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断断续续的鞭炮声惊醒了沉睡的我,我赤着脚走出房间,脑袋沉沉的,显然是没有完全醒过来。
“小封,起床啦?”
厨房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我转过头,爷爷正在厨房里来回忙碌着,在我们这里,过春节那几天是要早上吃午饭的,因为这方便进行祀奉祖先。
平时做饭这些事情都是妈妈负责的,但今年爸妈出外旅游了,说是买年货时抽奖抽到了两人张顶级游轮旅游套票,丢下什么都不会的我,还有什么都会的爷爷,两个人跑去旅游了,还说是补渡蜜月。
鉴于他们俩个不负责的行为,我是极其无语的,要不是爷爷,他们大年大节的把我丢在家里,我一定会饿死,不过自我出生以来,这种情况也不少见,因为多数时候都是爷爷照顾我的。
我看着爷爷忙碌的身影,心下一暖,挠着头应了一声。他转过头看向我,笑了笑:“先洗漱一下,很快就有得吃了。”
“哦,好的。”
我迷迷糊糊地走进卫生间里,但又想起了什么似的,隔着墙问爷爷:“爷爷,哥哥还没起床吗?”
“咣~”的一声轻响,像是有什么东西掉到了灶台上,接着爷爷脚步声越发接近:“小封,你没事吧?你哪来的哥哥?”
“啊?”我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我是独生子。
爷爷走到门口,看着咬着牙刷皱着眉头的我,问:“怎么?还没睡醒呢这是?”
我挠了挠头,咬着牙刷对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我有个哥哥。”
爷爷奇怪地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又对比了一下他自己的体温,发现没什么异常才放下心来,但仍旧有点责备地对我说:“是不是昨天喝太多酒了?以后少喝点,知道吗?都说胡话了。”
“哦,好的爷爷。”
我重新把牙刷塞回嘴里,对着镜子发起了呆,爷爷看了看我,有点无奈地苦笑了一下,就又回到了厨房里去了,我对着镜子看了好久,然后把龙头打开,捧了一把冰冷的笑泼到脸上,整个人清醒了不少。
我叫乌封,我是独生子,家里有五口人,爷爷,爸爸,妈妈,我,还有一个在乡下生活的奶奶,因为她不习惯县城里的空气,所以一直呆在乡下,偶尔才出来看看我们,我没有哥哥,倒是有一个亲如兄弟的好朋友,就住在我家对面,他叫陈圣唐。
圣唐哥比我大十年,但我们之间却比同龄人更加无话不谈,特别是现在,他调来了我所在的大学当任教师,我们几乎是天天都在一起生活,与真正的家人无异。
“铃铃铃。。。”
客厅传来电话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没多久,爷爷便冲我喊道:“小封,你圣唐哥找你。”
“嗯?这家伙比曹操还快?人家说曹操曹操就到,我这才刚想起他,他就来电话了?”
我一边想,一边吐掉口中的泡泡,应了声:“来了。”
“喂,圣唐哥。”
“嗯,小封,你吃了没?”
听筒传来圣唐哥的声音,他的声音永远那么坚定,仿佛每一句话都在表决心一样,就连提问都带着不可置疑的语气,这么多年我还是没能习惯。
“没啊,怎么了?”
“怎么还没吃啊,不是说好了今天要去聚会吗?”
“聚会?”
我愣了一下,接着才想起哥哥说的聚会是什么,我的在的大学搞了一个同乡会,我跟圣唐哥都在其中,而今天,正是这个同乡会约好聚会的日子,我把这事给忘记了。
圣唐哥的语气又坚定了几分:“你不是把这事给忘了吧?”
“没,怎么可能呢。只是我以为没那么早,我爸妈出去旅游了。爷爷做饭太慢了。”我将责任推到爷爷的身上,后者从厨房里往我身上扔了一个小西红柿以示抗议。
“噢,那行,你吃完了告诉我,我等你一起过去。”
“不用,我现在就可以出门。”我把那小西红柿塞进口里,一边吃一边说。
“呵呵,那开门吧,我在你家门口。”
。。。。。。
“真不吃?”
圣唐哥的脸上带着微笑,一片风淡云清的样子,小时候我无论受了什么委屈,他都会带着这个笑容安慰我,然后满脸冰霜地去给我出气,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看到这个笑容,都会觉得莫名的心安。
我点了点头:“不吃了,昨晚喝了不少,现在还撑着,吃也吃不下。”
“那行,快换件衣服就出发吧,小跟屁虫在楼下等我们呢。”
圣唐哥口中的“小跟屁虫”是我同学,名叫冯晓如,她从学前班开始就是我的同学,还做过好几年的同桌,我们的感情也不比我跟圣堂哥差多少,因为她老是跟着我们两个,所以我们给她起了这个外号。
“好!”我转身回了自己房间,在衣柜前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件天天穿在身上的外套。
跟爷爷打了个招呼后,我们就下楼了,小跟屁虫一见到我,马上就夸张地叫道:“乌封,大过年的你怎么还是穿这衣服啊?是不是很多人说你穿着它好看?再好看也会看腻啊!你就不能换一件吗?”
