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深圳爱情故事3倾颜计

心意

  这一座山,我往常爬,上下不过一两个小时,这一次,走走停停,却是从清晨走到黄昏。当血红的太阳悬在天边,当晚霞燃烧如火,当整座山上,已再也看不到一个登山人,我们才恋恋不舍的下山。

  沿着来路,我们默默往回走,想着即将要说分开,心里那股恋恋的不舍,是让人情不自禁就鼻头发酸的。

  到家属院时,天地已经笼罩在朦朦的暮色之中,我们相对而立,良久,颜朝终于先开口,说:“我回去了。”

  我嗯一声,此时太晚,我还是没有勇气邀他去陆老师家。

  他却不走,依旧站着,又是好久,才再次出声,说:“我有《流浪者之歌》的磁带,还有其他一些外国歌曲,你要不要听?”

  我知道他这是约我下次见面,心里那绷得很紧的弦蓦地就松了,原来我归程的紧张和酸涩,是因为还没想好再次相约的理由。

  我愉快的说一声好,笼在心头的淡淡阴霾一扫而光。

  “那我们下周见。”他说。

  “下周见。”我说。

  说了再见,却还是不走。

  我虽然心里甜蜜的高兴着,但还是有点不好意思,遂说:“我回去了,天亮出门,天黑进屋,陆老师该批评我了。”

  他亦有点难为情的笑了,终于下定决心的说:“那么,再见,下周我来找你。”

  我朝他挥手,他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又回头看我。

  其时暮色正浓,隔了一段距离,我已经看不清他的脸,但我却仿佛看到他茶色眸子里,那莹润的光。

  脸烧得厉害。

  我情不自禁用手捂住眼睛,生怕这心灵的窗户,透露了自己的小女儿心思。

  一直到颜朝走得再也看不见了,我才转身,沿着那一排栀子花,几乎是蹦跳着朝陆老师家走去,栀子花氤氲的香气,一如我芬芳的心情。

  到了陆老师的小院子前,我依旧一跃而过,从包里掏出钥匙,刚要开门,门却从里打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黑里透红的男孩的脸,健康的、朝气蓬勃的、又带着几分憨憨的实在劲儿。

  “志云哥。”我快乐的叫他。

  “怎么回来这么晚?”他看似抱怨的语气里,却含着关心与担忧,还有我一直坦然受之的宠爱。

  “我和朋友去爬山了。”我说,“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在这?”

  阳志云和我同是陆老师的学生,自从那次救了我之后,我们大多时间就在一起,后来奶奶病重,他索性搬到了我家,把我的奶奶当他的奶奶,把我当作他的妹妹——他原本有一个妹妹,却在几岁的时候生病,无钱医治而死。我们一起去钓鱼,挖草药,原本已经辍学的他,也和我一起去上学。奶奶说了,再穷,只要还没饿死,就得去上学,多认识些字,总是好的。奶奶出生书香世家,年轻的时候很是读过些书,在她精神稍稍好点时,她会给我们讲四书五经,也会讲才子佳人。她说,一个人,如果不启蒙,简直就是白来这世上一遭。所以,在那样的年月,在教育一片凋零的时候,我依旧得以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背书写字。当离家十多里外的学堂招生时,我亦背上了书包,甚至,哪怕奶奶去世,哪怕阳志云再度生了弃学之心,我都没有放弃这艰难的求学之路。阳志云在我的鼓励下,最终和我一样坚持下来。我们两人都是山里的孩子,都有一双灵巧的手,起早贪黑的去大自然这个百宝箱里寻宝,终于得以把这书一路念了下来。那些相依相伴的年月,我和阳志云之间,已经有了比血缘更深厚浓重的亲情。

  两年前,我们一起考入了这个专科学校,陆老师成了我们的班主任。当她得知我们都是孤儿时,对我们格外关照,让我住到她的家里,阳志云则依旧住在宿舍。陆老师其实结过婚的,有一个儿子,但我却只在照片中见过。至于她的丈夫,则连照片中都未曾出现过。

  陆老师正如我所说,迂腐、固执、古怪、还带着点癫狂。除了工作,她大概没有其它任何爱好,就连家,当我刚住进来时,也是一片凌乱,她对厨房之事几乎一窍不通,一直以来都是吃食堂。若不是我的出现,我想,她在食堂里,大概会吃到老。

  她年轻时候应该是美丽的,但那种美,却带着几分凌厉,没有女人该有的柔和。大概是因为她自己缺那份柔和,所以,在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会说我,要我文静,要我矜持,要我像个女孩一样示弱。

