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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勿食箸

无意相欢 甜文界第一败类 10668 2021-04-05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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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宁西郊有一对青梅竹马,打小一块长大,感情很好。

  男的姓叶,父亲是个老童生,考了十多次都未过乡试,退回村里当了个教书先生。所幸老童生的儿子叶书生有几分进学的天赋,二十三岁便过了乡试,正在州府转去京城路上。

  叶书生心许之人,正是同村梅园老板的女儿,不知其闺名,同乡便称她梅姑娘。梅姑娘替父亲打理梅园,又酿得一手好梅酒,在宁西郊也有许多人追求,只是她一颗芳心全拴在了邻村叶书生的身上。

  梅姑娘今年也十九岁了,迟迟不出嫁,便是等着叶书生考取功名,带着两家人搬去京城同住。

  叶书生临走前,与梅姑娘相约宁溪,说好不论此次会试结果如何,就算落选,也要回乡娶梅姑娘为妻,而后便上路了。

  会试第一场是叶书生拿手的书文,他在客栈精心准备过,答完题便信心满满地出场,正巧撞见前来等兄长出试场的越小姐。那天下了小雨,叶书生只拿了遮挡吃食的油布堪堪遮着面,匆匆奔回了客栈,全然没发现后边有个坐着马车的富贵小姐跟了他一路。

  也不知道越小姐隔着细细密密的雨帘,只一眼便喜欢上他了。

  越府在京城势大,悄无声息地把客栈的短工都换成了越府的人,日日向越小姐禀报他心上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会试最后一场结束后,叶书生一时高兴,和诸位考生一同在客栈的大堂里喝酒。老板娘是个好心肠,半斤酒降到一文钱,供下榻客栈的考生们取用。

  几斤酒下肚,纵然只是平平淡淡的农家米酒,也将叶书生醉得不轻。他在迷迷蒙蒙中抬起头,看着面前婀娜纤细的身影,情不自禁地喊出:

  “小梅——”

  话一离口,他便心觉不妥,那些缠他极紧的绵绵醉意消去几分。幸好老板娘毫不介怀,反是坐到他边上,柔声问道:

  “小梅是谁?”

  叶书生的面上浮现一丝红晕。

  “是小生的未婚妻。只等……此次会试结束,便要与小生完婚。”

  他禁不住边上李书生的劝酒,醉醺醺地加饮三杯,又听老板娘轻柔的声音如梦一般缠着他缓缓上升:

  “京地繁华,你何必回去,不如……就留在这边吧。”

  他很是意动。然而梅姑娘的面容在他眼前一闪即逝,瞬间击碎了那些花好月圆的美梦。

  叶书生此次进京赶考,才知道这京城真乃钟灵毓秀之地,群英荟萃,是他从小生长的偏远之地所远不可比的。他被同乡人誉为神童,可在这群考生中不过中下水准,想挤进殿试难如登天。

  况且……

  叶书生趴在酒桌上吐了一个酒嗝,喃喃道:

  “我、我想小梅了。我得回去。”

  -

  叶书生尚未等到放榜的消息,先等到了家乡来的、梅姑娘的死讯。她从山间小径穿过时被野兽袭击,家人去寻时,只找到了一些被撕碎的布片。

  叶书生捧着信纸,在客房中独自坐了整一天,才默默地收拾包袱准备返乡,被带着面纱的客栈老板娘匆匆拦住。

  “明日就要放榜了,你这是去哪儿?”

  “我要回乡,参加小梅的……葬礼。我们还要行冥婚,对,我们要成亲。”

  叶书生魂不守舍地答道。

  隔着薄薄一层面纱,看不见老板娘的神情如何变幻,只听她咬牙切齿道:

  “你个呆子!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又为何吊死在这朵死花上?”

  “明日就放榜了,你一定能考取功名,将来享尽荣华富贵——何必,何必?”

