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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吻蔷薇 庄九儿 6427 2021-04-02 09:23

  《野蔷薇》

  2020 / 04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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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忙的考试周,在这炎炎夏日如一声闷雷般降临。

  平日里小鸟一样优哉惯了的学生们,也纷纷开启了这个季度最忙碌的日常,复习的复习,写论文的写论文。

  图书馆内日常人山人海。

  林以桉表演系大三在读,倒不必熬夜背书,或为一篇论文而发愁,却也为期末小品早出晚归了起来。

  正值炎热午后,排练在排练厅内如火如荼进行了一下午。

  五点钟,排练结束。

  林以桉走到墙边,捡起小包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见沈淮之十分钟前又来了微信,问她:【几点结束?】

  记得一个小时前他来了电话,说他今天下班早,过来接她一起回家。

  林以桉回:【结束了,我现在下去。】说着,走到窗边望了一眼,便见一辆黑色宾利车已然停在了楼下。

  沈淮之:【好。】

  林以桉匆匆背上包,又拿起一瓶矿泉水,拧开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口,便对大家道:“我先回去了。”

  -

  楼下,沈淮之坐在车内又等了一会儿,才见教学楼三三两两有学生涌出。

  二十出头的少男少女,身上洋溢着蓬勃的年轻气息,如同这七月天的阳光一样干净、明媚、也无价。

  林以桉混在人群里走出来,手里抱了一叠剧本,穿一条黑色沙质连衣裙,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不该露的却也一丝不露。一头长发烫了卷,微微带点弧度地在腰间披散下来,头发别在了耳后,耳垂上一只小珍珠耳环,随脚步活泼地来回摇晃。

  她其实长了一张青涩、幼小的面孔。

  深褐色瞳孔像是含了一汪水,清澈无邪,卸了妆时,皮肤白得通透。

  只是眼尾微微上翘,便又有几分妩媚在。

  有时上了妆,又野得不像话。

  总而言之,是个尤物。

  林以桉看到车就停在不远处的阴凉下,只是周围同学太多,与同学道别后,她便又拿出手机佯装刷了刷。

  旁边一个同学路过,问了一句:“不走吗?”

  林以桉道:“我等车。”

  同学以为是网约车,便道:“哦,那明天见~”

  “明天见~”

  她觉得沈淮之的车有点“不太一样”,沈淮之却察觉不到。

  正如每一次,她坐在车上,感到前后左右的车辆都对它“敬而远之”,同沈淮之说,沈淮之却问:“有吗?”

  他大概习惯了这样的距离。

  事实上,这也是他地库六辆车子里最“正常”的一辆。

  前方,沈淮之“嘟”“嘟”鸣了两声笛。

  林以桉看了一眼,同学们都走干净了,这才走过去。

  打开车门,见沈淮之正一手搭在方向盘上,没看她。

  坐上车,林以桉问了一句:“等了很久吗?”

  沈淮之说:“还好。”

  林以桉调整了一个舒服坐姿,拉下安全带系上。

  车子缓缓开出去,开了一会儿,沈淮之问:“晚上吃什么?”

  “吃……”

  她实在没什么想吃的,想了太久,这个问题便又被搁浅下来,她则又拿出手机开始刷起了某乎。

  出了校门,见她不说,沈淮之便往瑞安街方向开去。

  一条很年轻化的商业步行街,里面很多ins风的网红餐厅,味道尚可,环境不错,林以桉很喜欢去。

  开到一半,沈淮之又问了句:“吃什么啊?”

  两人目前正处于同居状态,偶尔在外面约见,吃什么便成了一道世纪大难题,沈淮之懒得去想,便总是把这个问题丢给她。

  林以桉想了想问:“火锅行吗?”

  沈淮之说:“最近上火。”

  “那牛排?”

  “昨天不是刚吃过。”

  林以桉又想了很久:“我想吃意面。”

  沈淮之:“……”

  他饮食上并不挑剔,唯独意面是真不怎么喜欢。

  林以桉脑袋一歪,忍不住道:“这位先生,你知道自己很甲方吗?”

  他平常也当惯了甲方爸爸。

  正好前方红灯,听到这一句,沈淮之便缓缓停下了车,扭头看她。

  林以桉微微歪着脑袋质问他的模样有点可爱,让人想一口吞了她。

  等红灯的空隙,是个与副驾驶上的女士亲吻的好时机。

  沈淮之打量她,在想是要亲吻她额头、眼睛,还是嘴唇?

  她涂了唇膏,嘴唇滋润得像两片娇艳欲滴的花瓣。

  考虑了良久,沈淮之还是抓过她的手,在她葱段一样的小手上吻了一口,却发现她手上空空,便问了句:“戒指呢,小姐?”

