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抱了胸,眼神之中全是钦佩的神情,“不如,你跟我走吧,你很适合当一个土匪婆子,总比在厉王府处处受制于人,还要被各种陷害好上千倍百倍。”
钱若水睨了他一眼,“你收了多少银子,我给你十倍。”
她不怕在凉州城中会有人比她还舍得花银子,不,应该说放眼整个大魏,也没有谁比她出手更阔绰。她不在乎银子,也不在乎花银子,只要能拿到她要的。
那人摇摇头,瞳仁在阴暗的深巷中格外明亮,“爷不要银子,爷只要你。”
钱若水赔着笑,道:“你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如今你已经完成任务。我再向你打听这个人,并不冲突,而且我比你的雇主出价高。”
“爷都说了,爷要你。”那人一副油米不进的样子,“你跟爷走了,自然就能知道雇主是谁。爷从不对自己的女人有所隐瞒,也绝对相信她,不像那位高高在上的厉王殿下,他似乎并不相信你。”
钱若水叹息,“你真的不要银子?眼下开春了,你可以拿着银子回关外,过上富足的日子,还可以做点小买卖,下半辈子也不愁吃穿。”
那人笑得越发欢腾,“那你跟爷回去吗?”
“你不为钱?”钱若水的神情微凛,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一个人不为钱,那便是为了情。
“爷都说了,为了你。”那人看出她的疑惑,“我第一次看到你也是在这个酒肆,你穿着大红的衣裳在方才舞娘的位置上跳舞,虽然你蒙着脸,别人都认不出你的谁,可我尾随着你去了厉王府。没想到你是厉王的女人,像我这种亡命之徒,一辈子都不敢高攀。没想到,我们很快又见面了,我觉得那是缘份。本来我是想把你劫走的,可你竟然有两下子,我一时大意,差点死在你手上。这没关系,我能容忍我喜欢的人随便放肆,尤其是女人。那天我在城中闲逛,无意中看到你,就想着把你劫回去玩玩,仅此而已。”
钱若水冷笑,“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说的?既然如此,你把我劫走,又为何把我送回来,这与你所说的全然不同。”
“我想你能心甘情愿地跟我走,就把你送回来。你知道的,一个女人宿夜不归,她的男人就不会再喜欢她,我就等着那位王爷把你赶出来,你就能跟着爷去当土匪婆子。”
钱若水见问不出什么,转身便要离开,那人快步拦住她,一脸的戏谑,“他不会相信你的,因为我不说,你永远找不出幕后之人,又何必执着呢?跟我走吧,我带你去关外,带着你的银子,做点小买卖也是可以的,但我觉得你更适应当土匪。”
她骤然出手,匕首划出微芒,直击他的咽喉处,他不慌不忙地躲开,抓住她的前臂借势把她揽在怀中,前胸贴着她的后背,姿势暧昧。
“我都说了,你打不过我的。”那人声音慵懒,“厉王府那位王爷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你又何必挣扎呢?”
钱若水挣脱不开,知道他说的是实话,美目微动,计上心头,“总之,你就是不说,对吧?”
那人也不否认,手却紧抓住她不放,“说了对我没好处,我为何要说?我的目的是带走你,只要你身处险境,走投无路,你自然会离开王府。”
“我就算走投无路,也不一定要跟你走!”钱若水收了匕首,趁他不备,用力踩下他的脚背,那人吃痛,手劲一松,她趁势转身与他拉开一臂之距,柔柔勾唇,眼中盛满水光,“不过想我跟你走,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人倚在墙上,目光灼灼,“说来听听。”
钱若水解下腰间玉坠拿在手中把玩,玉坠是上等的羊脂玉,色泽通透,在月光的映衬下散发着圆润的光泽,如同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我就是觉得关外太苦,你想想看,我自幼长在京城,过惯了浮华的日子,在西北极是不适应,更何况是去关外。就算我有大把的银子,也买不到江南的烟波浩渺。”
“你想回京城,这个不是难事。”那人的目光成功地被她的玉坠吸引,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自觉地跟随着玉坠的摆动频率,“过些日子,我也要去京城。”
“哦,你要去京城?京城的王公贵族有很多,应该是不小的买卖吧?”
那人木然地点头,“去杀人。”
钱若水大骇,“杀谁?”
