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云邪3、
直到中了尸鬼的毒血箭,丁风才恍然大悟:这一下并不只是为了攻击他,更重要的在于,毒血直接奔向了远处的安弃。而在这一刹那他也明白过来自己错得有多厉害:登云会根本就不想抓住安弃,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这一点从他们不惜派出尸鬼就可以看出来。
他们只想杀死安弃,彻底地毁掉他,而刚才尸鬼摆出束手就擒的模样,甚至求自己给他一个痛快的,正是在麻痹自己,以便找到机会用自身的毒质偷袭安弃。由于没能想到这一点,自己的托大很可能就在此刻造成致命的后果。
血箭已经射到了安弃跟前,正当丁风追悔莫及时,安弃却给了他意外的惊喜。这个从没练过一天武功的小木匠,面对着扑面而来的毒血居然有着本能的神速反应。他原本坐在椅子上,眼见毒血射过来,立马身子一仰,连人带椅子倒了下去,躲过了那一击。当然了,毕竟他的身手有限,想要躲过血箭击中背后的梁柱后反弹开的血珠,却是没办法了。
然而这一下已经足够丁风救他的性命了。他左脚卷起方才被扯掉的那片衣袖,踢了出去,原本轻薄无分量的布片竟然变得像利刃一般直飞出去,挡在了安弃的头顶,正好将毒血挡住。这一挡之后,他已经全速窜出,把安弃拖到了安全地点。
他不会再给尸鬼第二次机会,一个箭步上前,手起刺落,已经用青峰刺扎穿了尸鬼的心脏,把对方死死钉在了地上。尸鬼拼命扭动着身躯,仍然无法摆脱,而心脏被刺穿后,血液无法流转全身,也就意味着死亡的真正来临。他狞笑一声,直直地瞪着丁风:“你不过能杀掉我一个,还有许多的尸鬼进入了北谅山,还有遍布天下的我教教徒在追捕你们。你们根本无路可逃……无路可逃……”
他说完最后一个“逃”字,眼神逐渐黯淡下去,头一歪,终于断了气。这时候丁风才顾得上去在敌人怀里寻找解药,但正如他所猜到的,尸鬼本来就性命不长,根本没有携带任何解药。丁风中了剧毒,恐怕是活不了太久了。他叹息一声,仍然坐了下来,盘膝运气,把自己的独门解毒药吃了两粒,虽然不能对症,却也能暂缓毒气攻心,让自己多活一两天。
依旧躺在地上的安弃兀自不知发生了何事,一边费力地爬起来,嘴里还在嘟嘟囔囔地抱怨着:“那么使劲干什么,脚踝都要被你抓断了。”
丁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安弃立即收声。丁风运气几遍,知道毒性暂时被压制,这才顾得上发问:“你小子刚才动作怎么会那么快?你不是从来没学过武吗?”
安弃很纳闷:“那还需要学武?都是我在村里练出来的。”
“村里?”
