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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老猫

  “你们小小声说话,我也都听到咯!没错,只要你们有这种企图,我是会在这里等的。猫喜欢玩弄猎物,可并不见得吃它。金子你不管扔到哪里我都可以慢慢去找,最最有趣的莫过于两只慌不择路的老鼠。不对,是三只,一个也别想逃!”老猫说。

  “你可知道这些金子是包铁汉的私金,你拿了它能到哪里出货去?”南宫潇湘说。

  “谁说我要出了?我喜欢金子,和闪闪发亮的东西。可这些东西不当吃不当喝,对我没有用处,还不如一条咸鱼呢。话说你们身上有咸鱼么,有倒可以换命。”老猫说着舔了舔爪子,形态跟猫简直一模一样。

  看来传闻并不全是假的,他原本是人类,却有了像妖怪一样的特异身体。南宫潇湘没有养过猫,不知道在它们慵懒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样的杀机。

  “咸鱼,他这是什么意思,是在嘲笑我们吧?我们没有备着咸鱼,可我们自己就是咸鱼,在他手上翻不了身对么。”南宫潇湘说。

  “不,老猫是真的喜欢咸鱼。不管你能不能接受,只要我们带着咸鱼,的确就可以免死。而我们的性命,在他眼里就不及一条咸鱼。潇湘,这次是我坑害了你,没有早做准备。关键是,我没有料到这家伙真的会出现!”何四说。

  “哎呀,不是我说你,这个锅你还真得要背了。我为什么选你呢,就因为你心思细密,凡事瞻前顾后考虑周到。可你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情也忽略掉了,看来我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合适人选了。”南宫潇湘说。

  “我的谨慎,是因为怕事。但我之前的确想到了这一环,只不过……老妈喜欢的是陈年咸鱼,那杀伤力仅次于马半斤的脚,这种东西你敢随身带在身上吗?带了那就真的别想要谈生意了。而且带着这个东西,等于是主动招老猫来。我还是带有一些侥幸的心理,以为碰不到他。因为这家伙虽然对新人有着很大的威胁,但在疯人院里,也并非是无敌的存在。许多人都可以克制他,但要活捉或者杀死就很难了。前不久他就被人教训了一顿,说他杀孽太重,让疯人院的风评很不好。我以为这段时间他会安分一点呢,没想到……”

  何四也有他的苦衷,换了谁这也是无奈之举,南宫潇湘不再怪他。只不过目前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还是要他拿出一个决策来。

  “为今之计,只有分开逃跑了。那样至少可以活下一个人。你们听的信号,分三路逃跑,不要停顿。不管老猫是去追杀谁,其他的两个人千万不要理会,只管逃跑就是了。如果有命的话,我们就在顾老海那里汇合吧。”何四说。

  而他的信号,就是一声“跑”。三个人撒开丫子,朝三个不同的方向奔去。这是很明智的举措,换了南宫潇湘,也会选择这么做。老猫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同时追三路人吧。

  可是南宫潇湘发现,她对玄气的认识,在这个疯人院里似乎用处不大。因为这里有许多人,身上根本没有玄气。在他们成名于世的是,玄气的概念还没有形成基本体系呢。这世界很大,百家争鸣,并不是只有中原玄门一家独大。那些家伙,即使没有玄气,也不妨碍他们成为一等一等的高手。玄气只是中原人类对身体能量的一种统称,而真正的高手任何气息都可以化作身体能量。

  这只老猫,满身的杀气就是他的资本。没有人比他更加擅长追捕猎物。

  南宫潇湘跑了两步,发现他没有冲着自己,而是朝着何四的方向去了。她一回头,就看见几道爪痕与血光闪过。何四哼都没哼一声,就躺倒在地上了。

  几乎同时,老猫以一种近乎诡异的四肢疾行方式。鬼魅般的跳跃闪纵,很快折过头来找南宫潇湘的麻烦了。

  南宫潇湘本来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有自信的,可是在他面前,十步之内就被追上。

  她看见老猫高高地跳起来,亮出带血的双爪。

  南宫潇湘一定要扛住这一击,可以给黑衣人创造出逃的时间,不然就真的全军覆没了。

  虽然她的玄气护体对尖锐攻击的抵挡很有限,可她还是张开了玄气护体。毕竟这是在逃不掉的情况下,唯一可行的选择。

  黑猫抓上带煞,玄气护体也不顶用。他一爪子当胸横劈下来,不仅锐意十足,力道也不小。南宫潇湘被硬推了一个踉跄,在地上翻滚两圈,用双脚呲住力道。再一看胸前,衣服上齐齐的三道爪痕,外裳给撕烂了。女性的修者在打斗时候最怕的就是这个,所以一般在外裳之内还会穿一件软甲的内衬。既不至于显得太魁梧,遮掩了天生的好身材,又有一定的防护作用。最重要的是防止春光外泄,避免尴尬。

