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

第五章、神魔1、

  在安弃听过的所有评书故事、坊间小说里,似乎都不会缺少青年男女之间的浪漫故事。所以当他躺在自己冰冷的被窝里畅想着自己日后仗剑江湖、快意逍遥之际,总不会忘了在自己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身影旁再加上一个美丽的女子。该女子形象多变,有时候是古怪精灵娇俏可喜,有时候是温柔腼腆柔情似水,甚至于是热情如火放浪大胆,让他一想起来就禁不住浑身燥热。唯独像易离离这样的女人,他从来没想过,也不愿意去想。但老天偏偏安排他和易离离同路,实在让他抓耳挠腮苦不堪言。这就是艺术和生活的本质差异吧?对艺术一窍不通的小木匠想。

  需要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姑娘长得挺漂亮,走在路上总能引人注目。但除此之外,安弃再没在她身上发现一点符合“故事里的女主角”的特质。那些“故事里的女主角”,也少不了冷若冰霜的冷美人,但那一定都是伪装的,是讲故事的人安排的常见套路,当她们死心塌地地爱上男主角之后,其转变之迅速比冰化成水还快,前后反差之大好比小木匠这样的粗人突然从嘴里吟出一首好诗。

  然而易离离绝不是这样的。她从来没有故意冷淡过安弃,也从来没有刻意去保持什么距离,她只是头脑里压根就没有男人和女人这样的概念而已。她也并不沉默,和安弃说起话来就能滔滔不绝,然而所有的话都只围绕着一个中心:登云之柱。仿佛她生命的全部就剩下了发掘登云之柱的真相,而其他的一切都只是无关紧要的附属品。这要真是个故事,安弃觉得自己一定会把那个白痴作者活生生掐死。

  “咱们能找点别的话题说么?”他终于忍不住抱怨说,“现在我看到一根鸡腿都觉得它长得像登云之柱。”

  易离离有些发愣:“别的话题?什么话题?”

  “比如你喜欢吃什么,你小时候最喜欢捉弄哪个邻居,你怎么收拾你养的狗,你觉得什么样的男人你才愿意嫁,诸如此类。”安弃循循善诱,虽然他举出的例子一个比一个不成话,只能算作循循恶诱。

  易离离继续发愣,愣完之后开口说:“吃什么……吃什么是无所谓的,能填饱肚子就成。邻居……我从来没有邻居,从小就和我娘在路上走,找我失踪的父亲,从没安定下来;后来跟了师父也是东躲西藏,哪儿人少往哪儿去。狗……我没养过狗,养自己就很麻烦了,养狗干什么?”

  真是个木头脑瓜子!安弃火透了。人言举一反三,这位看起来挺聪明的大姑娘却恨不能举三反一,自己想要撩她说话,实在是自讨苦吃。微一分神,易离离已经答到了最后一个问题:“嫁人……我不想嫁人。”

  这个答案早在安弃的意料之中,只是这四个字从寻常少女嘴里吐出,要么满怀羞涩、似嗔实喜,其实恨不得立马就跳上花轿;要么充满怨怼感伤,一听就知道受过感情伤害,似易离离这般仿佛叙述“我今天不想吃晚饭”一样的平淡口气,实在能让听到此话的任何男人心头火起。所以他只是没好气地哼一声:“因为您老眼界太高看不上男人?”

  “不是,因为我害怕。”易离离老老实实地回答说。

  “害怕什么?男人还能吃了你不成?”安弃更是恼火。

  易离离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只是怕嫁了个男人之后,他也像我父亲那样,丢下老婆孩子跑得无影无踪。与其那样,还不如不要嫁人。”

  话题总算打开了,在安弃恰到好处的追问下,易离离简单讲述了一下自己的身世。安弃这才明白过来,易离离之所以如此殚精竭虑地研究登云之柱,不仅仅是为了她师父,更加是为了她的父亲母亲。这个坚强独立、不会受他人左右的少女,却也有着那样悲惨的过去。

  “原来那一天夜里,我在北水镇见到的就是你,”安弃说,“难怪一直觉得你面熟。不过你比那时候漂亮多了。”

