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两个人竟都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一丝阳光透着窗帘缝照在钟致脸上的时候,她才转醒过来,一睁眼就看到路眠正目光灼灼地望着她,她倏忽间便失笑起来。
“笑什么?”路眠伸出一只手,把玩她那刚到肩膀的黑发。
“这种感觉真好。”她凑过去,正好将头枕在路眠的手臂上,思绪纷杂,“五岁的时候,大院里的小孩子玩过家家,我就吵着要嫁给你;十五岁的时候,学校里有女孩子和你表白,你总会把她们送的情书扔给我折纸飞机;二十五岁的时候,我一睁眼,你就睡在我身边,这种感觉真好。”
“这样的场景我设想过好多次,夙愿得偿的感觉不错。”她笑过后,便半支起身子,凝视路眠片刻,而后,轻轻凑了上去,在路眠唇上啄了一下。
说也古怪,在她亲了路眠后,路眠的身子竟然就那么一点一点,开始变得透明起来……
路眠原本挂在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僵住,连带着整个身子都半天没有动弹,他显然很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静默地看了钟致许久,再开口时,声音都带了三分沙哑。
“对不起,小致。”
钟致大惊,想要再度伸出手去触碰路眠的身体,却发现自己伸出的手直直穿过了路眠那愈加透明的身子——她已经没有办法摸到路眠了。
路眠凝视着她,半晌,忽地闭了眼,一滴泪顺着眼角落了下来:“我死了,在三天前。”
脑子“轰”的一声响,钟致猛地睁大了眼睛。
她的脑中像是瞬间被塞进了一堆白花花的棉团,大量的过往记忆全部涌了进来,逼得她头疼欲裂,却又不得不面对现实。
“小致,我喜欢你。”
“小致,明天老地方见啊。”
“小致,嫁给我吧。”
一字字,一句句,全是他对她说过的话。
他是路眠,却是他们在一起后半年的路眠。
彼时的他们已经决定踏进婚姻的殿堂,路眠在市局准备了一场盛大的求婚,受他所托,整个市局的人都出动了,钟致踏进去的瞬间,只瞧见满眼的粉色气球和爱心,脚下是长长的玫瑰花铺就的红毯,局里会弹钢琴的大良坐在市局的正中央弹一曲《致爱丽丝》,七八个人围在两侧冲她头顶放着礼花,就连宋局都抱着捧花从办公室缓缓走出,站在她面前,用浑厚的嗓音问:“钟致同志,你愿意嫁给路眠同志吗?”
她头一次觉得从来只惩治险恶之徒的市局也不是那么冰冷和不近人情。
她想,路眠的这个求婚,或许比不上别人的那样华贵,但却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换作其他人,要想跑到警察局发动局长来帮着求婚,怕也没这个本事。
她的路眠,从来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
“路眠呢?”她看了一圈,却没有看到求婚的男主角。
“嫂子,路哥在这里!”站在局长身后的小张立马举起一个半人高的摄像机,那摄像机里清清楚楚地映着路眠的脸。
“小致,嫁给我吧。”摄像机里,他正坐在车上,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遥遥冲着镜头举起一枚戒指。
那戒指上面,雕的正是一只兔子图案——是她最喜欢的兔子。
“路哥这个戒指啊,可是专门去找人订做的,本来想着等到把戒指拿回来,一切都准备好,才喊嫂子你来,但后来想想,倒是觉得这样也不错。他说他先不露面,省得你不答应,不然搞了这么一出大戏,他可下不来台!”
“是是是!嫂子,他说你今个儿要是不答应啊,他就不回来了,调转车头浪迹天涯去!哈哈哈,所以你可一定要答应啊!”
