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泣噎比起大声的号哭,是更废精神的,喉头堵得利害,气也喘不过来,胸中凄苦更是无从发泄。秦歌的肩膀抽搐着,心里面悲苦越来越厉害。忽然整个人被往上提,抬起泪眼望去,凌默恒满脸懊恼和无奈地盯着自己:“好了,想哭就到我怀里来哭吧!”
这样的时候,这样的话是多么富有吸引力。秦歌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妥协,可是秦歌却拨开了凌默恒的手,背转身擦去满脸的泪水。
凌默恒注视着她的背影,灯光下,这个背影即便是被裹入一件臃肿的大衣之内,依然显得如此单薄、瘦削,和孤独。一股强烈的酸涩直冲鼻子,连带着自己的眼睛也灼热一片。凌默恒睁大了双眼用力眨了眨,将那些不请自来的水汽尽快蒸发掉。
“给你!”他说,声音有些哑哑的。
秦歌接过凌默恒递过来的手帕,好奇怪,这个男人居然会用手帕。在这个餐巾纸盛行的年代,用手帕的男人真是凤毛麟角。十多年前自己受不住艰苦的训练,哭鼻子时,刘骏也是拿出了自己的手帕。
心,没来由地顿了一下,怎么会把刘骏和凌默恒放在一起比较呢?
“谢谢!”秦歌接过手帕,她的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这鼻音褪去了她刚强的外衣,把她变成了一个柔弱无依的小女孩。
凌默恒多想张开自己的怀抱,用自己的一生去保护这个小女孩式的的秦歌,可是他也知道,这样的秦歌只会在今夜,只会在此刻,极短的一刹那出现,犹如夜空中的流星,快得叫人以为那是一种错觉。
果然,当眼泪被擦拭干净,秦歌转过身,已然回复成原先倔强又拒人以千里之外的秦歌:“谢谢你!再见!”
“等一下!”凌默恒急声道,“你去哪里?”
秦歌自嘲地勾起唇角,这话少了一个字,应该是“你能去哪里”吧!是的,她已无处可去。
沉吟了一下,秦歌答非所问道:“我需要一份工作。”
“我给你。”凌默恒脱口而出,随即恨不得自掌耳光,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如此沉不住气了?此时正是秦歌有求于人的时候,他再不摆摆架子,更待何时?但话一出口,一如泼出去的水,怎样也回收不了了。
秦歌抿唇一笑:“真的?”
推翻还是有机会的,他又不是皇帝,不存在什么君无戏言,只要他痞痞地来一句“假的”,也没什么关系。但是,看到秦歌脸上绽放的笑靥,“假的”这两个字不知逃到什么地方去了。
“真的!”凌默恒点点头,“你不是擅长做保镖吗?正好我需要保镖!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我24小时内的安全。”
秦歌就这样跟着凌默恒进入了凌默恒的住宅,尽管秦歌相当怀疑所谓的24小时内安全一说纯属凌默恒的杜撰,凌默恒无非只是想把自己留在他的身边而已。但秦歌亦需要留在凌默恒的地盘之内,才有可能救出自己的师傅。
汽车载着秦歌一路疾驰,当车子驶出市区时,秦歌有些不安地移了移身子:“还有……多远啊?”
凌默恒望着她促狭地笑了笑:“怎么,怕我把你卖了?”
不知怎的,这样轻松自如的玩笑,让秦歌有一种错觉,仿佛他们两人是相交已久的故友,可是天知道,在今夜之前,她从来没有觉得和凌默恒是一路人,如果凌默恒是翱翔苍穹的鹰,那么,她就是游曳水中的鱼;如果凌默恒是夜空中璀璨的星星,那么,她只是地面上一颗不起眼的石子;如果凌默恒是兀立山巅的苍松,那么,她只是山脚偏僻泥地里一朵微不足道的野花……也许她曾经对凌默恒不屑一顾,但是在她心底最深处,她是无法否认凌默恒的杰出和优秀的!
“我又不值钱。”秦歌扭头望着车窗外面,车子已经行驶在一条蜿蜒上山的柏油路,路的两边,浓绿幽暗,清一色栽种着苍劲伟岸的松林。一阵凉爽的夜风吹过,群山上松涛光涌澎湃。秦歌不由得想起自己曾经学过的一篇课文,里面写着:坐在路旁的对松亭里,看看山色,听听流水和松涛。
正想着,峰回路转,前面真的出现了一座凉亭。秦歌惊讶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凌默恒随意地开着车子,秦歌发现,凌默恒开车的姿势特别潇洒自如,她记得自己学习开车那会儿,胳膊紧张得差点没把方向盘给拧下来。可是同样的方向盘,在凌默恒的手里,却变得动转自如,似乎方向盘有了灵性,与凌默恒之间有了默契,凌默恒想着往哪边,方向盘便能自如地变化。
真是!
人与人之间,确实是有差别的!
