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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金山下落

穿越女太子 云舞轻轻 3678 2021-04-02 18:51

  他回答:“属下的固执是殿下!”

  “云诚的殿下,指的是顾天霸,还是林沐雨?”如果是林沐雨,那就是我。如果是顾天霸,那还是这幅身体,并不包括我。

  他望着我的眼睛,认真道:“云诚的固执……”

  “着火啦!”听到有人喊着火,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跟云诚一起向门外跑去。

  原来,是一层大厅的烛架引燃了布艺的窗帘,还好发现及时没有酿成大祸。

  “把所有的烛架都给我撤了,换成夜明珠!”我心痛的是那金丝楠木的雕花窗台和包框。这烧得黑乎乎的,不换不好看,换的话又特别麻烦。还有那窗帘,都是上好的丝绸面料。

  莫谦苦着一张脸,对我道:“主上,夜明珠很贵的!”

  “有多贵?”再说,这蜡烛就不花钱了吗?这回烧的是窗帘和窗框,那下次呢?万一所有人都睡着的时候着了火,那不直接把我们火化了!蜡烛是消耗品,燃尽了还得换新的。可夜明珠却是一劳永逸,还避免了火灾隐患,哪个划算,不是很明显吗?

  谁知道莫谦竟然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主上,夜明珠千金难求,您说多贵?”

  “是吗?”完了,又出糗了!东宫密室的角落里放着一大箱的夜明珠,就连在望庸关,我房间照明的都是夜明珠,所以我一直以为夜明珠在这里就是白菜价。

  “主上!”莫谦又想到什么,“您不是说有种不用点火就能把房间照得像白昼一样明亮的电灯吗?要不您跟属下说说这电灯是怎么做的,等属下把这里的烛架都换成电灯,不就不用再点火照亮了吗?”

  “这……”电灯必须要通电才会亮,发电的原理我知道,可这发电的设备太复杂了,再说,电要出是了纰漏,那可是瞬间要人命的。我小时候就听说过附近村里有户人家,家里只有一个灯泡,他就接了很长的电线,把灯泡当成有线的手电筒,在两间屋子之间拿来拿去。最后,不知道是哪儿漏电了,他就被电死了。

  见我犹豫,莫谦叹口气道:“属下手里倒是有几百万两的积蓄,本来是想献给主上改良军备用的。如今看来,还是先买些夜明珠给沐雨小居照亮好了!”

  “你有几百万两的积蓄?”我一听他说这话,眼睛都亮了,最近天裕国大工程又上了好几项,把我原本打算改良军队装备还有加固各边境防御的钱全给挪用了,国库早已捉襟见肘,再没有新的资金来源,我想我也只能低三下四的去找小夜帮忙了,可前段日子我跟他闹得太僵,这个时候去求他,恐怕他给不了我好什么脸色。

  我对莫谦的态度一下子就殷勤了,就好像他才是我的主上一样,扶老佛爷似的把他扶到椅子上坐下,又倒了一杯水,我双手送到他老人家面前:“其实这灯一点都不难做,灯泡的主要材料是玻璃罩跟钨丝,灯泡里面最好不要有空气,这样才能保证灯泡的寿命够长。不过这电有些麻烦,还有输送电流的电线……”

  就这样,我跟莫谦足足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研究出一台小型的风力发电机,还制出了寿命较长的灯泡。城堡里的电灯全亮起来的那瞬间,我竟有一种回到现代的错觉。

  这一个多月,我白天跟莫谦混在一起,晚上倒头就睡,完全忽略了云诚的伤势。直到有一回,我看见云诚在树林里练习用左手握剑。我惭愧的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我出宫来是陪云诚养伤的,可最后,他的右手连剑都提不起来了,我却什么都不知道。

  “对不起!”我捧着他的手,却只说出这三个字。如果当时我没让云诚救我,他就不会跟小夜打起来,也不会被小夜挑断手筋。小夜虽然任性嚣张,却不会真的伤到我。再说,小夜就算真带我走又能怎么样?我再找机会自己回来不就完了,为什么要让云诚去拦他?

  云诚反过来安慰我,说:“殿下,大夫说属下的手只要好好休养,还是有机会恢复的!”

  再好好修养又怎样,骨头断了可以接,皮肉伤了可以长,可手筋断了,就真的残了。想到他曾经一次次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手持长剑将我护在身后,想到他一只手轻轻的捂住我的眼睛,一只手将长剑插进歹人胸口,想到他划开自己的手臂,用鲜血来止住我身体的疼痛……

  而今,他却连筷子都拿不稳,我心里就更加难过。我想弥补,在他艰难拿起茶杯的时候,我会赶紧把杯子送到他的嘴边,我会抢过他手中的筷子,一口口把饭菜喂给他吃,我会将他没束好的发散开,再重新帮他梳好……

  我对他说:“云诚,以后,我就是你的右手!”

