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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

爱情,别来无恙 霜蕈 4070 2021-04-02 09:40

  第三十章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不会再牵任何人的手

  那天天气不是很好,傍晚时乌云密布像是要下雨。清隐面色平静,泰然自若,瑞文就坐在他的对面,透过薄薄的眼镜片看着他。仔细端详过后,瑞文也不得不承认,纨素很有眼光。

  “我来,是有些话要跟您说。”清隐的脸在乌云下有些阴暗不明。

  瑞文保持着一贯的谨慎,作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清隐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嘴角有些意外地噙上了一丝笑意,他说:“纨素是安静的孩子,总希望能像个蜗牛一样躲在壳里。她爱看书,特别爱看历史文学;不喜欢看电视,更不喜欢看感情片,只要一看到稍微悲情的,无论多好看,她都会立刻换台。她没有喜欢的明星,不喜欢听歌,却喜欢听各种纯音乐,从古典到现代,从乡村蓝调到中国民乐。她喜欢喝白梅花茶,她家的茶柜里永远会放着一盒上好的杭菊,你可以理解为她是为了蓝彦准备的,也可以理解为这仅仅只是她的一个习惯。她的性格很孤僻,有很多时候我很担心,如果没有人在她身边,她会不会一直这样孤独下去。她的性格很矛盾,这跟她的经历有关系。这些年,纨素受了不少苦,其中有一些是我带给她的,我想,有必要告诉您。”

  瑞文面色有些沉重。

  清隐继续说道:“陌陌是我和莫琳的孩子,在基因上是,但是,她却是纨素怀胎十月生下的。”

  瑞文终于坐不住了,咬牙切齿地说:“你再说一遍?!”

  清隐微笑:“我想你现在肯定很不喜欢她跟我有什么牵扯,同样的,我也不希望。如今,这事越来越复杂了,以您的人脉,想知道我的事,并不难。本来陌陌的事我是要烂在肚子里的,可是,今天我说出来了,为的就是让您知道,我和纨素这一生都不可能没有关系,您也没必要强求。但是,同样的,我会答应您尽量远离她。她的性格很倔强,这一点,想必您比我清楚。您是聪明人,要想认回她,我觉得,您的强势是行不通的,她向来都是吃软不吃硬的。”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我相信,我远比您这个做父亲的更要了解她。我希望她好,希望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如果这样的生活是别的男人给的,那我宁可是她的父亲。”

  “你很爱她?”

  “是。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那我不会再去牵任何人的手,我会一直等,为的就是等到我最想等的人出现,那个人,就是纨素。”

  说完这句话,清隐望着不远的地方,笑了,那种陷在深深的憧憬里的笑。

  瑞文没有再说什么,直到清隐离开很长时间,他都一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表面上一动不动,心里却是风起云涌再也平静不下来。

  这一次,清隐是凶是吉很难预料,瑞文是个商人,风险大的生意他不是没做过,但是大到看不到退路,他是绝对不能去碰的。更何况,这次的筹码是她的女儿,他更是要慎之又慎。

  瑞文一向很欣赏清隐,如今更是,如果真的有他在纨素身边,那他是最放心不过,他也相信纨素肯定会幸福,可是,这仅仅是个如果而已,现在,他只能壮士断腕。

  其实,对蓝彦,瑞文也不是并无担心,他总觉得他对纨素的感情,远没有清隐那样无私和深厚。可是,纨素的性格过于孤僻,让她重新认识一个男人再结婚生子似乎有些久远,倒不如选择蓝彦,有对纨素的那份愧疚,想必他也不会亏待纨素的,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最起码,曾经是有的。

  可是,瑞文在下定这个决心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他失算了。

  临走的时候,瑞文提出给纨素换套房子,换份工作,纨素都拒绝了。倒不是她有多清高,反正是跟自己爸爸,而且他也有那个能力,也没什么好客气的。只是,她已经习惯了这个小家,也习惯了那份工作,更重要的是,如果清隐回来,最起码,他知道,她还留了一个家给他。

  瑞文似乎看透了纨素的心事,并没有坚持。只是说,他要回去处理些事情,等过段时间,他会在这个城市置房产,那时他们父女就真正团聚了。纨素不置可否,她对亲情虽然渴望,但也知道父亲身负重担,自己也不能任性,但他有这份心她就很开心了。

  第二天上班,王嘉的办公室已人去楼空,新的负责人还没有正式上任。纨素的身后多了很多议论的人,就连晓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对她知无不言,看上去好像有点生纨素的气。

  晓颖是在这个公司第一个对纨素好的人,但纨素对交友方面天生缺陷,遇到这样事情她更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只知道一味的逃避。到后来还是心直口快的晓颖实在受不了那份尴尬,主动打破了沉默,纨素正好找了个台阶,跟她郑重道歉。晓颖本来也是小孩子脾气,没想到纨素这么认真,反而吓了一跳,觉得自己太小家子气,当下就决定和纨素和好如初。而因为这次风波,纨素也收获了自己这一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性朋友。

