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时间拨回到五年前的台风夜——
电梯厢内,沈淮之长身玉立于中央。
他总是如此,无论走到哪儿,他都是自然而然立于C位的那一个。
林以桉则正倚靠电梯,缩在他侧后方的角落。
林以桉浑身淋透,堪堪不到八十斤的单薄身体上披了一件沈淮之的运动外套,正冷得浑身颤栗。
沈淮之时不时回头看她,有点担心她会出什么事。
好在电梯很快抵达,沈淮之走到门口行云流水按下一串密码,打开门,对身后林以桉道:“进来。”
林以桉默默走了进去,却只是站在门口垫子上一动不动。
她浑身滴水,不太方便走进去。
她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那房子不大,一百多平三室一厅,简约风格的装修。
里面物品很少,厨房吧台上、茶几上都空无一物,只是地板上随处倒落几个空了的矿泉水瓶。
像一个干干净净的单身男孩的极简公寓。
当时,沈淮之毕业回国不到一个月,一回国,他便全心投入了工作中,房子是他随便在公司附近找的临时住所。
沈淮之从鞋柜找出一双塑胶拖鞋,上面还带着标签。
回国后,他临时购入了一些生活物资,只不过家里还没来过客人,几双新拖鞋便一直没人穿过。
他拿着拖鞋走进厨房,找出剪刀把商标剪下来,扔到林以桉面前,“换拖鞋,进来。”
林以桉的运动鞋也早已湿透,里面全是积水。
她小心翼翼把鞋子脱下,把脚上那双白色卡通袜子也脱下。
她微微侧过身,状似不经意地叠了一下,塞进自己的链条小包里,仿佛那是一个什么羞耻的物品。
这些小动作沈淮之却都看在眼里。
她十五岁,性格内向。
每一个动作里都透露着少女独有的骄傲、别扭与青涩。
他只记得她袜子上带着大熊猫脑袋的图案,很可爱。
他让林以桉到沙发坐下,又给她拿了一条崭新的毛毯。
林以桉看到毛毯是新的,不好意思往身上披。
他说:“你披上,别生病了。你出了什么事我要担责的。”
林以桉这才把毛茸茸的毛毯裹在了身上。
窗外依旧雷雨交加,他想,林以桉今晚怕是走不成了。
沈淮之看她裹着毛毯还在发抖,便问她要不要去洗个热水澡。
林以桉第一次一个人到男生家里,坐在沙发上只觉得手脚都活动不开,更别说是在别人家洗澡了。
她怯生生地摇摇头说:“不用了。”
沈淮之笑了一下,“不用紧张,我不是坏人。”
林以桉用力点了点头,“我知道!你看起来不像坏人,真的。”
她语气恳切,急于证明自己并没有拿他当坏人。
不过又补了一句,“我还是不洗了。”
他真怕她发烧,这附近没有医院,今晚又是台风夜,出去看病很不方便。
他便起身道:“那我去给你烧水。”
走到厨房,沈淮之拧开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倒入热水壶烧水,过了一会儿端了一杯滚烫的开水过来,放到茶几上,与她隔了一定距离坐在了沙发上。
水有点烫,林以桉便用衣袖裹着手掌,捧着水杯取暖。
她的嘴巴凑到杯沿,感觉到雾气依旧发烫,便又收回。
沈淮之便问了句:“要不要给你加点凉水?”说着,正要起身,林以桉却连忙道,“不用了。”
沈淮之看向她,林以桉便解释道:“外婆说喝阴阳水不好。”
沈淮之:“……”
他从小在国外长大,没有喝热水的习惯,也没那么多讲究。
他又坐了一会儿,开口道:“今天雨是不会停了,要不先在我家睡,等雨停了我明天送你回去。”
林以桉“哦”了一声。
她不是一个很外放、大胆的女孩,放在平常,她不可能跟一个陌生男生来到他家里,只是当天,她先是看到艺考落榜的消息,之后又淋成了落汤鸡,在雷雨交加的公交站下瑟瑟发抖了一个小时。
她感到额头发烫,头晕、腿软,意识也十分模糊。
事后想起,她只觉得,那几天她一定是把脑子烧糊了,才会跟到他家,还阴差阳错在他家一连住了十多天……
沈淮之又起身道:“我去洗个澡。”
沈淮之很快冲了个澡,没像平常一样裹个浴袍就出来,而是穿好了T恤、牛仔裤,擦着头发走了出来。
只是一到客厅,他便见小姑娘整个人像橡皮人化了一样软绵绵瘫在了沙发上。
