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果戈里大街上,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孩子正蹲在路边乞讨。他的衣服肮脏,眼神明亮。
围观的人们正在议论纷纷。
“这孩子真是个天生的扫把星!”
“是啊,听说他出生的时候,他妈就大出血死了,长到四岁,亲生父亲也在交通意外里死了。后来被收养到了孤儿院。在他14岁的时候,夜里一把鬼火把孤儿院也给烧光了,就他自己逃了出来。”
“啧啧,别提了。本来在这一带乞讨的老张头看他可怜,收留他给自己一起要饭。结果老张头昨天就被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野狗群咬死了。依我看,这小崽子就是妖怪,谁和他走得近了都要倒霉。”
“嘘,小声,看他在看你!”
小乞丐犀利的目光死死盯着刚才在交头接耳的三两个人。几个人被他盯得发毛,急匆匆的走了。没走两步,一辆摩托车像是疯了似的疾驰而来,不偏不倚的撞到其中一个人身上,把他撞得飞了起来,在空中画出个弧线,摔到几米开外。
摩托车驾驶员奇迹般的没事,只是擦破了些皮,那个被撞飞的嚼舌头的人在地上抽搐着,从嘴里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
“扫把星!果然是扫把星!看谁谁倒霉!”围观的人们吓破了胆,一哄而散,连地上的伤员也没人打电话抢救。
小乞丐阴恻恻的笑了,他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眼里的寒光。这一切被站在旁边墙角下的我看得清清楚楚。
“你也厌倦了自己的能力吧?天煞孤星?天生就克父克母,克一切人,谁靠近你都不得好死。假以时日,你这种能力会越来越强,越来越恐怖,甚至真正达到以眼杀人的境界,真正的被人当作怪物。”
我缓缓从墙角的阴影里走出,小乞丐像是受惊的小兽似的跳起,嘴里发出野兽似的嘶喊声,“死!”
我脚下的路面忽然无故开裂,地面下陷,露出腾腾的水蒸气。这下面是输送热水的管道,要是掉下去,我非得被活活烫死。
“你已经练到了可以用意念杀人的地步?”我的眼睛亮了,“不枉费我跑一趟。”
“定!”
在小乞丐错愕的目光中,我像是大鸟似的腾空而起,落到他面前,而在他眼中,世界的一切都凝固了。
然后,他的头颅高高飞起,在头颅重新落到地上之前,我已经取走了他的命格,借助人流的掩护,消失了。
在数日前,我从一个大有前途的短跑运动员身上取得了“神行”的命格,加以炼化,现在行动的速度已经可以和毛子的缩地成寸差不多了,甚至犹有过之。最大的优点还是这算是天赋技能之类的,只要有体力就可以施展,而不用像施展法术之类的要耗费精神。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在快速的变强。
在偏僻的小巷里吞噬了“天煞孤星”的命格,正要离开时,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把我围住。
“兄弟,看你打扮的很洋气啊,借哥几个点钱花花?”为首的流氓头子上前,用手掐掐我的脸。“呦,还细皮嫩肉的。哥几个今天可以爽爽了。”
我在瞬间已经把命格的力量激发出来。
抬起胳膊,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我就会快点跑。”我慢条斯理的说,“不然的话,在5秒钟之内,估计你们要脑袋搬家,而且死的惨不忍睹。说实话,我也猜不透会以什么方式。”