“是啊。村里的小孩老被我收拾,又打不过我,只好玩些扔石子、下绊子、泼污水的没品招数。这么些年我早练出来了,想要泼中我可不容易……”
“也不知道是谁没品!”丁风被气乐了。他正想用毒血吓唬这小屁孩一下,还没开口,身前忽然传来一声惊叫。他这才惊觉,刚才只顾到了救小木匠,竟然忽略了小木匠身旁还有人。
那是一直没有离开的那对母女。女儿倒是满怀孝心,一直挡在母亲的身前,可谁也没想到,最后的伤害来自背后反弹的毒血。结果反而是母亲的后背承受了剧毒,女儿却安然无恙。
“你们要是早听话走掉就没事了。”小木匠惋惜地一摊手。丁风近前查看,看见老妇人嘴唇都已呈乌黑色:“已经没救了。”
那个小姑娘怔怔地跪在母亲尸身前,居然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连小木匠都看得老大不忍心。他很快想到,这个老妇人是因为丁风出手救自己才被误伤中毒的,万一被该女儿揪住讹一笔。那可糟糕了。此人向来小气而贪婪,一想到可能要赔钱就惴惴不安,连自身的处境都顾不上想了。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替钱包伤心,因为丁风接下来的话足以吓得他两腿发软:“我估计错了。我本来以为他们是来抓你的,没想到他们根本不想抓你,只想杀了你。”
“别问问题,现在来不及,”他挥手止住了安弃的发问,“离开这里之后,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你。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个问题要解决。”
他转向了那个小姑娘:“很抱歉,她的死与我的疏忽有关,我会尽量补偿你。”
这个傻子!安弃气得要吐血。赖账还来不及呢,竟然会去主动送钱。小姑娘凄然一笑,微微摇头:“人都死了,什么也补不回来,更何况这件事原本就怪我母亲。如果不是她执意不肯走,非要留下来打听登云会的事情,也不会死。”
丁风一愣,但想登云会为非作歹多年,仇家何止成百上千,其中细节大同小异,也不必多问。这个昔日的大盗虽然出于自身的骄傲,对于由自己引发的误伤而感到愧疚——同时大概还有一点明知道自己也会死去的同病相怜,但也绝不会婆婆妈妈假仁假义。他苦笑一下,还是从身上摸出一张银票塞到她手里,然后一把拉过在一旁两眼放光的安弃,出门而去。
丁风不敢再稍作停留,也不管安弃受不受得了,一夜间狂奔了近百里,来到一处大市镇,才找了个偏僻小店歇息。小木匠一辈子最远也就到过北水镇,这本来是前所未有的新突破,可惜此时头晕眼花,只剩下趴在床上挺尸的份,压根顾不上什么新鲜感了。
但丁风不容他喘息,一把把他揪了起来。安弃虽然眩晕得要死,却也不敢和他冲突,只能强撑着靠在被子上。
“打不过我就不得不受我的气,这种滋味挺难受的吧?”回过身坐到门边的丁风淡淡地说。安弃讪讪一笑:“你倒挺能猜别人的心思……现在我们是不是暂时安全了?你可以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了吧。我被你抓了一天两夜,稀里糊涂地净在逃命,可是连为什么逃都不知道。有人要杀我,有人要救我,可我从头看到脚,也没看出我有哪点值钱。”
丁风的回答把他气得吐血:“其实我也不怎么知道。”
这不是存心玩老子么?安弃想。好在小木匠素有隐忍之能,知道眼前这个十多年前的大盗绝非自己所能惹得起,所以把冲到嘴边的骂辞又吞了回去。
丁风似乎也并不在意他的反应,始终仰头看着窗外的天空。安弃不由得想起两人第一次在山中碰头时的情景,当自己在树枝上试图安睡时,这厮也是这样出神地望着夜空,好像那上面飘着金子。
“我小时候其实并不想做一个大盗的——谁也不会生下来就乐意去做贼,”丁风一开口似乎就和主题无关,但此人笑面之下隐藏的蛮横却让安弃不敢打断他,“当然到最后我还是做了贼。所以一直活到三十岁,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神佛存在,倘若有神,怎么可能世间还有那么多的罪恶与不幸?”
