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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三月桃花雪(1)

  抱玉走进云氏的大门,Lily一眼就看到她进来,热情地迎上去。

  “玉姐来了啊!”语调忍不住上扬。

  抱玉微笑着,把手中的纸袋放在她面前,“这是我们公司这次春装大秀才会展示的新款,目前还没上架,我帮你带了一件,S码,应该合身。”

  Lily忍不住就要欢呼雀跃,意识到自己在公司大厅,压低音量,“玉姐,上次你问我大秀的事儿我帮你留心了,老板说今天派几个人去选址。”

  抱玉立马来了精神,脸上却故作镇定,“是吗,我已经知道了,谢谢。”

  Lily殷切地跟在她身后,小声问,“您和我们老板到底是怎么回事?”

  抱玉只是笑笑,不作回答。

  Lily帮她开了大厅的门,神秘兮兮地凑到她跟前,“别人不知道,但我最清楚,大老板是座万年冰山,所有人都怕他,但是你不一样,他拿你没辙。”

  抱玉僵硬着脸应付,“别瞎说。”

  “我绝不骗你,整个时尚圈都知道大老板不爱见人不爱说话。我们公司的人更是了解他的这一脾性,轻易不敢招惹。你不知道,曾经有位名模因为大老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胖了’而欣喜若狂,连续上了一个月的通告侃侃而谈‘傅先生跟我说话了’。”

  “那么夸张。”抱玉挑眉。

  “一点也不夸张。”Lily讲的眉飞色舞,“有一次我跟大老板去跟客户谈生意,他突然想喝茶,对方公司的经理就忙不迭的吩咐秘书准备,茶要碧螺春,水要山泉水。一时没有,那秘书兑了些自来水进去,大老板喝一口,放下,走了。那经理当时脸都白了。”

  “世道如此,哪里不是人踩人?”抱玉沉默了片刻说道。

  傅云起这三个字,有太多光环,一个人千辛万苦拥有了一切,反而会觉得心力交瘁、寂寞空虚。她不禁皱眉,广告这一行大都艰辛,她也不知道自己过早地卷入他们的圈子是对是错。

  “我倒觉得他对谁都是一样的,没有厚此薄彼。”抱玉说。

  “那你也别见怪,老实说,大老板是被他前任伤透了心,他前任前两天在法国结婚了,他破天荒亲自去和客户谈合同,灌了不少酒。”Lily挤眉弄眼地八卦着。

  抱玉来了兴趣,“前任?”

  “他们分手都是一年前的事儿了,其实他前任女友本就是时尚圈里的平面模特儿,十三岁就开始入行,出道没多久地位就如日中天,气势十足。很多秀都是她来走开场,你翻翻以前的杂志就知道了。她跟大老板是青梅竹马,大老板创业的时候她没少在旁边赴汤蹈火。”

  走出云氏大门,抱玉冲Lily挥挥手作别,再转身的时候,已经全然变成警戒状态,她赶忙掏出手机,查询最近有那些秀场被预定了,然后联系秀场的线人。虽然已经被调到了生产部,但好歹狄斐婓没赶她走,那是看她还有剩余价值,既然如此,她也该用这几天的机会发挥一下余热。

  她就这么查着资料,一家不对就查下一家,打着电话寻找联系人,不知不觉走到了云氏旁边的露天咖啡馆,傅云起坐在里面看着《Clouds》,抬头撞见她的目光。

  “换部门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杂志上的图文内容。

  “托您的福。”

  “喝咖啡么?”

  “我可以用咖啡泼你么?”

  “这么恨我。”

  “岂敢,我只是讨厌那些让我有所期待最后却又让我失望的人。”

  “对人有所期待是公关的职业病,你要记得,你的职能就是帮助客户去欺骗消费者,反过来再骗客户的钱,你爸爸可是我那个时候最成功的骗子,相信你也一定遗传了不少。”

  “我和他不一样,我有我的原则和底线。”抱玉冷笑。

  “难得。”

  周抱玉突然想起电影《东邪西毒》,上面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的事都忘掉,以后每一日都是个新的开始,不知道有多好。

  他们两个人却偏偏记性好,对于那些关于抱玉父亲的种种,一个是拿不起,一个是放不下。

  其实这个世上的人都是骗子,全部都是。幸运的是有的人遇到了大骗子,可以骗他们一辈子。不幸的是有的人遇到小骗子,只能骗你一阵子。

  傅云起就是那个技艺高超的小骗子,明明那么会骗,却就是不肯骗她一辈子。

  她却是一个拙劣的大骗子,以为骗得来他的心从此一生一世,奈何没有这个本事。

  春天的风声从窗户遁走,只剩下碗碟碰撞的清脆声响,它将时间填满,将所有尴尬的缝隙填满。

  新书签售结束的时候,裴斯宇从图书馆里走出来,看了看前面巨大的宣传海报,“新生代偶像作家”几个字他不是很喜欢,在他看来,写书靠的是自己的实力,跟他的长相没有关系。许尽欢白了他一眼,酸溜溜地说:“是哦,我们伟大的裴少明明可以靠脸,却偏要靠才华。”