第一次,秦歌忽然对自己的人生气馁了起来,她除了对武术一点就通之外,学别的就是不成。饭菜马马虎虎可以入口,车子考出了驾照都不敢上路,至于文化知识,更是一无所长。秦歌感觉到,从一年级读到职高,也就是认识了几个汉字而已。
不像凌默恒,到现在为止,秦歌还没发现凌默恒有不懂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句话。”秦歌把想到的句子大略说了下。
“杨朔的《泰山极顶》。”
“对对对,我好想记得是什么《泰山极顶》。”秦歌欣然叫了起来,冷不丁触到凌默恒温暖的笑眸,脸庞顿时热了起来,情不自禁地别开脑袋,继续望着窗外发呆。
“你喜欢松树吗?”凌默恒的语声低沉,有种别样的温柔。
秦歌脸上的热气更重了,她不敢回头,急促地应了一声。小时候家里有一幅画,叫岁寒三友,是爸爸的最爱。她至今犹记得爸爸抱着她,指着画里的松、竹、梅娓娓叙说的情景,具体细节她已不记得,只知道爸爸对于岁寒三友之中,最喜欢的就是松树。或许是受了爸爸的影响,她对松树也是情有独钟,每每见到,总要驻足观望一番,有时候甚至会被树身沁透出来的傲骨而感动得热泪盈眶。
凌默恒把车子开到了亭子旁边的一方平台之上,熄了火。
“到了吗?”秦歌望着黑黝黝的树林。
“没有。我只是在想,或许你会想要在这里待一会!”凌默恒侧过脸,“要下车吗?”
秦歌默默地推开了车门,走了下去,尽管没有开口,但心里是为凌默恒这一点细腻而感动的。漫步走向松林,秦歌发现松林间相当整洁,仿佛有人在刻意维护一般。泥土地上有着落叶,但并不潮湿,松林里还耸立着许多高大的岩石,更增加了松林的气魄。秦歌闭上眼睛,恍惚间,爸爸从松林间踏步而来:“格格,格格!”
“爸爸!”秦歌哽咽,撞入一个温暖宽厚的怀抱。
“格格!”凌默恒抱住秦歌,最初的感觉是正确的,秦歌只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小女孩,难为她这些年,苦苦挣扎努力为自己披上一件坚硬无比的外套,硬生生让自己刀枪不入。
但这外套之下,始终只是娇弱的心灵。
温润清爽的气息与针叶散发出来的清香融合在一起,让秦歌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仿佛她又变成了那个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可以肆无忌惮地猫在爸爸怀里,天塌下来也有爸爸为她撑着。明知道眼前的男人是凌默恒,但是,这一刻,秦歌真的舍不得推开凌默恒。
“小时候学画,我最爱画松树。”温暖慢慢地包围过来,耳畔传来凌默恒带着磁性的声音,温柔得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向着那一片温暖靠近。
“那时候最喜欢临摹唐代张璪写松笔法,‘常以手握双管,一时齐下,一为生枝,一为枯枝,气傲烟霞,势凌风雨,槎牙之形,鳞皴之状,随意纵横,应手间出,生枝则润含春泽,枯枝则惨同秋色’……”声音越来越低哑,带着说不出魅惑,每个字从凌默恒的薄唇中吐出,进入秦歌的耳中,无不形同天籁。听不听得懂已经变得微不足道,重要的是那些音节的变化,如歌如诉。
“因为喜欢松树,所以,外婆才将这里都种上了松树……”
“这里?你的意思是这里都是你家的?”秦歌惊讶地仰起头,望着凌默恒。
凌默恒的神情间竟有着淡淡的羞涩:“也许有一点你的确说对了,我是标准的富二代。”
秦歌张望了一下,简直难以相信,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凌默恒竟然可以坐拥这一整座山林。而她却不得不挣扎在温饱线上,苦苦求着生存。
再一次,她觉得横亘在她和凌默恒之间的距离,何止千丘万壑?
问题是,这样一个男人,竟曾经跪在她面前,对她说:“秦歌,我爱你!我是真心想要和你共度一生。我们结婚吧!”
两颊火辣辣的,仿佛要燃烧起来。秦歌退了两步,离开了凌默恒那个温暖的怀抱。
对于凌默恒的求婚,她曾经不屑一顾地拒绝了;现在,如果凌默恒求婚,她依然不会答应,然而感觉却已经天差地别。
“赵孟頫在《宿五华山怀德清别业》中有言:一晚松涛枕上鸣,五华山馆梦频惊。只此一句,就显出了这个男人性格中缺乏刚强的精神和磅礴的气势。”凌默恒淡淡一笑,“风撼松林,波涛如怒,纵然是在梦里,应也是铁蹄翻飞,快马加鞭,弓弦雷鸣,万箭齐发之痛快,何来频惊之感?”
秦歌对于赵孟頫的了解,只停留在小学时代练过的书法,至于赵孟頫的诗句,那是全然不知,什么“铁蹄翻飞,快马加鞭,弓弦雷鸣,万箭齐发”,大概是在讲打仗吧!不知者,自然也不能贸贸然地接茬。何况,眼前的凌默恒有一种笑傲战场的霸气,俨然就是横扫千军的大将。
秦歌发现,这一刻的凌默恒,自己需仰望才能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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