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何奶奶的遗体告别仪式举行得庄严而隆重,她的儿子何教授是学术界里的泰斗,桃李满天下,连带着,何奶奶也跟着站了光,不少何教授的朋友,同事,学生都来对她进行遗体告别。所以整个告别仪式,除了何家的亲戚外,就属何教授的相熟者最多了。反倒是何奶奶的朋友,寥寥无几,到底是年过九十的老人了,能坚持着活到那个岁数的已经不多了,就算真有那么几个,也大多是行动不便,不能前来了。
在向遗体告别的人群中,居然还有泰山通讯的员工,湛海的那几个下属,在以马屁精马经理的带领下,穿着公司的制服,浩浩荡荡地就来了。人群中认识湛海的人都在窃窃私语,一些中年妇女甚至发出感叹,说慕瑰和何奶奶虽然死了,但是还是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好福气,这世界并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能有幸,遇到一个即使你去世了,都还对你念念不忘的人的。一个痴情的白马王子,你遇到的几率并不比你中体育彩票要高,而要这个白马王子深深地爱上你,并且对你念念不忘,这恐怕已经不能用几率来形容了,这是命,你就算有再好的运气,你没那条命,你也遇不上这样的好事。这可惜有些人命短,还没来得及享福,就已经撒手人寰。
遗体告别过后就是到火葬场去火化,然后带着骨灰到公墓圆里下葬。湛海一直在为这些事情忙进忙出地张罗着,何教授和何师母年事已高,而且刚刚丧母,自然也就没什么心情去打理这些事情,而慕蔷又年幼,难堪大任。何家的亲戚们虽然能够从旁协助,但是一旦遇到关键的事情,还是得请教湛海和何教授。
一天下来,等到下葬完毕后已是傍晚时分,五月末的风,已经带着一丝丝闷热的气息,湛海开着车,送何教授一家回家。
何教授坐在车后座上,一路上都一言不发,闷闷地在想心事,头上花白的头发,以及脸上还没来得及消去的悲伤,让人看了心生怜悯。这个已经步入老年的老教授,四年前刚承受了白头人送黑头人的悲怆,四年后又要承受亲手送自己母亲离开的的悲痛,打击接二连三的袭来,他似乎快要承受不住了。
快到家门口时,他忽然问湛海:“湛海,你上次带来的那个女人是谁?”
湛海的心漏跳了一拍,这一个多星期以来,他一直都在忙着治丧的事情,再加上公司那边又有公事缠绕,所以整个人从脑子到身体都没停歇过下来,芙蕖这个女人,除了最初一两天会偶尔想到她以外,剩下的时间,他都没再想起过。现在冷不丁的被何教授这么一提及,他才忽然想起,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女人。
对于湛海来说,芙蕖已经是一个极平常的人,当初初见她时那惊讶的心情早已平复,现在她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普通朋友罢了,想不起来,也是极为平常的事情。但是对于何教授来说却不,虽然这一个多星期他的心情都被悲伤左右,但是遇见芙蕖的震惊,还是让他历历在目,所以,即使他心情不好,却仍旧时不时地在治丧期间,偶尔的想起她来。现在,随着何奶奶的下葬,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而这个话题,也到了提及的时候了。
湛海从后视镜里看了何教授一眼,何教授的表情很复杂,有焦急,有期待,甚至还有隐隐担忧。而刚刚一直闭眼假寐的何师母,也来了精神,睁开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湛海。至于坐在他旁边的慕蔷,就更是来了精神了,瞪着一双的眼睛,就差没拉扯着他的手,求他快说了。
湛海知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个问题他早晚是要回答的,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定了定神才说:“她是我的一个朋友。”
“一个朋友”何教授喃喃自语地说道:“那天她可真是帮了个大忙,改天你约她出来,我想好好谢谢她。”
湛海想到了芙蕖的身份,觉得这个约会实在是不妥,因为,何教授要是知道了她的身份的话,恐怕心里很难接受吧,但是他又不能直接拒绝何教授约人的请求,因为他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湛海想了一下,只好暂时答应下来,静待时机,再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她挺忙的,未必有空,而且我们有丧事在身,也不适合太多的探亲访友,这事先缓一缓吧。”
