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余志明白了,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老子不发威,你妹的,是个人都敢冲过来找老子的麻烦!
余志觉得自己一直以来也不算是个好惹的人啊?为何一到风魔城就变成了人人喊打个个想欺负的小白了呢?
余志没有再去看香兰三姐妹,转身看那个朝着自己大吼大叫的家伙。
那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莽汉,一身黑黑的,肌肉高高隆起,怎么看都是一个战斗值爆表的人。
余志没有说话,他倒要看看,这他么的到底要干什么。
那莽汉指着余志,几步走到余志面前三步,喝道:“小子,看什么看?就是你!刚才在那边用眼睛瞪我的,就是你!你小子有什么好嚣张的,怎么,不服啊!老子是风魔城南城十三霸王的老大,王大虎!告诉你,识相的最好赶紧给老子赔罪,不然,老子抽了你的筋扒了你的皮!”
余志忽地觉得特没意思,跟这些人一般见识,真的很掉身份。
哎,在魔界,余志没什么名气。没名气的人,就是这么不受重视啊。
余志转身就要走,街上到处都是美女,到处的是清凉的风景,和这种人呆久了,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更是浪费和美女结识的大好机会。
王大虎见余志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大怒,喝道:“小子,你这是找死!”
王大虎魔气飙出体外,拳头捏紧,准备收拾余志。
余志随手摸出一张魔晶卡,淡淡的朝着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说道:“谁帮我收拾收拾那家伙,这一万魔晶,就是他的了。也不需要杀了他,把他打个半死就行了。”
周围的人一愣,随后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然后,数十个人嚎叫着朝着王大虎冲了过去。
王大虎大惊失色,你妹的,这也行?就一万魔晶,老子就被他们给卖了?!
余志感到有些惊讶,因为,冲过去的人群中,居然还有香兰三姐妹。貌似,她们三个的速度还不低。武力值不错嘛,居然也会出来钓男人?
然后,让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香兰直接冲向王大虎,粉拳猛击,打得王大虎毫无还手之力。
香君和香蕊则拦住其他想要靠过来扁王大虎的人,因为,余志的这一万魔晶,她们想独吞。
余志呵呵一笑,果然是魔界的人呢。为了这么一点钱,居然连自己的伙伴都能出卖。
王大虎和香兰她们是一伙的,这太明显了。余志又不是傻瓜。
不过,看她们为了这么一点点魔晶,表演一出好戏,倒也值得。
这件事情让余志明白了,在魔界,一切皆有可能。有钱有实力的人,在这里生活,的确是有一种生活在天堂里的感觉。
余志很爽的看香兰她们海扁王大虎,但是他还是漏算了一样,余志低估了一万魔晶在风魔城的价值。
余志的魔晶来的很容易,扁了王飙一顿,就变成百万级的富翁了。但是,余志何曾知道,那些风魔城的普通凡人和修士,为了那点魔晶,吃尽了各种苦头,出卖他们所能出卖的一切。包括肉体和尊严。
同时,余志也低估了一万魔晶卡在风魔城里的诱惑力。
当周围的人群中发现余志能拿出这样的高级的魔晶卡之后,原来许多还在观望的人,立刻开始筹划如何从余志那里榨取出所有的魔晶。换句话说,余志现在就是他们眼中的大肥羊!敢在风魔城这个龙蛇混杂的地方暴露财富,不是傻瓜就是超级高手。余志这么年轻,怎么看也不像高手。所以,在香兰这种人看来,余志只能是傻瓜了。
人傻钱多,正是大家下手的好对象。只是,余志抛出魔晶卡的时候,已经被许多人看到了。说不定,现在,风魔城里的一百一十八家大中型帮会,都已经收到了消息。干掉余志这个傻乎乎的外来人,他的财富就是咱们的了。只是,最后如何分哪些钱,这是个问题。谁先出手,谁后出手,都是个问题。
当一大笔财富在他们的街上走来走去时,无论是谁,都无法平静自己的心情。
这年头,挣钱不易啊!
正当几乎所有人都在打余志的主意时,香兰那边分出胜负了。王大虎躺在地面上,浑身上下都是鞋印子,嘴里吐着血沫和泡沫,两眼翻白,昏死过去了。
香兰拉着王大虎的教,来到余志面前问道:“老板,您看,现在成了吗?”
余志很满意,扔出魔晶卡,笑道:“很满意。这是你们赢的的钱。随便花。”
香兰猛地接过魔晶卡,拉着王大虎的腿,带着两个姐妹笑盈盈的走了。
余志继续逛街。
在街角的拐角处,香兰从怀里摸出一颗丹药,扔进王大虎的嘴里。片刻之后,王大虎清醒了过来。香兰一扬手里的魔晶卡,笑道:“今儿个开张了。大生意啊。一万魔晶!”
香君和香蕊傻傻的直笑,王大虎两眼发光,低声道:“大姐大,那小子正有钱,咱们还去弄他吗?”
