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章一百三十三 承认是为你
〈唐新〉
我是一个女生。
“女生”是一个弱势群体。
我清楚的知道,我生长在家族里,男人掌权,女人……联姻。
……
我的世界里,没有爱情,只有生存。
我这一生最悔恨的,不是在生命半途爱上了一个除了那个女人谁都不爱的无情男人。
用悔恨这个词也许不太恰当,准确用词是遗憾。
我这一生最遗憾的是:我不是一个男孩子。
因为我是女孩儿,因为我生长在一个优胜劣汰的家族里。
是的,家族优胜劣汰,世界弱肉强食。
在他们看来,女孩儿唯一的用处就是把她打扮的像一个高贵的公主去取悦男人,荣耀家族。
显然,唐家有把一个小女娃打造成公主的能力。
他们不知道,我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他们疼爱背后的真面目了。
所以……我夺权了。
我本来就是大小姐,解决手下几个弟弟不是问题。
问题是谁都没想到我敢存野心罢了。
父母待我如珠如宝,弟弟敬我爱我,被外人艳羡,在唐氏小有作为。
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们总认为女人的天性是安分守己的。
可笑……谁说女人不论能力必须最终:以夫为天?!
我不要。
爱情和婚姻给别人带来利益,给我带来枷锁,我不要这样,我也不要爱情和婚姻。
所以我成为了唐家的掌权人。
他们不再露出看着我像看一个得意作品那样的笑,他们戴上了成年人的面具,有时把我当作自己人,有时把我当作对手。
做女王,当然比做公主辛苦。
但是比起自己的命运被别人随意拿捏走向,拿起自己的人生这点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我本来以为坚强的生存是应该的,直到遇到另一个女孩儿,她不用努力,有人替她努力,她不用坚强,有人拥抱她。
我才知道,自己的悲凉到底在哪一点。
不是我选择活在一个虚情假意的世界做最强大的人,而是我希望成为男孩儿,却连原有的女孩儿的样子都失去了。
荆棘中穿行,我赢了,可我低头看看自己,我不认识我自己了。
我到底是谁?
最找不到目标的时候,我看到那一个比我强大的男人。
我听说过他,少年时父亡,母亲抛弃了他和他的妹妹,还有他的爷爷,去做尼姑了。
所有人都以为齐家爷爷要着重培养这个孙子作为接班人的时候,这个圈子再次沸腾起来,嗯,在她决定逆反人生的时候,他抛却一切走了。
他绝对的厌倦这个圈子,他要绝对的自由,但是他不知道,财权等于自由,自由因财权而生。
没有财富和权利,也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如果你本来拥有却自己舍弃,去换自由,我真不知道该说聪明还是笨。
很多年以后再遇到他,他居然比我强大。
可以说,我在见到他的第一面就被他给折服了。
可是他利用了我抽身而去,却在半路过河拆桥,把我搁在路灯下,绝尘而去。
他一丁点的表面功夫都不做,是对我绝对的不尊敬?
还是对这个圈子仍旧轻蔑?
