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这个,我可以工作到晚上12点,早上七点过去开工,我要回自己的住处。”
“我认为,这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是一款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工作,既繁复又庞杂,你一旦脱离了它,再回去要对接上又要花很多的时间。而且回去时你肯定精疲力尽,路上安全成隐患,不妥。”
“那,我考虑一下,过——”
“现在给我答复。不是每个人都很有时间的,C。”
没错,他妈的,我现在极缺钱,家里买的别墅是我全额现付。我还奉着一系列各种五花八门的账单,为了与我身份相衬购买一大堆实则无用,仅贡装饰门面的东西,又出国玩了半年,天天在各五星级酒店醒来。我是个没有储蓄习惯的人,所以现在简直到了山穷水尽之地。
“你不会让我从早上公鸡鸣啼一直工作到晚上月亮西沉吧?”我小心的确定着自己最在意的健康作息问题。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不能拿自己的命去换钱。
他好笑的笑了声,“不会,只要你把整个系统的策划与原型交给我,后面你加班的时候会很少。”
“还有什么其它条件没?”我谨慎地问。
“嗯,”他低下头左右扫视桌上的菜色,“哦,去办其他我吩咐的事。”
我的脸一下子垮下来,让我给他办事……
“放心,不会让你做私事。还是工作上的事,也不会经常让你做。可能会有极个别特麻烦棘手的事需要你去处理。毕竟你办事的能力与水平都是公认的嘛。不用太可惜了。”
我眯着眼瞥他一眼,“好,我有兴趣参与到这个未来计划。我倒要看看你倒底能做出个什么鬼!”
他泰然自若地伸过杯子与我前面的碰了碰,那神情那姿态,一点都没有任何意外,仿佛他早料定我会答应下来。
他说,“谢谢你参与我的未来计划,C。”
“多多关照。”
当我从出租车里拿着大行李箱走出来,虽然出租车一路行驶在土豪别墅区,但还是却眼前的建筑吓了一跳。
这个建筑并不是说占地面积有多大,而是外形轮廓极具特色,落地窗面积占70%。
“来了?”P笑着走出来。
难以置信,从阳光笼罩的建筑下走出的他笑着向我走来,从来没有幻想过,竟美得如梦似幻。
“嗯。”我点点头。
他接过我的行李箱,转身指着二楼最突出的那个窗户,“你的房间在那里。”我抬头看去,那是一个有一排落地窗的房间。
脱鞋进屋后,只闻见一股淡淡的清爽的味道,家里是极简风格,简约的灰与白和黑的色调,阳光从左侧整堵落地窗透射进来,打亮整个大客厅。
“啊,对了,我忘了跟你讲,你住进来不收任何费用,但是你得跟我一起打扫卫生。”
我边上楼梯边伸头问:“难道不请钟点工?”
“不请,一来我觉得他们打扰到我的私人空间,二来我觉得打扫可以整理头脑思绪。”
“哦,那你打扫吧,这世上我最讨厌的就是打扫,对我而言纯属浪费时间。”
他停下来,放下行李箱转身看着我,“不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必须接受。”
我抿唇想了会问,“我可以选择现在搬出去么?”
他笑了下,露出小虎牙,拿起行李箱继续往上走,“晚了。”
“那个,卫生是跟你一起搞哦,我一个人不搞卫生。”我妥协。
“嗯。”
“那个,你搞卫生,我当啦啦队哦。”我打着商量。
“免谈!”
“…….”呜……
当他打开我的房间时,我回过头来看他,这个房间整体跟客厅的风格一致,灰白黑色调,极简家具,满室阳光,床放在右侧靠窗的位置,此时阳光辅满整个床面。
我走过去,往床上坐坐,“哇噻,真不可思议,这完全满足我梦想中的卧室所有条件。”
他笑一下,“欢迎你,C。”
我站起来,礼貌而淑女(虽然这跟我的风格与形象均极为不符)地说:“谢谢。”
我整理完自己的行李,然后往楼下走,突然飘来一股香气四溢的红烧肉味,我不由得快步跑下楼去。
刚下到楼梯口,我看到离我十米远的开放式厨房里,穿着白色休闲服的P用铲子熟练翻动锅里的肉块,阳光安静的铺陈在他身上,在锅上,在灶台上,在白亮的空盘上,阳光仿佛在这个房子的每个角落都跳着欢乐的舞。
这也满足了我对男朋友及婚后生活的最完美理想。太过美好以致让人极度怀疑它的真实性,以为掉进一场梦幻的美梦里。
曾认为这是绝无可能出现在我的人生里的。
但是,P做到了,这一切。
“我去,这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计算机大神竟然还能挽袖做佳肴。”我边打趣着边走过去。
他抬头看我一眼,没有说话,拿过碟子开始装盘。
我看了看灶台上的其它食材,“哇噻,还有肥肠!P你还真是啥都会啊,全能型。谁能嫁给你真的赚翻了!”
