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混混”回潮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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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混混”回潮要引起重视
有打工者进企业没几天,就开始病假了。你说他没病,他有病假单;你说他有病,他生龙活虎在外面郊游,甚至在另一家企业帮工了。
也有打工者,工作时间到处溜达,这个车间穿到那个车间,这个办公室穿到那个办公室,或者找老乡谈家常聊乡愁,或者就插科打诨消磨时间。
更有甚者,企业安排技术培训,他提不起精神,这里酸疼那里不适,一下班后,喝酒搓麻将却浑身是劲。
这些人到底想干什么?如果不想干可以辞职走人啊?何以活不想干人又不肯走呢?
一个字:“混!”
多年前,中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改革的一大理由就是:打破大锅饭、铁饭碗,把不想干活、不思进取、不负责任,在八小时内混日子的“混混”赶出企业,把“混混”在优胜劣汰的竞争潮流中淘汰出去。
此后改革轰轰烈烈,高潮迭起,真就出现了能者上庸者下,具有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者留下,没有技术又不肯学习、不愿提升素质者走人的局面。
可以说,经过几十年的改革,真就出现了物竞天择、择优录取的良好局面。
令人不解的是,近些年来,吃大锅饭的、端铁饭碗似乎有些回潮,“混混”又开始出现了,而且在一些企业,还大有人在。更不可思议的是,企业要开除“混混”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这其中到底是哪一环出了问题呢?
笔者以为,问题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观念问题。有关部门总以为在劳资关系中,资方是强势一方,劳方是弱势一方,往往担心弱势的权益受到侵害,往往认为资方只是出几个钱,劳方却关系到吃饭问题,因此劳资一发生纠纷,就先入为主地认为是强势的资方侵犯了弱势的劳方的权益,甚至认为强势一方就该吃亏一点。
二是没有站在大局看劳方权益。什么叫大局呢?道理很浅显,劳方的权益是建立在资方的发展上的,企业没有效益,没有发展,甚至企业办不下去、不得不关门倒闭,那劳方的权益是无从谈起的。而混混多了,每天上班只出工不出力,东窜西混,东长西短地唠嗑不干正事,甚而无是生非,企业效益是不可能好的。当初很多国有企业一到市场竞争中就搞不下去,就不得不关停并转,正是因为“混混”太多!所以维护劳方权益,一定是劳资权益双维护,片面站在劳方立场,是变相侵害资方权益,到头来对劳资都没有好处。
三是没有根据当前形势发展建立起相应的处理、处罚机制。比如目前就业市场用工单位多了,一些私心较重的劳动者对岗位的珍惜程度下降了,对钻法律空子的奸诈行为有恃无恐了,他们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悖良知、有悖道德、有悖法规,但却因过度放大的自我利益。而利欲熏心,厚颜无耻,对这样的劳动者,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不但不让他钻空子,而且要针锋相对,不让他多赚一分一厘的好处。
像对那些老是持病假单的职工,企业就应该到医院查查,是不是开后门弄来的病假?是不是靠什么特殊关系交易来的病假?如一旦查实是通过关系开的病假,就该给予开除的处罚。
劳资是劳动合同两端平等的主体,任何一方权益受害而得不到公正维护都会影响企业发展,所以和谐的劳动关系必然是保证双方平等地位,对任何一方稍加偏袒都会影响和谐,有违依法治国的原则。
“混混”无法混了,才能彰显公平,才能使企业正常发展。对“混混”回潮要引起重视。 真话——长星杂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