  叶书生低着头不说话,又觉得对不住老板娘这一个月来的照顾,应了她的饯别宴。

  窗子外面的灯亮起来,胧月星辰也连成线,照亮他手中的象牙箸。老板娘忙前忙后,替他做了几个简单的菜,有拿出这副珍贵的象牙箸给他食用。

  “这是三年前的一位客人考中进士后送来的。今日拿出来给你一用,也是祝你,前程似锦。”

  老板娘端上最后一道荷叶粉蒸肉,将面纱摘下,坐在叶书生的旁边。这是叶书生第一次看见老板娘的真容,惊艳中又有一丝熟悉,只是忘记了在哪见过这双暗含秋露的双眼。

  他拿起筷子正准备夹菜,边上忽地落下一道阴影。他抬头去看,只见梅姑娘站在桌旁,满含忧伤地看着他。

  他只当是自己太过思念梅姑娘,得了癔症,可还是忍不住去瞧,去看,手中的筷子迟迟无法落下。梅姑娘仍穿着他们离别时的那件藕粉色衣裙,描着叶书生为她画的蹩脚罥烟眉,眼中含着点点泪珠,神情焦急,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能说出来。

  老板娘的笑容有些僵,上扬的语调也落下来,问:

  “怎么了?”

  叶书生痴迷地看着他幻想中的梅姑娘,并不言语。象牙箸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又被一双没有一丝茧子的手拾起,无声地擦拭干净,放在他手边。

  装扮成客栈老板娘的越小姐轻声说道:

  “叶郎,叶郎?你这是生了眼病心病,见了什么不该见的罢?”

  “你已一天不曾进食,快快把这肉吃了,补充点体力——”

  “——才好上路。”

  叶书生被她的话惊醒,晃了晃脑袋,再看去,眼中的梅姑娘也不复存在。他垂着头,慢慢地吃起来,热情的老板娘既为他布菜,又替他夹肉,自己却没怎么动筷子,只在一旁看着他微微笑。

  他仰起头,刚想劝说老板娘别饿着自己,却感觉湿润的液体顺着他的眼,顺着他的口、鼻、耳缓缓地留下来,映得他眼前一片血红。老板娘仍在热情地介绍他面前的菜,温和轻柔的声音带着极大的满足与自豪滑入他的耳:

  “这道菜叫做荷香梅肉,取了浸梅香十八年之人手腕上最细最嫩的肉,包在荷叶中小火慢蒸而成,可——对你的胃口?”

  越小姐轻轻笑起来,叶书生在一片猩红中望见她阴冷而充满情意的双眼,于满室温暖的灯火中燃起冷焰。

  “我觉得肉味道还成,就是骨头太脆了点。师傅取指骨做筷子的时候碎了一根,为了成对,只好拿两根手指挖掉芯子接起来,勉强拼成一副。叶郎,你方才拿它夹菜的时候,可觉得这筷子分外亲切?”

  叶书生的毒已入膏肓,只觉喉咙被一口血死死地卡住,什么也说不出来。他只能握紧了手中的筷子,听越小姐越发痴迷而癫狂地笑着:

  “你既然一定要寻你的梅姑娘,便和她一起下地狱去,将你的心留给我,留给我……”

  他心里的弦松开,手中沾了血的筷子随之落在地上。

  第二日,晨风吹开客栈二楼大敞的窗子,只留下满桌菜肴与一双染血的白箸,越小姐与叶书生不知所踪。

  -

  我从一位老妇的摊上看见这对白箸,以为是象牙制的,又觉得这筷子可以从中间断成两截的设计颇为精巧,便拿了银钱想要买下。谁知老妇摇了摇头,同我讲了一个错误的相逢下结出的错误的故事。

  她说这是一副神奇的人骨箸,拿在手中,便能见到自己最爱之人的幻影。她信了这个传说,哄骗她的丈夫拿着这副筷子进食,五十年过去了,她从豆蔻少女转作花发老妪,丈夫却始终不能看见自己的幻影,一气之下带着白箸从家里出来。

  老妇在街上游荡了七日,逢人便让他拿这筷子试试,被当成疯婆子叫人赶了好几遭,却没有谁真正看见什么的。

  如今她想明白了,不管这筷子背后的故事是真是假,她都要回她丈夫身边去,遂将这白箸转赠与我。

  我拿了这对白箸,又找了好几位大师相看,有些说这是象牙制的,也有些说这白箸十分轻巧,似乎比寻常的象牙轻了许多,也不知是不是镂空的缘故,总之没个准话。

  于是我便带着它上路。思及它可能曾有过的故事,为之取名为“勿食箸”。

  ——《灵川鬼小生游记·勿食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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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镜是同秦枕危一起回景和院整理库房杂物的时候,从落了灰的架子上翻出的这对白箸。

  当年秦枕危还住这间小院的时候,旁人依照他的喜好搜罗了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物件来赠他,只是辛苦寻来的人走后,没过几天便会送入景和院后边暗不见天日的院库里头吃灰。后来他搬回秦府,走得急,也没什么整理收拾的心情,这些东西便原封不动地放在原地。

  这天是七月初六,宜搬家、宜出游。秦枕危早早地通过各种门路打听来,沈镜从初七到初九政务繁忙,怕是要留宿宫内,于是计上心头,今日硬是拖着沈镜上门“物归原主”。

  他原话是这样的:

  “你的那些破东西和宝贝,留在我的小院里算个什么事?不成,今日你一定得把它们取走,统统取走!”