  易离离丝毫不理会他的恭维话:“那一夜之后不久,我遇到了我的老师,并且帮助他躲开了登云会的追杀,以后就一直跟着他。”

  “真巧啊。”

  “不是巧,而是我先听到他和追杀者的对话,后决定要帮他。只要是能和登云会做对的事情,我都会去做。”

  安弃打了个寒颤,心里想着:幸好老子没得罪过她。那样的执念太可怕了。

  两人此时一路南行,已经离开纠缠不清的宁国与雒国,进入了皇室的属地,位于中原腹地的青州。皇室虽已逐渐衰微,名义上仍然是天下的拥有者,是所有诸侯国的大老板,所以其在青州的这块辖地虽小,至少暂时没有刀兵之祸。但另一方面,正因为皇帝本人不具备什么势力,所以这块属地里的江湖中人不少——反正一般情况下惹祸也没人管,也不会有方仲那种战时杀敌闲时捉贼的精力无限充沛者。

  “你这个朋友好像挺不错,”易离离说,“我发现你总喜欢谈论他。”

  安弃的第一反应是:易离离在挖苦他,或者变相抗议这个话题的无聊。但再一想,易离离这样的姑娘,想要学会挖苦人或者旁敲侧击地说话,大概是件挺不容易的事,所以他随口回答:“大概是因为我这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个朋友而已。”

  转念又想,好容易遇到这样不会挖苦人的听众,某些话在肚子里都快憋烂了,再不倾吐出来实在难受,于是又补充说:“其实还因为……我对不起他。”

  不等对方发问,他就把自己遇到方仲之后的种种事由说了一遍。小木匠平日里张嘴就是谎话,这一次居然没什么粉饰,一切照实叙述,实在不易。

  “你也看得出来,我不是什么好人,”他最后郁闷地总结说,“但当我发觉我总是一肚子坏水对人、旁人却对我真诚相待时,还是难免觉得很别扭。也许是我这种人很难交到朋友,所以碰上一个,就好比穷人捡到了金子——但这个穷人却把金子当成黄铜,然后扔掉了。”

  “你并没有扔掉,”易离离摇摇头,“至少到了最后,你向他说了真话,那就很不容易了。”

  “是啊,很不容易。”安弃咕哝着,并且又觉得这话似乎是在暗讽他——凭什么老子说句真话就叫“很不容易”?这就是所谓的做贼心虚吧,他想。

  现在两人即将进入青州著名的大城市覃丰城,路上时常路过各式各样的武人,这让做贼心虚的小木匠颇有些紧张,唯恐其中藏着登云会捉拿他的人。易离离倒是很想得开:“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登云会,所以怕也没用。再说我的乔装技能还算不错,没那么容易被认出来。”

  “那我们这样逃跑还有必要么?”安弃喃喃地说,“反正到哪儿都是他们的人。”

  “我们并没有在逃啊。”易离离奇怪地看他一眼。

  “那我们是在干吗?”

  “再往南走一段,就可以折向西行,去西疆沙漠。”

  安弃停下了脚步,带着一丝侥幸问:“去哪儿?我可能耳朵不大好使,没听清楚……”此时他正向一个路边卖炸糕的流动小车走去,闻着那诱人的香气,食指大动。但这句话却让他胃部一阵痉挛。

  易离离慢慢地、清晰地重复了一遍:“西疆沙漠,克鲁戈。我们要去克鲁戈探访登云之柱的踪迹。”

  安弃失魂落魄地听着,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后会有期。”说完转身就走。易离离赶忙追在他身后:“你干什么?为什么要走?”

  小木匠一摊手:“你愿意去西疆送命是你的自由,但我肯定不会去给你做垫背的。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在结伴逃命而已,闹了半天,你想把我带到死地里去。”

  易离离一把扯住他:“什么意思?死地又怎么了,你难道……一点也不想弄清楚你身世的秘密?”

