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跑着金丝?”沈勤有点疑惑。
“军人用的,这样一般的武器是穿不透他的。”玉红回答。
“就像黄蓉的软猬甲?”沈勤有点吃惊的说道,手上慢慢地打开这个包袱。
“黄蓉是谁?”玉红问道。
“看,居然还有一条小黄鱼!”沈勤惊讶地说道。
在包袱里面,有一条黄色的小鲤鱼,三寸多长,在包袱打开的瞬间,水没了,鱼孤单的草地上跳着。女人对小动物有浓厚的兴趣,玉红也不例外,她用双手轻轻的把鱼捧了起来,走到湖边,把鱼放到水里。沈勤在打开的包袱里面看到一个长满了水草的匣子,沈勤把那匣子拿到湖边,用沙子擦掉了上面的水苔。
“这匣子是沉香木的,满名贵的,还有那包这匣子的软甲,看样子匣子里面的东西不一般啊。”玉红感叹的说道。
沈勤把这个匣子翻来覆去的看,实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把它打开,于是让玉红拿来刀子,看着沈勤要霸王硬上弓的样子,玉红有些生气了。
“相公,这个匣子多漂亮啊,用刀,这匣子就毁了,再说,这匣子也是非常名贵的,不如送给我吧!”
看到玉红那份喜欢的样子,沈勤点了点头。
“这个软甲倒是可以给相公做个背心,我现在就给相公缝上一个!”
这时沈勤才注意到玉红刚刚缝完那些从山上掉下是划破的衣服,玉红拿出一个小剪刀开始对那个包袱进行简单的裁剪,但遗憾的是那剪刀根本剪不动,反正凉着的衣服也没有干,玉红就坐在沈勤的怀中,两个人一根线一根线的剪。
美人在怀,重金在握、纵情于山水之间,人世间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玉红再和自己谈情说爱、卿卿我我,那沈勤的毕生的梦想此时就完全的照进了现实。但是就这样快乐了一会之后,这曾为大宋帝姬的玉红,想起来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大爷在大金受尽凌辱,一下子就没有的那份闲情逸致,无论自己的相公是不是喜欢,总是跟沈勤谈起那些在沈勤看来无比沉重的话题。
“今天下论财力物力,我大宋当是第一,大金虽灭辽侵宋,但目前内忧外患不觉,蒙古祖元皇帝虎视眈眈,耶律大石陈兵百万与西北,渤海契丹人心不稳,屡发民变,大王若是能组建一支铁骑,回复大宋故土,解大宋遗民于水火,取回幽云十六州,还朝廷于故都,则相公的功德,可谓功在当世,名垂千秋…”玉红再一次说起。
“有那本事,我就自己做皇帝了!”沈勤总听到玉红这样的话语,显得有些不耐烦。
“相公若是有那本事,我让九叔禅位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反正他也没有儿子!”看见玉红认真的样子沈勤不觉可笑,人类的历史上,就没看见过那位皇帝开开心心的把皇位让给别人,真正让给别人的,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不让就会掉脑袋,要么就是美丽的传说,在很早以前的尧舜禹。
“你九叔是皇帝吗,他会听你的?”沈勤有点挖苦似的问道。
“皇位是原本我爸爸的,我爸爸被俘后他赵构就自行称帝了,换言之,他还没有经过我爸爸的认可呢。程序上可是不合法的,他怎么能不听我的意见呢?”玉红很有信心的说。
“他能认你这个侄女就不错了!”沈勤用有点嘲讽的语气说道,不过,却是实话。
“我确实没有去过南宋的地界,我要是去了南宋,找到康王,我就会当面的质问他,毕竟我爸爸是皇帝,我是君,他是臣!”玉红有些急了的说道。
“请康王出兵”,沈勤说着忽然想起那个纸条,莫非唐括定哥那上京的主人让我去找南宋皇帝?唐括定哥说玉红这丫头对南宋熟悉,可他连南宋都没有去过,莫非唐括定哥早就知道他是大宋的公主?让我带着大宋的公主去南宋,说服南宋皇帝出兵攻打大金的到底是什么人?到了南宋我怎么说,我现在连我是谁都搞不清?沈勤仿佛深深的陷入了层层迷雾。
“你的父亲还好吧!”沈勤貌似无心的问了一句,想得到更多的信息。
“还好了,金人还给他一口气,他就躲到一个大井里面做道士了,一天疯疯癫癫的,我有快十年没有看到他了,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活着!”说道这里。玉红的眼中有噙满了泪水。
唐括定哥所说的主人会不会是他?让人袭击大金的猛安,让自己到南宋说服皇帝出兵,有点像,但是为什么对大金的胙王还那样的恭敬,为什么可以拿出那么多的大金交钞?若是大金的某个王爷,那为什么还要求着南宋攻打自己?没想到八百多年前的世界,比自己生活的和谐社会更加复杂,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码头自然直,走一步看一步吧,沈勤暗想。