“我这衣服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所以不能离身,你是不会懂的。”我
对冯晓如笑着说道,她扁了扁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但马上又贴上来对我说:“乌封,你知道吗,今天会有校花到场喔。”
我扫了冯晓如一眼,没好气地说:“校花?你是说我们同乡会里还有校花?别开玩笑了。”
“呵呵,我就说他不知道。”圣唐哥插嘴道。
冯晓如鄙视地看了我一眼:“真不知道你上个学期是怎么过的,这么出名的人物你都不知道?人家不仅是校花,还是小富婆,上学期就开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了。你不是一直自认为很帅吗,怎么样?有没有信心把她拿下,也好改善一下我们的伙食啊。”
听冯晓如自顾自地说了一大堆,我跟圣唐哥相视苦笑:“我说冯大女王,在你心里我们就是这样用的是吧?出卖色相来改善你的伙食?你有没有良心啊?”
“切,我也只是一说,就你长这副模样,人家哪会看得上眼呢?”
“找打是吧!?”
“不要啊~非礼啊~光天化日之下拐卖良家妇女啊!”
我们一路玩闹地向目的地走去,县城并不大,很快就到了约定的酒店,我们三人并排走了进去,刚进门,冯晓如就扯着嗓子向前面一个穿着红色大衣的女人喊:“赵学姐!”
红衣女子转过头来,看向我们,那双随着转头而不经意眨眼的眸子重新睁开之后落到了我们三人的身上,而我的心,在这一刻开始了剧烈的跳动。
乌黑的长发有些随意地分向两人边,秀发的中间,是她精致的五官,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高挺的琼鼻,薄薄的嘴唇。。。
她身上的这件红色大衣十分适合她,年轻活力而不失干练,青涩褪减后带有一丝正在凝聚的高贵,最重要的是,这种艳红的颜色在她的容貌下竟然只能成为陪衬。
这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要知道,大多数女性只能用漂亮来形容,但我眼前这个女子,却足以担起“美丽”这个形容词。
在这种惊心动魄的美丽之前,我没能抵受住诱惑,主动上前伸手道:“你好,学姐,我叫乌封,能认识你吗?”
红衣女子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目光从我的脚看到我的脚,又再次往上移,最终定格在我的左胸上:“嗯?你这衣服很特别,这三个是汉字吗?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
我愣了一下,将胸前那三个字折了起来,对方不好意思地一笑:“抱歉,我是做服装的,这是我的职业习惯。乌封?我怎么感觉我们像是早就认识一样?”
“其实我也有这种感觉。”我笑了笑,继续道:“或许,这就叫缘分,是天意让我们今天在这里相遇。”
“呵呵呵呵。。”
红衣女子掩嘴轻笑:“有点老套,但我收下了,说不定我们前世有过一段交集呢。”
说完,她又看了我一眼,伸出自己的雪白的右手:“你好,我叫赵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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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电脑前敲下“全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真的说不清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这是第二本完本的作品,但是或许大家都看出来了,本书的结尾并不理想,底抛得太快,拼命的填坑。。。
我也不想这样,可是工作上的事情越来越多,肩周炎越来越严重,而本书的成绩,却一直不咸不淡,我也有我的无奈。。
还记得上个月月底,某位在群里的大大私下问我,这些天好多迷团都在一步步地露出水面,是不是GC要来了,感觉好精彩好兴奋云云。
但当我回答他"准备把坑填完,然后完本"之后,这位大大只发了一句话:“你对得起我们吗?”
然后,他退群了。
其实,我想说,我比这位大大更不舍,这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我新手塑造出来的,我看着他们慢慢成长,在里面一往无前向前征讨,我觉得,他们就像是我的儿女,而我要完本,就是将他们的生命终结!
但是,我最终却依旧做出了这个选择,原因上面也说了,最关键是成绩,它消磨了我对本书所有的期待,没了期待,我越来越觉得写出来的东西不如人意,与其这样耗着,不如尝试改变,不是吗?
至于结局。
这不是一个好的结尾,但结局这一章,我却很满意,因为它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当然,关于女主的设定,或许有人会懂,那是欠下来的、她欠他,他又欠另一个她,但这些,始终是有一些东西值得期盼的,所以,严格来说,我觉得本书并没有烂尾,而是给了乌封一个新的开始,虽然,天意依旧。
至于一些未填的坑,有几个小坑的确是被我略过了,但那是很久之前就选择略过的,因为对主要情节没太大的作用,编辑建议少交待那些无关重要的,所以我舍弃了它们,说起来跟现在选择完本没有关系。
另外,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坑,我不是不想去填,而是这些坑,我本留着在下本书用的!
下本书用的!
下本书用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小生还会有下本书,虽然不知道时间,但基本构思已经正在定架了,某些设定更是在司弄阴阳发表的时候就已经定好,不然也不会现在留坑了,我希望书里的世界,能像真实的世界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已的主角,而在另一个人的世界里,或许重要如乌封的人,却只是一个路人。
这里剧透一下,下本书的男主,会叫高仁。
想来,看到这里,有的大大已经会心一笑了,谢谢你们,能一直地支持小生,直到这里,真心感激!
既然说了这么多,就再多说两句吧,下本书可能不会发在小说网,会放在贴吧之类的平台,没有了成绩的限定,可能我会放得开点,当然,也有可能是小说网,但未必是本站,看到时候具体情况吧,如果还愿意继续支持我的,请加本书书友群:304038663,小生邀您同渡。
坐等新旧书意见,批评,也可以进来告诉我,你恨我。当然,还可以索要马甲,不过怕忌讳的就不要留真名了,不然一不小心把角色写死了,那就更多人恨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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