她通红的脸颊和痛苦的表情在告诉他——
她不是睡着了,而是晕倒了。
他叫了一声“喂!”大步走去,摸了摸她的额头,一片滚烫。
他又拿体温计测了一下她的额头,是38.8度。
外面狂风暴雨,妖风在楼宇间穿梭。
这么大的风,绝对有把他的车吹翻的气势。
他竟不知道是送她去医院更危险,还是不送更危险。
他先找出一粒退烧药,把林以桉扶起来勉强给她服下。
听林以桉迷迷糊糊说冷,便又把她抱进被窝里,给她开了电热毯,还拿吹风机给她吹干了淋湿的头发。
但林以桉丝毫不见好,甚至开始意识不清说胡话。
她一直在叫妈妈。
他记得很清楚,她眉头紧锁,一直在拼命摇头喊妈妈。
后来他知道,她妈妈其实在她四岁时就嫁到美国。她妈妈会给她外婆寄钱,但从未参与过她的成长。
小朋友的心态大抵如此,无论父母配不配为人父母,都对自己的爸爸妈妈有着天生强烈的依恋。
生病了,发高烧说胡话,第一个喊的不是照顾了她十几年的外婆,而是她十年都不露面的妈妈。
到了后半夜,雨依旧不停,却也小下去了一些。
沈淮之又给她测了一下.体温,是38.2度。
他便把她背起来,用毛毯裹着她,电梯下到地库,开车到达最近的一家医院,把她背进了急诊室。
医生给她挂了水,又开了药。
那天,沈淮之便在医院陪了一夜床。
第二天一早,他浑身酸痛地从隔壁床上爬起来,打开手机,看到公司说因为台风停工一天的通知。
是在中午时分,林以桉总算迷迷糊糊地醒来,沈淮之叫了护士,护士测了体温是37.2,勉强算退了烧。
护士又给她挂了一瓶水,说挂完就可以出院回家。
大雨暂时停歇,林以桉退了烧,其实可以送她回去了。
她又不是他的谁,他的社会责任已经尽到了。
但想起她说她家在安山,她在江州没有亲人,自己在学校住宿,而此时正是暑假,她宿舍应该没有别的同学,万一她又发烧晕倒,身边也没个人。
他说:“回我家吧。”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女孩有更深的同情……
或许因为年少无知之时,他也曾有过与她相似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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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每年春节,家里亲戚朋友聚在一起,他外公都会重复又重复地说起他小时候的一件事。
他从记事起便是在外公家长大。
他妈妈远在欧洲,不愿回国,对他也从来不闻不问。
但小孩天生依恋父母,这是其他人无论如何爱他也替代不了的。
他也一样,四五岁时也会哭着找妈妈,尤其在晚上闹觉时。
江州的晚上是巴黎的下午,他母亲沈冰的工作时间。
他外公会替他给沈冰打电话,而沈冰总是说不到三分钟便说自己在忙,把电话挂断。
而沈冰一挂电话,他就又会同外公哭闹。
有一次,外公便把电话抢过去,大骂了沈冰一通。
帮佣把四岁的沈淮之抱了出去,但沈淮之还是听到了。
外公说:“这工作你也不要再做了,给我回国带小孩!”
“无论如何你回来一趟,你儿子天天哭着找你你知道吗?你这次不回来,那这个职位你也别想要了,我说到做到!”
于是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他正在草坪上玩,便听身后传来“咯噔咯噔”的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的声响。
他一回头,便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西装,脸上戴着墨镜的女人——她看上去高贵美艳,又心比天高。
那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见到沈冰真人,好像和照片中不太一样。
沈冰在草坪前的石板路上蹲下来,看了沈淮之一会儿,便温柔地问道:“你就是沈淮之小朋友吗?”
