、足球运动发展等报告作出重要批示。2019年以来,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完成了对西海岸新区等8个国家级园区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提报市委;承担了3项立法改革任务,为促进市场化、法治化提供法制保障;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监督工作方案,推动我市生态环保和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得到“依法整治、文明整治、阳光整治、彻底整治”;组织“监督调研分队”,完成了对有关区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首轮和第二轮督查,并向市委报告。
三是凝聚力量,在支持代表履职中推动发展。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汇聚代表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积极协调、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年度计划,注意选准活动主题,确保代表活动内容与党委中心合拍,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同步,特别注意选择一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小组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努力发挥人大代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组织代表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等重要工作,先后开展了“人大代表社区行”“为三农问题献良策”“保稳定、促发展”等一些有影响的专题活动,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城管互动”和“代表履职在线”平台活动,收集城市管理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居家养老等问题,及时转交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2019年以来,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围绕“工作落实年”和市委发起的15个攻势,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精准监督促落实”活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为青岛发展和民生改善提出意见建议。
四、求创新,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40年来,常委会探索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止。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委会深刻认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在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上有新突破。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首次专题询问以来,常委会认真学习,积极争取上级指导,于同年制定专题询问办法、满意度测评办法并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从这一年开始,常委会把更好地开展专题询问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在提升专题询问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上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实践。2015年,在广泛调研、多次组织理论研讨的基础上,常委会修订了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在法律的框架内大胆创新,规定在开展询问时突出做到“四问”:在议题上突出“常态问”、程序上突出“规范问”、方式上突出“怎么问”、效果上突出“跟踪问”。新办法实施以来,常委会每年都选取社会普遍关注的2—3个问题,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力地促进了有关热点问题的解决。如,青岛浮山原来大量存在破坏绿地、违法圈建、乱建坟头等现象,广大市民反响强烈。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先后两次开展专题询问,并在政府整改工作后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要求政府加大力度,彻底解决浮山存在的问题。目前,浮山绿化和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观,人大专题询问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机制上有新进展。为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2016年,市委出台专门意见,对地方立法作出全面安排。为更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常委会采取人代会议案的方式,积极促成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重要法规立项;每年安排一件综合性、全局性的法规草案,由法制委员会直接组织起草,切实提高立法效率;敢于行使把关职责,多次对法规结构和内容作重大调整,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在依托政府方面,常委会密切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建立了共同编制立法计划和修改法规草案的工作机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为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范,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对立法中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以及利益关系比较复杂的问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者委托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专题研究,保证法规的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制定了地方立法协商工作办法,以协商的方式,汇聚民智民意,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在探索基层民主新模式上有新举措。近几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针对镇级人民群众提出改善民生事业的迫切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新模式,创新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这一创新举措的核心内容是:人大代表根据百姓意愿,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本区域民生实事项目,并由人大代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给政府打分,给百姓回应。自黄岛区开展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以来,既有效推进了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推动一大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也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四是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成效。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深入开展动员部署,确保主题教育抓出特色、抓出实效。修改制定了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要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深圳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优势,组织“小分队”深入开展调研视察,督促落实常委会“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广泛开展理论研究研讨,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成立常委会机关党组,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