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回帝景苑的路上,林以桉接到刘裕慈的微信。
刘裕慈:【大明星,刚刚在电视上看到你了~在忙吗?】
林以桉:【刚刚结束啦。】
刘裕慈:【想你嘞。我跟润润刚吃了火锅,准备一会儿叫朋友去南水湾会所,大明星赏不赏光呀?】
才晚上九点三十,林以桉却感到疲惫,其实不太想去。
而正在犹豫之时,刘裕慈又来了微信。
【哭唧唧,当初我订婚宴你也没来。你还没见过我未婚夫,今晚他刚好也在,过来玩一下嘛。】
刘裕慈订婚了,与一个叫傅景润的人。
傅景润家里是做红酒代理的,从小接受精英教育,是个海归博士。两人年龄相仿又门当户对,两家人便一拍即合,安排了两人相亲。
两人见了面,发现三观匹配,长相也合彼此的意,于是也没怎么让家里人费心,便水到渠成走到了一起,去年还办了一场订婚酒。
当时一听傅景润三个字,林以桉便感到耳熟。
后来看了刘裕慈po出来的照片,林以桉更是第一眼便觉得——这个人她一定是在哪儿见过的。
她断断续续琢磨了三日,终于在电光火石之间想起来了。
这不是当年,送她去美国的那个人吗?
沈淮之的朋友。
世界真小,兜兜转转还能再这样碰上。
订婚宴时,林以桉正在外地拍戏,没有时间参加,便发了个红包过去,说等回江州了一起吃个饭。
只是过了大半年,这个约定她也没能兑现。
她有些过意不去,正巧明天元旦,她也没什么工作,便回了句:【行吧,那我现在过去。不过我得先回趟家。】
刘裕慈:【好嘞!】
一小时后,深蓝色商务车在帝景苑门口停下。
林以桉回家卸掉夸张的舞台妆,又上了个淡妆,便驾驶自己的米白色mini Cooper小座驾出发了。
-
十二月三十一日跨年夜,沈淮之却还在出差归来的路上。
机舱内,沈淮之翻了一会儿文件便按了按太阳穴,休息片刻又打开了娱乐设备,见里面资源更新了,竟有一部电影是《候鸟》。
那是周世杰执导,林以桉主演的电影,三个月前刚在院线上映,飞机上的娱乐系统更新还算快。
工作上的事一筹莫展,理不出个头绪,沈淮之便点播了那部片子。
影片一如既往地延续了周世杰的个人风格,画面一片黑漆漆的,故事线不明显,甚至可以说没有。
且不到三十分钟,两人便毫无预兆地缠绵到了一起……
当然,为了过审,画面表现得相当相当之隐晦。
镜头只给到昏暗灯光下,四条光裸交错的腿。
沈淮之却猛地摘下了耳机。
他觉得眼睛疼,不想看,只是却又忍不住直勾勾盯住了画面,想看看这两个人会越线到什么程度。
两手下意识地攥成拳,手背上青筋凸起。
这导演为什么一定要加这场戏?
文艺片剧情枯燥,不搞点有的没的,怕票房卖不出去是吧?
而正在恼怒之时,空姐端来一餐盘精致的点心,放到他面前的餐桌上,“老板,给您准备的宵夜。”
沈淮之看也不看一眼便不耐烦道:“拿走。”
于是,刚放下不到一秒的餐盘,便又被灰溜溜端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镜头向上滑动——
俯拍角度下,两人结束了运动,背对背侧卧在床上。
身上盖了一层白色床单,巧妙地遮住了胸部及大腿根处。
女主把一只手连同床单一同轻轻枕在了侧脸下,浓密的黑发盖住了她整张脸,让人看不清五官,只露出一个娇俏的鼻尖,和一个像缺水的小鱼一样正小口小口呼吸着的嘴。
影片在视频网站首映时,这一段被“靠,老子裤子都脱了,就TM给我看这个!”、“就这?就这?”刷了屏。
只是此刻,沈淮之的“前男友眼”,却觉得这简直是生命不可承受之画面!
