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的似曾相识感
不过打字难不倒我,我长期混迹于各大聊天室,打字的技术早就练得炉火纯青,100字/分不在话下,吭哧吭哧,十指如飞,不到两个小时就把十多页文档打完了。
哈哈,这下可以下班了吧。
我长驱直入走进如来佛的办公室。
“颜总,我打完了。”声音里颇有点小人得志的意味。
他头都不抬,依旧专注的看着电脑。
“颜总。”我声音稍稍提高一点。
他这下抬头了,一双好看的眼睛微微觑着,X光毫不留情的扫射过来。
我讪讪的笑了,局促的低头看胸——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穿这件性感的小西装了,总担心绷掉扣子。
他并没说话,只是那样看着我,看得我头上冷汗涔涔的往外冒。
又做错什么了吗?
我努力回想着,终于想起自己进来没敲门。虽说我习惯不敲门,但他说他不习惯不敲门,好么,他是上司,他的官衔比我大,他的习惯肯定比我大,我只好顺着他了。
于是老老实实退出办公室,老老实实敲门,足足敲了半分钟,他才淡定的吐出两个字:“进来。”
操蛋,装逼是这样装的吗?
我觉得我们之间的梁子是越结越大了。
但这个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他心血来潮,又罚我加两个小时班,我就欲哭无泪了。
他现在手里掌控着我的生杀大权,我只有先奴颜婢膝,再静静的等待机会。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苏小洛,忍耐、等待、是你当前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
“颜总,我打完了,可以下班了吗?”再次走到他面前,我毕恭毕敬的问。
“喔,这么快?”他拖长声音。
“嘿嘿,我打字快。”我得瑟的笑着,哈,他或许是想让我打字到晚上十点,却不料打字乃是我的特长,知己不知彼,出招有误,让我得以提前结束四小时的煎熬。
这算不算是扳回一局了呢?
“打字快?看来你应该去应聘打字员。”如来佛淡淡的揶揄我。
可我是胜利者,心宽体胖,不和尔等计较,所以,我忽略他的揶揄,继续问:“我可以下班了吗?”
他说了的,打完就下班,若他敢出尔反尔,我绝对立即发难,狗急了还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回去吧。”他大概是看到我内心那摩拳擦掌的腾腾杀气,倒识趣的没再难为我,声音平平的下了豁免令。
哦耶,终于可以回家了。
唔,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俞瑾,把这面无表情的家伙往死里控诉一番,最好让俞瑾也和我一样义愤填膺,把能想出来的骂人的话全部往他身上招呼个遍,唯如此,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我一边意淫着我和俞瑾咬牙切齿诅咒他的场景,一边愉快的关电脑、背包、闪人。
出了公司大楼,走到的士停靠点,时间还早,八点不到,马路上车水马龙,光影璀璨,好一派繁华热闹的景象。我喜欢这样的景象,它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美好而又充满希望。
我一边欢快的哼着歌,一边悠然的等着的士。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吼)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嘿)
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吼)
……
我反反复复的唱着这几句,我也就记得这几句。唱完一遍又一遍,渐渐唱不下去了。原本以为奢侈一把,不去挤公交,过来打个的士,哪知道载人的士络绎不绝,空车却迟迟不来,迟迟不来。
等得人心焦。
是不是要考虑去换公交呢?
但又好像不甘心,觉得等了这么久了,或许,再等等,再等等就来了呢?
这大概就是一般人的等待心理,总觉得,等都等了,不妨再等等,结果就一直等下去了。
当然,此时,这个一般人的代表,就是我,我已经在的士停靠站等了足足半个小时。
操蛋,打字好不容易赚回来的一两个小时,就这样被白白浪费了啊。
我已经完全没有心情唱“咱老百姓”了,给自己下最后通牒,再等五分钟,如果还没有空车,就果断去坐公交。
人生,有时,要在适当的时候学会放弃。
我难得深沉的想,这么久的车不能白等,总得有点感悟才行。
就在我真的要放弃的时候,一辆白色的小车滑到我的面前。
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飘忽的念头,好像某个噩梦般的晚上,我也见到过一辆这样的白色小车。
那是一辆黑车。
难道会是眼前的这辆车?
我只觉得胸口一阵闷痛,那样不堪的一个夜晚,我已经努力把它连同那不堪的初恋一块忘记了啊,为什么又会阴魂不散的出现?
