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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一斛珠 尼卡 2436 2021-04-02 11:08

  叶崇磬没有等屹湘进门,便转身了。

  屹湘在他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眼神,他都不想再看下去。再面对她,他心只会更沉。

  倒车的时候,车灯打在前方。那辆挂着崭新的车牌的车子,静静的守候在楼前。他也没有多看一眼,就驱车离开了……

  屹湘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的屋子。

  站在门厅里,好久,她既没有换鞋,也没有移动。直到脚踝酸软。她也没有换掉,而是走进了厨房里。

  灯是开了,煤气灶上有一只砂锅。

  她拧开了煤气,橙色和蓝色混起来的火苗舔着锅底,她手扶着灶台,看着。

  也不知看了多久,砂锅里的汤沸了,汩汩的热气冒出来,香味是这么浓。

  她取了一只碗,从锅里舀出热汤,喝了一口。

  滚烫的汤顺着喉咙下去。从嘴巴里到胃里,一路烫着,烫到发疼……她搁下碗,疼痛催着她的泪腺,却刺激不出一滴眼泪来。

  可眼睛这么涩,她多想,来一场雨。

  ************

  董亚宁坐在枪房里,拿着麂皮擦着他新近的收藏品,一把罕见的史密斯-韦森4505型手枪。转手给他的人明确告诉他:这是一把高仿。虽是按照高仿的名义入手的,价格却是比真品不次。

  假的?

  他哈了一口气。

  那这一屋子、四面墙置顶,没有一样是真的了。

  趁着哈出的那一点水雾还附着在枪体上,他擦了两下。

  拿远些看看,便把麂皮丢在桌上。

  枪上一点尘都没有。银色的枪体上刻着***风格的花纹。枪管空白处,Smith&Wesson的标码清晰可见,可因为经过了20年,不知几经转手,磨的标码都浅了许多。木质枪托温润异常。

  他端详了好久,拿起枪,脚下一蹬,椅子下的滑轮“嗖嗖”的转着,磕在门上,停下来,他瞄准了对面枪上的靶子。

  “啪!”他唇间逸出轻轻的一声。似乎子弹随着着一声便射了出去,正中标靶。

  手枪收回来,贴在耳边。

  凉凉的。

  他重复着这个射击的动作,直到手臂酸了。

  额头上热气腾腾的,他才站起来,将这把4505放在了枪上它应该在的位置。他瞄了一眼搁置4505的一区,还有一处空白,这一个系列,就只缺一把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遇到。

  他的手指一一的点过去,点到哪一个,他闭上眼睛,默念一会儿。它们的资料早已深深的印在他脑中,他想调用的时候,能很容易的调出来。偶尔有卡壳的时候……最近好像进来的时间少了,卡壳的时候就多了起来。

  他搔了搔头顶。

  头发还是极短,又硬,刺猬刺似的钻进指甲缝里去。

  他这间枪房是个密闭的私密空间,除了一个特制的通风口,几乎是一点缝隙都没有。消音的设施做的又好。一进来,简直就像钻进了黑洞。在这里,他一坐就能坐很久,却也擦不了几把枪。不过擦枪往往不是他进来这里的目的,就像进去烟窖,有时候并不是为了找好烟抽。想办法消磨一段时间,才是真的。

  桌上那只旧旧的小牛皮箱子被他收拾好,放在了下边柜子里。柜中密密麻麻、整整齐齐的码着一些枪盒,有些是空的,有些不是,只是每一个里面都有弹夹和子弹,也有些附着消声器。他随意的抽了一个出来。里面是两个九发子弹的弹夹。沉甸甸的。

  他灵巧的手指一磕,一颗黄澄澄的子弹弹了出来……

  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枪械产生兴趣的,大约每个男孩子都会对兵器有着莫名的情结。只知道从很早开始,他就对这些东西很熟了。就像爷爷那船舱里的舵、甲板上的绳索、渔网上的浮子……卫士背上背着的枪,看的久了,他很快就能辨别出型号年代来。

  不过这个毕竟不是渔网,就像爷爷不会轻易让他自己掌舵,他也不会被允许随意的动枪械。只是能记得有一次,外公兴起,非要去打靶。那时候外婆还在,也有兴致去。二老就带上他一起去了。

  他刚刚从爷爷家被接回来,正在家经历着各种各样的不适应。想爷爷想奶奶,偏偏又对着的是极力的想要把他宠爱好了的外婆和外公、在这个已经开始长大的他面前常有不知所措之感想接近关心却有些无从下手的妈妈、调皮捣蛋的霸王似的妹妹、总是对他很严厉的父亲……纷繁复杂的人和事,都让他不适应。他们不是不爱他,只是用的方式都有些生硬,难免越发的让他明白他们的确爱他、却又远远没有办法令他在爷爷奶奶身边那样觉得温馨和舒服。这种不自由,在年幼的他来说,也是朦朦胧胧的感觉的到,尚没有办法排解。越是了解,这是从生活环境到性情整体上的格格不入,而这些才是以后长久的时光里他必须的归属,他就越觉得难过。

  那个时候,在外公他们眼里,他应该是个很不好对付的孩子吧。有点儿古怪的、敏感而又暴躁。因为是左撇子,在乡下小镇的小学里,甚至因为被老师强迫矫正着用右手写字而拒绝上学——硬是进了三次小学一年级。其实他没有少念书,也没有少学东西。爷爷将他带在身边,自己会的字都教给他,教给他每一种鱼的名字,怎么念、怎么写……直到今天他仍会念会写很多生僻的鱼字边的字,都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印记。还有他的三叔。三叔比他大不了很多,作为爷爷奶奶的老生儿子,三叔的聪明超乎想象,又总是有些孩子气,放学回来就跟他这个小侄子玩儿到一起,直到出远门念大学去之前,几乎每天都跟他玩、教他很多东西。爷爷他们从来没有觉得小时候的他是个怪孩子。反而包括街坊四邻在内,觉得他这个从北京放到渔村里养、每年只是定期被接回去“疗养”一段时间的孩子,是不同寻常、非常可爱的。他们给了他太多的纵容,以至于浇灌出了他用一生也用不光的骄傲和不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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