如果是前者,别人对你懒得虚伪……这八个字比如何生存的问题严重多了。
我辗转反侧,心中悄然裂开隙缝却到泥足深陷才知道。
现在……
我不喜欢混乱,不喜欢被动,我非要再见他一次,找到答案才行。
在我思考该如何自然而然地与一个男人巧遇的方法时,哦,我不会约他出来,因为他是一个懒得虚伪却勤于无情的男人。
齐家爷爷的电话来了,送来方法,唯一的条件是:做他们家的儿媳妇。
我笑了。
我同意了。
因为要让唐家越走越好,也因为我想要齐琛。
某一次照镜子,完美的妆容,陌生的眼神,我终于找到了答案:他不再对我虚伪,是因为我还不够强大。
对他的用处还不够多到他愿意虚伪的地步。
既然真心要不到,那就用力,要一颗假的心吧。
我关掉水龙头,看着镜子里的陌生的女人,不再去寻找自己。
大命已定,不如破釜沉舟。
那段时间,好像他和他的女人,也走不下去了。
不管对于什么,只要是心累了,离结束也就快了。
我等得起。
医院里给齐爷爷下了病危通知单,我胜券在握。
齐琛一直在忤逆齐爷,我不相信在他和他女人要完了的时候,他会不想要好好地送送齐爷。
人总是抛弃不了要死的人的。
如我所料,他绝了情,一心一意地做了齐爷最后的送葬人。
他和我做了一个交易,演一场戏,齐爷一走,就是大戏落场的时候。
在这过程里,他让他的爷爷有一个好心情。
她借此把唐家推到盛景。
不谈感情的人做起事情来,特别漂亮。她们都爱男人有血有肉的样子,我却偏爱麻木冰冷,尤其是齐琛的麻木冰冷。
两个冷血的人在一起久了只能捆绑,他终究会发现最适合的人是我。
这是他的事了。
当务之急我却有一个问题:顾夏不能再出现。
怎么让她不再出现,不再动摇齐琛的心念,这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都说,色,字误人。
当真如此,我做了这辈子最让自己瞧不起的一件事。
鬼使神差的,我用支票叫她走,永远也不要出现。
我怎么能这么看轻能够走进齐琛心里的女人?看轻人者被人看轻。
结果当然是,我输了。
感情里的第一仗,就狼狈的惨败,差一点被齐琛出局。
这是我的耻辱。
我没有想到,未来还有一个天大的耻辱在等着我。
可笑的,我还把它当作最后一个。
即便是伟人也免不了被那看不见的命运戏弄,所谓的命运的强大之处就在这里。
在我被外界口中叫的一声,又一声,齐夫人,怎么说呢,我有一点小幸福的恍惚感。
恍惚……多么可怕的情绪,它瓦解了我的防备,让我的敌人有了毁灭我的可趁之机。
而那时,我还在被“齐夫人”麻痹着神经,谈笑风生地灭了一个又一个对手,被这样的胜利麻痹着灵魂。
你明白吗。
那是我“爱情”事业两丰收最得意的时候。
也在最得意的时候,我被算计了。
人生的可悲之处在于不能一睡不醒。我不是那么消极的人的,但在被毁了之后苏醒过来,我第一次想到“死”。
为什么我不是一个男孩子呢?
作为一个女孩子,无论表面多强大,都有一个众人皆知的命门。
那就是她的干净、忠贞。
出了门,铺天盖地的是我的照片,但是在两个小时候以后,这些肮脏的照片你是一片碎角都找不到的。
齐琛解决了一切,同时,我再也做不了齐夫人。
我最崩溃的时候问过他:“如果是顾夏,你会怎么做?”
“她如何,我不介意,我通常会比较介意那个把她如何的人。”齐琛自然而然的回复,仿佛本该就如此。
我望着他,自己原来是个失败者。
女孩子,还是该活成被人爱的样子,我活成了一个不被人爱的样子,如今连最后的资本都失去。
我还能说什么呢?
齐唐两家的势力去找一个人,绝对是大材小用的,可要真那么做了,也绝对并不会找不到的。
当那个男人被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看着他已经被打的认不出来,效果真是好。
我给他请了医生,洗干净了脸,找到他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他的身份,所以看清他以后,心里再无波动。
“都说女人嫉妒的时候是一条毒蛇,却不知道,男人嫉妒起来,是条毒蟒。”
我蹲在他面前,调了一杯颜色好看的鸡尾酒给他,他不接,准确的说是他两只手上的指甲都被拔了,他想接也接不了。
对上他恐惧的眼眸,我轻轻一笑:“原来你男女通吃啊,装的很好嘛!”
“瞒的那么好,是怕齐琛嫌弃?怕齐琛嫌弃你就别对我下手啊!”
“你倒真是,色,胆包天……毁了我,就能得到他了吗?就算得不到他,也算是成功地毁掉了我,你总是达到了一个目的的。怎么,我挖了你家的祖坟吗?”