看着这逼真的事后既视感,只感到前所未有的躁狂。
他端起一杯水,本想喝一口冷静冷静,手却悬在了空中。
他眼睛发红,表情僵硬,直直盯着显示屏,而那画面却迟迟也不结束……
他有种想一杯子砸过去的冲动。
正在这时,女主盖住后背的长发扑簌簌地散落下来,露出她纤弱的肩头,而她左肩上,并无他熟悉的那一颗痣。
林以桉左肩肩头有一颗深褐色小痣。
他知道她身上每一颗痣具体所在的位置。
所以,这个女人不是林以桉,是替身。
他感到些许宽心了些,但依旧气恼——鬼知道从哪儿到哪儿是替身,从哪儿到哪儿又是她本人。
-
晚上九点,沈淮之的湾流G650在江洲国际机场稳稳降落。
十分钟后,他坐上了小李来接他的车,同行的五六个公司高层也有自家司机或公司司机前来接应。
是在开往锦绣华阁的路上,傅景润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他滑动接听道:“喂?”
“沈总,南水湾会所约不约?”说着,不等他回答,“你先别急着拒绝!你猜一会儿谁要来?”
“谁?”
“裕慈一朋友,你猜是哪个朋友?”
沈淮之顿时心领神会——是林以桉。
傅景润的订婚宴沈淮之参加了,听说未婚妻是江戏的,闲聊时便随口问了一句是哪一届哪个班。
刘裕慈道:“总之跟林以桉同一届同一班就对了。”
她知道沈淮之是林以桉前男友。
“……”
刘裕慈又说:“我跟她很要好的,还经常一块儿蹦迪来着。”
沈淮之只是在想——原来那时候,时不时半夜一通电话把林以桉叫出去喝酒、蹦迪的狐朋狗友就是她。
林以桉在南水湾会所,而傅景润叫他去玩。
他想了想说:“不去。”
他觉得他得了周世杰PTSD,林以桉PTSD。
总之,他现在不想见到她。
傅景润便拖长了声音道:“你不来啊。你不来……那我们正好放心灌她喽。哦对了,今晚陈年也来了。”
陈年是个混世魔王,有他在的场合,结束后谁也别想竖着出去就对了。
沈淮之顿了两秒,“我得先回趟家。”
傅景润道:“好嘛,那你慢慢来,反正我们要先喝起来了。”
“别灌她。”
“这我可保证不了。”
挂了电话,沈淮之对小李道:“快点开。”
小李稳稳当当一脚油门踩到了底,于是,伴随重重的推背感,汽车加速,三十分钟后,车子在锦绣华阁地下车库停了下来。
沈淮之叫小李先下班,便上楼把重要文件放入了保险箱,电梯下到地库,驾驶宾利开往南水湾方向。
匆匆赶到了会所时,包间内,十几个人已经倒下了一大片,而林以桉却完完好好地坐在哪儿。
她穿了一件姜黄色卫衣,头发披散下来,头顶的鸭舌帽还未拿下,很休闲的装扮,脸上也笑得灿烂。
大家正在玩骰子,倒下的大概是输了游戏被灌了,其他坐着的人里,大部分也喝得微醺,瞳孔涣散。
唯独林以桉精神抖擞,像是一杯也没喝。
一个朋友注意到门开了,便望过去道:“这是谁来了?”
“Michael?”
见沈淮之来了,喝得不省人事傅景润,便又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对林以桉道:“我介绍一下。”说着,指了指沈淮之,又摇摇头,“算了,不用介绍了。”
当年两人恋情传得轰轰烈烈,还用他多此一举。
他便又指了指林以桉,对沈淮之道:“她太厉害了!我服,我真的服!玩了二十把一把都没输。”
是沈淮之来了。
林以桉下意识在人群中找了一下裕慈,只是裕慈不在。
一时间,她不知眼神该往何处放,听傅景润夸赞她,便顺势望过去笑了一下,“今天手气好。”
这几天也不知怎么回事,或许是因为回到了江洲城,而江洲的圈子,统共就只有这么一点大……
总之,她总是频频与沈淮之偶遇。
至于游戏——
她这两年工作,各类饭局、酒局难免要玩游戏,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来玩,就只有被灌酒的份儿。
而在饭局上,被灌醉了是一件蛮危险的事。
她不想喝醉,便暗暗掌握了技巧。
比如今天的骰子,典型的心理博弈游戏,想赢,其实也有迹可循。
她今天又手气极好,这一晚基本上是六六大顺。
沈淮之款款走来,在傅景润旁边坐下。
一个朋友道:“来一把吧。”
沈淮之只摆摆手说:“你们玩。”说着,点了一支烟。
于是,又一局开始。
林以桉不想继续了,但把一桌子人灌倒了一大半,想中途逃离,已然是不大可能。大家都是输红了眼,摩拳擦掌,不灌她一杯誓不罢休的状态,林以桉便又摇了起来。
一圈轮下来,她听上家道:“十五个六。”
林以桉看了一眼自己的骰盅,里面只有两个六。
她这一晚势如破竹,放在之前,她肯定就喊“十六个六”了,但此刻,她却忽然瞻前顾后、保守了起来。
犹豫了一会儿,她说:“开!”
