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子性凉,这对除去秋冬的热燥十分有好处,但是,陆放却感觉到肚子有些不舒服。
这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儿,在正餐开始之前,客人就肚子不舒服而上厕所,这无疑是对主人非常不礼貌的。
马甜甜并不是主人,至少,她不是楼兰宾馆的主人,但是她是这顿午饭的主人,她请的客,她做的东,她就是主人。
而且,莲子羹还是她特地为陆放点的头菜。
陆放试图用真气去调理身体里不适的反映,却最终发现这是徒劳无功的,俗话说,人有三急,急不可耐,一旦发起急来,肚子可不会管你会不会功夫,道行有多深。
所以,陆放最后还是败在了自然之道的手上。
陆放脸色有些红,低声地对马甜甜说了句“不好意思,去下洗手间”,就急匆匆地出了房门,顺着走道上的指示奔向最近的厕所。
“你他妈的没长眼呐?”在走道的转弯口陆放撞上了一个从洗手间出来的醉酒男子,陆放慌乱地点了点头,道了声歉,便继续往洗手间跑去。
“喂,小子。”就在陆放以为已经摆脱醉酒男子时,自己后背的衣角被一把抓住,“你,你小子,道声歉就、就算了啊?”男子满脸通红,口中喷出刺鼻的酒气,醉态的双眼盯着陆放,狠狠道:“道,道歉有用的话,还,还要*干嘛?”
这句某狗血电视剧的经典台词在此处重现,陆放差点没被气得吐血,只不过,此时此刻,他已经没有时间陪醉汉啰嗦了。陆放强忍住肚子里的不适,手上一甩,醉酒男子便轰然倒地,不带起一丝尘埃。
“条,*来了么?……”醉汉倒在地上,嘴里喃喃。
陆放甩开醉汉,风一般地冲向洗手间。
“呼~”有些时候,宁愿坐马桶也胜过坐龙椅,那种畅快的感觉本人就不在这里恶俗了。
陆放忽然觉得脑子清爽了许多,刚才发生的种种也清晰起来。忽然,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一个穿花衬衫的身影。
花衬衫!楚老三手下的花衬衫!
陆放脑中闪过一道灵光,自己刚才撂倒的醉汉就是曾经在陆天宇的别墅前指挥摩托车示威的花衬衫,在西部明珠的歌厅里,站在楚老三身边的花衬衫!
他在这里干什么?他怎么会喝得那么醉?
人们脑中如果出现混混的形象,首先是他们身上的穿着打扮,包括发型,装束,其次是他们的言谈举止,但最后往往离不开几样东西:烟、酒和女人。
所以,醉态是一个混混最常见的姿态,也是最合理的姿态。
但是,花衬衫绝对不是简单的混混。从他在楚老三面前的言行举止就能看出,他在楚老三势力范围里还是非常有影响力的,简直担得上“军师”的称号。
这样的人,一般不会轻易喝醉,就算喝醉,也不会醉得太深。
因为害怕,害怕说出不该说的秘密,害怕遇见不该遇见的人,害怕做出不该做的事,所以,他们不愿喝醉也不敢喝醉。除非,只有一种情况,他的老大允许他喝醉,必须让他醉。而这也说明,他的老大很高兴,非常高兴,高兴到不用害怕做出不该做的事遇见不该见的人,因为他已经胜利。
陆放的脑中瞬间闪过这些念头,所有的念头像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也像是一些散碎的线索,但所有一切串在一起,就能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
楚老三最大的威胁已经除去,所以他很高兴,请兄弟们喝酒,所以花衬衫才会喝醉。
陆放心中一惊,为自己这个推断所震惊。
因为,楚老三最大的敌人只有一个,就是他的二叔陆天宇!
就在这时,陆放兜里的手机发出一阵轻微的抽搐。
“喂,良子哥。”陆放手心沁出了一些细密的汗珠,良子一般是不会给他打电话的。
“小放!”电话那头是良子沙哑的声音,带着十二分的焦急:“天宇哥被警察抓了!我们的香梨被查出有违禁品,我逃了出来,天宇哥却被警察抓走了!呜呜。”
陆放心头一沉,他从未听到良子哭过,就算是那次火拼,他身受重伤也不曾流过一滴眼泪,因为男子有泪不轻弹。但是,他此时却在哭!
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谁都知道士为知己者死,却有谁知道士为知己者泣!
陆放轻轻挂断良子的电话,他知道他该干嘛,他现在只有一件事需要做。
豪华的包间里,一堆男人正在嬉闹。
他们没大没小,没老没少,不分等级,不分钱多钱少,因为他们是兄弟,他们高兴!
一些廉价的女人在这堆男人中穿梭游走,身体的某些部位不知被谁的手揉捏、变形。她们却毫不在意,因为她们要做的事就是让这些男人高兴。
他们高兴,他们才会给更多的钱,她们才会更高兴。
所以,这房间里,不论男女,都很高兴。
但是,这高兴的气氛在被一声轰爆打断之后就彻底消失了。
房门被踹离门柱,硬生生砸在一个混混的身上,被砸中的人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唤。
房间里彻底安静了下来,只有杀猪一样的叫唤声。还有低沉的男子的怒吼:
“楚老三,给我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