沈淮之坐在草坪上,手上拿着小汽车,怔怔看着她没说话。
两三年没见过一面的亲生儿子,沈冰看他,却像是看一个邻居家小孩儿,又看了他一会儿,便起身问身边的帮佣道:“董事长呢?”语气恢复了往日的冰冷。
帮佣说:“在书房。”
沈冰便起身走向别墅,脸上的墨镜从头到尾都不曾摘下来过。
每年春节,他外公都会说起他小时候哭着找沈冰的事,而每当说起,老人家都必要老泪纵横一番。
直到后来他叛逆期,老人家在年夜饭桌上又提起此事。
他当时对此事只感到羞耻,大发了一次脾气,到了第二年他外公才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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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桉体质很差,回到他家后的几天里,高烧一直反反复复。
她也一直喷嚏、鼻涕不断。
且她打喷嚏是可以一直“阿秋”“阿秋”地连打七八个的。
沈淮之只觉得新奇,便在旁边给她“一”“二”“三”“四”地数着,取笑她。
又是大雨,又是高烧,小姑娘一连在他家住了十多天。
他总是说——等明天我下班回来了,就送你回学校。
但每次不是他又加班到了深夜,便是他下班回来,发现林以桉又发烧了。
整个人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在了床上动弹不得,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只茧,只留一张烧得红红的小脸在外头。
于是,他又总是说——要不明天再走吧。
她也总是迷迷糊糊地说,好。
小姑娘从一开始的怯生生,到后来,也逐渐跟他混熟了。
她像是一直吃他住他的不太好意思,那天忽然对他说:“哥哥,要不中午别叫外卖了,我来做饭吧。”
沈淮之拒绝道:“别,我可不会刷碗。”
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会做什么?别再把他厨房给炸了,再留一池子的锅碗瓢盆,那才是要了他的命。
林以桉却说:“我会刷碗!我会把厨房收拾干净的!”
在她的再三保证下,沈淮之才允许她进入自己的厨房。
她很独立,十五岁的年纪竟烧得一手老练的好菜,行云流水做了三菜一汤,又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而其中有一道便是红烧肉。
林以桉问他:“好吃吗?”
他毫无犹豫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林以桉又说:“等我以后有钱了,再请哥哥出去吃饭!”
沈淮之一边埋头扒饭一边道:“好,我等着。”
事实上,林以桉与他相识的那些日子,是她人生里最黑暗的一段时光。
先是艺考落榜,之后又是高烧38度住院。
紧跟着没几日,便又从美国传来她妈妈去世的消息。
是在一个周日,林以桉原本拿他的pad在玩小游戏,却忽然接到一通越洋电话,接到电话后,面色愈加沉重,直到最后忍不住“呜呜”地哭了出来。
挂了电话,她豆大的眼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一大颗一大颗地往下滚,她哽咽着恳求道:“哥哥,可不可以帮我在网上买一张去美国的机票,我给你钱。”
沈淮之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她说——她妈妈去世了,是自杀。
他问:“你有护照、签证吗?”
她说都有的,之前她妈妈给她办了,只是还没邀请她去过。
她护照在宿舍,沈淮之便开车陪她去拿,给她买了两天后的机票。
处理完这些琐事,那天晚上,林以桉便一个人缩在被窝里,用被子盖着脑袋“呜呜”地哭。
她哭得很隐忍,但沈淮之在客厅还是听到了。
他只是在想,如果哪天传来他父亲或母亲的死讯,别说眼泪了,他心底会不会有那么一秒钟的情绪波动?
以他对自己的了解,他觉得大概不会有。
他不会安慰人,便只是在沙发上坐着。
但听着她心碎的哭声,他却只觉得如坐针毡。
这么多年来她好像没怎么变过。
包括一淋雨就发高烧。
包括一开始哭就停不下来,好像心底埋藏了无尽的委屈。
他只是在林以桉哭声小下去后,敲门进去给她送了一瓶水。
林以桉眼睛哭得像核桃,拿起了矿泉水却拧不开瓶盖。
沈淮之接过水瓶,“我来。”说着,拧开瓶盖递给她。
那瓶水便像甘霖抚慰着她哭得红肿的喉咙。
第二天,沈淮之开车送她到机场。
那是林以桉第一次出国,她甚至第一次坐飞机,而她未满十六岁,沈淮之便把她托付给了自己一个同学。
那个同学叫傅景润,本科毕业后选择了继续深造,原本计划十天后回美国的,却被沈淮之逼着改了签。
傅景润带她上了飞机,替她回答海关的问题,出了机场有她继父派来的人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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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两人之间便像是有了某种牵绊。
沈淮之知道林以桉无父无母,一个人在江州住宿,便会时不时过问她过得怎么样,学习怎么样。
小姑娘属于慢热型,不熟时嘴里挤出一个字都难,一熟识起来便又滔滔不绝,给他讲自己在学校里的事。
常常发来一长段一长段的文字,跟小作文一样。
他忙得很,哪有时间细看,匆匆略过一眼,没什么大事便只回个“嗯”。
而后来有一天他周末加班,电脑右下角的企鹅忽然抖动起来,是小姑娘在QQ上问:“哥哥现在有时间吗?”
他问:“怎么了?”
她说:“我现在有钱了,想请你吃个饭。”
大概是她外婆给她发零用钱了,应该没有多少钱。
记得之前她一直碎碎念,说外婆有点小气,也不了解江州的物价水平,给的生活费有点不够花。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哪有脸去蹭高一小姑娘的饭。
正想拒绝,小姑娘又说:“哥哥你知道吗?我妈妈给我留了一笔钱,大概有一千多万,吓死我了。”
沈淮之脑袋上长满了问号,“你妈妈是做什么的?”