  后来,晓颖说:“我只是觉得,以前的时候我总跟你说你这个有什么后台,那个又有什么关系,还提醒你要注意,没想到竟然你的后台才是最硬的。又加上她们再一煽风点火,我真的觉得你在听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在嘲笑我的。”

  纨素又认真了:“我发誓,我真的没有,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

  晓颖噗嗤一声笑了:“瞧把你吓得!不过,我真的很好奇,穆总真的是你的姐夫么,我怎么觉得他看你的眼神完全是喜欢你的。”

  纨素的脸有些红,移开目光,想了想说:“他真的是我姐夫。我是有男朋友,不是他。”

  “谁?”晓颖一下来了精神。

  纨素心里舒了一口气,晓颖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引走了:“找个时间我会让你见的,放心。”

  晓颖拍着手冲纨素暧昧一笑,做了个OK的手势。

  纨素终于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有了王嘉这个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敢让纨素做超出工作范围的工作,更不用提加班了。医生的作息时间和普通的上班族还是有些差别的,平时的工作日,蓝彦要比纨素晚些时间下班,遇上轮休的时候,他会风雨无阻地去接纨素。晓颖见过蓝彦后对他赞不绝口,夸他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蓝彦很受用,笑着说改天一定要请她吃饭。

  纨素很少让蓝彦去她家,最多的时候两个人去外面吃饭,然后各自回家。有时候便是去蓝彦那里做饭吃,不过,纨素再去的时候,那双刺眼的拖鞋已经不见了,取代的是一双白色的棉质拖鞋——这是蓝彦买给纨素的。

  一个多月了,纨素似乎忘记了清隐这个人,从不在人面前提起。

  跟蓝彦在一起的时候纨素也努力尽一个女朋友的本分,两个人的感情似乎在持续升温,但蓝彦在那次控制不住吻过纨素之后反而开始与她相敬如宾。他很清楚,纨素是个慢热的人,他真的很怕自己会吓跑她,来日方长。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不再是那个刚谙情事的毛头小子,这点忍耐力他还是有的。而蓝彦也看到纨素似乎把精力慢慢转移到了他的身上,他相信了如昇的话——清隐和纨素只是朋友,而她还是爱他的,这一点,足以让他安心。

  纨素见过如昇两次,迫于尴尬,他们之间很少交谈,她从来都没有问过清隐的案子,而如昇尽管也知道清隐离开了本市,也没有问纨素。两人彼此心照不宣,从此不再提起这个名字。

  九月初的一天,纨素正上班的时候,蓝彦打电话告诉纨素晚上有个饭局,副院长点名要他去,而且还叮嘱他一定要带上家属。纨素从来都没有参加过应酬,心里打怵,但又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只好答应。

  “只是和一个新的医药代理一起吃顿便饭,副院长说是位女士,她是携带男友的,所以才让我一定带上你,正好,他很想见你。”

  纨素勉强挤出了笑容,说:“我只是紧张,怕给你丢脸。”

  蓝彦很开心纨素会为他着想,忙说:“怎么会,不要这样想。刘院长是我读硕士时的导师,对我很好,也很赏识我,对我的终身大事也一直很上心。他也是想借这个机会见见你,你就当是个家宴,不用拘束。”

  纨素笑着点点头,忍不住做了个深呼吸。

  路上有点堵车,蓝彦和纨素到的时候包间里已经有四个人。蓝彦一一帮纨素介绍,其中一个是刘院长,另外三个都是蓝彦的同事,其中有两人是新婚夫妇,也都是刘院长的得意门生。刘院长见纨素恬静优雅,举手投足虽有些紧张但也不失大方,忍不住连连点头,很欣慰地拍了拍蓝彦的肩膀。

  还有两位没有到,等待的间隙纨素去了趟卫生间。

  这是家四星级酒店,因为要审批五星,所以酒店经过了重新装潢,空气中隐约还残留着淡淡的装修材料的味道。餐厅在四楼,黑色的钢化玻璃地板,连墙面都是黑色的,纨素一边走一边看着,突然就想起了清隐的卧室,也是一水的黑色。纨素苦笑摇头,再抬头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那个身影是如此得熟悉,熟悉到每天晚上纨素必须要想一遍才能入眠。她停下了脚步,怔怔地看着。那人正背对着她打着电话,声音也是再熟悉不过的。正在纨素惊愕的时候,他扣掉了手中的电话,转过头,不经意间,他也愣了一下,抬眸,四目相对,没有电光火石,也没有情意绵绵,只有空气在两人之间静静地流淌。

  纨素忘记了呼吸,忘记思考,甚至心跳似乎也停止了,她像个雕像,矗立在当地就像生了根,再也无法动弹。而清隐就立在不远地地方侧身看着她,眼里的悸动一闪而过,随即便被冷漠代替,然后昂首走向她,毫无感情地与她擦肩而过,就陌生人一样。

  那一刻纨素凄然泪下。

  他回来了,却已成陌路。

  纨素想过他和清隐的各种结局,但从来都不是这一种,因为这是她不敢想,也最不想看到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纨素重新收拾好心情,在卫生间的镜子里再次确定自己没有任何异样才又回到了雅间。

  可没想到,还有更震撼的事在等着她。

  甄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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