见鬼了,这老梆子不会要痛说家史吧?安弃想。好在丁风很快回到了正题上:“强盗也分很多种,占山为王的、打家劫舍的、江海称雄的,而我专以劫镖为生。十六年前,我打探到临州的陵威镖局保了一批价值不菲的红货——那是道上的黑话,意思就是珠宝——而这家陵威镖局实力相当一般,至少绝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制定好了计划,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北谅山上,准备吃掉这批货。”
“我的外号‘笑面蜂’,并不只是从相貌和武器上来,也是因为我善于布置各种机关,就像蜂类筑巢一样。那一夜我在山中挖好了机关陷阱,自己躲在另一处坑里通过小孔向外窥视,等着他们到来。到了午夜时分,如我所料,陵威镖局为了赶紧翻过北谅山,选择了走夜路,正落入我的圈套中。”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他们引发机关,但就在这时,那团血红色的奇怪火球出现了。镖师们停下了脚步,看着这难得的奇景,我也禁不住看呆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前一夜我已经向你讲过了,但有一点我没有告诉你,那就是村民们所没有见到的一幕场景。当时他们都着急地逃命,根本无暇顾及天空中的变故,而那一幕又发生得太快,连我都差点把它当成错觉。”
丁风深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事隔十六年,当时的奇景仍然令他难以忘怀:“在那团火球悬停在三陇村上空之前,在极短的一刹那间,它起了一点不可思议的变化。”
“就在火球即将落到三陇村地界前的一瞬间,它突然间停止下坠,那些燃烧的血红色火焰仿佛是在突然间散尽,从其中显现出了深绿色的带着翅膀的人形!不过那人形只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随即加快速度,向着地表猛撞下来。这一幕极其短暂,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忙于逃命的村里人都没有留意到,只有我和镖师们看到了。”
安弃瞠目结舌,但看丁风的神情,并不像是在编造。“可是镖师们都死了,”他说,“所以知道那一个变化的,只剩你一个人了。”
丁风长叹一声:“所以这番话我根本没法向旁人说,任何人听了都会当我是个疯子。但那绝对不是错觉,因为镖师们也都发出了同样的惊叹。不过我的反应比他们快,当火球改变方向时,我已经凭直觉感到危险逼近,并且立即缩回地坑,把身体蜷缩在角落里。刚刚藏好,就感到地面一阵剧烈震动,落下来的灼热的泥土差点把我活埋了。”
他伸出右手,卷起袖子,安弃看到上臂处有一大片皮肤颜色暗红,显然是陈旧的烫伤,不由身上一寒。
“后来呢?”他已经完全抛掉了先前的怀疑,“后来你是怎么捡到……捡到我的?”
丁风脸上再次现出那种迷惘的神色:“这件事就只有我一个人经历了,但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可是……可是你存在,你活生生地存在,又证明那并不是一个梦,也并不是我发疯的狂想。”
“我试探着走了出去。爆炸已经止息,暂时没有新的危险发生。但是我算计好了想要打劫的镖队也被彻彻底底地毁掉了,所有的红货都烧成了灰烬,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能够留下来。我的眼里只见到遍地的焦尸——那可不怎么好看。但就在我失望莫名时,我看到了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一道眩目的绿光。我一下子想到了,镖局的货物虽然没有了,但那从天而降的孛星里,难道还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宝贝?”
“我一下子想起了刚才看到的绿色人形,心里想着,甭管值钱不值钱,不过去看上一眼的话,今后大概一辈子都会后悔。于是我走上前去,就见到了你。当时的你还是个小小的婴儿,身上的绿光还没有散去。”
昔日的大盗带着一脸近乎恍惚的神情,再次陷入了旁若无人的回忆中。那些记忆将他缠绕了一十六年,非但没有渐渐模糊,反而越来越清晰,像是一个反反复复不断重现的噩梦。这样的噩梦,也许只有倾吐出来,才能稍微纾解一下心头的积郁。
安弃紧皱着眉头,扑通一声倒在床上,拉过被子蒙住了头。他生性奸猾多疑,原本很难被人打动,但丁风刚才说话的神情语气,任何人听了都不能不信他的诚实。当然另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丁风虽然没有刻意骗人,但的他所见所闻者,都只是发疯后的幻想。
可是还有官府的追兵和登云会的凶徒,不可能他们都发疯了吧?想到这一点,安弃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炸开了。他真希望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怪诞的梦,梦醒之后,自己还躺在虎头崖,肚子饿得咕噜直叫,准备回家去吃饭。
这不是梦。他掀开被子,忧郁地想着,在他的眼前,丁风已经恢复了惯常的神态,只是那笑容中似乎包含着一些掩饰不去的悲哀。安弃定了定神:“你看到了那个婴儿,然后呢?”
