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房出来后,我跟索朗匆匆说了一句,“累了,想早点休息。”便急急忙忙地离开了索朗家。索朗想开车送我回去,但是被我婉拒了。以我现在的情绪,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上一次在画室,知道索朗四年前就认识我,并且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我,我的确很感动,但也仅限感动。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几个喜欢过自己的人,或许那个人很好,可你偏偏就是不喜欢,亦或是,你身边已经有了其他人,再无地方容的下他。这便叫做没缘分吧。
而索朗在我心目中的定位,便是没缘分。
可真的没缘分的话,我就不该认识他,更不该,坐享他这么多的付出。
越是清楚的认识这一点,我越是觉得心中不好过。
回到旅店之后,我把我和索朗之间的种种事情一股脑地跟孟芸说了个明白。我不求她良心发现,只求她别连坑害人的时候都能那么理直气壮。
说完之后,孟芸沉默了一会儿,问我:“那你是怎么打算的?”
我反问她:“你希望我怎么打算?”
孟芸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当然是希望你跟于谦和分手,然后嫁给索朗,不仅可以解决了你爸的赌债,也省得你良心不好过。而且,能嫁给他们家,你后半辈子都不愁吃穿了,有什么不好?”
我笑了笑,早就知道她会这么说,可还是忍不住想问一问。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下,除了她,我真的不知道还能跟谁商量一下。
可商量的结果也正如我预想的一样,说了等于没说。
临睡前,我收到了两条短信,一条来自索朗,一条来自谦和。
索朗发过来的短信内容是:“你今天怎么了?”
谦和发过来的短信内容是:“慧慧,我想你了。”
我握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分别给他们两个回短信。
回给索朗的短信写着:“索朗,明天,我们好好谈个恋爱吧。”
而回给谦和的短信写的是:“谦和,我们暂时分手吧。”
之后,我迷迷糊糊的睡着,然后做了一个沉长的梦。
梦中,我看到索朗站在我面前哭泣,眼圈通红通红的,像只可怜的小白兔。而我整个梦中都在寻找一个人的身影,兜兜转转,就是寻觅不到,先前只是觉得着急,后来渐渐开始感到恐惧。那是一个奇怪的梦,都是一些破碎的毫无连贯性的片段。我只记得梦中我一直哭,一直哭,不知哭了多久,我把自己哭醒了,嘴里还在呼喊着一个人的名字,是谦和的名字。
第二天一早,我就打扮妥当地站在旅店楼下等索朗,等了不到十分钟,索朗就赶来了。可一见到我,原本还挂着可媲美春风般的微笑突然敛了去。我有些不高兴,飞扑到他的面前,揪着他的大衣领子问他:“你干嘛啊,看到我后怎么这副表情?”
索朗摘下自己的围巾,然后在我的脖子上缠绕了几圈,略微责备地说:“现在是十一月份了,你怎么穿的这么少?”
“少么?”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还好吧,虽然是裙装,但好歹也配了条打底裤,就是保温效果欠佳而已。
我嬉笑:“我这可都是为了能配得上你这个大帅哥啊!”
这马屁我拍的十分到位,索朗听后很是受用,之前的怒气一扫而光,他看着我,露出一个有些不好意思的浅笑。
索朗今天穿了一件风格简单的灰色长款呢大衣。
其实我一直觉得索朗有些瘦,但好在他还算精壮,而且身姿挺拔,穿上这种很挑人的大衣一点都不亚于杂志上的男模特。再加上他天生就具有温文尔雅的气质,更是相得益彰。
我主动挽住索朗的手臂,如同其他小情侣一样,在他身边聒噪地问东问西。
“索朗,我今天好看吗?”
索朗还算好脾气,有问必答,“嗯,好看。”
“衣服的颜色会不会太暗了?”
“不暗。”
“脸上是不是画的太白了?”
“还好。”
“头发呢,乱不乱?”
“不乱。”
“裙子跟靴子是不是不太搭?”
“还好。”
“索朗,你看看我的靴子是不是有点脏了?”
索朗拉住我的手,认认真真看着我,说:“一点都不脏。你今天很漂亮,是我们认识到现在最漂亮的一天。”
我用手指把玩发梢,有些不好意思地问:“真的吗?”
索朗乖乖点头,“不骗你。”
我们两个相视而笑,索朗问我,“不过你今天有点奇怪。以前你很少化妆,也不会像今天这么注意形象。”
我微微敛眉,小声嘟哝了一句,“因为我想留个好印象给你。”
“嗯?好印象?”索朗微怔,“什么意思?”