“得了你,”他将盛着红烧肉的碟子递给我,“拿到桌上去。”
我将碟子凑鼻边闻闻,“真香啊,比餐厅的还香。”
他笑着在水槽里快速刷锅。
将碟放到桌上后我快速捡一块肉放嘴里,“好烫。”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瞪他一眼,边嚼边回味,然后一口把肉吞下后,“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怎么办,要是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开始将肥肠下锅,一下子噼里啪啦的炸锅声四起,肥肠那股特殊的味道也飘溢出来。
我又挑一块肉快速放嘴里,这次有了防备,牙齿咬着,等它凉一点才放到舌头上咀嚼。
我坐到沙发上,调个古装台,津津有味看起来。
不一会儿,P的声音传过来,“过来吃饭了。”
“好咧~”我放开抱枕跑到餐桌旁。
桌上摆着红烧肉、爆炒肥肠、葱花蛋、鸡汤、和一碟空心菜。
我深深吸一口气,没办法,可能换一个人初次到别人家会拘谨放不开,我却是个为了食物可以自来熟的人。
“哎,你说,你把你这手艺随便跟我一说,我就得来啊,还谈什么其它?”
他翻个白眼,“你真是……”他拿着两碗饭走过来。
“P,你这手艺不会是在美国锻炼出来的吧?”我扒口饭。
“嗯。”
“对了,我看你的腿好像是全愈了。没有什么后遗症吧?”
“没有。”
“那就好,”我挟一块焦黄色泽的肥肠放嘴里,“哇噻,太好吃了,完全KO餐厅里的啊。跟我妈的手艺有得一拼。”
他笑,又露出那可爱的小虎牙,“你够了啊。”
“好吃得表达出来啊,不然对方怎么知道好不好吃呢,对不对?”我说。
“P,”我踌躇着。
“嗯?”
“你有女朋友了吗?”我抱着死就死的决心豁出去了。
他咬着筷子看着我,白色的阳光打在他眼睛上,他的眼珠像宝石一样晶莹剔透,“你猜。”
劳资,劳资低头愤然扒饭。
他也不说话,默默吃了几分钟后,我受不了这种尴尬的气氛,悻悻道:“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工作?”
他笑着说,“吃完饭。”
饭后被告知,今天为了欢迎我入住他洗碗整理厨房,以后饭后是我的事。然后我特大方的说,“P,以后我们叫外卖,外卖钱我来付。”
他笑着不置可否,拿过来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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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沿着阳光铺陈的楼梯走下来,客厅、厨房,整个空间空荡荡的,餐桌上罩着食物,上面还放着一张纸条。窗外有鸟鸣声,偶尔传来飞机掠过的轰鸣声,除此之外一切安静美好。
我走到餐桌边,挠了挠头,抓起纸条:先好好吃完早餐再开工。
我抓起罩子,标准的美式早餐:两个单煎荷包蛋,两个火腿肠,四片粗粮吐司,一碗蔬菜水果沙拉,旁边立着一个保温杯,拧开是热气腾腾的香甜牛奶。
我插起一根火腿肠,转身靠着餐桌看着这个沐浴整片阳光的宁静空间。
曾经我只身一人刚来S市时,早餐是顾不是吃的,那时候忙着找住房找工作。后来工作了很长时间也是忙得吃不上。
再后来是因为身体实在被糟蹋得很差,于是挤在地铁里无视周边人们鄙视责备的眼光匆忙大口吞食一个饭团或是蛋饼,还记得有一次马上就要到站,我却还没吃完,最后把剩下的全都塞进嘴里差点噎死,再后来,我发现这样吃对身体也不好,于是只吃一个苹果或喝瓶牛奶。除了在家里和在学校里好好吃过早餐之后,像现在这样如此丰盛的吃一次早餐,对我而言是一件时隔太久远的幸福的事。
我的目光滑过光滑高级的浅色木质地板,高格调简约的白墙,相当于我以前公司的投影屏的360度电视机,白色的高档沙发,如水晶般在阳光闪亮的茶几,宽大的工作桌和上面放着的双屏最强大的两台电脑。
落地窗外,有一大片草坪,草坪周边红色的玫瑰在盛放。这一切无意中跟我对家与爱人的幻想高度匹配。
我往自己脸上轻轻拍一下。C!你疯了吗?你是以合作者的身份入驻,不要做这种花痴的少女的幻想,时刻铭记你的身份!