一千万,放在现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五年前了。
林以桉认真道:“我妈妈以前是明星。”
沈淮之问:“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林以桉:“林凤娇。以前出过唱片,还演过电影。”
“……”
林凤娇,是他以为的那个林凤娇吗?
她倒不必非要加上这么个后缀……全国人民谁不认识林凤娇?何况林凤娇还是他外公心目中的女神。
以为从路边捡了一个小土妞回来,没想到竟是星二代。
还摇身一变,变成了身家千万的小富婆?
在惊得半天说不上话来的同时,他只觉得,蹭她一顿饭不过分。
午休时间,沈淮之便开车到她学校接她,林以桉让他挑一个地方,他便选了个物美价廉的中餐馆。
吃饭时,沈淮之问了她很多问题,包括她的身世。
毕竟当时,公众只知道林凤娇初婚生了一个女儿,却对女儿父亲是什么人,女儿现居何处等信息一无所知。
林以桉说,她父亲叫顾长安,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初中语文老师。
林凤娇生得人间绝色,却又出身寒微。
这样的存在,在那个年代注定了要命运多舛。
林凤娇在命运的拉扯下,一度要误入歧途,是顾长安作为老师一再地拯救她、唤醒她,给予她支持。
即便后来,林凤娇还是进入风月场所当了歌女。
但后来,也当选了选秀冠军,进入演艺圈,走上了正轨。
摸爬滚打了几年,她有了名气、有了钱,却也疲了倦了,在遇到一些事后,便决定退出演艺圈结婚生子。
后来的事,林以桉也不得而知,只是听外婆偶然提起,说是她妈妈疯狂追求她父亲,并未婚先孕。
师生恋,本是一段不为世俗所容的感情。
顾长安是一个温润如玉的君子,一再拒绝林凤娇,却也逐渐沦陷。
只不过,林凤娇还未生产,顾长安便意外去世……
顾长安去世后,林凤娇独自把她生了下来,并把自己对顾长安的思念,悄悄写进了女儿的名字里。
林以桉。
林,忆,安。
说完这些,饭桌上便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良久过后,是林以桉给他夹了一块排骨,“哥哥快吃呀。”
沈淮之便又问:“那遗产现在都在你手上了吗?”
毕竟她父母的事,于他而言只是一段唯美的故事,他更关心的是小姑娘无父无母,以后怎么生活的问题。
林以桉一脸忧愁,“是啊,外婆说这是妈妈留给我的,叫我自己保管,还说不要告诉舅舅和大姨。”
沈淮之知道小姑娘人很成熟,也很节俭,但还是多此一举地提醒了句:“不要乱花,以后留着上学。”
林以桉道:“当然啦!”
她很早熟,用那笔钱支付自己的学费、舞蹈班学费,购买文具和必要的日用品,小日子安排得稳稳当当又精打细算。
她因为艺考前摔伤了腿,导致舞院附中落榜。
但她想学舞蹈的渴望不灭,高三时,便还是参加了舞院艺考,又在舞蹈班老师的建议下报考了戏剧学院。
为了考舞院,她付出了很多,沈淮之也都看在眼里。
但她还是没能拼得过舞院附中那帮学生,从舞蹈学院落榜,却意料之外地高分考上了戏剧学院。
对于这个结果,林以桉失落了几日,却也很快接受。
当时她又被周楚红一眼看中,签了经纪公司。
周楚红在业内的名声是响当当的——即便很多人不认识她这个人,但大概没人不认识她捧出来的明星。
林以桉便决定去读表演系,将来当一名演员。
而在林以桉大一开学之前,他们公司经历了一场动荡。
老爷子大病一场住进了ICU,他舅舅沈麒麟趁机上位,把他表哥拉上副总之位,把他踢到了边疆。
那段时间他自顾不暇,“网友”林以桉偶尔发来的QQ,他都匆匆略过一眼,不是大事便直接无视掉。
两人原本也只是萍水相逢的缘分罢了。
他每天都很忙,脑子里要装的东西太多,林以桉的那些事,在他生活里几乎是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但对林以桉而言,这却是她整个青春。
沈淮之人间蒸发了一般不回她微信,她着实难过了一阵。
但大一大二她也很忙,流转于各个剧组与学校之间,渐渐也就淡忘了这个人。
直到她十九岁生日那天,他又出现在了她生命里。
她永远都忘不了一天,她被挂在网上骂了一整天,她一个人坐在学校的湖边哭泣,只觉得前路一片黑暗。