我又重新挽着他的手臂,半撒娇地说:“没什意思呀!对了,索朗,我们今天去成都吧,上次下了飞机就去赶客车,都没怎么好好玩过。”
“好,都听你的。”
我和索朗坐了两个多小时的客运车去往成都。
我自小便是一个很爱玩的性子,喜欢到处游山玩水,不过自从时万丰变得嗜赌之后,我能出去旅行的机会就少了很多,但我仍会趁着寒暑假的时候到外地做做兼职。所以,我也算是走过了大半个中国了,可四川,我还真是头一次来。
早就听闻成都的小吃种类繁多,风味独特,所以,我还特地连早饭都没吃,就想留着肚子多吃一些。不过还在车上的时候,我就开始饿得肚子咕噜噜叫个不停,又怕被索朗埋怨,所以一直强忍着没敢跟他说。
一下车,我就拉着索朗赶去锦里一条街,打算从街头吃到街尾。
虽然我是一个纯正的北方人,可从小最爱的就是四川风味。从麻辣烫到麻辣火锅,从担担面到龙抄手,无一不是我的心头所好,尤其是无辣不欢,哪怕吃到脸上直冒痘痘,也妨碍不了我对吃的追求。
索朗应该是很久没有去过这样的闹市了,看到那么多的人,他显然有些不自在,也不大跟陌生人交流,我像个脱缰的野马拉着他四处游走,他虽然有些不自在,却也能耐着性子什么都依我。
走累了,我拉着他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看着街道两边琳琅满目的小店,笑着对他说:“索朗,你知道吗,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毕业之后,努力存一笔钱,然后开一家小店,卖什么都可以,只要生意好就行,然后再请一两个服务员帮我,我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收银台后等着收钱,要是收钱收累了,我就回家给我的老公孩子烧饭做菜,然后等着他们上完一天的班或学回来一起吃晚饭。最好等生意做上轨道,我就做个甩手掌柜,什么都不想,就想着怎么和我爱的人一起享受人生。”想到这,我忍不住轻笑出声,“索朗,你说这样的人生好不好?”
索朗点点头。
我又笑了笑,心底却是无尽悲凉。
“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的梦想吗?”不等索朗回答,我接着说:“大一那年暑假,我一个人去外地做兼职,是在一家酒楼当迎宾。每天要穿着高跟鞋站九个小时,真的很辛苦。我每天晚上回到宿舍的时候,脚都是肿着的。但我觉得很开心,因为我觉得就算再辛苦,也比用投机取巧的手段去赚钱要好。可是后来,我的这个想法变质了,我开始相信,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有些人一出生就能大富大贵,可有些拼人死拼活一辈子,也依旧什么都没有。这个世界,人是会分等级的,高贵的人、低贱的人,有权有势的人、无权无势的人,富翁、穷鬼,高官、贱民,多可笑。小时候,我还以为这个世界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呢。所以,一个人一旦认清这些区分之后,就会对金钱权势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自然,也会有更多的追求和渴望。”
“时慧……”
索朗有些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朝他笑笑,“索朗也是富人呢,应该不会理解穷人的日子是什么样的吧?穷人,真的是一无所有,有时候,甚至连尊严都没有。”
“我曾试过,为了一百块钱的小费被人当众调戏,还试过……”我突然想起那双犀利冷漠的双眼,不禁一阵寒意涌上心头。
“还试过什么?”索朗追问。
“试过当着许多人的面,跪着为一个高干子弟擦皮鞋。”
索朗有些错愕地看着我,好半天都不说话。他的这副模样正是如我预想的一样。我一改先前认真的模样,大笑起来,“傻瓜,骗你的啦!”
索朗呆望着我,“真的是骗我?”
“是啊,你不知道吗,我最擅长的就是骗人。”我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望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所以,不要相信我,索朗。”
索朗淡哂,“我才不相信你,尤其是之前这一句。”
我叹息道:“傻瓜。”
索朗突然问我,“对了,你刚才说你最大的梦想就是开一家小店是吧?”
“是啊。”
索朗很认真的点点头,说:“我记住了。”
我笑道:“你记住它干嘛?”
索朗的表情严肃,“我是说,这是你的梦想,我记住了,我会……”他看向我,目光清澈,“帮你达成。”
街边熙熙攘攘的人群都变成了唯美的布景,连喧闹嘈杂的噪音,在这一刻也好像突然变成了浪漫的音乐。眼前这个心思简单的年轻男人,正用着他全部的情感赠与我,我如何能做到,丝毫不为所动。
我突然凑近他跟前,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索朗,我想吻你。”
听过我的话,索朗怔了半响,但等他回过神时,脸也随即涨红,但男人毕竟是男人,哪怕那个人是索朗,也不可能像个小女孩儿一样羞羞答答的掩面而去,所以,索朗虽然羞涩,却还是双目轻阖,慢慢向我靠近。
看着他越来越近的脸,我心底没来由的一阵悸动,仿佛胸腔里突然被人塞进来一只小鹿,蹦蹦跳跳不得安稳。那种感觉,就好像,就好像我和谦和第一次接吻时一样,紧张、羞涩、但又有些期待。
谦和的名字在我的脑中犹如一颗惊雷般炸开,我一惊,就在索朗的唇压下来的前一刻,下意识地向一边躲了躲,索朗呆住,有些不明所以,我努力掩饰越发紧张的情绪,呵呵一笑:“哎呀,我忘记我刚才吃的麻辣烫里加蒜了,还是下次吧下次。”说完,便起身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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