香兰想了想,叹息道:“没那么容易。那个人,实力应该很强。”
王大虎睁大了眼睛,道:“不是吧,我用魔法侦查过,那就是个凡人!”
香兰冷笑道:“一个凡人,能随手拿出一万魔晶送人吗?大虎啊,你还是太天真。”
王大虎嘿嘿一笑,随后香兰又继续说道:“下一次,咱们得看准点儿再出手。幸亏今天那个人没想杀你。不然,大虎你今天就危险了。”
不提香兰他们的商议。余志用钱解决了小问题之后,很随意的在风魔城里继续逛。
余志知道,自己的举动,肯定引起了风魔城的地下势力的注意。
余志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把风魔城搅得天翻地覆,总应该能引起魔界魔神的注意了吧。
余志很想知道,在战场游戏中,自己到底是在扮演什么角色。
风魔城的西城,一个隐秘的地下祭坛处,穿着性感的玉见兰芷,正跪在祭坛边上,小声的说着什么。
一个黝黑的魔气团,正在祭坛上跳跃着,一股邪恶的魔神气息,轻轻的渗入到祭坛周围的空气里,让玉见兰芷浑身冒出冷汗。
玉见兰芷忙道:“一切按照您的吩咐,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风魔城的那些碍眼的东西,已经清理完毕。留给余志观看的,只有那些足够诱人和足够自由疯狂的东西。相信,余志应该很快就能作出判断。”
祭坛上的魔气团冷哼一声,道:“余志这个神,崛起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不仅我们这边的魔神没准备好,天神那边也是茫然的。他们想办法把余志送到魔界来,为的就是要我们魔界激怒余志,好让余志和我们大打出手。到时候,他们天神就有机会在后面捡便宜了。”
玉见兰芷忍不住问道:“魔神在上,那个余志,瘦瘦弱弱的样子,真的有那么厉害吗?让天神和魔神都忌惮不已?”
魔气团冷笑道:“你是没有看到余志剿灭金龙门的时候。那时候,天云大陆外围的星空里,整整悬浮着上百架魔法傀儡。那些魔法傀儡散发出来的气息,连我都感到心惊不已。这还只是余志的实力的一部分而已。谁也不知道余志的真正实力有多深!我想,这一次的魔界之行,就是大家对余志的一次试探吧。”
玉见兰芷眉头微皱,“大家”?难道说,天神和魔神联手了?就为对付一个新近拥有神格的余志?哎,想要成神,果然很难啊。就算有了运气和实力,侥幸成神了,却要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许多神祗的猜忌和打压。一不小心,神格都会被那些神明们占据。身死魂灭。
可是,老老实实的修炼,开开心心的生活,这却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而已。因为,当你的头顶上还存在着无比强大的神明时,哪怕你的修为达到了修士的顶点,但是,在神的面前,你还是一坨屎而已。毫无反抗的能力。
玉见兰芷就觉得,自己就是那一坨。在魔神面前,自己既是能力不错的神使,又是可以随意驱使的奴隶和工具罢了。
说起来,玉见兰芷还有点羡慕余志,那个人的运气应该是好到了极点。不然,他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就成神了?要知道,在这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余志的名号。一不小心,他就已经成为了天界魔界都忌惮的神明了。
余志还在逛街,这魔界的大街上,除了穿着暴露的美女和血性十足的男人之外,余志终于也看到了一些魔界才有的特色产品。
比如,当街出手人心,人血,人的四肢皮肉。据说,人身上刮下来的东西,都很有灵性,是施展黑暗魔法中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
然后,余志还看到了当街拍卖奴隶的市场。当街发布杀人任务的小贩,当街召唤鬼物杀人的修士,当街提供魔兽的贩子,还有当街进行的角斗比赛。
慢慢的看得多了,余志也渐渐习惯了。
魔界,就是一个自由到了没有底线的世界。这也是一个崇尚暴力和血腥的世界。这也是一个自私自利为所欲为的世界。
人的内心所有的黑暗的想法,都能在这魔界的世界里实现。前途是,你得有钱和有实力。
余志刚刚暴露自己的财富的行为,果然很不明智,短短的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已经有三十几拨探子来盯梢了。
余志才不会在乎呢,悠然自在的逛街,走累了,看到街边有一家名叫“魔星”的客栈,便举步走进去,准备定一间上房,好好休息休息。
魔星的老板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衣服穿得同样很暴露,两团肉肉的大白兔在她的胸前不停的晃荡着,十分的耀眼。老板娘一边帮余志开房间,一边问他要不要来一发?
余志不想再遇见像香兰那样的仙人跳陷阱,麻烦。余志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
老板娘又像余志推荐新鲜的人血和烤好的人肉,据说烤肉里面放了许多的孜然,味道顶呱呱。
余志真想一巴掌扇死这胖女人。这么恶心的话题,居然敢明目张胆的说给余志听。不过,余志很快就释然了,这里是魔界嘛。总有一些和人界不同的风俗。比如,吃人。
也许,人在这个世界里,只能算得上是修士们的食物和修炼用的道具。就像金甲法王一样,随便布置一个法阵,就要耗费十万凡人的精血!
