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温润的天璇,似乎是离寒冬更近一步,凛冽的风刮过脸颊,皲裂的痛感刺骨,青鸟从小成长在温暖落英山,并不适应寒冷的天气,幸而有厚实的狐裘,一路上又有聿千骥的照顾,倒也不觉得辛苦。
夜色浓稠,如同化不开的墨,一弯残月静静地悬在幽蓝色的夜空,淡银色的月光散漫,耳畔是呼啸的寒风,似有一张大网,无声无息的将万物笼罩在黑暗中。燃起的篝火式微摇晃,渐渐熄灭,偶尔会有跃出几丝欢脱的火星,随行的人马安静陷入沉睡。
青鸟静静地站着,温软的月光照亮了聿千骥俊雅的面庞,叹了口气说“千骥,这次多谢你了。”
萧长律可以偷梁换柱,自己与聿千骥也可以移花接木,聿千骥已经寻了一名身形与自己相似的暗卫易容成自己的模样,已离开天璇很远,耳目少了很多,摆脱随行队伍中的那些眼线并不成问题。
聿千骥知她去意已决,难以阻拦,将早已准备好的包袱递给青鸟,轻轻一笑道“这里面有干粮衣物还有些银子,路上会用到,一路小心。”
本来想陪她一起前往天元,可是毕竟队伍中萧长律的眼线太多,若是自己也离开,恐怕会露出端倪,这些眼线都是萧长律的贴身暗卫,难缠的很。
“我没那么娇弱,从小野惯了,你不要担心。”青鸟笑着安慰聿千骥。
聿千骥走近青鸟,为她系好狐裘的带子,她一张苍白的容颜因着纯白色狐裘的衬托显得更加瘦削,脸颊因为寒冷泛着丝丝的桃花色,平添了几分俏丽,她的吐息微微冰冷,打在手背上似乎瞬间凝成冰霜,他怎么舍得让她一个人上路?可是他不能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记得带好人皮面具,记得多穿几件衣服,已是十一月,等你到达天元,恐怕已是隆冬,岁末的天元,气候不及天璇温润,切莫着凉,也不要急着赶路,你肯定会比长律派出的队伍走得快,他们不像你轻简出行,一堆人浩浩荡荡的出发,少说也要一个月才能到达天元的国都丰城。”
青鸟眼眶一酸,聿千骥对自己的爱就像是一颗种子生根发芽开花般自然而然不可抗拒的在自己的生命中烙下印记,这是一种生命的本能,而自己永远无法抛弃这种本能,即使有一天这朵花凋谢了,他也依然存在。
“千骥,你好唠叨啊,像一个老太婆。”
如果可以,他愿意天天这么在她耳边唠叨着,于她,这些不过是琐碎的小事,于他,却是余生最重要的使命,她即将踏上遥远未知的路途,而他明知永无归期,却依旧等候在起点,终点,每一处她可能回到的地方,还是觉得快乐。
聿千骥张开手臂,抱住青鸟,那样大力,那样颤抖,隔着厚厚的狐裘,青鸟也能感受到他的哀恸。
“我也只能唠叨你几句了。”薄唇流连过她乌黑的发,最终停在她光洁的额头,理智与情感僵持着,不肯印下。
桎梏在聿千骥怀中的青鸟,突然踮起脚尖,温热的额头不偏不倚正好贴住他的唇瓣,聿千骥清朗的眸中瞬间涌起迷离的水雾。
她原来,原来也是在意自己的,所以默默的替自己做出了决定。
怀中的温软渐渐抽离,聿千骥的双眼空洞茫然,岿然不动的望着空空如也的臂弯,抬头望向马上的青鸟,泪湿衣襟。
“千骥,保重。”
一句告别,一生离分。
看着她渐渐消失在风雪中,纯白色的衣袂在半空中扬起的弧度化作夜幕中孤寂的弦月,聿千骥闭上双眼,手轻轻抚上唇瓣,那里似乎还有她残存的气息。他的唯一,他的一生所求,已离他远去,身体寒意浓重,冷的似乎血液都凝成了冰。
我执意爱你,便无悔为你伤痛。
念念不忘,不奢回响。
爱你不是久而久之的习惯,而是自然而然的本能。
那样远的路途,我再不能为你添一件衣,温一杯茶,再不能照顾你。
玉黎城,重华宫。
萧长律坐在床沿,看着昏睡中的萧长信,一脸的无助,鬓边竟有几缕银丝,苦笑道“长信啊,你看你,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睡着,不用想那些纷争,多自在啊。你会不会怪我,舍了你的性命,去换青鸟的快乐,我这一生都在为天璇筹谋思虑,好不容易为其他人着想一次,却把自己弄得满心伤痕,真是得不偿失。那个臭丫头把我,把你,把这里的一切都忘了,忘了就忘了吧,临走之前还大刺刺的向我求爱,我这一颗心现在就如同那齑粉,随着她离去了。”
