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你骂我是狗
红袖招前,街道上。
沈浮如和众人寒暄了两句,众人说的无非就是,辩论而已不重要,入朝之后才是真正的较量。
沈浮如含笑听着,并一一作别。
霍音想要再和他说两句话,奈何四周人太多,只能站在人群中微微簇眉的望着。
他上了马车,帘子落下,收敛起了脸上的微笑,眼眸当中无奈居多。
旁人的安慰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压力,这一次输了,下一次不能再输了。
他当然也不愿意再输,只是话从旁人口中听见,总是又多了几分压力。
帘子忽然一动,车厢被人推开,一个身形踏了进来。
沈浮如还没来得及改变神情,视线就和那人对上。
陈平之大咧咧的坐下:“躲起来偷偷难过呢?”
沈浮如稍稍松了口气:“陈兄,莫要吓唬我。”
陈平之呵了一声:“我哪有王子异能吓唬人呀,真不是个东西,明明都没邀请他,还突然出现砸人场子,好不要脸,目的性太强,吃相太难看。”
他抽出了折扇,不断的扇着,车厢内太闷热,并不习惯。多数世家公子还是骑马,沈浮如是因为幼年时候从马上跌落过,有心理阴影,才会坐马车。
风吹不进来,折扇带起来的风都透着闷热。
沈浮如浅浅的笑了笑:“终是我不如人。”
“王子异于一年前便以入朝为官,且年岁长你两岁,思维学识上优秀一些并不奇怪。他用这种方式来打压你,才是一种耻辱,不求共同进步,反而要自己独上高楼,将别人踩在脚底下。果真是他们王家匪徒一般的形式风格。”陈平之对此极其厌恶,他就是讨厌王家人把持朝政,才不肯入朝为官。
官员本该是为民请命,他们倒好,排除异己。
陈平之说:“阿充,你其实已经做得很好,反倒是我今日丢人,平日里高傲,自诩饱读诗书,结果阴沟翻船,我与他斗,不赢既是输了。”
辩论一向是陈平之的强项,而且所谈论的并非朝政,更是不该输。
沈浮如眼帘微垂:“今日若不是霍家的小姐出面算是打了个圆场,我这场聚会一定会沦为笑柄。”
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别人大杀四方,传出去实在颜面无光。
“霍家那个刚被接回来的小姐,的确有点意思。”
“只盼着霍家大小姐不会因此而染上麻烦。”
陈平之讥笑道:“不会的,你在这儿吸引火力呢。从今日的情况就说明一点,王子异的确将你当成了敌人,否则不至于急吼吼的冲过来。他们王家人可从来都不做没有目的的事情。”
沈浮如:“希望我没有让他失望。”
……
王子异毫不留情的说:“这沈家的三公子并不如传闻中那般优秀。”
白不厌“嗯”了一声,倚窗眺望,看着人陆陆续续的离开,视线只锁定在一个身影上。
那是一道纤细的身影,不同旁人一起寒暄,孤单而又桀骜,不屑于同他人的影子混在一起。
他的眼中不自觉的流露出了温柔,又辛酸泛起了埋怨——你这个人好绝情,走了绝不回头,从不会回首望一望,是不是有人在不舍。
王子异又说:“你今天很奇怪。”
白不厌慢吞吞地转回了身,脸上没什么神情,少年人的冷淡体现得淋漓尽致,轻松的岔开了话题:“我在想一个问题,沈浮如回来,要补的是什么官职?”
“沈家给安排的一定是太子舍人。”王子异不是刻意嘲讽,但配上那副孤傲冷峻的脸蛋,就是赤裸裸的鄙视:“沈家是一定要绑在太子身上的。太子在前线厮杀,他们在后方吸血。”
白不厌找了个地方坐下,若无其事的说:“那就没关系了,跟我补的不是一个官职。”
“剩下的官职,就真的是平调了。起居郎如何,陛下身边人。”
“不要。”白不厌毫不犹豫的拒绝,说:“侍御史吧。”
王子异面无表情地说:“不是平调,是降级。”
白不厌露出了个微笑:“有能力的人起点再低也爬得上去。”
“这活得罪人。”
“当我弹劾你们王家人的时候,还请网开一面。”
“白伯父伯母让我照顾好你。”
王子异是王丞相的独子。当官的总喜欢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王子异自小就被送回了琅琊郡,由伯父待为抚养。
长辈对着倒是很好,可还有其他的堂兄弟们,小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磕磕碰碰避免不了,王子异对那些同龄人敬而远之。
后来伯父去世,王子异讨厌王家的那些事,干脆搬到了白家小住,他和白不厌的关系一般,和白家长辈的关系倒是很融洽。
白不厌病恹恹的说:“幸亏我不是女孩子,否则你一定会把我娶回家。”
王子异想了想:“也说不定,王家和白家经常联姻,如果你是女孩子……”
“够了,我在开玩笑。”
王子异正儿八经的说:“我还是觉得阎良华的笑话更好笑一些。”
白不厌内心有些阴暗,他都没听过阎良花讲笑话。不由得产生了炫耀的冲动,得意的问:“今天和你产生辩论,霍家的那位小姐,你觉得如何?”