钟致笑着听那几个刚进警局不久的小伙子插科打诨,他们一向都爱跟着路眠,她甚至能想到路眠这么跟他们说话时的语气。
可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那个人,是想在拿到戒指的第一时间就和她分享。
他爱她,正如她也同样爱着他,所以一刻一分也不愿意浪费。
她心念一动,望着镜头,郑重地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好”。
路眠听了,就心满意足地笑起来。不料下一瞬间,镜头里的景象却忽然剧烈地摇晃起来,路眠原本的笑颜消失,在经过一阵天翻地覆般的晃动后,镜头掉在车座下,那头再也没了声息。
“路眠!”钟致忍不住惊声尖叫起来,整个警局的人也都变了脸色。
——是了,他计划好了一切,却没料到自己在那天出了车祸。
那天的钟致,仿佛从天堂一下子坠入了地狱。
她赶到医院时,恰巧看到手术室的灯熄灭,便像疯了一般抓住从里面走出的医生,那医生一脸抱歉地冲她摇头时,她几乎要将那人的皮和肉都撕碎。
“小致,你要冷静啊……”市局里的人拼了命地拉住她,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路眠被人从手术室里推出来。
那个原本还会对着她笑,几个小时前还口口声声要她嫁给他的人,如今却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白布盖上他的脸那一刹那,她像是忽然失去了三魂七魄,跌坐在医院走廊的地上……
不记得怎么回到了家,更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搬回了一大箱子酒,总之宿醉一场,喝下不知道多少瓶酒,最终竟把那过往半年的记忆生生从脑海里剔除了。
她再度醒来,记忆已经是半年前。
可她没想到的是,路眠还会回来。他回来了,知晓她忘却了半年的记忆,就干脆重新向她表白一次,干脆,再将那些曾经的故事重演一遍。
路眠满脸泪痕,他的脸庞渐渐带了血迹,像是回到了死去的那一天——他出车祸的那一天。
“以前大人们总是说,人死后会有灵魂,那时候我不信,可现在却由不得我不信了。小致,我舍不得,所以贪心地多要了一点时间,想要再陪一陪你。
“我爱你,可是也只能在你这场宿醉的梦里陪一陪你了。三天了,你该醒了。”
他这样说着,身子终于变得全部透明起来。
原本侧卧在床上的身躯,快速地飘散到了窗外,钟致踉踉跄跄地跟着他跑到窗前,连鞋子都顾不得穿,她将半个身子都越出窗外,企图抓住他那已经随风消逝的手。
路眠的身子飘在半空之中,周身的光晕像是暖阳下的冰雪,一点一点融化,一点一点消散。
“不要,路眠!不要走,求求你回来……”钟致哭得声嘶力竭,几乎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他是她从小喜欢到大的人啊,是她那样爱的人啊,是她这一辈子唯一想要嫁的人啊!
他怎么能丢下她一个人,说走就走呢?
路眠看着她,纵然有再多不舍,也还是敌不过命运的戏弄,那被她握住的手最终再也看不到半分,他张着嘴,却发不出一点声响,就那么消失在了空气中……
“路眠……”
故事讲到这里,钟致终于又一次泣不成声。
我望着她,将酿好的酒推到她面前。
人说这世间有八苦,分别是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五阴炽盛,可我却觉得,再没有什么,比两个深爱之人却要阴阳永隔来得更苦了。
“就像他注定要走,我想,我也注定是要嫁给他的。
“他活着的时候,我们没能做成夫妻,可我既然已经答应要嫁给他,就一定要成为他的新娘。”
她刚刚进来的时候,我没注意到她手中还提了个小箱子,这会儿她把那小箱子从身后拿出来,放到桌上,而后,缓缓从其中拿出了一件婚纱。
她拿婚纱的模样虔诚而又庄重,像是对待一个世间仅有的珍宝。
“喝完这杯酒,是不是就可以见到他?”
她手里捧着那件婚纱,眼神缥缈,像是想起了什么悠远的往事。
我点点头,这杯酒,融合了她刚才的数滴泪珠,还有那无穷无尽的爱意,召唤出的人,应当是路眠了。
在钟致喝下那杯酒后的三分钟后,路眠,那个已经死去的路眠,出现在了酒馆的二楼。
他仍旧穿着一身警服,配了轮廓分明的五官,果然是十分清俊的模样。他困惑地看看我,而后又越过我,看到了身后的钟致,有些不敢确定地问了一句:“小致?”
钟致一下子跑到他面前,狠狠地搂住他的脖颈,哭喊着他的名字:“路眠……”
路眠苦笑一声:“他们说我该重新转世,我原本已经到了那桥上,却又生生地被一股怪力给扯了出来,我还在想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他叹了口气,如往常一样揉了揉钟致的头发。
“没想到,竟然是你。”
钟致听了,就把身子抽离出来,歪着头盯住他的眼睛,像个讨要糖果的小孩子,带着些忐忑和希冀,问道:“是我,所以,你愿不愿意娶我?”
