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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菜烧好了,一一摆放到餐桌上。红红绿绿、青青白白,一盘盘煞是好看。只是这些排骨?

  “哎,幸好没烧焦,黑了点,”曾小宁对着排骨左右端详,盛出来,放到自己的座位前,“排骨都归我,看来今天我要属狗了。”

  沈悦阳长臂一伸,将黑烧排骨挪到自己那一侧,把蒸得刚刚好的,还带着香气的蒜茸扇贝放到曾小宁的面前。看曾小宁正露出奇怪的表情,沈悦阳低声说道:“我喜欢烧得老些的。”

  何乐也一定要帮忙,曾小宁交给他一把筷子,“乐乐去摆好这个吧。”

  童童见状,也扔下玩具跑过来。何乐已经将筷子摆好了,童童就要参与到摆碗的工作中去。“小心,别打碎了。”刘丽追在童童身后。

  可是她的话刚刚讲完,就听得清脆的“叮当”一声,豆青色的小瓷碗在童童胳膊肘的拐带下掉到地上,碎成了八瓣儿。

  “让你小心小心!”刘丽着急了,冲着儿子喊,伸手要打。

  “别动!小心扎坏了孩子。”曾小宁拿着苕帚冲过来,拉开了刘丽,快速扫起碎片倒进垃圾桶。

  童童近来虽然也变得开朗一些,可胆子还是很小,知道现在自己犯了错,咧开嘴要哭。

  “明天阿姨就去买铁饭碗啊,怎么也打不破的。”曾小宁摸着他的头,“童童,摸摸头啊,吓不着。阿姨小时候有一次还打碎过一摞儿碗呢,不怕啊宝贝,碎碎才平安。”

  曾小宁再要去厨房取一只碗来,回忆起自己小时候那次打破了六、七个饭碗的事,不禁小声的自言自语:“是不是就是因为小时候把碗都打碎了,所以后来才没有了吃饭的东西?”

  看到站在厨房门口,手中还拿着姜醋的沈悦阳,正若有所思地望着自己,曾小宁似被人撞破了心思,有些不自然地含糊说道:“明天就去买不锈钢碗。铁饭碗啊,打不破。”

  沈悦阳的脸上似乎有点笑意,那只是一个瞬间,再看时,那丝笑纹早已经荡漾得无影无踪,曾小宁甚至怀疑是自己看花了眼。

  意外地却听沈悦阳接着说道:“没错,就要打不破的那种,可以用上一辈子也用不坏的。”

  沈悦阳负责将最后出了蒸屉的河蟹端出,鲜美的香味让人要流口水。这时的河蟹正是最肥美的季节,壳里的黄饱满丰富,那是孩子们最爱的。

  “好了,菜齐了,开饭喽!”曾小宁拿过了先预备下的果汁,再想了下,把沈悦阳带来的酒也拿了过来。又去橱柜里翻找已经很久不用的开瓶器。

  童新接下来果汁,先给等不及的孩子们倒好,再给刘丽也倒上。

  沈悦阳看到曾小宁正费力地给红酒开瓶,走过去接下来,他只是稍微一用力,就听“嘭”地一声,软木塞跳了下来。

  童新取过酒杯,要给三个大人倒酒,“小宁姐,你是最辛苦的,一定先要敬你!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表达谢意了,真的!”他本不大会讲话,只说了这一句,脸已涨得通红。

  “那就什么也不要说,”曾小宁立即抢过杯子,坚决地捂住了杯口,“童新!不要倒!我是不会喝酒的!”

  “小宁姐,你就别推脱了,再说这是你家,喝点儿一会儿睡觉正好!”童新拿着酒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变。

  “童新,你干脆不要叫童新了,你叫偏心吧!”曾小宁笑着,却拿住自己的杯子不放松:“还说谢谢我呢,我也要喝果汁的,你怎么都倒给刘丽了?”

  “嗯……”坐在对面的沈悦阳轻声咳了一下,也跟着童新劝道:“喝一点吧,吃螃蟹海鲜,喝一点酒更好。”

  曾小宁撇了他一眼,这才抬头对站在身边的童新解释道:“我真的不能喝酒。喝一点就过敏,从耳朵到脖子,都会起红色的小疙瘩……”

  “噢,这么严重啊!那还是不要喝了。”童新不再坚持,换了果汁给曾小宁倒上,这才又过去给沈悦阳将酒倒满。

  沈悦阳低下头,只对着自己的酒杯,认真地看着还在杯中打着漩儿的紫红色酒浆,沉思不语。

  童新让沈悦阳来曾小宁家里吃饭,而且再三的坚持,说一定等他到了才一起吃,沈悦阳才勉强答应下来。可他还是先在自己的车里犹豫了近十分钟。

  前段时间,工作闲暇中,偶尔会听到童新讲过,是小宁姐正如何帮着刘丽学习工作,帮着她带童童。甚至后来刘丽怀孕后,自己正在新建的基地忙着,不能陪在怀孕初期反应剧烈的妻子身边时,也是小宁姐帮忙照顾,才让他能减轻一点后顾之忧。