不管怎么说,能够拿得出大量的大金交钞,能够遥控指挥孙进那上万的人马,能够在荒山野岭,对胙王的两个猛安发动全面的攻击,敢劫持胙王,能够给唐括定哥这样的人撑腰,并让唐括定哥那样的女人尊称为主人的一定非等闲之辈,这样的人如此忙活,八成是要推翻皇帝自己当皇帝吧,沈勤最不愿卷入帝王之争,历史的经验告诉他,除非自己做皇帝,否者很难有好的下场,从李斯、韩信,到彭-德-怀、张-闻-天,有几个善终的。更何况,他自己还有一半的满族血统,到底是帮大金还是大宋啊?去帮玉红的父亲?自己一方面对不起自己的满族血统,另一方面,沈勤毕竟来自现代,学过中国的古代史,知道宋是一个非常窝囊的王朝,自己就是尽力,真得能够改写历史吗?如果去南宋真得让赵构出了兵,帮的不是大宋的皇帝,而是给金人灭宋的口实,想到自己在猛安的马车上看到由于金宋的几年征战,大宋故地的乡村田野的一片萧条,自己这样做对得起大宋的子民吗?所以沈勤每次听到玉红讲什么要恢复故土,还帝旧都之类的话,沈勤的心中都是老大的不悦,不过此时沈勤忽然转念一想,孝顺的女人对老公也一定好,可以操持家啊,想到这里,沈勤就不那样不开心了,反而面有喜色。
“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沈勤试探问着玉红,心里期望玉红的一个否定回答,这样他就可以带着玉红逃离这个利益争夺的漩涡,跑到一个桃花源里,抱着玉红,过一辈子幸福的生活。
“跟着相公大王走啊,你说去哪就去哪!”玉红的回答让沈勤一阵窃喜。
……
聊着聊着,玉红给沈勤的背心就做好了,凉着的衣服也干了,沈勤穿上这马甲,感觉到真的是十分的舒适,没有想象中那种寒冷的感觉。看来古人的软甲,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发明。
沈勤和与玉红收拾好了东西,沈勤要背起一个大贝壳,留着路上做锅用。玉红笑话沈勤。
“路上一定有客栈的。”
“万一没有呢?”沈勤反问玉红。
“那你就背着吧,如果你爬着走,就更好了。”
沈勤看了看自己背的大锅,忽然醒悟过来:“原来你这丫头敢骂我?”
玉红在前面跑,沈勤在后面追,不一会就跑出了小路,并入了一条向南的大路。
这路宽阔得可以并排跑下四辆马车。虽然在现代四车道没有什么稀奇,可是在当时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路,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级高速公路了。在高速公路的旁边一定有饭店的,玉红对这是了解的,只是沈勤看着这土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见到人家,一脸沮丧,玉红看到沈勤背着这个大贝壳的样子非常可爱,贝壳又不沉,所以就没有说破。
在地面上没有草的路面上走是一种享受,有好的空气和美丽的景色。在快意之余,沈勤忽然想起唐括定哥说过,他一直向前走,会有一个叫关雄的人来接应他,如果遇到什么关雄自己岂不是又被他们控制了?沈勤忙领着玉红,向一个小路的岔口走了下去。
“干嘛走这样的小路?”玉红问。
“万一遇到劫财劫色的强盗咋办!”沈勤的瞎话张嘴就来。这是在大金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公共安全超级的差,天上人间那么大的场子也会有人去闹事,而且还都有着高官的背景,更何况是我们两个,想到这里,刚说完瞎话的沈勤也有点为自己和玉红安危担心了。
小路前面的山上忽然一声巨响,好奇的玉红拉着沈勤,爬上山坡,向对面的山望去。
“前面的山里面好像有人啊。”玉红说到。
沈勤忙上前看了看,方才传出巨响的地方烟尘缭绕,好像刚刚是燃爆了炸药崩开山石,烟尘随风散去,远望上去,好像有上百个人,有的推车,有的拿镐,叮叮当当的,在好像在采掘山上的石头,但装在车上的石头并不大,也不好看。
“他们在采矿吧,怎么还有那么小的孩子啊,他们的父母舍得吗?”沈勤指着一个身材矮小的劳工,问了一下玉红。
“最近听说王公贵族家的少爷公子丢了不少,很多人重金悬赏,有找回来的也都缄口不言,丢的这些孩子是不是都在这里啊。”玉红认真的回答到。
远处传来了哭喊声,几个凶神恶煞般的监工把鞭子落在干活慢的人的身上,惨叫,响彻云霄。
“看样子也许是偏户。”红玉小声不是很确定,又呢喃道。
偏户就是没有正式户口,就是奴隶。唐代的户口制度其实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发明,最伟大之处就在于把人工具话,农户就是种地的,兵户就是出兵的,马户养马,偏户就只能出人了,金瓶梅里面的潘金莲是个乐户,什么叫乐户,就是专门给有钱人唱歌的,偶尔也提供一下性服务而已,这种制度把人与土地和职业绑定,有利于社会安定,高丽在若干年后才学会用,而且北高丽现在还在用,成为世界上除了大陆外唯一使用这项制度的国家。
正当沈勤和玉红以旁观者的身份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不住不觉,一群土匪装扮的人已经把他们围住了,沈勤和玉红别说反抗,就连说一句话的机会也没有,就被这伙人分别堵上了嘴,装进了袋子,扛走了。
什么也看不见,只听到外面的人议论。
“自从上次后,多少年都没有人来了,今天这两个人,真是不知道好歹啊,看他们的衣着,不是凡人,看样子只能让老大看看了。”
“没必要吧,过路的,放去当劳工就得了!”
......
听着这群人把自己当作一个物件般的争论,沈勤郁闷极了,不如走大路找关雄了,这次弄不好,是要命的了,或许,哪一年,考古队员有机会发现一个当代人的尸骨变成的化石了,沈勤心中暗自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