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看了眼手机,又抬头看了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 端起牛奶杯, 轻轻喝了一口,奶印儿顺着杯壁流下。
她若有所思地皱起眉毛, 慢慢地起身, 回到房间。
...
隔天是周一, 林墨早早拿了行李回学校。
研究生寝室她选了两人寝,这段时间没回来过, 所以今天还是第一次和室友见面。
林墨今天穿了条纯棉白色长裙,挎着淡蓝色的小包,坐在凳子上, 抬头看着对床小姑娘的粉色床单, 还有贴在柜子上的大海报,海报上的女孩儿长得很漂亮, 眼角处一颗红色泪痣, 李思修也有。
小姑娘应该是出去吃饭还没回来, 林墨等的无聊了,把腿抬到凳子上来回晃,接着拨通圆圆的电话。
“圆圆,我回寝室住了。”
“室友怎么样啊?”
“还没见到呢, 不过挺漂亮的。”林墨看着海报上气质颜值一等一的小姑娘说道。
“咔哒”。
寝室门被从外面拉开, 身上穿着黑色牛仔衣, 戴着黑色鸭舌帽的小姑娘从外面走进来, 她手里拎了两杯豆浆。
林墨接过, 和圆圆挂了电话,她把腿放下来,站起身眉眼带笑,小姑娘个子小,所以林墨微微玩笑,笑着说:“你好,我叫林墨,是你的室友。”
小姑娘把帽子一摘,坐到堆满衣服的凳子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拿那双上挑的丹凤眼看着林墨:“你看我这眼睛,像谁。”
“啊?”林墨一愣,顺手接过小姑娘递过来的豆浆放到桌面上。
“快看,我眼睛像谁。”小姑娘把脸一扬,睨着双眼里带笑的丹凤眼看着林墨,眼里含着光,这光,林墨见过。
她笑了,拿起桌上的豆浆,挑眉问道:“修老师让你给我买的?”
“他还让我每天给你整理床铺,你看,你床上都没有灰,我自己的不擦,都要把你的擦干净。”小姑娘撅了撅嘴。
“哦对,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南风妄,姓南风,是个模特。”小姑娘慢慢地说。
林墨点点头,跨坐在凳子上,眼眸里荡着淡淡的光,她直接开口:“你是修老师的妹妹么?”
南风妄忙摇头:“我是他外甥女,你别觉得奇怪啊,我家里姓南风,是李思修外婆家这边的亲戚。”
自从上次去了李思修的外婆家,林墨也对他的家族有了大概的了解,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家族,有很多人。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林墨才弄清楚,南风妄原本考的是老家那边的传媒大学,是打算考个学历进军影视圈,但过年家族聚会的时候李思修突然让她改志愿,南风妄的这个小叔有恩于她,南风家出族自江湖,所以南风家的人骨子里还是有侠义之气,没什么办法下,南风妄只好把志愿改成了燕大。
于她来说倒是不亏,燕大国内顶级学府,从这儿毕业出去,学历在娱乐圈里也算得上是漂亮。
原本南风妄以为小叔让她过来只是临时起意,是为了近距离让她帮忙拦姑奶姑爷,但谁能想到,寝室刚一分,李思修这位道貌岸然的教授就把自己的学生给带走,把她南风妄一个人扔在了燕大。
“你自己住这么久怕不怕啊?”林墨听到南风妄管李思修叫小叔,下意识的把自己当成比南风妄大几岁的姐姐。
南风妄二十五岁,比林墨大,只是长得小,但她懒得去纠正了。
她咬开豆浆吸管,扎进豆浆杯里,慢悠悠地喝了一口:“你和普通女研究生不一样,你知道的吧。”
林墨正在拆杯子包装纸的手顿了顿,她屈起食指,无奈地扯起嘴角:“遇到什么事情了么?”
