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你们扯平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傅骊山才浑身湿透地从萧木叶的墓前缓缓朝他们走来。
刘国辰一路小跑着去迎接他,将手里的大浴巾搭在他的肩上。
“二少。”好多话在刘国辰嘴里咕噜着,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傅骊山高大的身影好像随时都会倒下去,刘国辰伸手去扶他,却被他挡开:“少奶奶的坟,还是迁了吧,这里太冷。”
“是。”刘国辰搞不懂,一个死人,管什么冷暖,不过傅骊山怎么吩咐的,他就怎么去做。
今天刘国辰和罗珊的电话已经被打爆了,本来今天是傅骊山和朴兰初的婚礼,但是现在弄成这样,那么多宾客得一个一个解释。
回到傅家,宾客都已经走了,本来张灯结彩的傅家,也把婚礼的东西都收了起来。
朴兰初已经走了,刘国辰悄声问他父亲:“什么时候走的?”
“两个小时前。”
“说什么了么?”
“没说什么,提着箱子就走了。”
傅骊山正在上楼,他什么都听到了,却像什么也没听见一样。
罗珊以为傅骊山至少会病一场,但是他没有生病,只是当晚没有下楼吃饭,第二天就照常上班,看不出一丝波澜。
朴兰初的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可以说,傅骊山对她相当仁慈,冒充萧木叶,在他身边欺骗他这么久,若换做是别人,真的下场会很惨。
本来,如果这样无交集地下去,也许要不了多久,傅骊山会彻底忘掉朴兰初这个人,但是偏偏,一个月后在他和谢桥合作的海湾工程的一个开工宴会上,他见到了朴兰初。
她挽着谢桥,穿着黑色的缎面长裙,气色不算太好,也许是化着极淡的妆,甚至能看出来一点病态。
谢桥和傅骊山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说到兴起,傅骊山还用手拍谢桥的肩膀。
却被一只小手柔柔地挡开:“傅先生,您注意点,我老公这几天有些不舒服。”
傅骊山的面容毫无任何情绪变化:“谢先生什么时候和朴小姐结婚了,怎么也不通知喝喜酒。”
“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谢桥说,他一说话就轻喘,朴兰初急轻拍他的后背,从朴兰初的眼神里能看出来,她是真的在心疼谢桥。
傅骊山木然地看着他们:“谢先生如果不舒服,就坐一坐,我去那边招呼一下。”
他迈着长腿走开,朴兰初扶着谢桥在椅子上坐下来。
“兰初,别乱说。”谢桥轻声对她说:“你一个大姑娘,总是这样说,以后可怎么嫁人?”
“我不嫁人,除非你要我。”朴兰初执拗地咬着下唇。
谢桥无奈地摇头拍拍她的手背:“你呀!”
朴兰初的余光瞄到不远处的傅骊山身边多了一个女人,看背影长发披肩,身材高挑,穿着白色的印花旗袍,没看到脸就觉得特别有味道。
她手里端着一杯香槟,正和傅骊山说着话,她的身体前倾,手有意无意地搭在傅骊山的胳膊上,显得很亲密,她的肢体语言告诉朴兰初,这个女人对傅骊山很有好感。
不过也难怪,在海市还没有对傅骊山没兴趣的女人。
见朴兰初看的目不转睛,谢桥的助理告诉她:“这个女人叫桦凌,是海市的一个名媛,是个画家,据说现在正在和傅骊山交往。”
朴兰初将目光若无其事地收回来,好像她什么都没看见。
可是,桦凌却和傅骊山向他们走过来。
还没等傅骊山介绍,桦凌就落落大方地朝谢桥伸出手:“您好谢先生,我是桦凌,骊山邀请我过来,海湾工程很壮观,期待它早日竣工。”
谢桥站起来微笑着跟她握了握手:“幸会,桦小姐。”
桦凌又将手伸向朴兰初:“您好,谢太太?”她询问着。
“朴兰初,朴小姐。”谢桥代她回答。
朴兰初只好也站起来,不太由衷地跟桦凌握了握手。
在桦凌面前,朴兰初就显得娇小。桦凌很美,她的美和朴兰初的完全不同。
桦凌足足有一米七,身材玲珑,凸凹有致,她穿着白色印花旗袍,和朴兰初穿旗袍的味道完全不同。桦凌是国际化的,仿佛走T台的名模穿旗袍,虽然身材极好,但是缺少了那种中国女孩的韵味。
而朴兰初的美,是带着一种神秘感的美,她的美不完全在五官上,而是气质里,那种气质上的优柔,神秘。
所以,很难说,哪一种是最美的,就看欣赏他们的人的喜好。
“你好朴小姐,我是桦凌。”桦凌唇角上扬,笑的露出八颗牙齿,白的可以去拍牙膏广告。
相比之下,朴兰初就显得有些敷衍:“你好,我是朴兰初。”
“我听说过你。”桦凌递给她一杯酒:“听说朴小姐酒量很好?”