我近乎神经质的抓着背包的带子,虽然是我主动献身给黑车司机,但好歹是我的初夜,他该不会还来找我麻烦吧?
白色小车停了下来,一张没甚表情的脸探出车窗。
“上车,我捎你一程。”毋庸置疑的语气,居然是顶头上司颜曦。
从来没有一刻,我觉得颜曦是这样的可爱。
抓带子的手松开了,胸口的闷痛也消失了,还好,是颜曦,不是那劳什子黑车司机。也是,天底下又不是只有一辆白色小车。
我听话的上了车。
颜曦从后视镜里看我一眼,问:“你脸色好像不太好。”
“喔,困了。”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总不能让他知道我是吓着了。
“昨晚又去酒吧了?”他好像对酒吧那晚很感兴趣,念念不忘的提啊提。
“嗯。”我不置可否的应着,讨厌别人提这个话题。
“喝醉了?”再问。
“嗯。”依旧是不置可否的回答。
“发酒疯了?”还问。
语气似乎隐隐不悦啊。且不说我没去酒吧没喝醉没发酒疯,就算我去了酒吧喝醉了发了酒疯,又关你什么事。我心里老大不高兴的想。
懒得理他,多管闲事的家伙。
车子一路疾驰。
我头靠着窗户看窗外,看着看着居然睡眼朦胧,看来昨晚缺觉实在是太厉害了。
“到了。”就在我差点儿又进入梦乡的时候,他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好冷的声音。
莫非是车内的空调开得太低,那个淡然如水的男人,结冰了?
我一个激灵,瞌睡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谢谢颜总。”我学着薛助理,恭谨谦卑的态度。
“下去。”十分不耐烦的声音,甚至还带着不加掩饰的厌恶。
操蛋,又发哪门子神经哦,搭个顺风车也能把他搭得这么不高兴,到底是哪跟哪啊?况且,这顺风车又不是我主动要求搭的,是某人自告奋勇要捎我的,现在却又摆什么谱。
就算你是我顶头上司,现在下班时间,人人平等,你装什么逼啊。
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
然而,我大概是个天生奴才命,这两天功夫,已经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了,就算心里再怎么腹诽,面上依旧是狗腿的模样,竟没有把这愤怒表现分毫。
我讪讪笑着下了车。
可怜我人还没站稳呢,那车子居然哧溜一下跑远了,我差点被车子快速启动带起来的那股气流给冲倒。
“王八蛋。”我对着已经变成一个小白点的车影狠狠骂了一句。不解恨,还用力踢了一脚,却不小心踢到路基,疼得我呲牙咧嘴。
碰到小衰神了,自从遇到他,就没发生过一件好事,我沮丧的想着。
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过,为了十楼那个冰雪一样的男人,也就只好先忍了。
我怏怏的转身,往小区里走去。
走着走着,忽然发现不对。
我是要回家的啊。
这里虽然也是回家的路,但是,是过去式啊,是我以前的家啊,我现在搬新家了,离这里虽说没有十万八千里,但好歹也有十多个公交站。
这厮怎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呢?
我咬着唇,仔细回想刚才车上是不是报出了这么个地址,但想啊想啊,好像我上车后压根就没说目的地吧。他问我酒吧的事,我不高兴了,然后两个人沉默,然后我差点睡着了,然后他赶我下车,是这样的吧,从头到尾,我压根没说我要去哪。可他为什么把我送到了这里?为什么还如此笃定的说到了?我忽然觉得事情空前诡异起来。
他难道早就认识我?知道我曾经住这?
不不不,这不太可能,他那样一个气质出众的人物,我若见过,肯定就会记住。
那么,是我像众多狗血剧一样,得了选择性失忆症,失去了那些和他在一起的记忆?
不不不,这更不可能,我又没出车祸又没溺水又没脑子受伤,怎么可能失忆?失忆这么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事,怎么可能光临我热情如火的苏小洛呢?
那是怎么回事?
我一边走一边想,快走到原来租的房子楼下了,才醒悟过来。
操蛋,知道地点错了还继续往前走,我脑子里装的是脑细胞么?苏小洛,有一天你要是死了,肯定不是老死饿死撑死病死,肯定是蠢死!
十足十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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