  我想,她应该是有伤心事的,她的伤心事,大概就和她那份凌厉有关。

  不过她从来不说。

  除了工作学习,她几乎不和我交流其他的事情。

  不止是我,她也很少和其他人有所交流,她一头扎进去的,是一片叫做心理学的海洋,她是一个真正的工作狂人,甚至基本的待人接物,都不屑做。

  像前天那样,能和颜朝笑谈几句,已属十分难得。那个颜朝,或许,在她心目中,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当然,不止颜朝在她心目中不一样,我和阳志云,在她心目中也不一样。这倒不是因为我们的孤儿身份,而是她觉得,我们两个,都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所以对我们青眼有加。

  她说阳志云踏实,肯吃苦,肯钻研,最重要的是一根筋,能像她一样一门心思扎进去。而我呢,则灵性,晶莹剔透,一点就通。不过,她也有小小的遗憾,就是阳志云对心理学没有一种狂热的爱,而我呢,则爱好太多,又太过热心。

  不过纵然我们两个都有让她不满意的地方,但并不妨碍她把我们当成得意弟子,几乎是倾囊相授。

  她难得有客人拜访的家,不仅让我住了进来,也准许阳志云随意出入。

  比如此时,天黑时分,阳志云依旧呆在这里。

  却说阳志云听我问他,一边接过我的背包一边回答:“我今天回来得早些,便过来找你,你不在,所以久等了一会。”

  “今天卖了多少钱?”我再问。他周六晚上通常会去湖里溪边放鱼篓,周日一大早就把收成拿到市集上去卖,同时卖的,还有我平时攒的一些草药或者手5DE5。卖完之后,他有时会继续捣腾一些活,有时则早些回来找我。

  我们两个,一直是以这样的方式获得生活的必需品。

  “十一块多。”阳志云很高兴的报出一个数字,从口袋里掏出钱递给我。

  我也很高兴,笑着接过这笔对我们来讲不菲的收入,说:“现在很流行那种白鞋,等过段时间,我也去给你买一双,雪白雪白的,看上去十分清爽。”

  我们的钱,一直都是我在管理和支配,我就是我们两人的管家。

  “我不用,你自己买就好,女孩子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一点。”他说。

  我不和他争,反正他的衣着,一向都是我在打理,我只要给他买回来就行,虽然他会说我浪费,但神情却又十分欢喜。

  我们虽没有父母,但我们却依靠我们勤劳的双手和灵活的头脑,生活得并不拮据。

  阳志云和我一样有手好厨艺,此时他已经做好了饭,我去洗手洗脸的功夫,他把饭菜盛好,叫了陆老师出来,三人一起用餐。

  餐桌上有他提过来的桂花鱼,都有快两斤了,差不多能卖两块钱,他却截留下来,送到这里。

  他总是这样,好的能卖得起价钱的东西,总舍不得卖。

  他给陆老师夹了鱼肚皮上最嫩的肉,又把鱼眼睛夹给我,说:“小洛,吃眼补眼。”

  自打那次中毒之后,但凡眼睛,不管是什么东西的眼睛,他都会夹给我。有一回,他还从集市上买了猪眼回来,煮了要给我吃,我死活不肯,他最后都差点生气了。我怕他生气,只得吃了,吃到一半却吐了。不是我娇气,猪眼那么大,吃起来实在恐怖。

  我吐了,吐出了眼泪,他却在旁边看着,看出了眼泪。

  从此,他再也没买过猪眼,其他动物的眼睛,夹给我之前,也会问一句:“小洛,这个吃吗?”

  从此,我再也没吃过猪眼,其他动物的眼睛,只要他夹给我,我都会说:“吃。”

  我知道他是对我好,他对我的心疼,大概更甚于他自己。

  我于是默默的接受他这份心意,吃下无数的眼睛,渐渐竟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吃眼睛的习惯。

  其实眼睛不好吃,一点味道也无。

  不过,对习惯吃眼睛的我来说,味道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那片心意,是那个不是亲人更甚亲人的阳志云带给我的那片心意。

  在这个世上,稀缺的往往才是最珍贵的,当一个人有很多亲人,他对来自亲人的心意未必会看重,而当他只有一个亲人的时候,他对来自亲人的心意却会看得比山还重,比如此时的我,对来自这个和我相依为命近十年的男孩给予的眼睛心意,自是视若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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