  “哦,在包里。”说着,林以桉连忙转身,从小包隔间里拿出一个蓝丝绒戒指盒,取出一枚钻戒,戴在了无名指上。

  男士一生只能购买一对的品牌钻戒,沈淮之上个月送她的。

  精美昂贵的钻石,在她手背上熠熠生辉。

  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想起自己在期末小品中的一句台词:

  【我不喜欢钻石,听说钻石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我觉得连它那个光都硬,像钢针似的,简直扎眼睛。】

  林以桉看了看自己的手背,是有点扎眼。

  戴着去上课,更扎眼。

  她一个大三学生,在校外与男友同居,还戴上了他送的钻戒,并且此人身份还有点特殊——她对所有人隐瞒了这件事,怕会被大家异样的目光包围。

  并且沈淮之送她这枚钻戒,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她又看了沈淮之一眼。

  他自然也没戴。

  他是集团第三代,公司里一帮长老们虎视眈眈,一举一动都受人监视,戴上这枚戒指,那就更扎眼了。

  到了瑞安街,沈淮之慢慢绕着商圈转,又问:“吃什么?”只是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吃什么,小姐?”

  他无奈时,会叫她小姐。

  正如她觉得他龟毛时,会喊他先生。

  林以桉重复刚刚的选项:“意面!”

  “行吧。”说着,沈淮之把车开到了一家小餐厅。

  -

  林以桉是一个十八线扑街小明星,十七岁考入戏剧学院后,很快便签上了一个不错的经纪公司。

  且细究起来,她还是个星二代,有个影后妈妈。

  虽然这个影后妈妈在她四岁时把她甩给了外婆,后来又在美国自杀去世,不过大一那年,经纪人靠她“影后遗女”的身份炒作了一把,也为她收获了一波流量。

  大一大二时,她陆陆续续拍过几部戏,作品不温不火。

  后来,她出演一部网剧,男一是个当红流量。

  原本是个可以走红的好机会,只是制片方为了宣传把她同男主捆绑起来炒了CP。

  # 流量小鲜肉 X 影后遗女 #

  话题满满。

  于是,接下来的几个月,她都在被小鲜肉粉丝们骂。

  当时她演技也一般,被骂“滚回去念完大学再出来拍戏”。

  当时她十八岁,玻璃心碎了一地。

  她也知道自己演技确实一般,被骂到想当隐形人,不敢再抛头露面,便回到了学校安心上课。

  如今大三下了,才又接了一部名不见经传的网剧,这个暑假开机。

  这一年来,她彻底回归了大学生活,每天上课,去食堂吃饭,下了课便回家,还谈了一场恋爱。

  岁月一片静好,也算因祸得福。

  现在每日素颜出门,也没人认得她。

  进了店,两人便大大方方坐下来吃饭。

  餐厅内回荡轻柔的音乐,正是饭点,周边略有些嘈杂。

  吃了两口,沈淮之手机便又响了起来。

  他是个大忙人,每天日理万机、谈他几十个亿的项目。

  他们房地产行业,随随便便一个项目的投资额,听起来都大得吓人。

  他平常很忙。

  下班下班,说的好听,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工作罢了。

  沈淮之接起电话道:“喂?”

  林以桉静静吃着,漫不经心听他谈。

  白瓷餐盘洁白无瑕,林以桉卷起意面,送进嘴里。

  吃着,又望了他一眼。

  沈淮之不在状态,仿佛是个不大重要的工作,“嗯”“嗯”了一会儿,便拿起叉子也叉起意面送进嘴里。

  酱汁抹到嘴角,他便不经意间伸出舌尖舔了一下。

  林以桉有一瞬错觉,仿佛又看到当年,那个一身正气,而又有些年少轻狂的少年。

  穿T恤、牛仔裤、帆布鞋,去和一帮西装革履的叔叔辈的人谈生意斡旋。

  他今年二十七岁,因生得好,年纪轻轻,便得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机会,坐上了盛安集团总裁位置。

  他很有能力,至少他可以维.稳局面。

  他有时很成熟、很稳重,有时却又不可避免地展露一些三世祖们的习性。

  总之,是一个迷人的矛盾体。

  她认识这个男人五年,两人在一起一年;在她青春所有最美好的岁月里,全都是这个男人的身影。

  她曾像仰望星空一样仰望他。

  而如今,她却可以稀松平常地抱着这个男人睡觉。

  正在这时,服务员端来一盘披萨说:“餐上齐了,请慢用。”

  林以桉回了一句:“谢谢。”

  林以桉歪着脸,一手撑在脸颊下,一手拿着披萨啃,见对面沈淮之一直在打电话,便有些百无聊赖。

  这个电话谈了有二十分钟,挂了电话,沈淮之问了句:“吃完了吗?”说着,见桌上食物几乎原封不动。

  林以桉胃口一向小鸟,几乎两口意面、半块披萨就饱了。

  沈淮之起身走去,不轻不重敲了一下她的头:“吃完了那就走吧,吃这么点儿,半夜可给我喊饿啊。”

  林以桉道:“等一下。”便补了个口红,补完说,“走吧!”

  脸上笑得像一朵摇曳的花朵。

  七点了,瑞安步行街上华灯初上,凉风习习。

  沈淮之同林以桉手拉手走出来,正要上车,前方却有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气沉丹田喊了一声:“沈总?”

