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迷迷糊糊的吃了两口,就向着村子里唯一的一条路走去,听大娘昨天说,沿着这条路向下有好多村子,什么丁家小巷,丁家窄巷,丁家宽巷,全部都是丁家本姓的人,听说这条路如果只靠走路应该能走七八天,见月觉得自己最近要吃百家饭睡百家床了。
就这么一路走着,丁家村的最后一户人家也被见月甩在了身后,见月看着身旁不知名的树,不知名的草,不知名的花,还有不知名的果子,忽然就想起来了童筱筱和庄鸾。
风华正茂的童筱筱一去不复返,不知道庄鸾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不仅仅是借酒消愁能够的吧!
见月觉得童筱筱和庄鸾都是两个奇怪的人,人的一生会遇到那么多的人,好的坏的,来来去去那么多,可是这两个人都固执的认准了一个人,从头到尾,至死方休,见月只能用两个字来评价,这就是傻呀!
见月走着走着,头顶的太阳越来越大,脑子里的秤砣越来越热,见月后悔自己走的为什么不带一把伞,挡风遮雨还防晒,这么一件居家必备的东西,自己怎么就忘了。
别看现在晴空万里,说不定等会儿就瓢泼大雨了,这里也没什么地方能躲一躲,要是下雨,自己就只能拼命地奔跑。
只要我跑的够快,大雨就追不上我。
呵呵,丁见月你莫不是也傻了。
见月正在自己嘲笑自己,然后就听到了马蹄声,声音从后面而来,见月看着脚下这条不宽的路,立刻退到了一边。
见月不怕自己成为被伤及的无辜,见月是怕自己刚洗的衣服脏了。
把包袱收在怀里,见月躲在角落里的阴影里,打算等马匹过去了,自己再走。
好马不挡道,好人不挡马的道。
但是马蹄声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了见月的面前,马上的人蓄着半张脸的胡子,上半截穿着一件对襟,露出了晒得黝黑的胳膊,下半截穿着条油光发亮的黑裤子,又黄又黑的布鞋,如果不是那张比胳膊还要白的脸,见月觉得这就是一个寻常的庄稼汉。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人,能晒黑所有的地方,可唯独一张脸却是怎么也晒不黑的。
这么一个人,见月曾经是认识的。
“丁……见月,你还好吗?”
好啊!
为什么自己觉得,不看见你会更好呢!
见了温竹年二号,终于又见到了温竹年一号,似乎还是当年的样子。
“早上好啊!”
去你妹的早上好,这都已经下午了好不好。
见月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是十分的挣扎,毕竟是他乡遇故知,见月心里是开心的,当年在黑风寨的那些记忆一股脑的都冒了出来,虽然那里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可是对待自己却是尤其的耐心,还有他们的兄弟义气,只是可惜了……
见月还没有笑出来,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事情,面前的这个人在关键时刻捅了自己一剑,透心凉的一剑丝毫不拖泥带水的插了进去,虽然过了这么久,伤口已经结痂柔和,可是留下的伤疤却是一辈子都褪不了的。
这荒郊野岭的,见月觉得自己逃不了,手里也没啥能防身的武器,如果动手,死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见月只求,能不能看在之前的师徒情谊上,让自己多活几天。
见月感觉脸上就像是个染坊,红的黄的绿的,都涌了上来。
最后,是黑的。
关键时刻,自己尿频尿急了。
温竹年从马上跳了下来,虽然是尘土飞扬的地面,可是落地的时候脚下却未激起丝毫尘土,见月看着自己已经辨认不出本来颜色的鞋子,不留痕迹的用裙角把鞋子藏了起来。
身为女子,见月觉得自己有点丢光大女子的脸面,为什么一点点的整洁都没有,为什么今天不穿上包袱里的那件衣服,至少比这套新一点,还有早上应该认真的洗一下脸的,为什么这么猝不及防就见了面,就不能容自己几秒钟捯饬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吗?
