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 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 风将帽子吹开, 露出整张脸来, 浓眉大眼, 目中带着煞气, 是一张陌生的脸,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 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 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 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他看过去时又没有,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沈斐现在没刚来时那么虚弱,不是大碍。
他的身体每天都在康复,强壮,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药蛊了,这玩意在他体内浪费,不如留给她物尽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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