“然后突然间绿光高炽,我被晃得睁不开眼睛,”丁风淡淡地说,“等到能视物时,绿光已经完全消散,你的浑身上下也没有其他异状了。我身边只剩下遍地的死尸和空气中弥漫的焦臭气息,还有手中抱着的婴儿,那就是你了。”
“但你为什么要把我交给那些村民?”安弃问。
丁风摸摸他的脑袋:“老子这辈子抢过人、杀过人,唯独没有养过人。何况那时候我已经魂不守舍,脑子里一片混乱,把一个初生婴儿带在身边,只怕过不了两天你就得没命了。我正在为难,碰巧三陇村的村民过来瞧热闹,我灵机一动,把你交给了他们。”
“你倒真是好心,”安弃哼了一声,“还编出什么‘神赐之子’的鬼话去蒙他们……”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想起了一个问题。整段故事丁风讲得倒是一气呵成不露破绽,但有一个关键的因素他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抱走交给村民们抚养?十六年后又为什么要救自己?他不过是个偶然碰上这桩事的路人,本身还是个不那么善良的江湖大盗,对自己完全不必负任何责任。
丁风摇摇头:“别问我。我也说不清楚。那时候脑子里嗡的一声,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驱使着我,命令我让你活下去。”
安弃注意看着丁风的表情。他在说这段话时表情很不自然,以安弃说谎话如喝水的丰富经验,完全可以判断出丁风隐瞒了点什么没说。但他也不能强逼着对方说,何况方才丁风所说已经足够令自己震惊了。他终于第一次认真思考起自己的身世。小木匠安弃,现年十六岁,三陇村人见人恨的公害,不学无术,贪财奸猾,偷鸡摸狗,欺软怕硬,村中人见之皆绕道而行,连老爹老木匠都对自己冷冰冰的不爱搭理。此人在山村中长了十六年,从来没有什么超乎常人的特殊之能,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木匠技艺倒是不错,但从来没有专心干过活,打架专揍比自己年纪小的,读书学两个字倒能忘掉三个。
“你不会认错人了吧?”他终于忍不住说,“兴许村里人抱走了那个孩子后,偷偷掉包了。”
丁风摇摇头,将他肩头的衣服拉下,伸手一指:“这个印记,你总见到过吧。”
安弃知道,丁风指的是他肩头那个奇怪的黑色胎记,看上去很像是一片云彩。所谓胎记,是人生下来就带在皮肤上的颜色沉淀,没办法用后天的纹身、烙印之类的方法来作伪。安弃下意识地摸摸肩头:“这么说你没有认错人了,那真的是我。”
“不只是胎记那么简单,”丁风又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枚指环,是登云会的标志,上面刻有他们的徽记,你看看。”
安弃颤抖着接过指环,那上面的云纹徽记是如此醒目,让他的手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啪嗒一声,指环落在了地上。这绝不会是巧合,他想,那个图案的确和自己肩上的纹身一模一样。可这究竟能说明什么?
他心里一团乱麻,想着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如孛星般从天而降的火球,灾难现场的绿光,肩膀上的纹身,登云会的徽记,官府的追捕和魔教的追杀,还有……那个不断缠绕自己的怪梦。
这一切到底说明了什么?
他心里有无数的问题,但同时也清楚,很多问题丁风也无法解答——这不过是个偶然出现、却被莫名卷入的倒霉蛋而已。丁风的心里,也许比自己更渴望知道真相。说到底,自己和丁风,不过是一个小糊涂蛋和一个大糊涂蛋的区别。
正在想着,丁风突然咳嗽起来。安弃惊慌地发现丁风的脸上略微闪过一丝黑气。丁风捂住嘴,慢慢止住了咳嗽,指缝间一点点渗出了紫黑色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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