不,错了,应该是遗容遗表。
不,在这么生死一线的时刻,自己真的适合想这样的事情吗,见月觉得自己有点心大。
“丁老大说让我躲一躲,可是我总觉得应该再见你一面,见月,我知道丁老大之前见过你,也和你解释过那件事情,我也不必再多言,但我也希望你不要误会我,若是再来一次,我依旧会如此。”
再来一次?再来一次干嘛,是继续为了救我搭上自己的兄弟,还是为了心中的愧疚还捅自己一剑,还是觉得失算了,下一次应该瞄准右边,见月本想先护住自己的心脏,但是手还没升起来就放下去了,自己这颗万里挑一的右边心脏,别自作聪明给暴露了。
见月有点心惊,自己这颗小心脏万一真的扎一刀,可就真的没命了,脚下不留痕迹的向后退了退,小命要紧。
哎,好不容易看见美好的人生在向自己招手了,为什么还要让自己经历死亡的洗礼呢?
人生一定要这样子打击自己吗?
“你不欠我的,我也欠你的,只是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疑惑,为何你还活着?”
见月感觉到自己的心砰砰砰的大跳了起来,似乎下一秒就要翻山越岭冲出来,难道这是爱情的感觉?不不不,这是害怕的感觉。
温竹年的武功那么厉害,出手又那么的稳准狠,一定是因为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失手,难道过了这么几年,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一定要这样吗?真的是不给自己一点自我欺骗的余地。
见月忽然觉得,温竹年特意跑这么一趟,可能只是为了解答自己心中的迷惑,果然情分什么的都是骗人的,还好自己也没有抱什么希望。
“因为我命大啊!”
隔了好久,见月才吱唔了这么一声,可不是自己命大吗?
许久,面前的人走了,见月看着激起一阵尘土消失在前面的人,终于感觉自己清醒了,可是人也已经走了,见月有点后悔,之前没有想过还会再见,但是再见的自己应该表现的再好一点。
不过,见月觉得自己至少还算是做对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没有告诉别人自己有一颗异常的心脏,虽然此时那颗心脏正在胸腔里面跳的欢脱,可是除了见月和华亭县为自己上药的大夫,再也没有人知道它的确切方位,这个秘密还是藏在心里比较合适。
毕竟,自己也算是个行走江湖的人,活的有点秘密是个好事情,说不定关键时刻还能保自己一条小命。
行了,人都走了,自己也走吧!
见月翻到了怀里的几个李子,香脆好吃可口诱人。
见月在天快要黑的时候找到了一个村子,虽然吃了几次闭门羹,还差点被院子里的狗吓掉半条小命,但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能收留自己的地方——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城隍庙,虽然破旧是破旧了些,但是好歹能挡风挡雨,比露宿街头的好。
见月在稻草上睡了一个晚上,到了半夜只觉得自己腰酸背痛,哪儿哪儿都不舒服,本打算就这么将就着一个晚上的,结果,半夜回来了一群丐帮的好汉,围着见月吵嚷了好一阵,见月看着围在自己身边吵得不可方休的一伙人,意识到自己似乎是抢了他们的地盘,见月只好在自己成为众矢之的之前,灰溜溜的离开。
这黑灯瞎火又荒郊野岭,见月自己抱着自己,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粘乎乎的,上一次走这种夜路,就碰到了一个陈年腐朽的脑壳,在这种情况下,见月总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感觉,但是这一次不会再有温竹年英雄救美了。
哎,今天也看到了温竹年,人家依旧是个英雄,再看看自己,膀大腰圆,远看是个猪,近看发现没看错,真是羡慕那些瘦小苗条娇弱的南方妹妹,可怜了自己这个粗壮的北方汉子。
停,胖就是胖,不要拉上地域差异,北方人可不背锅。
再想起那天,见月记得自己就是在晚上,英雄前来相救,自己芳心暗许,那时候一腔热血,觉得喜欢了就时时刻刻都围在身边,只想时时刻刻都看得到,那时候自己借着学武功的名义,一直凑在温竹年的房中,满足着自己少女的心思,现在想起来只觉得有些可笑。
那是爱吗?也许只是一种崇拜,或许是一种迷恋,过去了,也就理所当然的忘记了,今日相见,见月觉得自己逃避多于欢喜,记得的更多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想来当年的那种感情,真的只是自己的自作多情,不过,哪个少女不怀春。
怀春代表自己年轻过,现在想一想虽然觉得当初的自己傻,傻到以为自己不说,就不会有人懂,现在再想来,应该是所有人都能看懂自己的小心思,只是看破不说破,可这未尝不是一种保护。
当年的黑风寨确实是个好地方,至少是对于自己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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