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两人再无话可说。
柳世番便唤来“时百川”, 先斟一杯茶给他, 起身道, “她确实是我族中走失的女儿, 多亏你援手搭救, 柳某感念不尽。”
十四郎虽未听到他们父女之间的对话, 可柳世番既依旧称云秀是族女, 显然是没打算认回她。
——虽说这不能算是出人意料,可也许因为柳世番生养出云秀这样的女儿,十四郎一直期待他能更洒脱坦诚些, 便很有些失望。
再想到云秀竟也会布下此一局,可见心底还是渴望父亲能对她有所关怀的,却换回这样的结果, 便又有些心疼。
“举手之劳而已, 请不必挂怀。”少年道。
柳世番又道,“不知当日为她赎身花去多少钱?”
“……二十匹绢。”
柳世番眼圈便一红, 抬手稍遮, 假做被风臊了眼睛——切实意识到女儿曾被人明价出售过, 那滋味还真是酸苦难咽——又道, “改日必加倍偿还。”
少年道, “这却不必, 只不知云秀的父母现在何处。我好护送她回去。”
柳世番道,“她家中已不便再认她回去,此事由我做主便可……”
少年郎看向云秀, 云秀平静道, “家里已给我发了讣告,建了坟茔,回去也没我的位子了。柳伯伯向来待我如亲生,便凭他做主吧。”
这一声柳伯伯,将他身为父亲的傲慢击得粉碎,柳世番脑中一梗,半晌才醒过神来。道,“……只是我孤身赴任,并未携带家眷子女,却不便将她留在身旁。四十匹绢帛之外,我会在余杭为她另行置办三十亩桑田,一亩宅园。可否将她托付给你照看?”
少年看看他,再看看云秀,似有迟疑,“早先将她带在身旁,是为方便寻访她的家人。此是权宜之计。如今既已知晓她是夫子同宗,再有所牵连便不妥当了。”
“有何不妥?”他明知故问,“你已娶妻了吗?”
少年显然立刻便明白了他的打算,“……没有,然而——”
柳世番打断了他,“既如此,便由我做主,替你们定下这门亲事吧。”
“柳相这是何意!”
“怎么?莫非我柳家之女还配不上你不成!”明知自己理亏,可他也只能倚老卖老、以权压人。若此刻不能逼迫这少年认命,以云秀的遭遇,必再难寻到可心可意的婚事。一介女流孤身在外,难保不会再沦落到任人欺凌的下场。两相权衡,亦只能委屈这少年结下这门不明不白的亲。
少年张口结舌,面红耳赤。
柳世番观他神色——却不纯然是恨恼自己欺人太甚,倒更像是无法理喻,目光不由飘向云秀时,则显然是担忧与疼惜——便略松了口气。料想凭云秀的容貌教养,长久相处下来,他不可能无动于衷。否则以他先前伶牙俐齿,早该严词拒绝了。
“多谢柳相美意,”似是云秀的目光令那少年平静下来,少年说道,“然而我们的婚事,却不必您来做主。”
柳世番正要再接再厉,云秀却先笑了起来,“——那可是杭州的良田和宅院啊。”
少年疑惑道,“你想要?”
“毕竟……是杭州啊。”
“我买给你啊。”却不知那少年想到了什么,略羞赧道,“……但可能要多等几年。”
柳世番这才回味过来,他们竟当着他的面你侬我侬起来——自然也隐约听出来,云秀和这少年已早有串通勾连了。
却不待他恼羞成怒,云秀已先一步转向他,说道,“赎身不必,嫁妆也不必了。您生我养我,赐我寄身之处,而我也曾救你妻女三条性命。不知是否可以抵过?阿爹……柳夫子,山水有时尽,你我就此别过了吧。”
……
云秀坐在云头上,十四郎捂着脸坐在她双膝之间,有气无力,“……飞毯也可以啊。”
却被一本正经的驳回,“神仙退场当然还是腾云驾雾比较正统。”
笑了一阵,她便圈住十四郎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肩头,轻轻叹了口气,“让我靠一会儿吧。”
十四郎愣了片刻,侧身将她抱在怀里。
设局时信誓旦旦说要考验人性——其实有什么可考验的?她又不是才认识柳世番。就只是心底一点意气难平,想要追问他究竟是否曾有半刻钟将她这个女儿记挂在心上罢了。此刻想来,也实在幼稚和矫情。
可是……若这份幼稚和矫情能来的早些便好了。
虽然想来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但至少此刻心底空缺之处,该已被填满了吧。
当然,填满它的十之八|九不会是什么美好的记忆和感情,甚至或许会比此刻更惨烈百倍,直到互相视若寇仇、无可转圜的地步,但至少能将她的意愿展现给他。
他固然冷酷、专断、自私,可多多少少,也是在以他的方式善待她的。
虽说她和“他的方式”格格不入,一别两宽才是最好的结局。但至决裂时都没给他了解她的机会,也不免遗憾。
不,多少还是传达了一些吧——她对他的不满。
云秀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
十四郎坐在飞毯上,云秀坐在他两膝之间,坦然的剥柚子。
十四郎的手放在毯子上,背在腰后,叠在胸前……最后终于开始突破极限,试图不着迹象的揽在云秀腰上。
云秀耐心的等了好半晌——终于等到了他成功的那一刻。并得到了令她也跟着羞涩起来了的、少年克制雀跃强作镇定的清黑明眸和桃花色面颊为奖励,于是也投喂了他一瓣柚子为回报。
“多谢你陪我演这一场滑稽戏。”
“你心里能放下了吗?”