由此可见,这些魔界的修士们,恐怕都不是什么好鸟。说不定,这个世界里正的有吸血鬼的存在!
余志心中对魔界的自由和舒爽的感觉,渐渐的消退。
这是一个没有准则,没有规则的世界。到处都是血腥暴力的冲突和杀戮。有的时候,居然是为了杀戮而杀戮。毫无道理的战斗。
暴力因子和被杀的人死后留下的精血和魂魄,都是魔界修士们最喜欢的材料工具。所以,魔神们才不会在意,魔界到底一天只内死了多少人。他们只在乎,今天收到的信仰之力变强了吗?
没有人,会站出来为那些不断遭到杀害的魔界凡人说句公道话。在魔界的魔神和凡人的统治者们看来,死掉一个凡人,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再说了,哪天不死人?吃饭还有可能噎死一个呢!
余志觉得,自己开始想念天云大陆的天云城了。自己创建的天云修士盟,那才是一个良好的世界。即拥有想做就做的自由,也有相应的规则告诉你,那些不能做。天云城啊,正在朝着一个美好的方向发展。
魔界的世界,已经陷入魔障了。为好不得好,人人都是私欲熏心的,毫无道德和秩序可言。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是因为这里是魔界,所以,人们才会变成这样。要想改变这一切,除非,余志将所有的魔神都杀了,一统魔界!然后,再慢慢的通过法律措施和相应的合理的工作安排。那时,魔界的人摆脱了生存的危机,或许,他们才会想到如何去拷问自己的良心,我还想杀人吗?
若是现在,呵呵,余志不管在魔界随便拉住一个人问,他的答案多半都会是:“今天,你吃肉(烤人肉)了吗?”
余志躺在客栈的床上。这张床很不错,柔软而且扎实,盖的垫的抱着的,都是舒舒服服的毛茸茸的。
只不过,余志却是不敢在这魔界吃东西了。因为余志不知道自己吃的那牛肉面里,那几块牛肉,到底是真的牛肉还是人肉?
所以,余志只吃自己从掌中乾坤里拿出来的食物。即便是睡觉,余志也召唤提莫等约德尔人隐身潜伏在房间四周,以确保安全。说起来,余志和这些约德尔人一样,都是苦命的娃啊。什么时候,才能安安稳稳的睡上一觉啊。
余志刚在床上躺下不久,就有三波侦查盗贼出现余志的房间周围,这些人,都是在等着大干一场的人马。到那时,余志只有一个,提前出手的人,毕定有更多的机会搜刮最好的财富。
然后,盗贼们看见一个人来拜访余志,顿时大惊失色,作鸟兽散。
余志刚睡下不久,正在做梦。梦见自己正在大吃大喝,满桌子的菜啊,一个人吃,吃又吃不完,感觉好浪费。鸡鸭鱼鹅兔子,样样俱全。酒水饮料,也摆了一个角落,随便喝。据说,啤酒还喝一瓶送一瓶呢。
正吃喝得香呢,忽地画面一变,阴风四起。满桌子的酒菜,都变作了一个个的人头。那些肉食也都变成了人的尸体。
余志大惊,这是什么情况!
正要发飙时,余志醒了。
余志很郁闷,都说真人无梦。老子都成神了,为何还做了这样奇怪的梦?难道是因为初次来到魔界,心神受到极大的冲击和震撼?老子的修为都退化了?
余志拿出一瓶红茶,扭开盖子,大口的喝。然后是拿出一只叫花鸡,撕下鸡腿就往嘴里送。
余志正在闷头大吃,忽地听见门外有人喊道:“老板,老板,有客人来找你。开开门呗。”
余志一愣,我在魔界又没有朋友。即便是林惧,也是才认识不久的。再说了,林惧慌着回家呢,哪有这么快就又来找我了?
会是谁呢?
余志打开房门,顿时呆住了,嘴角流出口水,连鸡肉的肉丝还挂在牙齿上也不知。
来人正是玉见兰芷。
只不过,这一次,玉见兰芷穿着衣服来的。
雪白的短衬衣,真的很短。露出小肚皮和胸口的一部分。双峰的下半部分,都露出来,只需轻轻一掀,就能看到那被薄薄的衬衣遮住的东西了。
粉红色的超短裤,质地相当的奇妙,柔软无比,紧贴着玉见兰芷的双腿,勒住两条大腿的嫩肉,只留下一丁点布条,裹着要紧处。
还有那双精致的长靴,靴面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洞洞,而且镶嵌着数不清的大小宝石,既实用又奢华。
微带碧色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在肩膀处,一个小小的蝴蝶发夹别在左边额头,压着发际。
还有那张精致完美的脸,祸国殃民的笑容,永远微微上扬的嘴角,仿佛带着无穷的笑意。
余志吞了一口口水,玉见兰芷扑哧一笑,道:“怎么,余兄,穿上衣服,你就不认识奴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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