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安工作十余年,大大小小的案件也经历了一些,其中亦不乏命悬一线的惊险时刻。然而,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随着时间的打磨,那些刀光剑影的记忆早已混沌不清,反倒是那次巡逻时在深山迷路的经历历久弥新,时至今日,一想起来仍感到不寒而栗。
那是我刚到内蒙古乌尔其汗森林公安局林场派出所上班后的第一个夏天。这天上午,按照工作惯例,民警老林带着我这个新兵蛋子去山里进行巡逻,主要是查看是否有人在密林深处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因为以往巡逻一圈大概六七个小时也就够了,所以我们只带了一小袋馒头、两根香肠和一壶水,权当中午饭。说话间,老林背着一支微型***,我背着给养(因为是新警,我还没有配枪资格,只好客串炊事员),就兴冲冲的出发了。穿行在大兴安岭的崇山峻岭间,望着迎风摇曳的一簇簇艳丽的野花,嗅着嫩绿的松针散发出的沁脾清香,我可谓是神清气爽,一路上不停的缠着老林问这问那,老林呢,可能是司空见惯的缘故吧,倒是一副很恬然淡定的表情,对我的好奇与兴奋颇有些不以为然。
说着话儿,路走的也快,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巡查了七八处可疑地块,看看表,已经是下午2点多了,老林遂招呼我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然后一鼓作气走完剩下的地块就下山。找了一处平坦的松针地儿,我打开背囊,先递给老林一个馒头,正准备翻香肠的工夫,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闷响。我一激灵,再看老林,一扫刚才的漫不经心,如豹子一般攀上一棵松树,四下张望。突然,老林跳下松树,一指东面:“追,有人在偷猎,”话音未落,老林已经窜了出去,我手忙脚乱的去拿背囊,结果一着急,馒头香肠撒了一地,一赌气,我撇下背囊,赶紧起身去追老林(后来,我对当初的这一轻率的举动真是追悔莫及)。
飞速穿行在一人多高的草丛间,我根本看不到老林的身影,只能凭借老林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才不至跟丢了。也不知跑了多久,忽听见老林“哗啦”一拽枪栓,喝道:“站住,再不站住我就开枪了。”这时,林间的草已变得稀疏,透过交叉的松枝,我看到在距离我们大概一百来米的前方,一名身穿草绿色旧军装、年约四旬的男子一边半蹲着大口倒气,一边回头朝我们张望。
对峙了片刻,老林朝天鸣了一枪,那哥们倒也乖觉,立马趴在地上,双手抱头,看样子,以前好像跟警察也打过交道,对这套程序还蛮熟的。闲言少叙,老林和我走过去,先给那男子看了警官证,然后老林变戏法一般从那男子腰间搜出一根绳子,将其双手反绑。一番盘问之后,那男子倒也痛快,立马招认了自己是附近鄂伦春民族村的村民苏木伦,今天早上带着绳索、炸子儿(炸子儿,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非法捕猎工具,即将**、钢珠、玻璃碴混在一起,再连同****一并裹在食物里,就算是野猪、黑熊那样大型的动物一旦被食物所诱,误咬了炸子儿,整个脑袋亦会被炸得支离破碎)等作案工具,翻了两座山到我们派出所管辖的林场来偷猎。刚才那声闷响,就是他用炸子儿炸倒一头驼鹿(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杰作”。在被老林发现后,苏木伦扔下作案工具,撒丫子就跑,本想借着林间杂草、树木等障碍物的掩护,溜之大吉,叵耐老林跟装了GPS似的,如影随形,这高速奔跑的疲劳再加上恐惧的压迫(大枪搁后背顶着,换谁谁不怕啊),最后,他实在是挺不住了,就算我们不鸣枪,也不打算跑了。
就在我们打算带着苏木伦下山回派出所的时候,老林却傻眼了。原来,刚才光顾着追苏木伦,也没辨方向,眼下,望着周围密密匝匝的松林,我们根本找不到下山的路。爬上松树看了半天,老林一脸懊恼的跳了下来:“咱们跑的太远了,根本看不到啥参照物。”说实话,当时,老林和我心里都没底儿。别看是夏天,要在绵延不绝的大兴安岭里迷了路,也不是闹着玩儿的事儿,首先,山高林密,我们无任何可以和派出所联系的通讯工具,自然也无法求救(那时节,手机尚属奢侈品,更遑论卫星电话了,派出所倒有两部宝贝对讲机,但因基地台的信号覆盖不了这么远,我们走时也没带);其次,吃的是大问题。甭看有些媒体杂志说得头头是道,什么山里迷路了可以吃野果、蘑菇求生,纯属一相情愿。您当林子里是超市呢,想吃什么就拿什么。野果、蘑菇都是有生长季节的,哪儿能想吃就有啊。再说了,在一人多高的草窠里找蘑菇,爬上二、三米高的树梢摘野果,恐怕肚皮没填饱,人先累倒了。
“喂,”我没好气的一捅苏木伦,“你能不能找到下山的路 ?”