云秀笑着向后仰了仰,展开手臂靠在十四郎的胳膊上,看向高处的层云与飞鸟。
“嗯,从此无家一身轻,天地任遨游了。”她笑看向十四郎,“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我无不奉陪。”
十四郎垂了睫毛,轻轻问道,“那么,你是否愿意同我一道去成个家?”
飞毯急速下坠。
十四郎心知自己这一次凡心炽盛并非是因忧国忧民,而是因他想拉住这再无牵挂的小仙女,和他共赴红尘。
他们两个,一个才刚刚同父亲断绝关系,成了无家之人。一个父母双亡,虽有养母与兄长,却都是杀父仇人,近似于无家之人。凑在一起成个家,世上少一双漂泊孤旅,也是好事一桩。
不过如何才算是成家?
若按着凡俗的标准,自是少不了三书六礼、父母之命。那他们反而成不了家了。
若脱开凡俗的标准——他们相知相伴,同居同游,甚至约好了你在红尘我便不离,将彼此视作相伴终生之人,竟还不算是成家了吗?
“我们竟还不算一家吗?”云秀疑问。
十四郎目光游移,“……还是需要有个仪式的。”
“嗯……”云秀惋惜道,“我还以为我们早就是一对儿了。那么,你是想拜天地吗?说真的……我其实不大习惯跪拜,能不能换个不是那么刻意的。”她小心翼翼的商议,不觉也红了面颊——成亲什么的,总觉得很不修真啊。
十四郎确实是想拜天地。若无天地见证,无山盟海誓,便如没有成约一般,总少了那么一丝要定下来的意味。
而他想要的,也许正是定。
可静静的凝望着她的面容,他忽的意识到到她已许久不曾露出羞赧的神色了。自初识时他便已想留住她,可这漫长的岁月里,他所希冀的也不过是她不要在他的有生之年“打盹儿”,而后一去不返。究竟是何时起,竟有了“定下”的心思?
他便想起阿娘故事里的樵夫——初心既改,日后他大约再也遇不见神仙了吧。
一旦清明的意识到自己索要的究竟是什么,他心底忽就涌起悲伤。
他于是抬手轻抚云秀的面颊,道,“原来我们已经是一对儿了啊。”
云秀察觉到他目光悲伤,正要说些什么,十四郎已低下头,额头贴着她的额头,半垂了睫毛,眼中含着明柔的光,轻声问道,“那么,我可以亲你了吗?”
事后他没有再提“成家”之事。
云秀自温泉中起身,水落珠溅,玉肌生香。她抬臂挽发,露出秀美的脖颈,上有落花似的吻痕。
洞外传来悠扬箫声,云秀侧耳细听,却是当年他吹给她的凤凰曲。
她于是会心一笑,披衣出水,取了瑶琴来相和。
洞外山明水秀,万亩竹海摇曳生风,江山辽阔无边。洞内水雾氤氲,隐与天海相接,她指下一弦一柱皆有无限世界。
虽无龙凤驾车来迎,然而风起之时,两两心境阔朗,胸中已不觉还有什么迷茫。
再行启程时,十四郎便对云秀说,“我想再回长安一趟。”
“是为重阳宴的事?”
虽李沅提醒过他“留神接旨,别让使者扑空”,可十四郎显然没打算去赴这个朱门酒肉臭的欢宴,压根儿就没在意有无传旨。
但旨意确实传了——设在宁王府的法阵传来消息,云秀隔空将一只大苹果幻化做十四郎,替他去接的旨。
十四郎道是,“不知怎的,看柳相处心积虑的想……想将你托付给我,忍不住就想再见见太后和二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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