  “当然想,”安弃回答,“但那不应该以送命为代价。与其拿小命去开玩笑,不如糊里糊涂地活着。”

  “那你每天不停地削木鸟,也是想糊里糊涂地活着吗?”易离离问,“我还以为那代表了你对自己身世的渴望呢。”

  安弃的脸色变得比黄瓜还绿:“想知道是一回事,怎么去知道是另一回事。西疆沙漠那种地方,十个进去,十一个死在里面,要我去不如现在就把我的脑袋先砍了。”

  易离离的眼神黯淡下来,似乎是完全没有料到小木匠会是这样一个胆小之辈。她辛苦数年,终于找到了这个关键人物,已经想当然地以为该关键人物会成为她生死与共的伙伴,共同在登云会的天罗地网中寻找生机,寻找能策动致命反击的利器。到了这时候她才终于明白过来: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我和你不一样啊,”安弃嗫嚅着说,“你死了娘,丢了爹,有着明确的目标要去找登云会的晦气。可我连自己从哪儿来,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快二十年了,我身边没有任何亲近的人,好容易遇到一个愿意保护我的人,还早早地死掉了。所以对我来说,能活着就不错了,即便我跟着你发掘出了所谓的真相,甚至证明了我就是什么狗屁神赐之子,又能怎样?我没见过神,对他们没有感情,哪怕他们被登云会杀了,也没法激起我的仇恨。何况我身上从来没有半点特殊的能力……”

  “我只是个混吃等死的普通人而已。”他总结说,然后摆出引颈就戮的姿态,等着易离离抨击他。但易离离只是忧郁地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人各有志。祝你好运吧。”

  这倒大大出乎安弃的意料:“你……你不准备揍我一顿?就这么放过我?”

  易离离摇摇头:“我这一生都是这么过来的,早习惯了什么事都靠自己。我就是杀了你,也并不能帮助我解决问题。”

  安弃反倒生起了内疚之心,几乎就要冲口而出“那我跟你去”。但上次一时头脑发热离开了方仲的庇护,已经让他一路上后悔不已,克鲁戈那种玩命的地方,真要冒失答应了,只怕到时候肠子都要悔青。所以这话在喉头滚了两转,终于还是吞回了肚里,他只是苦笑一声:“我们一路同行,总算有点交情,吃顿告别饭吧。”

  他咬咬牙,以壮士断腕的悲壮情怀补了一句:“我请客。”

  易离离无可无不可,痛快地点点头答应了,然后看着小木匠转身向着来路走去,忍不住问:“我们要去哪儿?”

  “你不打算在覃丰城里吃饭吧?”小木匠诧异地说,“会贵死人的。我们不是刚刚路过一个市集么?在那里请客可以挽救我的钱包……”

  易离离无可无不可,于是跟在他身后,心里嘀咕着,要找出一个比小木匠更抠门、更厚脸皮的东道,大概比寻找登云之柱也容易不到哪儿去。

  坐在这家兼营酒楼的市集客栈里时,气氛很怪异。易离离越是显得若无其事,安弃就越觉得如芒在背。他几次都要心软改变主意,但想想那炼狱一般的克鲁戈大沙漠可不是闹着玩的,终于没能鼓起勇气。想要把方家父子送他的钱转赠一点给易离离,聊作补偿——可他又实在舍不得。

  “你真的打算,一个人去克鲁戈?”他问道,想要尽最后一点努力劝说易离离回头,“那些传说也许都是编来骗人的,不是真的……”

  “你知道那些都是真的。”易离离淡淡地回答。

  安弃颓然:“是,虽然我没读过你读的那些书,但我相信,那些记载不会约好了一起来骗人。但是……但是……你找到他们又能有什么用?比如你真的赶在登云会之前发现了登云之柱,你能做些什么?登天变成神仙再回过来收拾他们?”