路眠愣了愣,苦涩道:“你这是何必……”
钟致固执地看着他,两人对视,那一瞬间十分漫长,仿佛隔了一个世纪。
良久,路眠才缓缓呼出一口气,将钟致又郑重又轻柔地搂进怀里:“我愿意,我怎么会不愿意?”
是了,她是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他至死都还想着要娶她,又怎么会不愿意呢?
我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当一回主婚人。
钟致去我那酒窖换了婚纱,出来的那瞬间,我和路眠同时倒吸了一口气。
真是漂亮啊。
这个娇小可人的女警花,穿着她精心挑选的洁白婚纱,一步一步向这里走来——她就要嫁给她最爱的人了。
慕思不知何时也来到了二楼,站在我身侧,我俩望着这对新婚夫妇,笑得一脸欣慰,宛如一对要嫁女儿的父母。
我因没什么经验,只得回忆着过往曾在别人婚礼上听到的誓词,尽力照搬。
“路眠先生,你愿意娶你面前的这位小姐吗?无论健康还是疾病,富有还是贫穷,都永远爱她、珍惜她,直至死亡将你们分离。”
路眠执住钟致的手,钟致摊开掌心,一枚兔子图案的戒指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路眠眼中泪光闪动,他将那戒指接过来,郑重地替她戴在手上。
“我愿意。”
“钟致小姐,你愿意嫁给你面前的这位先生吗?无论健康还是疾病,富有还是贫穷,都永远爱他、珍惜他,直至死亡将你们分离。”
“我愿意。”她看着路眠,一字一句,像是宣誓一般,“即便是死亡也无法将我们分离。”
两人相拥在一起,慕思悄悄抹了泪,我也忍不住轻声鼓起掌来。
新娘抱住新郎,吻了吻他的脸颊,又踮起脚尖同他轻声耳语:“路眠,你放心,我会好好活着,连带着你那份一起活下去。我会照顾好自己,也照顾好我们的爸妈。”
新郎笑起来,眼角却滑下一滴泪,他维持着那个拥抱的姿势,直至身子再度消散前,才说了一句:“那就好。”
临走前,钟致对我深深鞠了一躬,以此表达对我的谢意。我摆摆手,示意她不必过于客气,我几年才难得出门一次,她却能在那个雨夜生生地撞到我,这原本就是缘分。
路眠是亡魂,因此能看穿我的身份,可钟致下楼时,却又再度深深看了我一眼。那杯忘却酒刚刚下肚,还没有发挥效用,她还能记得这酒馆里的一切,也还能记得我。
“他走之前和我说,他认得你,是因为你是守护人后世。可我认出你,不过是因为你眉心那一朵凤栖花。”
传闻之中,这座城市里最神秘的风尘酒馆老板娘,眉心就雕着一朵凤栖花。
我站在二楼的窗前望着她迈出酒馆的门,大步离开,好似终于又成了那个英姿飒爽的女警花,往后余生,纵使千难万险,想必她也是能跨过的。
她身上承载的,除了她和路眠的性命,还有路眠那短暂一生的爱意。
钟致消失在视线里时,我眼前现出了一片幻象,和刚刚她说的那些场景全然不同,可我却莫名觉得其中的两个小孩有点熟悉。
那是一群小孩在大院里一起玩过家家。
从小就十分活泼,被小朋友拥立为领导人的小女孩却指着一个总是瑟缩在角落里,身子瘦弱,话都没几句的小男孩,她说:“我要和他结婚。”
人说天光乍破遇,暮雪白头老。
那时还是他们彼此的天光乍破时节,可是有些事,大概从那时候起,就已经注定好了。
像是从小就体弱多病的他后来为了她苦苦健身只为考上警校,像是他为了她一句爱吃甜食就买了半个书柜的烹饪书,像是她说二十五岁才恋爱,他就等了那么多年才表白。
只可惜,他们终归还是没有来得及陪伴彼此走过暮雪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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