南风妄直接把喝完的豆浆扔进垃圾桶里,回头告诉林墨:“确实有来找你的,不过被我打走了。”
起初南风妄不懂李思修把她和林墨放在一间寝室的用意,后来有半个月,夜里都会有人来敲窗户,并且把沾了血的纸从门缝中递进来,纸上面只有两个字——林可。南风妄稍微调查一下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再后来,直接有人来敲门,南风妄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直接把那人打了一顿,从那之后没人过来打扰她了,这些事林墨知道后心情十分复杂。
所以下午的课结束后,林墨直接去了李思修的私人办公室。
林墨坐在李思修对面,李思修手里拿着魂瓶的复制品,他勾着嘴角,靠在凳子上,修长的腿一条叠着另一条。
“宝宝,你怎么这么凶的看着我啊。”
坐在他对面的林墨扬起眉毛:“你猜猜我今天回寝室看到谁了。”
“我侄女,南风妄。”李思修笑了笑,如出一辙的泪痣泛着光。
“你也知道她是你侄女,”林墨态度很差,脸上半点笑意没有:“你明知道我的情况不好,怎么还能把她送过来帮我拦着呢。”
李思修把手里的仿制品放到桌子上,两只手腕搭在桌面上,身子向前探:“南风家世代习武,南风妄虽然是个女孩儿,但在国际武术比赛上得过很多次奖。”
林墨眼圈有些红,说话的语气也很急:“李思修,不一样的,实践和比赛不一样的,我父母常年请保镖保护我们,你其实不需要让你侄女冒这个险,让她去另外的寝室住吧。”
“好,都听你的。”李思修抬手揉了揉林墨的头发。
晚上林墨回寝室的路上遇到了手里抱着书的南风妄,她行色匆匆,低头看路,路过林墨身边的时候被林墨抓住手腕。
南风妄停下来,回头看她,她嘴里还咬着手抓饼,看着林墨露出淡淡的笑容:“林墨,你是不是去找李思修让我搬走啊?”
“我们去那边聊。”林墨拉住南风妄的手,指了指不远处昏黄路灯下的长椅。
“好。”
两个人走过去后林墨才看到凳子上面有血迹,林墨从包里拿出张湿巾,南风妄在旁边解释:“上周计算机院的学生突然疯了一个,把他女朋友在这儿杀了,血是那女孩的。”
林墨擦凳子的手突然停下。
只听南风妄接着说:“你看,其实哪里都不一定安全,和你在不在一个寝室关系不大。我其实有想过,和你在一个寝室,会不会相对更安全点。”
说着,南风妄直接坐到了凳子上:“我调查过这件事,对方势力似乎有两股,一股希望这件事被翻起来,另一股则在压。来吓我的是希望我去调查的,后面他消失在学校附近,可能也和另外一边的人有关系。”
林墨点点头,坐到了凳子上,凳子下面还有没能清理干净的血迹,透过路灯略显斑驳。
“和你住在一起,我反倒会觉得安全,你想啊,他们想方设法让这件事压下去,这时候如果林墨的室友出了问题,这件事调查起来,是一定会查到十年前林可的案子上,最后不论能不能查到他们头上,恐惧这一件事就足够让他们慌乱很久。”南风妄边说边把手里的手抓饼吃完。
周围行人不少,大多数的人都在路过这个地方的时候加快脚步,研究所里的学生路过的时候对着南风妄挥手:“这儿不干净,你回寝室吧。”
南风妄回:“没事,你们先回吧。”
研究所里的朋友离开后,校园里静了下来。
斑驳树影卷着瑟瑟秋风,南风妄把自己手里拎着的外套递给林墨:“穿么?”
林墨摇摇头,偏头问道:“回去吗?”
南风妄打开奶茶,喝了一口,嚼着珍珠说道:“先不回吧,我们再聊聊天,难得校园这么安静。”
昏黄的光打在两个女孩的肩膀上,她们靠在椅子上慢慢的聊天。
“你是不是不明白李思修为什么让我过来陪你,甚至于你会觉得说,李思修这样做很自私。”南风妄说完,把外套披到了自己身上,是件黑色夹克。
林墨闷闷的恩了一声,现在的她十分不习惯回到城市里生活,她在慢慢适应路灯的光,也在慢慢的,适应人群。
南风妄吐出口气:“我今天认识你之前都不懂,但是认识你之后我懂了,斯文败类他其实让我保护你的层面倒是占少数,他大概是希望你能接触到人,融入社会,而我刚好是个人,刚好是个他信任的人。”
在进入燕大考古系,接触到野外考古这件事以前,林墨把林可的事情压得很深,所以她能够在社会生活中正常结交朋友,认识同学,乃至年龄各异的朋友。
但在把林可这件事整个掀开后,林墨是有察觉到自己的变化,对陌生人群恐惧,对新事物恐惧,长久的野外考古对人的性格可能会产生影响,但林墨更多的还是离开自己熟悉的心理状态,这样的转变到适应接受将是漫长的过程。
“斯文败类对你好像很用心。”南风妄突然说。
林墨回过神,偏头看着南风妄,迟疑道:“那个,你为什么管他叫斯文败类啊?”
南风妄长长地叹了口气:“哎,你不懂,他这个人看起来纯良无害,其实是个你把他的饭倒给狗吃再让他吃的这种小事都会记十几年,每年都要拿出来提醒你。”
路灯发出滋滋啦啦的声音,林墨慢慢地笑了:“修老师以前的生活还真的是多姿多彩。”
“那是自然,家里人都很喜欢他。”南风妄笑得露出虎牙,林墨仿佛看到了欺负完庄宇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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