  沈镜倒也不是不愿,只是看他找个由头都一幅绞尽脑汁的样子觉得好笑,便想逗逗他。于是一到景和院后院,他才搬了两个小柜,便找了个有绒毯的躺椅坐下,挂着一脸疲倦的神情昏昏欲睡,好似完全没听到秦枕危后来那些气极的话。

  隔着半根毯子,他听见秦枕危逐渐放轻了声响,站在他边上静立了一会,才轻手轻脚地给他附近落尘的地板上洒上水,又把窗子打开,让暖融融的阳光照进来。

  “做丞相……有那么累吗?”秦枕危嘟囔了几句,便自顾自地收拾东西去了。今日他没带下人,杂活便都要亲自动手了。

  沈镜借着半遮面的绒毯,注视着秦枕危忙上忙下的背影,看他爬架子擦灰,又拿着细绢把挨着天花板的大瓷瓶一点点擦拭干净,只觉得喉咙一阵发痒,却想不到可以说些什么。那些穿过窗子挤进室内的碎光聚到一起,全部落在了秦枕危的身上,照得他每一根发丝都在闪闪发光。

  这家伙又不知轻重地穿了白衣,这会儿可是犯了愁,既担心衣服揩灰沾尘,又嫌白衣碍手碍脚放不开,纠结了好一会,瞥见自个儿腰上不知什么时候落了一个灰扑扑的手印,干脆大开大合地清扫起来,心里八成想的是等会便去成衣铺买件新的料子换着穿。

  沈镜盯着他出了神,好一会才眨眨眼,手背碰了碰嘴角,将扬起的嘴角放下来。

  行吧,还是抿着小弯,一点都不从他意。总之没有笑出声来,已经是莫大的进步了。

  他直起身来,轻手轻脚地离了躺椅走到秦枕危背后的架子前,敲了两下木架。

  “什么——”

  秦枕危回过头来,便见横七竖八的隔板与随意摆放的盆景摆件中间缺了一块,露出沈镜那玉面含笑的脸庞。沈镜伸出手来,穿过木架与十一年飞速逝去的时光,来到他的手边。

  两根手指轻轻用力,便擦着他的掌心取走了他手中那块拭灰的绢布。上边还湿了一小块,也许是沾了秦枕危手心里的汗,带着一丝温热,好像能借此察觉到他之间的温度。

  秦枕危怔怔的盯着对面看,只留意到那带着一点湿意的唇开开合合,软舌滑过牙齿,最后抿成嘴角翘起的小小弧度,却一点没记住沈镜都说了点什么。

  他着急了,也不管面前还杵着个碍事的架子,撞上去问:

  “你方才说——”

  “小危。”

  沈镜一手按住被他撞得摇摇晃晃的挂船风水小件,一手扣住他的左手,掌心贴着掌背,擦去上边的一道灰。他的眼睫垂下来,眼神却始终没有从秦枕危的脸上移开。

  “我说……小危,莫要磕着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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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枕危这次回来,倒不是将景和院收拾收拾,再搬回来住——秦闫多把这个地方算作秦枕危年少轻狂的痕迹,而今三十出头的秦侍郎若再给他整这一出,秦闫定要把这小破院拆了才肯罢休。

  只是他突然想起来,这个院子里放的不少物件,都是奉承他的人按秦枕危流传在外的喜好送过来的,而当年秦枕危的喜欢也多半是沈镜的喜欢。

  比如这把勿食箸。沈镜看着像是个正经端庄的,在杜太傅与沈御史的课业之外,却也会偷偷藏几个游记杂书,鬼小生的怪志录就特别承他喜欢。

  秦枕危得空也把沈镜手中那几卷书看了,不得不承认沈镜捧在手里护着的几本破书还挺有趣,讨沈镜喜欢,也讨他喜欢。他便派人去灵川那旮旯角里找了大半年,搜出了一些不流于世的孤本赠与沈镜。

  虽然沈镜叫那些残卷孤本迷了好几日,他心里也满不是滋味,暗暗后悔。

  勿食箸便是他一并得来的。只是这东西寓意不好,他也没能送的出手,只好随便找了个空匣子存着。这下被沈镜翻找出来,秦枕危也是一愣。

  沈镜笑着开口道:

  “当初看了那个故事,你还同我抱怨来着,说这越小姐怎么讲也是个名门大家,对平庸的穷书生一见倾心什么的,怕不是猪油蒙了心又被爆炒。”

  秦枕危倒是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

  “……有吗?”