我从不喜欢一次性说很多的话,但是自从喜欢上一个人以后,我就开始喋喋不休。
但是喋喋不休分人的,对齐琛,是想要得到他的回应,对这个人,我语速越快,我的话越多,我心里就多了一条折磨他,让他生死不如的法子。
骨子里,我对做坏人深深着迷。
终于有一天换成别人对我作了恶,因果我斗不过,我还斗不过他么?
于是,我把他扔进了唐家养的动物园里。
我把他和狮子放在了一起,日夜不离。
之后我就不去关注他了,人无论经历什么都要往前走,过去越痛,越要马不停蹄地往前走。
只不过据说,那头狮子是唐家训练好的,有专人可以命令的,让它怎样就怎样。
我是唐家的掌权人,我受了何等的侮辱,唐家的人必定怎么从他身上讨回来,并且加倍。
这几乎是没有悬念的事儿。
而我不管了。
因为,我查到了根。
那个人,是顾夏派过来的。
这个情敌大概没有想到她想恶心齐琛没恶心到,却恶心到了我,她从未放在眼里过的我。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你让幸存者池鱼怎么能不怨,不恨?
我已经打算派人去英国把那个女人抓回来了,礼尚往来,她教会我何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也该教她何为: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却:“齐氏今年所有的归益给你,换你把这件事隐下去,不要告诉她。”
“齐琛,爷爷在世会被你气死。董事们不是死的,你如此做,除了动摇你的位子,有什么好?”
“这些太脏了,她不知道,我就欣慰。”
我无话可说了。
我也退让了。
因为鱼死网破我斗不过齐琛,因为齐氏一年的利益都归唐家,趋利避害,我不能因一时之气再损失更多了。
我在他离开的时候,说:“你第一次来唐氏找我,今晚吃个晚饭吧。”
意料之中,他答应了。
呵。
我失去了什么,他再清楚不过,我因为谁而失去,他也太清楚了,我知道他不好意思再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也知道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
没关系,齐先生,我用一生跟你耗。
如果顾夏不回来,该多好啊!
可是她回来了,她居然回来了。
多么像是,无知的小女孩儿因为好奇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放出了七情六欲。
顾夏放出了我的恶,全部的。
齐琛为了保护顾夏可以做任何事情,唯独不好意思伤害我。
我就利用这一点,让他们不痛快。
当然你可以理解为我看不得他们幸福。
我知道,顾夏回来,不仅放出了我的恶,也放出了齐琛的情。
我多么想这个女人可以消失。
所以我提出来了为期三月的交易。
这三个月里,没有顾夏,只有我和你。
我是这样对齐琛说的。
我已经输无可输,不在乎让他更多厌倦一点。
我还想要翻盘,用这三个月的时间。
我不介意世界多一对怨偶,我介意,他们幸福,幸福到遗忘了我。
所以我自厌又厌人地刷着存在感。
我命运里的劫开了门以后,不曾再对我良善。
那个早上,一个带着黑色口罩的男人拿把刀,像一个疯子一样冲过来。
我眯了眯眸,表情坚定地用挡在齐琛面前,看似拯救的动作,却不着痕迹地阻碍了他的动作。
我需要多一点筹码,之前的筹码已经不太够用了,我需要多一点筹码,就那么简单。
齐琛能够在这个男人冲过来的时候制伏他,我并不怀疑这一点。
可是这个机会多么难得啊……如果我为了他受伤,他会不会多一点歉疚?多一点怜惜?!
加上我之前因他和他的女人受的辱,我唐新,总是能在他心里占一小块地方吧?
但我低估了死亡带给人的恐惧。
我感受着血液从体内流出来,我觉得有一点奇妙,我抓住他的手,对他说了很多我不曾打过草稿的话。
我知道,他眼里的我一定比任何时候都真实。
因为这样的我,是我自己都不认识的……
齐琛,在死神面前,我终于承认:我真的,真的是在用尽力气去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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