  “我不能,”易离离平静地说,“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即便我找到了登云之柱,击败登云会的机会也约等于零。但是如果我不去做,机会就肯定是零。”

  安弃哀鸣一声,继续循循善诱:“更何况,也许你找到了之后,局面反而会很糟。也许他们本来不知道那破柱子在哪儿,结果跟着你就找到了;又也许……”

  其实他原本没有什么“又也许”了,只是抬杠的习惯促使他的脑子飞速运转,寻找着强词夺理的说辞。就在这时候,一个原本是胡搅蛮缠的想法忽然间跳了出来,让他立马冷汗直冒,说不出话来。他越是强迫自己把这个念头压下去,这个想法蹦的就越固执。

  最后他只能把头转向窗外,装作从靠窗的二楼欣赏楼下风景的样子,虽然这个小小的市镇不可能有什么值得一赏的玩意儿。这不是适合略有点钱的人长期居住的城市,甚至也不是能吸引旅人驻足几天的风景名胜。这只是一个在大陆上一捡一大把的小地方,出现在安弃视野里的无非是些粗手大脚的娘们,愁眉苦脸的汉子,满手泥土的孩童,以及行色匆匆不肯稍作逗留的江湖客。除了最后这一点,其余的在三陇村与土塘村都并不少见。

  “楼下有那么好看吗?”易离离问。

  安弃愣了愣:“也不是那么好看,只不过……只不过……你看,刚刚进镇来的那帮人派头好大,好像挺有钱的。”

  这个刚刚到来的马队正好替他解了围。他本来不过是顺嘴一说,但话出口后,自己也发现了该马队的特异之处。马队共有三四十匹马,队形排成了几个圈子,最外面一层是二十余名全副披挂的骑士,腰悬刀剑等兵刃,手中都握着一根长长的套马索,杆头的套圈都由坚韧的牛皮制成。

  这些骑士的中间,另有十人,各自骑着一匹毛色深紫、背上一溜黑的高头大马,也围成了一个圈。仔细看去,每一匹马都被粗大的铁链拴住脖颈,而铁链的另一端则归拢到——一块黑布里。

  这的确是个奇特的景象,在十匹马形成的圈子中央,十根从马颈延伸出的铁链不知道拴着什么物事,被一块黑布蒙住,跟随着马匹一同前进。从黑布的大小来看,里面遮住的东西块头并不大,但那十匹高大的骏马却仿佛要用很大力气才能拖动它,因为每一匹马都在疲倦地喘气,走起道来歪歪斜斜,印在地上的蹄印也很深。所以整支马队虽然都是好马,前进却很缓慢,吸引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易离离本来对一切与登云会无关的事物都不大关心,看到这幕场景,也不禁有些好奇。安弃再仔细瞧了瞧,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都是紫乌金啊!这帮孙子真有钱!”

  对于见不多识不广的小木匠而言,遇到一个卖弄见识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自然不容错过。他摆出一副行家的嘴脸,絮絮叨叨地介绍说:“你看这些马,都是不多见的紫色毛皮,背上还带有一溜黑毛,那就是罕见的名马紫乌金了。普天之下,只有紫乌金才有这样的毛色。据说这种马的祖先是早已灭绝的黑风野马的一支,毛色本来都是黑色,几百年前迁到北方紫云原上,因为长年吃的都是紫云原上深紫色的牧草,所以有这样的毛色。但在这其中,偶尔会有些马驹出生后,背上有一溜黑毛,据说那就是祖先的血脉复苏的标志,称为紫乌金。这种马体魄……呃,体魄……”

  “体魄雄健,极擅长力,但由于数量稀少,可谓千金难求,”易离离替他补充说,“这些都是书面用词,你记不住也不奇怪。是谁教你的?”

  诚然,类似“体魄雄健,极擅长力”“可谓千金难求”之类的词句,从小木匠嘴里钻出来实在有点奇怪,难怪他记不住。他只能灰头土脸地叹息一声:“原来你早认出来了,读书多就是有好处……我的朋友方仲的老爹有一匹紫乌金,是国主赐给他的,所以我听方仲讲过这种马。他们宁国大将王爷虽然不少,能得到国主赐马的,还真没几个。”

  “可是这一帮人……一下子就凑足了十匹,”易离离若有所思,“那不是比宁国国主还有钱?”