  “怎么没有,你还说那叶书生同越小姐处了一月有余,都未曾看出那人打扮精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再沦落也不会做个客栈老板娘,仿佛是个见人瞎,不知道为什么被两个大好姑娘喜欢上,还明争暗斗的。”

  “有什么错?我就觉得这类高门小姐与穷酸书生的故事入不了我的眼。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姑娘们都是心高气傲地等着高嫁,哪里会看上这等白搭的人物?就是……”

  最后还弄了一出梅姑娘的冤魂护着叶书生,却没能阻止他食毒的惨剧。秦枕危可不信那些神神鬼鬼的,就是沈镜看了那个故事后,下口用饭前都要盯着筷子瞧一会,吃菜也是慢吞吞的,桌上的肉更是不得他的喜欢,过了好一阵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秦枕危现在想想,沈镜当初莫不是信了吧?

  他看了一眼容色端庄的丞相大人,默不作声地把心里那个猜测摁了下去。

  怎么会呢。

  -

  两人是外边用了午膳回的,可这会儿左捣腾右抬手的,一两个时辰过去,倒有点腹中空空的滋味。

  景和院五六年不起灶,火房里的木头又湿又潮,早已生了霉,食材存柜也是空空如也,米缸更是被小鼠掏了个干净。沈镜见秦枕危没有想走的意思,又眯着眼看天边西沉的太阳,抬手便叫人去悦来楼包了堂食带过来。

  待沈镜把最后一个木箱子推到院子中央放好,转过身去,便看见秦枕危没形象地懒在几个大箱子中间,一副累坏了的模样。

  他走过去,拍了拍秦枕危右胳膊下边的一把琴,道:

  “芳钨大师最后的心血,就给你拿来垫手糟蹋?你当年求他制琴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秦枕危瞥了他一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我又不玩琴。再怎么好,也到不了我心尖尖上。”

  “可我听说当年求问阁拍卖的时候,可不是这么个光景。五孤与七怨都被长公主重金买下,这三喜琴本应如此,却被个不知抬举的游商以双倍价格购走——怎么又到了你手上?”

  沈镜莞尔。

  他便知道秦枕危心口不一,又不愿承认自己是想留张琴做个念想,尽管旁人看来,秦二少爷多的是一掷千金蛮不讲理的时候,买个琴出出风头又算得了什么?

  秦枕危多半也是这样同秦府账房说的。

  秦枕危刚要反驳,肚子便“咕噜——”叫起来,好像藏了只不住嘴的饿狼似的。

  “哎!小爷肚子饿了,不和你唠。”

  秦枕危别着嘴跳下去,几步奔到桌旁,又看见桌上尽是自己爱吃的菜,顿时将刚刚那点局促忘得一干二净。

  “沈鉴之——”

  “用膳了——”

  真是,饿着可怎么办!

  “来了。”

  沈镜将半悬空的琴推回去,刚走没两步,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折了回去。

  他从袖子里取出方才收着的白箸,松开半分的手指顿了一下,又握紧了,背在身后,回头看院子那方喜不自禁的秦枕危。

  光长年纪不长脾性的秦少爷饿得慌,一边往嘴里塞了口喷香流油的酥鸡,一边朝他招手,明明是三十三岁的人了,对着沈镜,却天然有一通十三岁意气少年的嗔态。

  落日仍在缓缓地沉下去,映得他眼中一片鎏金璀璨。

  拇指逡巡,划过中间暗合的缝隙。

  ——那令人浮想联翩的故事,从未显迹。

  沈镜暗笑一声,松开手,将白箸投入木箱之中。

  所谓传说,果然不真。

  ※※※※※※※※※※※※※※※※※※※※

  七夕那会写的番外,卡了好久才写完的。

  文中的时间是七月初六。

  开学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好忙……吃了一周的存稿,写新章节手生得很。

  下个大章是谢承和闻人瑶主场,切时间线到过去顺叙,沈镜应该会下线好久。 无意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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