  “哎,沈团,除了你之外,我都不知道怎么还会又碰到小宁姐这样的好人。以前刘丽一直在说‘不知道我们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才会一直劳心劳力,可还是背了浑身的债,而且还不知道童童到底能不能治得好……’,可现在正相反,她又说,‘一定是上辈子多少还积了点德,所以现在碰到小宁姐和沈团长这样的好人’。我就说她,哪有上辈子下辈子的,过去的不提了,就是我们现在运气好……”

  那时两人坐在黑暗的新建基地内,茂密的树丛中间。沈悦阳看不到童新的表情,可是他感受得到,童新——这个老实巴交不大爱说话的部下,他的声音里,带有着的那种难得的欣慰和轻松。

  那天在走廊里,对曾小宁所说的话过于严厉,沈悦阳再想起来,有一点后悔。

  也许是自己说重了?她毕竟不是自己的下属。再看曾小宁的外表、接触几次的感觉,以及从童新口中所描述的,她确实不像一个喜欢交际的人。

  一个女人,单身,带着孩子会有多么不容易,这一点他很清楚。而且现在的社会,工作上有多大的压力,虽然他身在部队,可也想像得出来。

  曾小宁夜半归家,身上还有强烈的酒味,或者她是工作上的需要呢?也可能是必须参加的应酬?那么自己所做的反应,是不是太夸张了?

  “随便她是什么样的好了,反正也不是我的什么人。既然她喜欢喝酒,干脆送她两瓶,算做对那天自己反应过激的道歉。”

  沈悦阳心中想着,找出简易行李中的刮胡刀,对着后视镜,用一分钟时间将胡须扫荡干净,跨下车来。再花五分钟,在园区门口的超市买了水果和红酒,四分钟后,敲响了曾小宁家的门。

  可是现在,曾小宁说自己根本就不能喝酒……难道说,真的是自己搞错了?

  沈悦阳低着头,再抬头看曾小宁时,原本锐利的目光竟然有些躲闪。

  曾小宁端起盛了果汁的酒杯,“我来敬沈团长。虽然这里面不是酒,但对我来讲,表达的心意都是一样的。大恩不言谢……”

  她低下头去,声音如卡带一般停住。

  童新和刘丽不知内情,奇怪地对视一眼,就见那边曾小宁已经神色如常,流畅地接下去道:“也感谢你让沈总在我们店里订货,所以这个月才会提前就已经盈利,我这是借花献佛了!”

  曾小宁仰头,把杯中的饮料喝得干净。

  沈悦阳端起酒杯,略做沉吟,“对不起!”短短三个字后,一饮而尽。

  曾小宁一时间与童新和刘丽同样的目瞪口呆。

  饭只吃到一半,沈悦阳接到电话。他没有离开座位,只是将接听键按下,手机放在耳朵边上,却一个字都没有讲,静静地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很轻,其他人听不到一点,只能见沈悦阳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然后越皱越紧,面色也似乎比来时更黑。

  两分钟之后,他放下电话,站起身,环视一下桌边几个正望着自己的人,低低地说了声:“实在对不起,有点急事,我先走了”,起身推门而去。

  余下的三个大人面面相觑,还是刘丽先问道:“童新,沈团才这是怎么了?看来有麻烦的事呢。”

  童新思忖了一下,却道:“没事的!我们沈团,就没有摆不平的事!”

  可是曾小宁回想起沈悦阳微微皱眉的样子,却莫名的有些担忧。

  之前见过的几次面,沈悦阳都是如铁板般的一张黑脸,在那上面,几乎看不出他的任何表情。难得有过笑意,都是转瞬即逝。

  无论他是在善意的劝说,还是在费心的解释,或者在生气发火、恼怒教训,似乎都没有什么东西能改变他,更没有让他的眉头皱起。

  暗地里,曾小宁曾觉得沈悦阳的那张脸,如同一张焊得严密的面具,却没有能开合的钥匙。

  那现在,是什么人的电话,把他的铁面具撬开一丝缝隙?

  时间晚了,童新和刘丽抱着孩子告辞而去。曾小宁送到电梯口,他们一定要曾小宁快回去,“乐乐一个人在家呢,快回去看他!”

  曾小宁也不再坚持,转身回去。刚刚进了家门,就看到刘丽吃的药还在桌子上,抓起来马上追了出去。

  幸好电梯还没上来,她能听到安静的走廊里还有两个人讲话的声音。还没走到电梯间,就听刘丽说道:“我觉得沈团长人真的很不错呀!他不是没结婚吗?要是能和小宁姐在一起多好!他们两个都是那么好的人。”

  曾小宁停住脚步,她不知道出去说什么才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童新的声音却很有些模糊,还加杂了一点言,直到后面才听出一点来:“……有女朋友的……没回来。”

  曾小宁觉得脖颈有细汗渗出,正沿着脊背滑下。可秋天夜晚的凉意早已经沁入到空气里,她无知觉地哆嗦了一下,返身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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