林语溪站在一旁,泪流满面,对于萧长律的决定,她没有丝毫的怨恨,情深的人最是懂得彼此的良苦用心。
“皇上,你没有错,你这么做是最好的。”
“可朕这么做,可能会让你成了寡妇,你不怨吗?”萧长律轻轻的问。
“成了寡妇又如何,大不了舍了一条命去陪长信,只求皇上让我与长信同穴而眠。”林语溪望着床上的萧长信,目光渗出水一般的柔和色彩。
他真安静啊,就像熟睡中的婴儿,多希望,他可以从床上跳起来,对着自己嬉皮笑脸,说一切只是他的恶作剧,哪怕是调戏自己也好。
跗骨毒与噬血蛊本是下在她身上的,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强行将噬血蛊和跗骨毒移到自己身上,如今她安好,他却为她受尽苦楚。
她自然知道这蛊毒不是冲着她和长信来的,是冲着青鸟,悦灵告诉她落英山一战之所以不了了之完全是因为青鸟的介入,而嘉庆帝夜湛然对青鸟有情,可若非哥哥泄露青鸟的行踪,自己又怎么会中了蛊毒,累长信受罪,不过是为了引出青鸟罢了。
目光紧紧盯着床上的人,林语溪突然展开一抹纯美的笑靥。
想起移毒那夜,他对自己说的话,已不在意他能否醒来,若他醒来,自是一世相守,她要缠他一辈子,若他醒不过来,就陪他一起睡过去,左右她都要跟他在一起。
生同衾,死同穴。
“女人,你以后记得小心点,不要一会自杀,一会中毒的,我只有一条命,用完了就没了,以后就不能为你舍生忘死了。”
“女人,我萧长信是个好男人,我要是没死就嫁给我吧。要是死了,你成亲的时候记得给我烧柱香,告诉我一声,我一定从阴曹地府里闯出来,看看那个拐走我老婆的王八蛋什么模样,要是他人面兽心,我就拉着他一起去阴曹地府游历一番。”
她强忍着泪,问“要是他品行端正,一心一意对我呢?”
“那我就等着你,等着你和我一起去喝那碗孟婆汤,你活着的时候,我已经把你让给那个王八蛋了,死了之后要跟我一切走过奈何桥黄泉路,你的下辈子必须是我的。”萧长信叹口气,喘息着说,想了想觉得不太对,又补充了一句“孟婆汤不能喝,不然就把对方忘了,到时候你移情别恋可怎么办?”
她笑骂“笨啊,你来横刀夺爱啊。”
其实何必横刀夺爱,能夺走她对他的爱只有死亡。
他咧嘴一笑,不置可否。
然后就睡到现在。
“林语溪,朕会给你临江王妃的名分,但朕只许你寿终正寝。”萧长律叹口气,静静地说。
“也好,只要是长信的女人就好。”
长信不希望自己死,自己就好好活着,他萧长信即使死了也是她林语溪的男人。
萧长律轻轻一笑道“我萧家男儿生来便是王者,却唯独堪不破一个情字,个个都是情痴。”
“情痴自有人爱,皇上有青鸟,而长信有我。”林语溪淡淡的说。
萧长律没说话,微微抿起的唇,似勾勒出无边的寂寞。
此刻她应该离开天璇境内了,暗卫传来她与千骥行为亲密的消息时,真是恨不得立刻飞到她身边,霸道的宣示她是他的,可又能如何,一切是他咎由自取。
朝歌也已假扮她在段轻鸿的护卫下前往天元,好在她没有掺和进来,好在她的未来平安无忧。
余愿足矣。
远山空濛,原野旷然,寒风猎猎。
一颗粗壮的枯树下,一抹纤净的白为漆黑的夜点缀一分安谧,靠着枯树休息的少女应该是夤夜出行,因为一时找不到客栈休息,只能将就。一身雪白的少女看起来二十一二岁,周身散发的清冷之气比寒冷的夜更加浓,一张脸只说的上素净白皙,唯独一双眼睛宛若九天之上最璀璨的星辰,滢滢流光仿佛酝酿着世间最醇美的佳酿,一眼沉沦,正是易了容的青鸟。
青鸟盯着刚刚燃起的篝火,紧了紧身上的狐裘,天璇之外的地方,风果然都是冷的,怪不得萧长律送走自己之前要嘱咐自己多添几件衣服。
篝火熊熊燃着,火红的颜色很温暖人心,火苗中有一个人的身影愈加清晰,她忍不住伸手去触摸,摸到的却只是一片空气。
心骤然的一缩,双手抱膝,头埋在膝间,任由寂寞与黑夜融为一体。
她有千缕情丝织成结,他有百般想念连成网,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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