王子异:“还行吧,我不是很赞同。”
白不厌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若是不赞同,你为何不反击?”
王子异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反问道:“那是一位娇娇小姐,我为何要让她难堪?”
白不厌在心中冷笑,没看出来,你居然还有风度。
“你今日突然出现,压了沈浮如的风头,大杀四方,你猜猜他们会怎么说你?”
“输的人,话从来都很多。”王子异摸了摸肚子:“我在叫人准备一桌席,吃些东西吧,来这儿都没吃什么东西。”
在他看来,赢了那帮人,被他们议论,和肚子饿了讨论吃点东西没区别。甚至后者可能更重要一些。
白不厌没反应:“你真的觉得那位小姐不好?”
王子异道:“我何时说过不好?只是不赞同她的理念而已,初次交锋,我对她的评价应该能列入前十。”
白不厌的心情顺畅了很多:“听说你们后厨最近新研制出了一道菜,凉拌仙人掌,尝尝。”
优秀的女人,就是应该得到别人的夸奖。
所以,阎良花初登场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霍清渺完全没想过这个局面,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对外宣称是阎良花寄宿在寺庙当中,而实际上呢,这只是个在泥地里摸爬滚打,背朝太阳,汗落田间的农女而已。
她应该大字不识一个,没尝过蜂蜜,没穿过绸缎,举止局促,像是一个可恶的小丑一样。
而不是如此如鱼得水,更加适应这个场景。
在众人陆陆续续离开红袖招后,她迫不及待地上了车,车上一股闷热,让她的头脑更加不清醒,用质问的口吻道:“你怎么会懂诗词歌赋?”
阎良花十分无奈:“你怎么才发现我懂诗词歌赋?”
一个才字,道尽了心酸惆怅。她是有多没存在感,以至于这帮人都没发现。
霍清渺满怀怨对的说:“就算是能跟那些人谈论诗词歌赋又如何,你不过就是个女子,你的弟弟就是个傻子,你最后的结果不过就是被打发出去,多给一些钱而已,和乞丐没有区别。”
阎良花挑了挑眉,看着她:“如果不是你亲口对我这样说,我还以为这些话应该是从你哥哥的口中说出来呢。操起别人砍向你的刀来砍向我,会让你更加爽快吗?是我忽略了,你我同为女子,是最直接的竞争者,你的恶意更深。”
霍清渺噎住,好半天才说:“我跟你不一样,我是霍家的嫡出小姐,呼奴唤婢,锦衣玉食。而你只是个农女,看看你那双手,手上面全都是茧子,粗糙不堪。你以为谁会相信你自幼寄养在外的鬼话?谁会看不出来,你就是个临时被接回来的下等人!”
阎良花斜睨:“老农家贫在山住,耕种山田三四亩。
苗疏税多不得食,输入官仓化为土。
岁暮锄犁傍空室,呼儿登山收橡实。
西江贾客珠百斛,船中养犬长食肉。”
“什么意思?”
“老翁家贫住在山中,靠耕种三四亩山田为生,田亩少,赋税多,没有吃的。
粮食送进官府的仓库,最后腐烂变质,化为泥土。
一年到头,家中只剩下锄头、犁耙靠在空房子里面,只好叫儿子上山去拾橡子充饥。
从长江西面来的富商的船中,成百上千的珠宝用斛来计量,就连船上养的狗也长年吃肉。”
霍清渺脸色一变,抬手就要打她,被阎良花一把攥住了手腕,手腕上攥出了勒痕,疼的人倒吸一口凉气。
上次动手就被打的很惨,可惜不长记性。
阎良花笑眯眯地说:“我好心告诉你,你打我做什么?”
“你以为我没听出来,你在骂我是狗吗?”霍清渺挣扎又愤恨地说:“放开我,不然我就大喊大叫……”
“把所有人都引过来,让他们看看你的可怜样子,然后被当成谈资一般四处和人说笑。你就真成了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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