“不好。”朴兰初根本不接,淡淡地坐下。
她这副样子,傅骊山早就了解她了,他替桦凌解围:“也许朴小姐今天身体不舒服,我们敬谢先生一杯。”
酒杯递到谢桥的面前,朴兰初冷冷地截下:“谢先生今天不喝酒。”
她的态度硬邦邦的,谢桥只好打圆场:“不好意思,今天确实身体不适。”
傅骊山知道谢桥有很严重的肝病,他也不为难:“那,谢先生好好休息,我们改天等你身体好了再喝。”
“喝酒的机会有的是。”谢桥笑着目送他们离开。
他们走开了好一会,朴兰初看着窗外出神,仿佛不知道他们走了。
谢桥轻轻拍拍她:“已经走了,不用端着了。”
“我端什么了?”朴兰初假嗔。
“兰初,”谢桥看着她的眼睛,仿佛看进了她的心里去:“是不是看到傅骊山身边有别的女人,你的心里不舒服?”
朴兰初被针扎了一样立刻转过身来:“怎么会?我为什么会心里不舒服?没有,绝对没有。”她连连否认,其实连她自己都觉得她反应过激了。
“兰初。”谢桥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尝试,真的去了解他呢?”
她冷冷地笑:“就是因为我太了解他。”
“我先回房间休息,你再继续玩一会。”谢桥站起身来,他的房间就在这个酒店的楼上,肝病复发,谢桥体力不支坐了一会就觉得吃不消。
“我陪你。”朴兰初急忙去扶他,被谢桥拉下手:“不用你陪,你再坐一坐,等会还有酒会,傅骊山要是问我,你就说我先回去了。”
助理扶着谢桥离开了会场,朴兰初看着他的背影离开,靠在窗边百无聊赖地端起了一杯香槟。
不远处站着桦凌,正微笑着看着她。
桦凌笑起来,嘴巴是斜的,就像耐克的标志。
朴兰初将目光挪到别处,桦凌却向她走过来,举起了手里的杯子:“朴小姐,刚才的酒没喝起来,这一次我们再喝一杯?”
朴兰初淡淡瞟了一眼桦凌的杯中酒,语气冷淡:“香槟也算酒?”
桦凌放下香槟,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杯红酒:“那,这个算酒了吧?”
朴兰初的表情更不屑了,朝桌上的撑着透明的白水一样的杯子努努嘴:“这才算酒。”
那是没有经过勾兑的伏特加,一般来说伏特加都会添加各种果酒果汁做鸡尾酒,这么直接喝,伏特加的酒精浓度还是挺高的。
或许是朴兰初鄙夷的眼神,激起桦凌的好胜心,她竟然又放下了红酒端起了伏特加:“那,我们就喝这个。”
说着,一整杯伏特加,桦凌仰头一口喝下,作为一个女孩子,还是很有魄力的。
不过估计桦凌没有这么猛的喝过酒,一杯足足有一百五十毫升的伏特加全部灌下后,桦凌的脸色就白了。
朴兰初的眼中装满嘲讽:“要不要给你叫救护车?”
“该你了。”她捂着嘴,好半天才缓过来,喘息着对朴兰初说。
“谁要跟你喝?”朴兰初嘲弄地冲她一笑,将手中的香槟撩在桌上,转身就走。
桦凌完全没有料到,这个有着一双雾蒙蒙的大眼睛的娇小的看似柔弱的女人竟然是个小腹黑。
朴兰初带着胜利的得意的笑容缓缓朝食物区走去,一晚上都没有吃东西,开始胃口不好,现在突然有了食欲了。
走了两步,突然听到了傅骊山的声音。
既温柔,又充满了关切:“桦凌,你怎么了?脸色这么不好看?”
“没什么,喝了一杯酒而已,只是没想到,我是真心想和她喝一杯,而她却在愚弄我而已。”
“有些人,永远不配付出真心。”
朴兰初停住了脚步,傅骊山的话她每个字都听在耳朵里,其实她不必介意,可是,她却非常介意。
她猛地转身飞快地走回去,站在他们的面前。
桦凌吃惊地看着她:“朴小姐,你怎么了?”
朴兰初的目光从傅骊山和桦凌的身上掠过去,桦凌一米七,傅骊山一米九三,两人的身高看上去非常般配,简直天生地设一对璧人。
朴兰初一言不发,端起桌上的一满杯伏特加,仰头一口喝下,然后杯子倒立给他们看。
傅骊山同样冷冷看着她:“朴小姐,你们就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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