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家族,按理五人进行争夺是最为公平的,我不明白为什么许华非让秦榆横插一脚,却无法忤逆他的命令。
他的手中握有我妈和南晓的命,我无法轻举妄动。
训练内容十分广泛,武术、枪械、金融、法律,这六年我们六人几乎拼尽全力,学尽了能够学习的所有知识。
只是让我吃惊的却是秦榆,因为他进入状态的速度是我们几人中最为迅速的。犹记得第一场枪械考试,我们接到命令,考试中需要射击的是真人。
我们坐飞机抵达印度巴基斯坦,然后进入当地监狱。
站在我们面前的,是六个罪刑累累的死刑犯。而我们要做的,是代替狱警执行枪决。
站在我面前的是个女刑犯,她是个***少妇,脸上戴着黑色的薄纱,她的眼睛很漂亮,此时却显得黯淡无光。她穿着印度特有的灰色囚服,身形瘦小,黑长的辫子让我很轻易的想起了南晓。
她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谁又能想象这样一个瘦弱美丽的女人,竟会是一个携带人体炸弹试图毁了孟买经融中心的恐怖分子。
一边的枪械教练阿颜挥起了手,高声喊着:Ready......
站在我旁边的晓年连枪都不敢提起来,怕的全身都在发抖,似乎此时要被处刑的人是她一般,我靠像她,正对上她那双像极了南晓的澄亮眼睛。
我冲她微笑,然后趁阿颜不注意的时候俯在她耳边轻声道:等我说完一二三你就放下枪往后跑。
她将信将疑的望着我,然后努力冲我点了点头。
在那一瞬间,我差点以为她就是南晓。
当那一声Start的尾音消失之后,空中爆发出三声沉重的响声。
第一个射击的人,是秦榆,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因为疼痛爆发的低吼。那一声脆响之后则是祈云和宋馨然的枪声,随着枪声消失的是两条鲜活且肮脏的生命。
司徒皓将枪冲着天空射去,一只飞鸟被他击落在地,羽翼还在做最后的挣扎,那只白色的飞鸟在灰尘遍步的地面扑飞,扑起大片的灰层。
司徒皓面无表情的将枪丢在地上,转身走到阿颜身前,领了一个计时器走了出去。
我拉着席晓年的手走到阿颜面前,各拿了一个计时器,转身走到印度最长的公路上开始罚跑。
后来听说秦榆枪决的那个死刑犯曾经是贩毒的,因为数量巨大被判了死刑。
那一枪其实并没有打在那男人的心脏,而是他的右手小指。那男人不是没有见过大风大浪,却在枪响后的那瞬间怕到失禁。
我转过头去看秦榆,却发现让人骇人的不是他的枪法,而是他的眼神。
利慑、威吓、凶狠、冷漠,那不该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该有的眼神。
后来我在公路上看到和我们一同罚跑的秦榆,他身上的计时器显示的时间是三个小时,整整比我们多出一个小时。
后来阿颜告诉我,我输在能狠却不愿狠下心,而秦榆却是想狠却狠不下心。
其实秦榆的枪法是我们六人当中最好的,他身体小尚未发育完全,只能用较轻的左轮或是沙鹰,可是他的敏锐度及感官超乎常人的灵敏。
也因此,阿颜对他的要求格外的严。阿颜曾说过,枪并不是打在心脏上才会死,但是如果打在心脏上就一定会死。我们学习枪械最大的用途是为了保护自己,若想在一些亡命徒面前保护自己,第一要学会的便是狠心。
那之后席晓年常到我的房间找我,她其实更适合当一个大家闺秀,她知书达理,能文能舞,弹得一手好钢琴。
那样仔细一看,她和南晓便不像了。南晓的骨子里更多的是倔强和坚强的东西,而席晓年则是安静,羞赧以及柔弱。
第一次教她弹吉他的时候,她问我曾经弹给谁听过。我笑了笑,然后跟她说:一个会成为我未来老婆的女孩。
呵,未来老婆,我喜欢这个称呼。
她的脸突的便红了起来,然后接过吉他学着我的样子弹了起来。
这是法国作家耶佩思的成名曲,叫《爱的罗曼史》,为了挚爱所创,所以特别优美悲怆。
我坐在阳台边调弦,一边像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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