何教授听了,点了点头,可是末了仍旧不忘提醒湛海要记得此事。
此时,隔着四个车道的距离,一辆深蓝色的斯巴鲁呼啸着,朝着和A8相反的方向行驶,在那么一个短小的瞬间,它和A8擦肩而过,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A8里的湛海送着慕瑰的家人回家,斯巴鲁里的芙蕖,带着一小袋的行李,去赶赴一个未知的未来。
葛老的生意在河北,权哥的地盘也在河北,北京只不过是他们偶尔上来找乐子的地方,而葛老在河北那边,还有无数个等着他去宠幸的情人,芙蕖这朵让他念念不忘的玫瑰,也不过是玫瑰园里的某一枝,她或许是最漂亮的那一枝,但却绝对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一枝。
芙蕖不用整天跟着葛老跑来跑去,她只不过是搬进了葛老刚置的那间房子,然后等着他兴致来时,开着奔驰跑到北京来临幸。做一个并不得宠的情妇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芙蕖来说,却又不是坏事,与其整夜整夜地面对着那个老头的五短身材和满身肥肉,她宁愿独守空闺,然后一个人自由自在。然而,芙蕖只是并不得宠而已,而非失宠,她已经不是雏,但是葛老却迷恋她的叫床声,为了逼她喊出声来,这个变态的老男人每每无所不用其极地去折磨她。另外,葛老还有一个怪癖,那就是两人上床之前,他一定要重温一次当年的那盘录像带,芙蕖嫣红的脸,满是情欲的眼睛,以及生涩却热情的肢体语言,还有床单上的那抹红都是他最好最好的催情春药。
刚开始时芙蕖也曾趁着葛老在河北的时候回自己的家里去住,结果芙凉仍旧不肯搬回家,而葛老也在得知她的行踪后大发雷霆,连夜赶上北京,然后折磨得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一夜并没有成为芙蕖的新梦魇,虽然它的情况是如此之恶劣。他将她的双手用绳索捆绑在床头上,然后没做任何前戏就长驱直入,没有液体润滑的河床,忽然进来了一块硬物,肉与肉的摩擦,就像砂纸与你的皮肤做亲密接触一样,火辣的痛。男人脸上的表情有愤怒,有狰狞,还有一丝变态的快乐。这痛苦并没有持续很久,一个念过六十的老人,再怎么健康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然而,就在芙蕖以为一切都结束时,葛老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块小药丸,服下去后变得精神百倍,然后开始了下一轮的折磨。后来还有蜡烛,还有皮鞭,还有掐,还有捏,十个手指甲紧紧地扣住她的皮肤,每一个硬而薄的指甲都像一块小刀片,用力地刺着她的皮肤。她开始痛苦,咬着牙关不肯吭一声,后来却大笑,一个硬朗不在的男人,现在正在用一些旁门左道的东西,来证明着自己的昔日雄风。可悲而可笑。
次日醒来,是满身的伤,身边的男人正发出震天的鼻鼾声,一声一声的,像猪。芙蕖下床,到浴室的镜子里照着自己的伤,然后在伤口中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有钱人都喜欢享受主宰一切的快感,无论是公事,私事,男人,女人。就像古时候的帝皇,他可以将你忽略到死,但是你在临死前的那一刻,都得心心念念地想着他,念着他。对于像葛老这样的老花花公子来说,他最值得骄傲的地方就是,他有无数个女人,他将无数个女人弃之如敝履,但是这无数个女人却仍旧仰望着他,在冷宫之中苦苦等待着他的临幸,这群女人的哀怨,是他夜里入眠时最好的安眠曲。
但可惜芙蕖偏偏不是,她是玫瑰园里的异数,她对他历来都是又怕又恨,她怕他,却从不肯低头屈服,他对她施暴时无论多用力,她都咬着牙不肯呻吟半声。他看到此状,固然又气又怒,但是生气过后,却又觉得好玩之极。她初夜时的眼泪和叫声固然令他销魂,但是她对他的怕,以及对他的忽视,却更令他感到欣喜。令这一朵玫瑰向他低头臣服,就像开拓疆土一样,让他有十足的成就感。
每一个成功的生意人都喜欢挑战,如何让芙蕖臣服于他,就是一项新的,令人跃跃欲试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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