而正在这时,沉寂了两年的沈淮之的微信,竟再一次弹了出来。
他说,他回江州了。
他说,那天是她生日,想请她吃个饭。
因果轮回,如果她这几日遭受的谩骂,是老天爷要把沈淮之送回江州的代价,那她觉得一切都值了。
是在林以桉生日前一个月,老爷子把他从边疆“请”回来。
老爷子讲排场,派了私人飞机来接他,飞机在江州落地,时隔两年,他的双脚再次踏在这片土地上——
那一刻,林以桉同学的脸,便莫名其妙掺杂在了无数他在思考的工作事项中,出现在了他脑海里。
林以桉偶尔会发朋友圈,沈淮之也一直都关注。
他知道她学业顺利,还拍了几部剧。
有时间,倒很想约她出来吃个饭,看她最近过得如何了。
只是一回总部他便忙得连轴转,直到一个晚上,他在公司加班,点开手机发现那天是八月一号。
林以桉生日是八一建军节,所以他记得格外清楚。
正好当时还有空余时间,他便给林以桉发了个信息。
时隔两年不见,小姑娘长开了,五官越来越像她的大美人妈妈,眼眸更是富有韵味。
她也变得更加开朗和善谈。
他看她朋友圈,早已见证了这点滴变化。
而于他而言最大的变化,是他意识到她长大了。
从一个狗屁不通的丫头片子,长成了一个略懂风情的女孩儿。
而一天晚上,她香槟喝得微醺,肆无忌惮盯着他的眼睛问:“哥哥你单身吗?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
-
他是一个洁癖很严重的人,感情上更是如此。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更不喜欢别人以恋爱为目的接近他。
他交朋友不分男女,他也欣赏有才气的女人,只是当一个落落大方的知性女性,在与他大谈特谈了专业、艺术与人生后,忽然展露出想与他进一步发展的想法,他便会当即失了兴趣。
将心比心,他也特别理解一些女生朋友会说,同一个男人约会,男人与她天南地北地高谈阔论,聊得她颅内高.潮,以为终于遇见了知己,知己他却提出滚床单的邀请——那她会当即倒了胃口。
我跟你认真聊思想,你TM却拿它当前.戏。
但后来林以桉喝得微醺,一双杏眼笑成了星星眼,无畏地问他“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时,他却并不排斥。
他甚至有一丝欣喜。
那天晚上,林以桉穿了一条轻薄柔软的沙质连衣裙,长卷发慵懒地披散下来。
她坐在高高的酒吧吧椅上,穿了高跟鞋的脚,一前一后踩在吧椅与前方桌面下方处,呈剪刀腿形状。
她又问:“我可以吗?”
他那天要开车,便没喝酒,只是她那句“我可以吗?”却像世上最烈的一杯酒,让他迅速上了头……
他又举起面前一杯酒,一饮而尽。
之后的细节,他早已回忆不清。
总之,最后的答案是,他们在一起了。
交往的这一年时间里,林以桉给了他很多难得的生命体验。
包括有一回,结束后她乖顺地缩在他臂弯里刷手机,却在看到一条短信的瞬间从床上弹了起来。
“啊啊啊!我片酬到账了!哥哥我请你吃饭吧!”
她似乎每次得了一笔钱,第一反应便是要请他吃饭。
而最特别的一次是——有回她奖学金到账了,要请他吃饭。
一个他看着长大的女孩,拿了奖学金,要请他吃饭。
那样微妙的感觉,大概也只有他自己能懂。
林以桉请他吃了饭,还送了他一条领带,而那条领带别有千秋,她找人在后面暗暗绣了一朵蔷薇花。
记得一回,她让他用一朵花来形容她。
他想了半天,说:“小蔷薇?”
当时他刚上任总裁,正忙得脚不沾地,每天全国各地、乃至全球各地地出差,很少有时间能陪她。
她说——她想变成他的一条领带。
这样他就可以走到哪儿把她带到哪儿。
但如今,他似乎已经错过了那个女孩。
两人怎么就走散了呢?
可能到了后期,他真的有点疲倦和犯浑了吧。
李秘敲了两下门走进来,本想帮他把餐具撤走,却见餐盘上的食物几乎原封不动。
李秘正要离开,一会儿再来,沈淮之却说:“撤了吧。”
而正在这时,手机在桌面“嗡嗡”地歪了两下。
沈淮之拿过来看了一眼,竟是周楚红?
真是稀客。
周楚红说:【沈总忙吗?有时间见面喝个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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