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情分
玉扳指,尤其是清代的玉扳指,那可比市面上的翡翠要高级多了,放到现在来说,随便找个黑-市脱手卖了,都起码都能卖个下半辈子养老的钱。只是这扳指的来历不太好,但凡这种古墓里出来的东西,拿的人是十个有九个有那个心,但没那个胆子拿。
玉这个东西邪性,更能通灵,尤其是上了年纪,还在古墓里躺了百十来年的玉,一旦认了主,就能护主人一辈子。
但要是这人它看不上,也不认这个主的话,任凭天皇老子来,那该碎的还是得碎。
不过顾大老板大概还是只有商人头脑,并没这个危机意识,满脑子就盯着这扳指的水头,思考它的行市,不管邪不邪性,是不是什么成了精怪的古墓里头带出来的,总之他先拿回去转手卖了再说。
当然,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顾大老板既然拿了这枚扳指,那伍韶川说的三车枪和三批弹药,也就成了铁板钉钉的事情了。
我和伍韶川看着顾大老板顶着硕大的肚子和庞大的身躯,却用身轻如燕的姿态往外头走去,都感觉像看了场怪异的默剧,总觉得这人和景一点都搭不上来,看着就跟戏台上唱的单口相声似的,好笑是很好笑,只是笑过了还得担心,担心顾大老板能不能准时把枪给送到,老元帅那边还能不能暂时拖住翁玉阳的手脚,伍韶川还有没有那个信心东山再起。
还有涂修文.............
这也是个不怕死的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口送,送完了高人还是该成仙成仙,世道还是该坏的坏,就他一个人白死,全世界也就只有我这么一个老妖怪还偶尔惦记着他。
附魂术大概是隔了太长时间,又大概是我的道行不足以让涂承基封印了那么久,总之一日一日地在失去效用,渐渐地,我不光想起了涂承基,我还想起了伍韶川从前的二太太蓉秀,还有已经化成灰了的涂老仙。
说实话,想起来这些破事,还真不如让附魂术永远把这些记忆给封掉,不然一想到自己差点死在涂承基手里,还要被活生生地捏断脖子烧坏人皮,简直就是刻骨之仇啊..............
刻骨之仇终究还不怎么刻骨,我比涂修文惜命,也更有自知之明,涂承基这个死人妖现在根本就是穷凶极恶,白长了那么一张脸,拿人家姑娘和幼童的身体炼法器,还有那条跟了他这么多年的蛇王,居然也是说开膛就开膛,真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更别提什么仙气了。
只是到底以前也是看着小屁孩长大的,涂修文这么一去,摆明了是送死。
现在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他的死期还没有到,涂承基总归会看在涂老仙的份上,让他多活那么几天的。
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希望涂修文那个傻子能够快点回过神来,别上赶着去送死,好歹找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躲上一阵,十年后出了山还是一条好汉,根本不必掺和他不该掺和的事。
连我替涂老仙从前保管着的御灵魈都被抢了,我这也不是没说什么,照样找着了伍韶川,想带着他去避难么。
不管是人还是妖,都要往前看,都不能向后看。我知道我现在冲到南宁去找涂承基没什么好处,说不定还会趁机被夺了丹元,所以我忍耐住脾气,我不去。
反正谁爱去谁去。
我和伍韶川并肩靠在床头,被顾大老板半夜这么一搅和,伍韶川是浑身一震,重新有精神了,而我却是困到了极点,反倒更睡不下去,干脆我跟他一起干躺着思考人(妖)生算了。
躺着躺着,伍韶川就开始没话找话,说他小时候是怎么趁夜偷邻居养的瓜,又是怎么一个人抱着西瓜连翻三座墙,第二天累的连瓜都不想吃,甚至他连第一次见到蓉秀的场景都说了,还说当年被偷了西瓜的那户邻居一定想不到,当初那个混小子居然还能混成一个军阀,还跟老元帅搭上了关系。
最后伍韶川说:“蓉秀其实挺可怜的,从前我觉得她人老了,做的事儿又恶心,就恨不得放火把她烧成块炭。”说完伍韶川就有点落寞:“现在我也成了半个废人,就算以后东山再起,那也是个连路都走不顺溜的废物,我现在才晓得当初蓉秀心里想的。”他看着我顶着梅小姐的脸看着他讲话,那模样实在是比蓉秀好看太多,也美太多了,于是心不由己地叹了口气:“说到底,还是我对不起她多一点。”
这话不说还好,说了就是欠揍,蓉秀要是没有变成肉球,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听见伍韶川这话,指不定就要跳起来骂他脱裤子放屁了。
人在的时候你不对她好,现在人都没了,你再说对不起她。
我对着伍韶川一气说完,末了最后还补了一句:“你怎么不说你对不起我呢!?”