  通常是不易撕烂的皮革材质,高级一点的,就是金丝软甲,那可真是专防刀枪剑戟。是所有女性修者梦寐以求的东西。

  至于南宫潇湘身上的这件,更是极品中的极品。

  “哎呀,居然是龙髯内衬,连我的利爪也留不下划痕。早知道就直取咽喉了,那样立刻就死了,又没什么意思。”老猫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节奏。

  “你可知道我这身外裳也是很贵了,现在毁了,要我露个肩膀头子在外行走,我也还是不自在。”南宫潇湘说。

  “死了就自在了,终化成一掊黄土。不过你这身龙髯内衬烂不掉,也带不走。不如脱下来,我拿了还能卖个好价钱。”老猫说。

  “无耻狂徒!”南宫潇湘以为这老猫是故意羞辱,知道她这件内衬里面就只剩下肚兜了。顿时恼羞成怒,急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一来不趁他那些猫腻心思,二来更可以给黑衣人争取一些时间。

  南宫潇湘现在倒没想过死与不死的问题,心里只想着怎么活了。这里既然已经是四区之主的地盘,黑猫势必也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而且这地方离赫连诚的住处已经很近了,南宫潇湘不妨且战且退,一路退到赫连诚的门口。到时候南宫潇湘便可以无所顾忌,动静闹大了,把赫连诚惊醒更好。醒来的赫连诚,即使犯脾气各打五十大板,南宫潇湘也算是赚着了。

  只是何四死得可冤了,毕竟是南宫潇湘把他牵连进来的。

  “你不用看了,他还没死呢。猫喜欢玩弄猎物,等我斩去他的四肢,洗淘干净内脏。再找个艳阳天里,晒足了半月。等油脂满溢之时,那风味儿才绝佳呢!”老猫说,“此地不近川,水产甚少,新鲜的鱼类都被四院收下了。我最喜欢的咸鱼,一年到头也吃不到一两回。只能找这样的替代了,虽然没有那股子独到的腥鲜,但也聊胜于无了。”

  吃人的妖怪,各有烹调的秘方。人类在对美食津津乐道的时候,却不知道何时自己也将沦为妖怪餐桌上的佳肴。可老猫并不是妖怪,按血统计,他是纯正的人类啊!同类相食,光是听起来就让人毛骨悚然。

  “怪不得没人愿意和你来往,这里会吃人的家伙,也就独你一份吧。”南宫潇湘说。

  “会吃人的,的确就我一个。你大概和他们一样,与我避而远之,只是觉得这嗜好恶心,并不是有多么凶恶。我来问你了,杀人与吃人,到底有何区别?我年幼的时候,大概是六岁吧,那时候就没东西了。路过战场的时候,碰到奄奄一息的士兵。他快死了,连肉身也开始作腐。我当时也快饿死了,于是就吃了他的肉。也不知他是因我吃了他而死,还是因为伤重而死。但我吃他肯定是加速的他的死亡,所以那是我第一次杀人。人肉并不难吃,尤其是经历战斗血液仍然沸腾的铁骨之人。不过这样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就算是有,我也不敢再吃了。因为仅那一口,就灼得我喉咙嘶哑,声音变细,如此更加像猫了。行于尸山上的猫,心中没有善恶生死,从此只为自己而活。”老猫说。

  “我算是听明白了,你也不是为了嗜好而杀人,你也是为了活命。虽然这个由头十分牵强,你在我眼里,和那些杀手一样,冷血无情却偏要装作无奈。我只想问你,我的性命与你的死活真有确切的关联,你一定要杀我吗?”南宫潇湘问他。

  “嗯……”老猫听完也沉默了,“倒是没什么关联,但我是受人之托。也不要是杀你,就是抓你回去问罪。”

  “是包铁汉?没想到啊,像你这样的人竟然也受制于包铁汉。”南宫潇湘说。

  “传言没有错,当天路过我身边的是一只猫妖,我就附在了它的身上。本有九命出生入死,自可逍遥于人世。可惜我以小儿身碰到了包铁汉,他收走了我的九命妖魂。若是现在仍有九命,我何惧于他!”老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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