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彰显基层人大常委会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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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彰显基层人大常委会新作为
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改革开放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是我国地方政权建设的重大革新。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担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责任,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任后监督工作接连发力,创新监督工作组合拳,延长监督工作链条,拓展监督工作深度,借力媒体融合监督打破监督“内循环”,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刚性,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保障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北碚背靠缙云山,嘉陵江绕城而过,生态优势明显,是重庆著名的花园城区。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守“两山”理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督,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好监督关口
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突出重点,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活动,推动政府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并进行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2018年,为落实中央和市委保护好缙云山生态环境的部署,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通过人大的决议,把加强缙云山生态保护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为准则。
(二)延长监督链条,拓展监督深度
2019年8月召开年中专题审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开展多轮调研,充分发动群众和媒体融合监督的力量,反馈问题清单,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意见建议转交督办;会中,全体区人大代表聚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解决进程,审议区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挑刺鼓劲”“出谋划策”;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对问题清单确定的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开展持续关注和跟踪督办,开展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形成监督闭环链,促使问题整改。
(三)探索媒体融合监督,加强监督良性互动
为更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工作,破解监督工作的“内循环”,2019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在北碚区各主流媒体和北碚政务微信群同步开设“碚人达言·生态文明进行时”新闻专栏,探索人大依法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三向互动。专栏每周2刊,聚焦意见征集、人大代表走访、人大代表约见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督促审议意见落实等监督工作进程,跟踪采访报道相关情况。群众通过新闻专栏的网络意见箱积极反映大气、水环境、噪声、城市油烟、生活垃圾等问题,拍摄发送相关照片,区人大常委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开设新闻专栏,实现了“代表精准监督、群众热情参与、政府履职尽责”的良性互动,增强了人大依法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和透明度。
二、打好发展环境监督组合拳,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北碚区是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示范试点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区人大常委会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连续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询问、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年中专题审议、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专项评议,三轮监督递进出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有关单位加速清扫“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优化发展环境,有力促进了全区民营经济发展。
(一)开展专题询问,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区政府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询问,拉开监督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序幕。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六个方面内容,走访企业27家,深入镇街(部门)21次,召开座谈会6次,面向民营企业发放了近万份纸质问卷,广泛收集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收集的118个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了17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询问会,同时还邀请了企业界的人大代表8人和各类市场主体代表4人参加。14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突出问题导向,就行政审批、交通基础设施、工商管理、涉企政策、乱收费乱摊派、招商政策、建设规划审批、行政执法、企业周边治安、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保障等问题提出询问,问题深刻直接,建议真切具体,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依法行政,改善发展环境。
(二)探索年中专题审议,增强监督工作刚性
年中专项审议会议是近年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探索,以全体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的形式,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2018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召开年中专题审议会议,专题审议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对2017年专题询问工作成效进行检验,再次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会诊把脉。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参加联动调研,历时3个月,走访105家民企和各窗口服务单位,梳理出七类共性问题、58个具体问题、54条建议,交政府研究处理。全体区人大代表听取了区政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报告,聚焦破解“办事难、创新难、融资难、维权难、负担重”等发展瓶颈,通过大会发言、分组审议,围绕营商环境改善、创新发展等提出37条意见建议。经过全体代表充分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并作出关于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决议,进一步强化监督刚性,回应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心声与期盼。
(三)实施专项评议,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专项评议工作,直指发展环境的核心。区人大常委会与镇街人大上下联动,对照前两轮的问题整改清单,对民营企业开展第三轮走访调研,走访企业44家,深入镇街(部门)15次,召开座谈会8次,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进一步查找梳理问题。根据调研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对公安系统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听取审议了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报告,并对区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开展了评议。评议中,代表提出“办事难”问题依然存在、“税费高”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融资贷款难”问题急需破解、涉企政策“落地难”、执法检查“不规范”时有发生、企业存在“维权难”等6大类问题,提出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强化财税金融扶持、精准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行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7大类建议,促进了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四)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为了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凸显监督工作的生命力,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实行“321”监督工作跟踪问效机制。“3”即每轮监督工作均转交“问题分析清单、任务交办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给相关部门,让监督及整改任务明明白白;“2”即每轮监督均开展“调研中督办、审议后督办”两次督办,让监督及整改过程实实在在,促成了一批上级政策的落地开花和机制试点的探索建立;“1”即每轮监督均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按照分项测评的方式,对相关问题及责任部门进行测评,确保责任到位、测评到点,不见整改实效,代表不打满意票,确保整改取得“硬效果”。每轮监督工作和测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均报告区委,供党委决策参考。区人大常委会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全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通过了关于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决议,区委区政府接连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北碚区破解民营经济发展“融资难”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0多个文件,建立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机制,极大改善了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氛围不断浓厚、活力不断增强、成效逐渐显现。2018年,北碚区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营商环境十佳城市”。
三、突出人大监督的法定性,探索开展任后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近4年来,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连续对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后监督,从“盯事”到“盯人”,从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发展到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监督,不断完善任后监督工作办法,制定任后监督工作细则,初步形成了任后监督的操作规程,建立了靶向式任后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一)明确监督对象
明确将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任后监督对象,每人在一届中接受一次任后监督,任期内不留空白,将“谁任命谁监督”落到实处。近年来,已完成对9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后监督,2019年对新组建的5个涉及民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后监督,确保他们在新组建的国家机构中走好依法行政的第一步。
(二)细化监督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内容靶向聚焦为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体现了人大依法监督与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的差异性,更加注重人大监督的法定性和程序性。区人大常委会还编制了监督内容细目表,包括宪法意识、依法行政、岗位职责三个类别共18条监督指标,同时把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等刚性法定监督事项纳入监督内容,形成了任后监督的指标体系和法定监督重点。
(三)创新监督方法
逐渐建立了“821”任后监督工作方法。“8”指任后监督工作包括开展专项视察、专项工作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约谈相关人员、听取群众意见、列席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活动等8种任后监督活动,了解掌握任后监督对象依法行政的相关信息;“2”即听取审议任后监督对象的履职报告和任后监督工作报告,以此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后监督对象审议与评价的基础;“1”即对任后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1次满意度测评,提出审议意见。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还把测评结果和审议意见作为对任后监督对象依法行政的“体检报告”报送区委,作为党委任用干部的参考,增强了任后监督工作的效果。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