大家纷纷开了骰盅,在场竟有十七个六。
她输了。
几个大男生,玩了二十局终于让她输上了一把,总算扬眉吐气,立刻起哄道:“喝!喝!喝!”
她下家一直输得很惨,立刻拿了一个玻璃杯,倒了满满一杯的威士忌到她面前,“来吧,林以桉!”
游戏刚开始时,大家说输了只喝三分之一杯,毕竟这不是啤酒而是威士忌。只是刚刚林以桉一赢再赢,裕慈便在一旁起哄,给每个输了的人都倒了满满一大杯,以至于不到一小时,包间内便倒下去了一半。
林以桉看着那一杯满满的威士忌——
裕慈正在外面打电话,看来,这笔账是要算到她头上了。
只是为了跨年晚会,林以桉一整天粒米未进,只吃了几颗糖补充糖分,水都只是抿一下润润唇,唯恐肿脸。
此刻,她胃里空荡荡,有种灼烧感。
这一杯威士忌下肚,她怕是要胃出血了。
傅景润喝断了片,听到声响却又爬起来,“谁输了?”
“林以桉。”
傅景润便道:“可以啊,赢了一晚上,Michael一来就输了,你们是八字不合,天生相克是吧?”
大家哈哈大笑。
又一个男生道:“其实这游戏比的就是个气势,沈淮之一来,人家气势弱下去了,可不就是输。”
“是啊,她刚刚十六个六都不敢喊了。”
林以桉:“……”
林以桉只想快点结束这一趴,便端起了酒杯。
而旁边,沈淮之却忽然拦住了她,“我替你喝。”
林以桉胃不好,酒量也很差劲,两口啤酒就能让她从脸红到脖子根,她皮肤本就白,每次一喝酒,身上发红,整个人便像熟透了一样。
这类人是因为肝脏缺乏解酒酶,不宜饮酒。
这一杯酒下肚,别再酒精中毒了。
于是,大家又开始起哄道:“什么情况啊?当黑骑士?”
“替酒可以啊,不过要三替一。”
“三替一不够!五替一!”
五替一?
这有点惨无人道。
林以桉说:“不用了,我自己来吧。”说着,正要把酒杯递到嘴边,沈淮之便抢过去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喝完一杯,他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
他真准备要五替一了。
林以桉便拿来一个新杯子,迅速给自己倒了一杯。
她自己来。
正要喝,旁边便有一人道:“你要替他是吗?五替一,他还差四杯,你要替他,那你要喝二十杯。”
林以桉愣愣地看了那人一眼。
这逻辑,简直比放网贷的还狠啊!
她辩解了一句,“我没让他替。”
她下家便道:“反正他已经替你喝了。”
林以桉:“……”
正在僵持之际,旁边,沈淮之迅速干下了四杯酒。
这帮人有多流氓,他自然是知道的,别想讲通道理,喝就完了。
沈淮之酒量不错,但这么猛喝也是第一次,怕中间再出什么变数,于是喝得很急,酒迅速上了头。
他起身对林以桉道:“好了,别玩了,回去吧。”
她也正急于脱身,再待下去,也不知要被灌成什么样子,便起身穿好大衣,拿上了黑色爱马仕birkin。
沈淮之又见桌面上倒扣了一部手机——
手机壳是白色的,上面有一个大大的熊猫头。
记得那天台风夜,林以桉穿的袜子上也是一对熊猫头,他知道那是她的,便指了指道:“手机。”
林以桉“哦”了一声,拿上手机,又把压在羽绒服下的头发拉出来,一头长发便像绸缎一般散落下来。
沈淮之对大家道:“仇算报了吧?”
他在问——他们能回去了吗?
沈淮之刚刚一口气干了五杯酒,大家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见大家不说话,沈淮之便道:“那走了。”
于是,两人便一前一后地走出了包间,乘电梯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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