苏木伦白了我一眼:“你们这疙瘩我也不熟悉,我试试吧,只要能找到狍子、野猪走过的道儿,兴许就能下山,或转到别的林场去。”
于是,老林在前面,我殿后,将苏木伦夹在中间,便开始了我们的迷途之旅。老话说得好“不挑担子不知重,不走长路不知远”。先前巡逻时,因为轻车熟路,并不觉得路途遥远,而今既担心迷路,又害怕押解的苏木伦抽冷子脱逃,我很快就显出了体力不支的疲态。眼见天就要黑了,我又急又饿,心里这个后悔呦:刚才追人时,怎么就随手把给养都给扔了呢,现在倒好,饿的前心贴后背,想摘点野果子吧,五黄六月的,刺玫、臭李子等浆果树才开花,闻着扑鼻香,就是无法充饥。一念及此,我真恨不得抽自己一大嘴巴。再看老林和苏木伦,也是强弩之末了。又捱了一段,我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实在是走不动了。见状后,老林遂让苏木伦原地坐下休息一会儿。这当儿,老林又上演了一幕奇迹:他居然从警服兜里摸出了一个压扁了的馒头。一见馒头,我眼睛都快喷火了,咧着大嘴直夸老林:“哎呀,我的亲大爷,你哪儿搞的馒头啊?”
老林一乐:“中午时,你递给我的啊。”嘿,我这个佩服老林,敢情在他起身追捕苏木伦的那功夫儿,百忙之中居然还没忘了将馒头顺手揣在兜里!什么叫有经验的老警察,这回我算是开眼了。
老林先掰了一半馒头给我,然后却做出了一个令我诧异不已的举动:他竟然解开苏木伦手上的绳索,并将剩下的半个馒头又掰了一半递给苏木伦。苏木伦有些吃惊的看了看老林,又看了看馒头,慢慢低下了头。
我这个气呀,当时就冲老林嚷上了:“你馒头多啊,还给他吃,要不是他,我们能落到这步田地吗?要不是没劲儿了,我非暴踹他一顿解解恨不可。”
老林不温不火:“他违法犯罪,自然有法律惩罚他。但是,作为一名警察,我们无权剥夺他做人的基本权力,更不能侮辱他的人格。”老林话说的和颜悦色,但看我的眼神却很严厉。
我不再吭声,气鼓鼓的大嚼馒头。苏木伦呢,一小口一小口的咽着馒头,表情异常复杂。
也怪了,吃了馒头之后,虽说只是垫了个底儿,但苏木伦好像来了精神头儿,很快就找到了一条动物们常走的小路。但观察了一会儿后,苏木伦一咬牙,好似下定了什么重大决心,说到:“这道儿不行,换一条吧。”说话间,苏木伦领着我们七绕八拐,又找到了一条动物们常走的小路,并领着我们顺风顺水的走到了另一处林场。在与该林场的派出所讲明情况后,派出所的同行们很热情的招待我们吃了顿热腾腾的荷包鸡蛋面,又联系了一辆运输木材的卡车送我们回去。
在卡车上,老林拍了拍闷声不响的苏木伦:“你刚才为啥不走一开始发现那条小道,又领我们绕回去走另一条道,我看你好像有啥心事?”
苏木伦脸一下子涨红了,嗫嚅了半天,问道:“你咋看出来的?”
“我是干啥的?”老林呵呵一笑,旋即又严肃起来“咱们都是爷们,讲究个以心换心,我们尊重你,你也别拿我们当傻子,说吧,有啥玄机?”
伴着柴油发动机的嗡嗡声,苏木伦说出了一番让我后怕不已的话:
原来,苏木伦所谓的对下山路径不熟本是托词,他之所以要领着我们找动物们常走的小路,是包藏着祸心的——常年偷猎的他知道,猎人们一贯很喜欢在这种小路上挖掘捕捉动物的陷阱,以便动物们自投罗网。他的目的,就是想将我们领到这种小路上,再诱使我们掉入其中,尔后逃之夭夭。当初,苏木伦在那条小路上犹豫时,就是看到了猎人布设陷阱留下的记号,内心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将我们带入彀中。
“那你后来为啥又没领我们走那条道儿呢?”老林问道。
“就为了你给我馒头时说的那句话,你既然拿我当人看,我也不能做出丧良心、不是人的事儿。”
天呐,听了苏木伦的话,我不禁冷汗长流。如果当初不是老林对他的善待使他良心发现,那我们现在很可能早已困在陷阱里,又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岂不是要活活困死?
再后来,苏木伦因非法狩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这一次惊险的迷途经历,却让我开始深刻反醒:以前,我总是以法律的卫道士自居,认为只有对不法分子进行最严厉的打击才对的起警徽,却忽略了在法律冷峻的外表下,其实透出的是对生命、对人性深沉的怜惜与呵护。而老林则用他的行动使我明白了,无论是谁,无论他(她)犯了多大的罪与错,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合法方式来谴责他(她)、惩处他(她),但绝不可以恣意的羞辱他(她)、伤害他(她)。
因为,在法律的庇荫下,每个人(包括违法犯罪人员)都有保持自己作为人的尊严与权力。如果漠视这一点,那首先亵渎了法律的,恰恰是作为执法者的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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