  安弃点点头:“而且这十匹马居然被拿来像骡子一样拉东西,真是暴……暴什么天物。”

  他一直生活在穷困的山村,村里人买头骡子还得几家人凑钱,全村都找不出一匹马来,但听到故事里的大侠们鲜衣怒马、提缰驰骋,实在是羡慕得半死。此时一下子见到这么多好马,一阵眼馋,就想下去看看。易离离扯住他衣袖:“当心惹麻烦。”

  这话提醒得正及时。楼下碰巧有一个镇民出于好奇,跑到马队旁边探头探脑,先盯着那十匹神骏的紫乌金看了一阵子,目光又顺着铁链挪到了那蒙着黑布的神秘物事上,不免多站了一小会儿功夫。一名骑士二话不说,上前兜头就是一马鞭,打得这位仁兄一声惨号,滚倒在地,脸上留下一条又深又长的鞭痕。

  旁人知道厉害,纷纷让出道来。安弃吐吐舌头:“真狠,果然是惹不起的大麻烦,赶紧过去吧,不然还得有人挨打。”

  “好像……过不去了。”易离离也朝下瞥了一眼。安弃往远处一看,原来是从小镇南面来了一个赶牛人,赶着十余头大黄牛,想要入镇,正好与准备出镇的马队迎面相逢。这小市集弹丸之地,街道能有多宽敞?几十匹马与十余头牛就这样堵在路口,你进不去,我也出不来。

  安弃一脸坏笑,等着看赶牛人倒霉。果然刚才鞭打路人的那位骑士又策马上去,凶神恶煞地喝道:“你瞎了眼了?没看到大爷们在赶路么?还不赶紧让开,不然拿你的人头去喂狗。”

  安弃摇摇头:“真没创意。为什么所有反派张口闭口永远只有这一句词,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养了多少狗……”

  易离离却没有理睬他的聒噪,只是紧盯着那个赶牛人。安弃这才注意到,此人并不像是寻常的农夫,他穿着一身扎眼的白袍,头上戴着宽大的斗笠,压得低低的完全看不见脸。骑士的问话响亮清晰,赶牛人却置若罔闻,一声也不吭。他一下子恍然大悟,这一定是个专门来找麻烦的,想到有热闹可看,幸灾乐祸之心更浓。

  骑士也看出了不对,收回鞭子,手握在了腰刀上。但出乎所有人意料,赶牛人居然并没有发难,而是用很谦卑的语气说:“挡了大爷们的路了,真是抱歉。”

  然而他嘴上这么说,却没有任何行动去让路。骑士不由得火起,正想说话,赶牛人已经抢先开口了:“本来应该按照您说的,把我的人头送给您喂狗,可是我没有头,怎么给呢?”话音刚落,他伸出手,把自己的斗笠摘了下来。斗笠下面,赫然是一个无头的身体,脖子上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不等对方反应过来,这个无头人已经把手中的斗笠猛然往前一送,在那骑士的颈上看似轻轻地一抹,一道血光喷出,骑士的头颅竟然已经被生生割断。而他的身体还骑在马上,没有倒下去,两个无头人对面而立,其景十分诡异可怖。

  骑士们惊怒交集,纷纷拔出兵器,却又不知对方底细,不敢轻易上前。安弃却已经忍不住开始骂:“这帮笨蛋,这么简单的玩法都看不懂。”

  易离离不解,安弃解释说:“那是个矮子,把整个身子都藏在一件大衣服里,所以乍一看就是个没头的人。这点小把戏,我当年在三陇村吓唬人早用过无数遍……天,矮子要干什么?”

  那个把头都藏紧了衣服里的矮子扔下斗笠,缓缓伸出双手,并在一起轻轻一搓。也不知他玩弄了什么手法,随着这一搓,那十余头黄牛的尾巴上竟然全都亮起了火光,似乎是早就藏了烟花一类的易燃物。火一燃起,黄牛个个受惊,开始撒蹄狂奔,向着对面的马队猛冲了过去。

  “好玩好玩!”安弃喜动颜色,差一点就要手舞足蹈起来。

  “有什么好玩的……”易离离只觉眼前这缺心眼的小木匠不可理喻,“这么大声势闹起来,怕是这间客栈都要被拆掉。你喜欢被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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