  接着她去和其他几个编辑收拾场地,听见身后有人说:“你看见了,那个人就是裴斯宇。”

  她回过头,是两个胸前佩戴记者证的女人,说话的是个年轻漂亮、长发披肩的女人,她朝裴斯宇的方向微微笑,笑得志得意满,胜券在握,看见许尽欢在看她了,眼光对上她。

  许尽欢说嗨,对方并不回答。

  她转过来,心里想,哼,还真是够傲娇呢。

  那个女记者去找裴斯宇,裴斯宇的身影挺拔修长,说话的时候,为了迁就女人的身高,微微颔首。

  他这样懂礼貌又贴心的小作家,谁能抗拒得了呢?

  她自己溜溜达达离开那里,心里眼里却都是他的样子。

  程子放在远处看着,蹙了蹙眉,招呼她:“你是新书的责编,应该陪同作者接受采访的,等下若是有什么问题难住了裴少,你要救场的知不知道!”

  许尽欢两眼一瞪,“Yes,sir!”

  休息室里,裴斯宇接过许尽欢递来的一瓶水,咕咚喝了两口,放下时,就已经被刚才那女记者带来的记者团给围住。

  许尽欢头一次做责任编辑,哪里见过这种阵势,连连后退了两步,裴斯宇见状忽的起身,大步穿过记者群,站在她身边,一只手顺势揽过她的腰。

  “采访的是我,你紧张个屁。”他的声音划过她的耳边,她深吸一口气,安定了许多。

  杂志记者挤到前面采访:“请问裴先生,有没有觉得自己会因为这本书而名声大噪?”

  裴斯宇回答的利落有趣:“能出版这本个人随笔集,我家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哪里还敢奢求名声大噪?”

  记者又问:“我看您新书的扉页写着‘给JN’,这个‘JN’是不是您书中所提到过的某位深爱的姑娘呢?”

  裴斯宇顾左右而言他:“这本书的封面,颜色安静,心如止水,装帧设计的简单大方,是我要的效果。”

  那记者笑了,继续死拽着那个问题不放:“裴先生,您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是问您,JN是不是您喜欢的人?”

  他也笑了,回答的更加利落有趣。他说:“嗯。”

  记者两眼放光,环顾四周,“那么她现在有在现场吗,可以接受我们的采访吗?两位如果能在我们台有个真身亮相那就太好了。”

  这个问题显然为难住了裴斯宇,他皱着眉头不知道该如何用最简短的语言巧妙地将他和JN这个人的关系解释清楚。

  许尽欢脑海里反复播放出主编刚才的话,觉得此时不救更待何时,是责编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是责编美就英雄的时候了,这一时刻将伴随着无束鲜花与掌声并永久载入史册。她这路见不平一声吼说不定一夜之间就火了,俩人分分钟成为春城的武藏与小次郎,身家马上不一样。

  陷入这种不切实际的意淫当中的她,一脸娇羞眼神迷离地冲着记者说,“JN是我啦。”

  全场静止的短暂五秒里,她保持着微笑和裴斯宇用眼神进行了如下交流:

  裴斯宇:几个意思?

  许尽欢:救场如救火,不客气,应该的。

  裴斯宇:你这样读者不怀疑我有审美缺陷?

  许尽欢:I.hate.you。

  裴斯宇:你这样我销售量还要不要了?

  许尽欢: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不是说好要做彼此的天使吗?

  裴斯宇:那你别笑,你一笑鼻毛都戳人中了!

  许尽欢:哦吼吼吼吼吼。

  裴斯宇:滚滚滚!

  “是这样没错。”他们的目光交流戛然而止,裴斯宇扭头,对着记者冷不丁抛出一句,“这位是我的责编,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这本书,所以我在扉页上写了给JN,她名字的首写和尾字母,尽欢。至于书中的那位姑娘,那是我杜撰的,要知道,每个男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幻想对象,显然我也不例外。”

  但媒体似乎并不理会后面的解释,全然将重点放在作家和责编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八点档狗血剧情,于是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二人之间暧昧情愫,似要擦出火花。

  裴斯宇的父亲在报纸上看到这一幕,将手中的雪茄一下按倒在烟灰缸里,脸色一沉,报纸被拍在沙发上:“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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