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农人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吗,尽管我知道自己现在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你看我这,逃得匆忙,也没顾得上带两样家乡的土产。谁能想到,在这种地方还能碰到老乡呢。执手相看泪眼,家国沦丧。我们这些流落在外的天楚国人,是不是应该守望相助呢!”黑衣人突然像找到了考上一样,一个劲地跟南宫潇湘聊国家大义。可是在他走的时候,天楚国还没亡呢,三方还跟那胶着。
天楚国是百足之虫,北冥君夜的旧部又都是些精兵猛将,能征善战之士。天楚国的皇族,一时间也不一定拿得下来。天楚国幅员辽阔,纵深宽广,可供藏身周旋的地方实在太多。这一仗,打上个三五十年的都不算奇怪。
这些时候,其实南宫潇湘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都能想明白的。黑衣人就想现在趁着南宫潇湘还激动的时候,收一个准信。在这个疯人院,单独一个人要生存下来实在是太难了,这里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说这么多都没用,我这里也不养闲人,你有什么过人的本事么?”南宫潇湘问黑衣人。其实他们两个之间没有任何交集,连生活轨迹都不同。在来到这里之前,黑衣人可能就是个种地的。尽管也有退伍事农桑的,但那都是些残兵老将。而南宫潇湘,是天生的战士。
“本事?我会种地,这算不算呢?我看这里土地不错,如果能弄一些好的种子,悉心栽培,是能有好收成的。庄户人家,就不忍心看着那么大片的地都慌着。你看!”黑衣人打开了随身的布袋,“我匆忙出逃,什么也没带,这些就是我的立身之本了。”
布袋里是一些四季谷物还有果种。南宫潇湘没有猜错,他的确是个种地的。在种地之前还当过土匪,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显然他的土匪这一行做得很失败,只想找个地方继续种地。
南宫潇湘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她只好问何四:“疯人院有这个先例吗?”
“从来没有见过。大概这里的人也从不把这里当真正的生活之地吧,即使是生活所需,也全是从外供给。四院倒是种地,但多以药园为主,没有粮食作物。”何四说。
“如果他能成的话,我们在食物方面完全自给自足,那不就是脱离了与四大片区的依存制衡关系,直接就独立存在了吗?”南宫潇湘说。
“可以这么讲啦,但是……”何四对四院的种种规矩自然是烂熟于心的,可是从来没有一条是不许疯人院自己种地的。在这样一番天地里,谁又能安闲自在地当个农人呢。
“你只说外部因素,这么做不违规的是吧。”南宫潇湘说。
“不违规,至少四院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规定。”何四说。
“那就谈谈可行性,荒原埋葬了那么多人,土地早给养肥了对吧。”南宫潇湘说。
“尸体上种出来的庄稼,知情的人,能够吃得下去吗?”何四没办法反驳南宫潇湘,但他从心里,是不希望南宫潇湘整出这么多幺蛾子来的。
“死人都没说什么,你又何必介怀呢。落叶化春泥,人死润田地,自然规律罢了。”南宫潇湘说,她又对黑衣人说:“你是种地的,想必比谁都清楚。乱葬岗的边上,是最适合开垦田地的了。”
“是这样的,死人给活人带来生的希望。老人家死了,都希望埋在自家地里。”黑衣人说。
“那你就把这件事操持起来,什么时候第一棵谷苗试种成功,就是你纳的投名状了。我现在既不想知道你的样子,也不问你的名字。等到收成之时,我们的新片区也建立起来了,那时候我再为你正名。”南宫潇湘说。
“是,我一定会尽力而为的!”黑衣人说。
“光尽力而为是不够的,这事关你的生死。我只能说,在这之前,我不能给予你任何帮助。荒原很少有人去,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的机警和运气了。”南宫潇湘说。
“我知道,您已经做得够多了。在这种虎狼之地,我能够活过三天,不是因为我有多么机警,而是我的懦弱和胆怯。三天里我一直躲在这里,因为我发现这地方是有权势的人住的地方。一般的人不会在这个范围里生事。三天里,我也碰到过本地的杀手。他们杀的人,比我杀的鸡还多,真把我吓个半死。可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居然出奇地友好。就连这个伏击夜行商人的法子,也是他们教我的,尽管我始终做不来。这让我错乱了,潇湘小姐,您能告诉我么,这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啊?”
