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芳心一动
我以一只手轻按胸口,总算松了口气,幸好他没有像电视剧里那样变态地说什么你叫啊,就是叫破喉咙也没人会来救你这类的怪话。
可是他还在盯着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别开目光,看着远处的参天古树。
这时候有一个腰饰玉带的紫衣公子分开围观的众人朝着崔云走来,轻轻在他肩头拍了一下:“凌云(崔云的字),你在干甚么?”
崔云转过头,见到那人脸面时,目光有所柔和,他轻轻摇首:“没事。”
那人又朝我望了一眼,没什么反应,转过头对崔云笑了笑:“恭喜你,这次的牵钩赛你们西朋赢了,父皇说会好好赏赐西朋诸人。”
崔云笑了笑,开玩笑似的在他背上用力一拍:“走,领赏去!”
他走后,我向着相反的方向转过身,心中狂乱不堪,崔云说的喜欢是真是假,我不敢确定,就算是真的,想必也不过只是一时的好奇,就像伽蓝觉得我是个奇怪的女人。
他们这些不把人放在眼里的贵族子弟,又哪里懂得爱情的珍重呢?爱一个人是多么郑重的事情,岂可像开玩笑一样随便地说出口,而且,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不是会把她当做女神一样悉心捧着吗?比如伽蓝对秦若琳,而崔云又哪里捧着我了,他只会戏弄我,妄图在我身上找到一些乐趣。
尽管这样对自己说,那一晚,我却还是因为他而失眠。第二天起来,我四处寻找也找不到我最心爱的那支珊瑚珠玉步摇,后来才猛然想起,昨天崔云搂我的时候,我头上有一个发饰掉了下来,我当时以为是沉重的千叶攒金钗,想不到竟是那支玉步摇。
失了那支步摇,我一整天都无精打采。
路过御花园后面一条小道的时候,突然从墙的那头飞了一个绣球出来,正好砸在我后脑上,我木讷地抬起头,眼睛被刺目的骄阳晃花,那个绣球超乎寻常的重,击在头上竟然格外的痛,我身影微晃,双腿一软,栽倒下去。
本以为这一回定会栽得很重,但是预期中的疼痛却没有到来,一个温暖的臂弯接住了我。
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重复看了好几遍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不是去三丈崖找圣姑了么?”我轻轻拽住伽蓝的衣角,不可置信地问。
他伸出另一只手将我打横抱起:“你这么魂不守舍,走在路上都能被球砸倒,我怎么敢去?”
宛如晴天霹雳,我真的以为是我听错。
他的意思是,因为我,他不敢离去?
鼻梁蓦地一酸,我望向他的视线,有些模糊。
曾经千百回,盼望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在茫茫人世为我停留,不是不想走,只是更想留下来。
我还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出现这个人,我以为那只能是我不谙世事的天真妄想。
我抱紧他的脖子,久久不肯松开。
伽蓝低头看我,却愣了一秒:“你……怎么哭了?”
我噙着泪水,使劲摇头:“没事,头太痛了。”
伽蓝抱着我的手紧了紧:“忍一忍,很快就到了。”
我含泪问道:“到哪里?”
他低下头,目光温柔:“妍音阁。”
我微惊,猛然醒悟过来,赶紧道:“不要啊,妍音阁人多眼杂,你就打算这个样子公然送我回去吗?”
他的脚步一顿,似乎也反应了过来:“也对。”蹙眉想了想,突然又朝我道:“那我们去昭纯宫后的梅林,那里往日都僻静无人,我身上有药酒,到那里,我给你上点药酒。”
我没料到他对宫里的布局比我还熟稔,我还未曾想到,他竟然先想到了去那个梅林,于是我朝他重重点头:“嗯。”
被他抱着,走了许多弯弯绕绕的小道,真的没有想到伽蓝居然知道这么多的小路,这其中有许多条都是我从前闻所未闻的,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没人。
环境的静谧,却让我更加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
我仰起头,凝视他坚毅认真的眉眼,在一颗心扑扑乱跳的情况下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心。
就在那一刻,我对伽蓝动了心。
清楚地记得,上一次对他人动心,是在十年之前。十四五岁豆蔻年华的我,偷偷喜欢上了学校里的升旗手,那是个高挑魁梧的男生,有一双微微泛蓝的深邃眼眸,我们相遇在一个落着大雨的傍晚。
那一场雨下得毫无征兆,放学之后,我只好淋着大雨在回家的路上狂奔,因为无视马路上高高亮起的红灯,我险些被一辆横穿斑马线的小轿车擦到,一只有力的手却在危急关头拉了我一把,我心有余悸地回过头,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双微微泛蓝的深邃眼眸,他手里的黑色格子伞也偏了偏,移到我头上。
他甚至没有对我说一个字,连笑一笑也没有,我后来才知道那也是一个腼腆冷静的男孩,他当时之所以会拉我一把,或许只是出于本能。但是我还是不可遏制地芳心萌动,少女的心事有时候是非常幼稚的,我喜欢了他一年多,几乎每天放学都要守在篮球场上看他挥汗如雨,每个周一都巴巴地望着他在高台上升国旗,我看他的姿态,始终都是仰望的。
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是那样远,直到有一天下午,我用攒下的零用钱买了一瓶水,坐在校体育场的角落里注视着他,我在等他打完球。我等了很久很久,心跳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快,我甚至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幻想待会可能会发生的情节,我幻想着,当我把水递到他手中的时候,他看见我的第一眼会是惊讶,然后,脸色渐渐转变成惊喜,接下来就是腼腆地朝我一笑,说一声谢谢,周边的小野花顿时都姹紫嫣红。
我要的,只不过是这些而已。
但事实却是,另一个比我高很多的漂亮女孩子在我的视线里出现,她怀里抱着他的黑色背包,在篮球场上蹦跳着叫住他,两个人双双离去。
望着他们般配和谐的背影,我的眼里好像进了沙子,世界瞬间模糊,手里紧紧握着的水,在夕阳的余晖下被晕上一层金色光芒,晶莹透亮。我拿着它,好像一个傻子,连身边的野花也在无声嘲笑我的自作多情,他连看我一眼的心思都没有,又怎么会对我笑?
我的初恋死在那一天,那瓶特地买给他的水被我扔到了长江里,回家的路上,我吃了一个喜欢了很久却一直舍不得吃的蛋糕,粉红色小桃心的形状,名叫初恋,贵得离谱。
我用一个星期的早饭钱买下它,味同嚼蜡地全部吃完,然后一个人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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