说真的,我确实不知道。命格不同于法术,像是这种给人带来厄运的命格,更多的像是被动技能,我无法控制。
环视四周,这是个被居民楼包围的幽静小巷。旁边的墙壁是那种八九十年代的老式筒子楼,高高的,有十来层吧。墙壁斑驳,阳台上大都没有安装防护网,有几户人家正在阳台上炒菜。
“去你妈的,吓唬老子们是吗……”小混混们的话还没说完,5楼正在炒菜的老阿姨好像心脏病犯了,身子慢慢软了下去。在她倒下前,她把架在阳台上的炒菜锅撞翻,菜锅连同锅里滚烫的油一起被泼了下去。
正在冲我骂骂咧咧的小混混被滚油结结实实的泼中,我眼看着他脸上的皮肤被全部烫掉,变得血肉模糊。紧接着沉重的铁锅削在他脑袋上,把他圆圆的脑袋砸成了椭圆的形状。
铁锅砸中脑袋后,余势不衰,长长的锅把正好斜着打到了站在旁边的小混混的喉咙上。这小混混挺爷们,喉结很突出。突出的喉结在某些时候也会成为致命的缺点,比如被锅把砸中的时候。
锅把把他的喉咙击碎。他像是缺氧的鱼似的,躺在地上抽搐,双手死死掐着脖子,在大口大口的呼吸,但脸色还是迅速的变成了猪肝色。
围拢在我身边的小混混瞬间死了两个。第三个反应还算快,看到自己的同伴惨死,正要转身溜走。他跑出第一步的时候,老阿姨放在阳台上的案板不知道为什么剧烈颠簸了下,放在案板上的王麻子菜刀刀刃朝下,直直落下去。
小混混跑出两步,正好跑到菜刀落下的轨迹上。这柄割肉刀应该刚磨过,锋利无比,穿过头骨的声音清晰可闻。小混混的整个脑袋连同气管被一切两半。
世界清静了。
我转身冲最后一个躺在地上,吓得屎尿齐流的小混混说。“记得,以后不要招惹运气不好的衰鬼。”
……
新疆吐鲁番盆地,火焰山。
眼下,火焰山地区的温度,白天气温达到了47,地表上的温度更是高达六七十度。真正的是把鸡蛋放在沙子上马上就熟了。
然而这里的查干布呼村有个奇人,不怕热。不仅不怕,他还反其道行之,在三伏天穿上厚厚的老羊皮棉袄。别人看一眼就要热晕的装备披在他身上,就好像穿了身空调衣。伸手一摸,额头,身上干蹦蹦的,也没有汗。
老头的特殊不仅如此,据说他还曾经去过火山口,在火山口里生活了三天三夜。据他自己说,他是在吸收天地间的火气。
老头子秉性古怪,脾气也像是烈火样的暴躁。他好逸恶劳,不过生活的还不错。原因是会变戏法。他变得最好的戏法,就是表演吐火球。
气沉丹田,腰马合一。张口一吐,灯花大的火焰张口而出。心情好,或者喝醉了之后,他还能吐出脸盆大的火球。火球威力极大,吐在石头上,能把坚硬的石头都烧化。
凭借这手绝技,老头每次在集市上都能吸引来最多的观众,表演一天赚得钱就够喝半年酒了。无数后生伢子想学他的手艺,拎着好烟好酒和钱上门学艺,他统统不收。当地艺术团的团长登门拜访好几次,都被他赶走。
因此,他落下了性格怪癖的名头。
其实不是他不想收徒,而是不能。
“纯阳火命”,数百万人里面才有一个。他就算教也教不来,因为这是娘胎里自带来的,除非他把自己的命过继给别人。
这天晚上,老头在睡觉的时候,忽然觉得身上凉丝丝的,像是被浸泡在了水里。这是几十年来绝无仅有的。自从他记事起,他的全身就是热乎乎暖烘烘的,从来没有凉过。即使在冬天洗凉水澡,冰冷的井水淋在他身上,也马上化成了温热的水。他从来没有感受过冰冷是什么滋味。
然而现在,他却感受到了冰冷。
“你的命格,我拿走了。享受下寒冷的滋味吧,没准你会喜欢上的。”
我看着他大动脉上切开的巨大伤口,以及从动脉里喷涌而出的血液。他躺在怒放的血液之花里,粘稠的血浆糊上了他的口鼻,他的身体在慢慢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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