“杀……”
就在他即将要说出那个名字的时候,王赞突然出现,刀出鞘的寒光刺入他的眸中,他陡然惊醒,拔腿就跑,很快就失去踪迹。王赞担心钱若水,怕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追了几步便不再追了。
钱若水前功尽弃,遗憾地望着那人消失的方向叹了口气。
喝酒的人从不觉得自己身上有酒臭味,等某一天不喝的时候,闻着别人的酒味,才知道是这等的臭味难耐。
杜恪辰和衣躺在床上,发出轻微的鼾声,他大部分时候是不打鼾的,睡觉时极是安静,且身体维持一个姿势从入睡到醒来,应该是长年行军时养成的习惯。
钱若水悄然退出寝室,王赞没有走,在外面候着,见她出来二话不说抬腿便往前走。她也没有多话,跟着他一路走向地牢的方向。
地牢的门是打开的,门完好如初,但是锁却不易而飞。不知是因为被破坏之后,贼人顺手拿了,还是想掩饰什么。
“地牢没有别的出口吗?”钱若水问。
王赞摇头,“没有。进出都是这条路,除非挖个地道,但这已经是地窖改建的,再往下也不可能挖下去。”
简飒一介书生,手是用来拿笔的,怎么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挖出地道逃亡。钱若水首先否定了这个想法,且简飒也不可能从王赞的身上拿到钥匙,自己开锁出去。
走进地牢,除了地下杂沓的脚印,其他的陈列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可以看出劫囚的人训练有素,行动敏捷,在达到目的之后,没有恋战,速战速决堪比镇西军的骁骑营。
地牢里没有留下可供探查的痕迹,钱若水很快便退了出来。
虽已入春,但夜风仍是萧瑟,鼻尖充斥着尘土飞扬的气息。她沉默片刻,又折了回去。这个地牢原是要当成冰窖用,密封的效果极好,风吹不进去,里头的阴霾之气也散不出去。
“侧妃?”王赞以为她有什么发现,跟着进来询问。
钱若水摆摆手,“上去吧,我想去看看那些受伤的侍卫,他们应该都还在吧?”
“还在。”杜恪辰是下了命令,可何时执行便是王赞可以自行作主,他们有同袍之谊,他岂会轻易地下手,“末将有一事不太明白,受伤的侍卫都未伤及要害,很显然对方只是想带走简大人,在拼杀在所难免的情况下,他们下手却很有分寸,但那五名被杀的侍卫,却都是一刀毙命,还有几名奴仆,也是同样被割破咽喉致死。”
钱若水在地牢的周围仔细查看,“王赞你来看,在地牢的门前竟然没有血迹,他们是来劫囚的,可杀的人却不是当值的侍卫?”
王赞这才回过神,“没错,他们是前一班的侍卫,子时至寅时为一班,天亮后换了一班侍卫,而死的这五个侍卫应该回营休息,在贼人攻入王府时,他们应该在睡梦中,而不应该出现在王府。”
“还记得他们的尸体都在何处吗?”
“在大门附近。”就算是他们闻讯而来,也不应该出现在府门前,王府侍卫营的所在是在右翼,太妃的恒春院往北,与府门是截然不同的方向。
钱若水面色凝重,微微挑眉,“那死的奴仆是哪个院的?我听说他们是从西院进来的,死的可是西院的人?”
王赞摇头,“有两个是恒春院的人,有两个是府中粗使的杂役。”
“恒春院与地牢不在同一方位,这些奴仆跑到这里做什么?还有杂役,杂役的活动范围不是在厨下和浣衣轩吗?”钱若水走到半路,折了回来,“府中前日可有什么人进出过?送菜的?送瓜果的?还是送花卉之类的?”
王赞想了一下,“没有过。”
“或者是送香料的?”钱若水记得夏辞西给她买了不少的玩意,这几日都陆续送来了。
王赞仍是摇头,“前些日子京里倒是送了开春的御品,都是给太妃和王妃赏玩的。”
“对了,太妃和王妃是什么时候走的?听说她们去了龙山寺祈福。”
“天还没亮便走了,说是那日大师开坛布施,要赶上早课。”
钱若水前脚跨进横刀阁,眸光愈发地阴冷,“几时可还记得?”
“寅时三刻。”王赞记得很清楚,他亲自调派的人手,怎么可能会忘记。
钱若水打开书房的门,“你先不忙把人处理掉,过几日再说。”
王赞领命,没有再跟进去。
钱若水燃了烛台,在书案后坐了下来,案上是和她一同被扔在王府大门前的简飒亲笔。她拿起来仔细察看,墨是他惯用的新桐松墨,纸是夹江竹纸,也是他爱用的纸品,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
她把信纸放下,眸光一闪,大叫:“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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