伍韶川面对着我的气愤,脸上波澜不惊,只是很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谁叫我喜欢的不是蓉秀,是你呢。”
我顿时就不生气了。
“也是哦.........”我收敛起一身的火起,又磨磨蹭蹭地朝伍韶川身边靠过去:“你没有对不起我,你一直都对我挺好的来着.........”
伍韶川摸摸我的头发,也表示认同。
其实伍韶川不说我也知道,看人看面和赏玩物件是一样的,凭的都是手感和眼缘;还有喝茶和泡茶,功夫不在茶叶和手法上,而是在茶具的唇感,就像为什么翁玉阳一门心思要把伍韶川的人和钱给夺走,又一门心思的跟在强大的涂承基身边,这些统统都是为了我,或者说是我身上这幅原本属于梅小姐的皮囊,这些我都知道。
可惜啊,翁玉阳还是迟了那么一点,错过了最佳时机,我现在喜欢的是伍韶川,也只看伍韶川一个人顺眼,靠的只是我对他这个人独一无二的好感。
乸珍有句话说的真是太对了——天降喜事,总比不过日久生情。
总是被从天而降的有什么好,不过是一时新鲜,一时脑子抽住了筋,就跟朱常德似的,只图着自己喜欢,自己高兴,到头来谁也感动不了,只能感动自己。
还是伍韶川聪明啊,成日里在我面前刷存在感,逼着我把他的脸给记住,接着再把他做的那些事给记住,逼着我要承他的情,还要还他的情。
现在,估计连我自己都得赔上了。
我想的正出神,伍韶川一句话就把我给又拉了回来。
他说:“你刚才那一手连我都没想到。”说完就刮了刮我的鼻子,从前都是看我脸色才敢伸手给我摸我脑袋的人,现在说话的功夫就开始占我便宜了。
可结果,我还美滋滋的,不怎么生气。
伍韶川说:“你看没看顾大老板走的时候那股小心劲儿,看把人给吓的,走的时候,肉都差点抖出来三斤。”他边说边帮我捏了捏肩膀:“我觉得这样不太好,你以后可千万得改一改啊..........”
我见伍韶川的上边就穿了件绸做的睡衣,实在是有点单薄,便伸手给他往上拽被子,一边拽还一边笑他越来越像个老妈子,哼哼道:“刻薄他又不是刻薄你,你还不开心了?啧啧,果然是越活越老了。”我看伍韶川一脸‘你说话,我听着’的老实样,不免数落着他数落的更厉害了:“你看看,我会法术,也有脸皮,离开你一样过得好;你再看看你自己,你已经快三十了,老油条,又腻又难啃,指不定哪天我就丢了,你居然还发话让我改,不怕我生了气,不管你了吗?”
伍韶川摇头,眼睛星亮:“改不改都不要紧,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感觉到被子底下的左腿又在隐隐作痛,说话声也不免低了些,但还是温和的。
他说:“我的意思是,你这样像个暴发户,只有暴发户才上赶着吓唬别人刻薄别人,咱们现在是破落户的身份,东山再起也得有段时间。眼下,凡事能好好说话就好好说话吧。”
伍韶川让我好好说话,我的确是好好说话了,只是内容依旧不怎么中听,像个火药桶似的,就差那么点火星子就要炸。
我说:“我不是人,更不是暴发户,你要相敬如宾的生活,让我像别人一样装疯卖傻讨你欢喜,那我可做不到。”
说完,我紧跟着又想起了蓉秀,顿时灵光一闪,忙对伍韶川建议道:“那要不你再讨一房姨太太吧,娶个听话的,没什么原则的,反正要当狗也是你们当,我可不当。”
但我到底还是‘有点’在乎他的,于是又强作镇定,装作有点随意地对着伍韶川发表意见:“不过说清楚了,你娶一个我杀一个,才不管你喜不喜欢。”
伍韶川一听这话,一下就笑了,眼中似有柔情万千:“这我可娶不动了。”
他说:“有你一个妖精就够了,我作哪门子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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