我转过身来快速把桌上的早餐一扫而光,然后扎起头发走到工作台边。
“砰!”突然一只白色的巨大的活物撞在落地窗上,“哎哟,妈呀!~”我拍着胸脯定睛看去,我去,是只大型古牧,它长着长长的白毛,背上和头顶部的毛是浅灰色,掉着长长的粉色舌头,晶亮的黑黑的小眼睛藏在长毛里,好像笑着看着我。在纯白的阳光下能轻易发现它非常干净。它的脖子上戴着一个白色的项圈上面挂着一根长长的粗链,顺着这根链子斜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个大大的白色狗窝立在草坪旁边紧挨建筑物外边的墙壁。
它时不时的用鼻尖撞击着玻璃门,似想进来。为什么P不把它放进来呢?拴着,真可怜。
我打开玻璃门,这个蠢家伙,直接扑到我身上,我竟被一只大狗给扑到在地?它扑到我后还拿它的大舌头不停的舔我。这、这、这!!!他丫的,这也太热情了,跟它的主人完全是迥然不同的冰与火二重天啊。
是不是P总是带女人回来,所以它学会看见女人就献殷情?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拉离我身上,牵它到狗窝旁,它的食盘还剩些食物,说明P去上班前已经给它喂过食了。那它为什么看到我这么兴奋?是因为P总是上班留它一个在家很寂寞吗?寂寞到以致看到一个陌生人都欣喜若狂?
我低头看着这贴在我腿上不断嗅来嗅去欢欢喜喜摇摆着尾巴的大家伙。
我挪过它,穿过草坪,下石阶检查大门是否关好。然后我走回来蹲下摸摸它的头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它汪汪汪兴奋地叫了几声,哈哧着吐出舌头。
“你不会是叫大白吧?”我记得P以前读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小白’。
它又汪汪汪叫几声,似乎还点了点头?
“嗯,你那除了计算机在其它领域没有半点新意的主人极有可能会给你取这个名字。”它的皮毛温热还散发着干净的阳光味道。
“嗯,如果你叫大白的话,我觉得很适合你呢。”
我帮它解开链子,它一重获自由,立马又兴奋得将我扑倒,不停的舔弄,任我怎么挡都挡不住,这他妈的死P把它喂养的太好,重的要死。好不容易给它再拖开,我觉得我早上吃的已经被消化的差不多了。
我边用袖子擦脸边走到厨房的水槽边洗脸。我给自己倒杯水,再给它的水盘注满水。
然后我坐到工作台旁的椅子上威胁它:要不安静的待着,要不我把它再拴起来。它傻笑着看着我,安静的伏在我脚旁,时不时拿它那颗长毛大脑袋蹭蹭我的腿。
我躬身摸了摸它的头,思绪不由的飘远。
曾经在一个晚自习上,君君问我们如果养狗的话想养什么品种。
我当时说,我选古牧,我喜欢那种看上去很傻其实上智商也很低表里如一的。心洁说,她要养泰迪,我看跟她那干瘪身材很合适。
嘉悦白了我们一眼说,养啥狗啊,放家里多脏有气味还添多少麻烦。
思凡出乎意料的接话说,她要养藏獒。害得我听了都不由的悄悄咋舌。
这只是巧合…吧……
我甩了甩头,对自己荒唐地想法付之一笑。
打开电脑,看着机子一闪进入桌面,不由赞叹,现在的硬软件技术不可同日而语。
与此同时,我越发无法忽视我内心深处对这个行业的腻烦,上次炒老板并非仅仅是跟老板事业理念不合而已,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这次接手这份工作,深层的原因像P说的‘P需要C的帮助’,而‘C确实很想帮助P’。
至于金钱方面,我并没有很执着的欲望,我这个人有多少发多少,没有钱只要能生存下去,也不会有其它的欲望。
帮到他站上世界之巅,我就撤手吧。
“你吃饭了没?”
“吓?”我吓了一大跳,抬起头,急拍胸口“我去,你要吓死我啊,不会按门铃?”
脚下的古牧已经大摆着尾巴兴高采烈向它主人奔去。
“我按了啊,没反应。”他举了举手上的食品袋,“一起吃点吧,我还没吃。”
他躬身拍拍大狗的头,然后向餐桌走去。
我起身也走向餐桌,瞄了眼墙上的时尚挂钟怎么一下已经两点了?
“你怎么这么晚还没吃啊?”他略带责备道。
“忘了。买了什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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