  “殿下……”他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他总是很努力的打理好自己的一切,不肯麻烦我。我想以后久了,他会习惯我的帮忙,就算我习惯他的守护一样。

  父皇一直没有催我回去,我也乐得清闲,每天在附近转转,乏了还有温泉泡,不用早起,不用想着怎么应付朝堂那大小事务,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女儿身份。就这样舒服自在的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一天,我听到一群鸟儿叽叽喳喳的在说一座金子做的大山。询问以后才知道,就在都城西郊的一个高墙大院里,有人正在将那座金山一点点熔成金砖。

  呼延灼和呼延炀都说过,北漠向天裕国求亲的聘礼是一座百万两黄金铸成的金山和十车珍宝。可最后,使团被杀,金山珍宝连父皇都不曾听说。父皇坚信那些都是呼延灼随口一说的谎言,可他能将一千万两黄金眼睛都不眨的拿出来,又怎么会为了那点东西对我说谎。

  所以当听到金山两个字的时候,我就断定,那金山,就是北漠的聘礼。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西郊,我决定亲自去查个清楚。一旦确定这件事的幕后主使,我定要将他碎尸万段,以告慰在那场战争中失去生命的所有人的在天之灵。

  我和莫谦以去铁矿视察为由离开沐雨小居。在西郊,很容易就找到了那处远离村寨的院子。房子和院墙的砖瓦还没干透,看来是新盖不久。那闪得让人睁不开眼睛的金山,连个遮盖都没有,就那么卧在院子中间的敞篷里。

  莫谦趴在墙头,望着院子里几十个工匠正光着膀子将金山凿断,再熔炼成金砖,盛进箱子里。小声嘟囔道:“奇怪,真是太怪了……”

  “怎么说?”除了看出这是一个熔金的作坊,其它的,什么都没看出来。

  莫谦说:“这么多黄金,却只有一群工匠,连个监工都没有,主上不觉得奇怪吗?”

  “也许他们就是杀北漠迎亲使团,抢劫金山的凶手。一起杀人抢劫,一起熔金销赃。所有人都想早日熔完这座金山,因为等这座金山熔完,他们就能分到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黄金。所以他们都会努力干活,根本用不着监工。”

  “主上觉得一帮工匠有本事在众目睽睽之下假冒天裕朝臣去城门迎接北漠使团?还是觉得一帮工匠劫了财,还好心将北漠使团送回老家,再顺便激怒呼延灼挥军南下,合情合理?”莫谦回头,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乱放电,“主上,北漠的说法是:北漠使团进了城,住进了所谓的驿馆之后才出的事。可就算北漠使团再低调,这金山却实在得很,就算百姓们不知道它是金山,可拉它的马车便已然十分显眼,不可能没有好事之人围观议论。”

  “你是说,北漠使团还未进城就被劫了?”

  “不!”莫谦否定道,“既然呼延灼在城里有生意,那就说明,城里有他的眼线。若使团未进城就被劫杀,北漠的眼线断不会传给呼延灼使团在驿馆被杀的消息。”。”

  “进了城,又没人看见?难不成他们是夜里进的城?可夜里进城,谁给他们开城门啊?再说,北漠使团里那么多礼部官员,怎么可能做出夜里进他国都城这种授人以柄的荒唐事来?”

  “若他们人进了城,把聘礼留在了城外呢?”

  “这怎么可能?”又不是在自己家里,他们怎么放心把如此贵重的聘礼在正式交接之前就交到别人手上。

  “有可能!”莫谦道:“北漠向天裕国提亲、下聘,迎亲,是同时进行的,呼延灼向天裕提亲时,这聘礼还在路上。得到天裕国应允,他便回了北漠。由迎亲使团先下聘,再迎亲。这聘礼中的十车珍宝是北漠使团从北漠一路押送而来,可这金山,听说是从南疆直接运来的。

  自古,不管是皇族还是民间,都没有一门亲事,聘礼分两回下的道理。而金山和使团不是同时出发,不是同一条路线,当然也不会同时到达的都城。若是金山先到,定要等使团到了天裕国汇合之后再向天裕国下聘。若是使团先到,便要坐等金山。

  天裕国没有专门的驿馆,而北漠又确定使团住进了驿馆,那就说明,使团住进的并非客栈,也非民宅,而是与皇家有关的府邱,比如官邱,比如皇家别苑!呼延灼急着迎娶他的皇后,那么,使团自然不敢耽误下聘,却呆在驿馆迟迟没有下聘,只能说明,他们在等金山。”

  “不对!”我当即反驳:“使团不管是住进了官邱还是皇家别苑,还是其它与皇家有关的宅邱,必须要父皇授意,如今父皇却对使团一事一概不知。所以,你的假设根本不成立。”

  莫谦冷笑一声,问我道:“若您的父皇说了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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