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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荧眼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 无隗 3012 2021-03-30 07:05

  伍韶川很会规划和分类,金条归金条,金砖归金砖,金粒子归金粒子,金子好办事,也方便和人交换枪支,他就只要银元和金子,另外那些剩下来的零碎宝贝,他直接让我拿回去了。

  我对别的不感兴趣,只在一对财宝里头翻了翻,没拿那件据说是人家家主为了讨小妾喜欢而大肆捕杀,用了不下十种绝迹的雀鸟尾羽绣成的袍子,也没拿青铜壁上最大的那方碧玉,只是拿了一块最不起眼的荧石。

  羽袍七彩斑斓,穿着像花孔雀,还不能飞,只能纯粹观赏用,我不喜欢;碧玉那么大一块,我嫌搬来搬去太重太麻烦,还不如打成镇纸,给我练字时派派用场。

  还是荧石最好了,又能昼夜生光,又能尽情雕刻,破了一块还可以再生一块,只要不是碎成渣渣,就不怕被雕坏。

  这也是以前没枪没炮的时候才会有的东西,现在这样的石头要找,除了刨一两个古墓之外,基本上已经找不到了。

  这样值钱的石头,自然有它值钱的道理,从我上述的语句中可以看出,它的用处一定是特别特别大的:虽然它真正的用场可能也没几个人知道,但大多数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会选择像那个有钱的家主一样,不光活着要找到这块石头,死了还要带着它一起下土,为的是死后还能怀抱着发财的美梦,或者他们在快死的时候,还能借助这块荧石在关键时刻以微弱的荧火之光挡住致命一击,吊住自己的最后一口气,不然这石头怎么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荧石呢。

  放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这种稀缺的宝贝随便挖一个小角就能卖不少钱,堪称道家买卖讲价的法宝利器。

  可惜我不是人,轻易也死不了,所以这方荧石在我手里,也不过是被我雕成一件东西而已。

  我的动手能力动不过我的骂人技巧,而梅小姐的手握惯了纸笔,想来也做不来雕刻的活计,很不巧,我的手和她的差不多,这么多年了,也是一样地不巧,这里戳一下那里切一块,没过多久就雕下许多个角,浪费了许多块可以卖钱的石块。

  这要是换做蓉秀那样的‘好’手艺,大概雕什么都跟玩儿似的。

  脑门上汗都出来了,我才终于雕出一个,完美的,圆形的,球。

  对,还是一个球。

  比我堆的雪球圆多了。

  伍韶川对我的事,大的小的一向都十分关注,他见我只是拿了块不起眼的石头,还以为这块石头是什么牛逼哄哄的东西,结果偷偷地拿了一小块左看右看,发现除了比别的石头更硬更白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此举又免不了被我嘲笑。

  在他这种人的眼里,荧石当然只是普通的石头,他哪能一眼就分辨这是不是宝贝。

  所以我没把这件事记在脑子里,照例嘲笑了伍韶川一番后,就过去了。

  我一直觉得,我大概是哪里少根筋,比如对阿荷的承诺,又比如对小屁孩不自觉的逃避,我几乎可以预感到,以后必定会发生什么危机和阴谋,而当它们朝我龇牙咧嘴地扑来时,我肯定迟钝的一点反应都没有。

  就比如这个时候的我只是纯粹的认为,伍韶川他再有野心,再想干大事,他也不过是个凡人。

  他对我有倚仗,也有盘算。

  可他是那样卑微,那样渺小,小到在我眼里,是我动动手指,就能让他去死的程度。

  他什么都不懂,他不知道我杀过的人,也不知道我承诺过的事,他甚至不知道我之前披的人皮长得什么样子。

  他先是喜欢上梅小姐的皮,再是看中我的本事。

  他自告奋勇地要做饭票,目的也并不单纯。

  他一个大男人,能屈能伸是好事。

  可他是这样的矛盾,跟他呆的越久,我就越不知道哪句话是真话,哪句话是半真半假的话。

  伍韶川是个能干大事的人,可真要说穿了,他也不过是一个凡人。

  凡人掀起的浪花,永远都是拍死在滩上,拍的声势浩大,留下的印子也大。

  可一拍完,他们也就完了。

  死了,也就消失殆尽了。

  几日不见,伍韶川的面相又开阔了一些,天庭饱满,阳气鼎盛。

  对他来说,是个极好的兆头。

  他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我和伍韶川说:“这回有钱了,高兴了?”

  伍韶川腆着一张周整干净,其实就是刮了刮胡子的脸,还是那句话,人模狗样的很能糊弄人,引得伍家宅子大大小小的丫头都想歪了路子,挤破了脑袋都要当他的姨太太。

  瞧他那模样,要多小心就多小心。

  伍韶川又小心又带着笑地说道:“高兴了,高兴了。”

  跟这辈子没见过钱似的。

  我从这小半年伍韶川来进房‘偈见’我时的行为举止中得出一套不算荒谬却又荒谬之极的结论,那就是刮胡子也是要论人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刮胡子,且刮胡子之前和刮胡子之后能不能保持一样的周整,那也得看自己的脸经不经得起刮胡刀勉强还算温柔的摧残。

  看伍韶川的第一眼,你会觉得这是个很注重形象的人,到了第二眼,你就能发现他的下颌有一道细小的血痕,那是刮胡子刮急了才留下的。

  这说明伍韶川遇事则稳,小事就急,从好的地方讲,这估计就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坏的地方说,那就是他太心急,有时候或许或许会藏不住自己。

  以上的总结我觉得很严谨,让我对自己识人识貌的技能又多了很多不知哪来的信心,总的来说这结论不算荒谬;其中唯一让我觉得荒谬的地方,大概就是我为什么会看了伍韶川一眼不够,居然还看了他第二眼。

  这种人精我从前看一眼就觉得腻,更何况是第二眼。

  这该死的第二眼。

  我问自己,问不出来,想问伍韶川,又觉得伍韶川要么能说出个花儿来,要么也和我一样,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便只好作罢。

  我觉得,一定是伍韶川的长相在我这儿‘勉强顺眼’的缘故。

  可见颜值一说,还是很有根据的。

  但伍韶川动不动就一副小媳妇饱受欺凌的样子,还是让我没来由地就一阵不舒服,嗓子眼一开就吐不出什么好话,好话不跟着好脸,时间久了,我就一直很干脆地拿眼角咧他,就比如现在,我跟伍韶川说:“那你要怎么谢谢我?”

  伍韶川还是笑着,在冬天里,那笑就和春风似的,吹到脸上就让人舒坦。

  只是那笑怎么看都和他之前的笑长得一个样,翘起的弧度,和眼角那三道笑出的褶,全都是一模一样。

  根本就不用练,他随便捻出一个表情,就是恰到好处。

  伍韶川说:“要不你现在收拾收拾,咱们一起出门看皮影去?”

  冬天是该出去晒晒太阳的,不然窝在房子里容易发霉,还容易传染别人一起发霉,想一想一窝人窝在个老宅子里干躺着,那场面真是狗见都嫌。

  这样的走势看着就很不上进,很没有追求。

  我觉得伍韶川这个提议甚好,但依旧很没意思。

  于是我沉默了一会儿,思索着干什么事才能体现出我的不怀好意。

  沉默了有一刻钟,我才露出半口白牙,慢慢咧开嘴,登时笑成了一朵白莲花,怎么看怎么无害:

  “伍韶川,咱们去花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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