和南宫潇湘刚来的时候一样,短暂的迷茫,很快现实就会让他看清。但看清之后,到底是少些迷茫还是更加迷茫呢?这件事南宫潇湘到现在也没有弄懂,所以她没有办法回答黑衣人的问题。
“这个问题,让我来回答你。疯人院的杀手,是这地方独有的特色产物。他们是最早一批,不入世不随大流的独行者。他们这些人,单以好坏来论的话,是非常不合适的。他们也不喜欢被称作好人或是坏人。你这件事吧,你要真想弄个明白。大可以这么想:他们是不稀的亲自出手杀你,让你去劫过路的黑商,跟直接送你去投胎也没什么区别。怪只怪你小子运气太好,头一桩买卖碰上了我们。”何四说。
“不是头一桩,前面几个我刚跳出来,人早就没影儿了。他们都行色匆匆,只有你两个,像闲庭信步一样。你们大晚上的这样在外面逛荡,就不怕碰到真的杀手吗?”黑衣人问道。
“是说呢,这么大两个人形自走钱袋子,任谁不眼红呢。那些家伙还说什么不义之财妄取不得,只不过转手了几任东家,有什么分别呢。我倒不管你们怎么从包铁汉那里弄来的金子,现在这些金子,是我的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摸清底细之后,一个专为劫财的纯粹强盗跳了出来。他在杀手界,是出了名的黑吃黑。他在强盗界,又是出了名的心黑手狠。疯人院杀手黑吃黑的名头都是被他惯起来的,同行都不待见他。他也不在意,反正独来独往的,不需要求谁的好脸儿。
他绰号很多,老猫、花狸子、跳津蜢。多与敏捷和狡猾有关,最知名的,自然是老猫了。昼伏夜出,一双眼睛夜里放光,那是贪婪与杀意。他能跳得很高,如同蚱蜢一样两条强健的腿腿筋,能够一跃过川。
他爪子很尖很长,自带杀伤性武器。这倒不是他刻意蓄着的,是天生如此。他是人类,但长得像妖怪,其实生来悲剧,是畸形儿。他出生的时候自己绞断了脐带,把声母给惊着了。失手坠地,后脑狠狠地磕了一下,从此变得神经兮兮的。昼伏夜出,好生食鱼腥。这种古怪,倒是很符合疯人院的做派。
而疯人院流传最广的一段传闻是:其实原来的婴儿一早就摔死了,他的魂儿就附在了路过的一只老猫身上。
从此,他便是老猫。
老猫自认是幸运的,这种遭遇让他重拾生命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爪子和佝偻的身形不再是畸形,而是上天赐予他的杀人武器。
老猫的生母也算是尽到了人事,养他到六岁。便再也受不了他的古怪行径,家中不能有活物,否则一律活不过第二天。他们母子俩也不受族人邻里的待见,生母于是弃之而去,死在了战乱北逃的路上。
老猫从六岁开始一个人生活,生母的死去,仿佛解开了他身上的禁锢。老猫在七岁的时候杀了第一个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实际上,他在来疯人院之前,已经是一个极恐怖的杀手了。
同行们还给他取了个谐号,叫“招财猫”。因为老猫对钱财极为敏感,总能嗅到金子的味道。只要暗中跟着他,一般都能捞到大买卖。当然了,你还得有本事能从他的嘴里分得一杯羹。
老猫是吃独食的,吃不完他也会舔两口恶心你。久而久之,就再没有人肯跟他打交道。因为一见了他,就如同浑身生跳蚤一样不自在。
他那双幽蓝的眼睛,在夜色中尤其诡异。他脊柱弯曲,站不直,只能伏在地上。这却赋予了他迅捷和鬼祟的行动力。他伏在地上,就像一头悄无声息的野兽。
但他这一次没有使用最擅长的伏击。如果他不出声的话,南宫潇湘与何四甚至都没有发觉他已经到了身边。
何四只是看他一眼,就已经吓得面无人色了。他对南宫潇湘说:“把金子尽力扔得远远的,让他去寻,我们借机逃跑,只有这个办法了。”
“但这是要带给赫连诚的样品啊。”南宫潇湘说。
“样品可以回去再拿,我们明天再来也是一样的。除非……”
“除非这只老猫喂不饱,每天都在这里等我们。”南宫潇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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