  林以桉注目过去。

  说是中年,大概也不到四十,只不过拼事业拼坏了身体,看上去有点老了;侧后方站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与他隔着一定微妙的距离,大概是他女伴。

  那个女孩,林以桉认得,是她们系一位大四学姐。

  学姐也认得她,手贴着裙子,只是手掌微微翘起,向她摆了摆——一种招呼不知当打不当打的表情。

  林以桉便也摆了摆手。

  她并不好奇学姐和赵总是什么关系。

  戏剧学院美女如云,仿佛成了有钱人们的后花园。

  每到晚上,宿舍楼下都壮观得像在举办车展,连奔驰、宝马都处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车顶上放红牛的倒没见过,女生想找一个有钱人当男朋友也无可厚非,但看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学生,和一个大自己很多的有钱人走在一起,还是很难不让人想入非非。

  换位思考,别人看到她和沈淮之,大概也会这样想吧。

  身旁,沈淮之道:“赵总。”

  赵总人很热情,脸上挂着笑大步走过来,伸出双手来握沈淮之的手,连连道:“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是啊,刚回江州一年。”

  赵总便攀谈起来。

  赵总说了很多,林以桉听出个大概——这位赵总是建材公司的,之前与盛安有过合作,得知上周,盛安在高新区拿了一大片地,要开发一个住宅小区,便想寻求合作的机会。

  沈淮之反应淡漠,只是稍作回应。

  赵总便转而换了一个突破口——见沈淮之刚刚与林以桉十指相扣,关系不一般,又眼尖地捕捉到林以桉与何娅琳打了招呼,便转而问了林以桉一句:“跟娅琳是同学吗?”

  赵总脸上带着一种长辈似的和蔼微笑,并不惹人反感。

  身后,何娅琳便跟上来道:“我们是一个系的。”

  旁边,沈淮之便低声问了她一句:“认识吗?”

  她确实认识。

  但此刻,她不知该说认识还是不认识。

  她隐约意识到,她说认识,似乎会给赵总一个机会,而说不认识,则可以给沈淮之省去一个小小的麻烦。

  而最终,她只是如实说了句:“认识。”

  赵总笑开颜,指了指身后学姐、自己、沈淮之、林以桉这四个人道:“那改天……带上一起吃个饭?”

  沈淮之道:“行,改天吃个饭。”

  改天。

  林以桉再次感叹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上了车后,赵总也一直在原地相送,沈淮之降下车窗说了句:“那我先走了。”便启动调转了方向。

  赵总又确认了一句:“改天吃饭!”

  沈淮之说了句:“好,改天。”便把车开了出去;车窗缓缓升上,他说,“先陪我回趟公司,我签个文件。”

  林以桉“哦”了一声。

  车上一片静默。

  对于刚刚的事,沈淮之并不打算过多解释,没说赵总是谁,也没说改天会不会真的一起去吃饭。

  林以桉第一次遇见沈淮之生活工作中的“朋友”,有些无措。

  跟他在一起,总是会充满这些令她茫然无措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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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预收——>《他惊扰了时光》都市小甜饼

  [ 偏执狂总裁弟弟 X 高贵而懒理世事的白富美小姐姐 ]

  1.

  英硕毕业以后,宋亦可回国工作。

  兵荒马乱的实习期,宋亦可抱了一摞快递盒,横冲直撞闯入电梯,“帮我按一下二十楼,谢谢。”

  一只修长矜贵的手伸到她眼前,按下“20”按键。

  电梯上升——

  而身后传来一声“不知道这是总裁专用电梯吗?姐姐。”

  声音在少年的清朗之中,又带着一丝成熟的男性荷尔蒙气息。

  “哗啦—”一声,快递盒倒落一地。

  宋亦可回头一看——果然,是她分手多年的初恋男友。

  2.

  那一天,郑星野把她压在了办公桌下,燥热的鼻息喷在她深深凹陷的锁骨,“我们从新开始好吗,可儿?”

  想起之前,在那段长达数年的异国长跑地道战中,被这偏执狂折磨得心脏抽痛的日子,宋亦可回了一句:“请你自重好吗?弟弟。”

  3.【小剧场】

  地下情一个月后,宋母为她安排了一场相亲。

  “是郑伯小儿子,你那个幼稚园、小学同学郑星野呀!人毕业回国啦,一表人才、奇货可居的呀!”

  谁?郑星野?

  宋亦可:“妈,你让我再想想哈。”

  回到卧室后,她给郑星野打了个电话:“我妈跟你妈安排我们明天相亲哎……什么情况啊?”

  “听说了,你来。”

  “相亲吗?那在哪儿见?”

  郑星野光脚站在落地窗前,头发刚洗,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木质地板,“万豪?希尔顿?W酒店?或者,你还有什么‘特色’酒店想体验一下的,我都可。”

  宋亦可:“……”

  【大灰狼 X 布偶猫】

  双C,年下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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