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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陈世昌

重生之十里洋场 绝笔小生 3991 2021-03-28 19:02

  “你干什么?”刘华文走过来,推嚷了下曹信,不理会众人异样的目光,怒道:“今天是我马城邑大哥的生日,你这个瘪三别在这里闹事,要不然我绝对不会给你好果子吃。”

  “他妈的,我就闹事了,怎么着?”曹信嚣张的反推了刘华文一下,险些把刘华文推倒。

  刘华文心里暗骂,曹信这狗日的,假戏真做,不知轻重。

  陈世昌老头子的小弟准备来帮刘华文,却没料到陈世昌竟然阻止了几人的动作,摆好了坐山观虎斗的阵势。刘华文细微的发现了陈世昌的动作,心里暗道,这个陈世昌,万年不变。

  “狗b,你还真以为自己怎么了得,你最好给我小心点,小心我拧死你!”刘华文嘴上挑衅,装作自己无知,可手下动作也不迟疑,一拳给曹信挥去,正好击中曹信的左侧脸,刘华文可是一个练家子,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他这种地步的,曹信捂着生疼的脸,叫嚣道:“小子,想不到还有两手啊。”

  突然,瞬间出手,刘华文也没阻拦,任意让曹信的拳头击中自己脸上,果不其然,曹信这拳头几乎汇聚了他全部的能量,刘华文都被揍的有点生疼。

  很快,两人再也没有你来我往,抱成一团,开始互相厮打。

  马城邑本想阻止,但奈何陈世昌在旁边似乎想观察点什么,让马城邑别说话,陈世昌既然都说话了,那马城邑也不好坚持,这出,也算是今天大寿的一个彩礼吧。

  刘华文和曹信下手一点也不留情面,两人心里都很清楚,如果谁要有所迟疑,那必然会引起马城邑和陈世昌两人的怀疑,如果对谁都不好,互相都受到了不小的伤,可是双方还在坚持。

  最先的时候,刘华文之所以说今天是马城邑大哥的生日的意思是间接的告诉陈世昌,他不认识,所以没有刻意巴结之嫌。

  很快,曹信就被揍的还不了手,曹信气喘道:“小子,有种你别走,在这等着,我们洪帮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刘华文一点也不畏惧的道:“小子,以后别让我在街上遇见你,要不然,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才不管你们那什么龙帮,老子这辈子,什么帮派也不放在眼里。”

  陈世昌突然走过来,问道:“小伙子,那漕帮,能不能入你的法眼呢?”

  “漕帮?”刘华文嘿嘿笑道:“漕帮一直都是我的最爱,陈其美帮主,一直都是我所敬仰的对象。在上海,除了青帮,其余的,都算个鸟。”

  陈世昌点头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刘华文摇头说不知道,但是随即他向身边的马城邑问道:“马大哥,此人是谁?”

  马城邑略显失望的道:“华文啊,这人就是漕帮的通之辈长老,陈世昌。”

  “啊?”刘华文突然惊呼出声,轰然一声跪倒在地。低着头道:“陈老爷子,我不知道刚才那人惹的是你,要是早知道,我一定卸掉那人的脑袋来孝敬你。”

  陈世昌哈哈大笑,今天来参与马城邑的寿礼,本来以为没有什么惊喜的,没有想到突然闹了这么一出,这也确实有点搞笑。他点头道:“小伙子,起来吧!其实你现在追上去,卸掉那人的脑袋,我估计也不迟。”

  “好,我马上就去。”刘华文也不迟疑,径直的就要往门口走去。

  也在此时,陈世昌身边的小弟突然喊道:“你回来,我们老大还有话与你说。”

  刘华文屁颠屁颠走过来,装作很兴奋的样子道:“不知道老爷子还有何吩咐?”

  陈世昌一只手搭在刘华文的肩膀上,道:“年轻人,不错。”

  刘华文故作不懂的一脸茫然看着陈世昌。陈世昌此人有个最大的缺点,他不喜欢比他聪明的人,因为他怕有一天聪明的人他驾驭不住,所以他极为讨厌。唯一有个例外的,就是杜月笙,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陈世昌太喜欢杜月笙了,所以才会导致他认杜月笙为干儿子的事情。

  陈世昌这人你说聪明吧,他的确也有些头脑,但你要说他有多聪明,这倒不至于,毕竟他当年是靠拳头挣来的名气,和张啸林以后十分相似,基本上都是依靠着拳头培养自己的势力。

  刘华文的装博得了陈世昌的好感,瞬间陈世昌对他印象加深,他问旁边的马城邑道:“城邑啊,这个小伙子是谁啊,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人不错,处事得体,是个苗子。”

  马城邑回应道:“他是我在替鸿源送水果的时候认识的,此人是鸿源水果铺的学徒,年龄虽小,但机灵过人,的确是一根好苗子。”

  陈世昌见马城邑都如此说了,他就更加高兴了。陈世昌这个人有一个非常不好的嗜好,也是青帮人最后挤兑他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凡是以后必成大器的,陈世昌都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去认亲,例如杜月笙,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在杜月笙红火了之后,陈世昌在青帮的地位也跟随如日中天,平步青云。

  “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去我家里坐坐?”陈世昌笑着问道,一脸诚心。

  “恐怕不行。”刘华文故意为难道:“我答应了爹娘今天晚上要回家的,要是去老爷子你那里耽搁久了,我怕家里的爹娘担心,所以老爷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陈世昌笑道:“这好办!你告诉我你家的住址,等下我就派人去给你爹娘捎个口信,告诉他们你去我那里做客,如何?”

  “如此甚好!那华文就先提前谢谢老爷子了,不过老爷子,华文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请说!”

  “华文想和老爷子如此畅快之人干上几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而且华文此人有个癖好,就只会喝高粱酒,别的酒一沾惹上,就会浑身不自在。”

  “哈哈哈哈……”陈世昌畅快的笑道:“想不到小伙子竟然与我一般,我也是只会喝高粱酒,其他的酒一进肚子,就会闹腾得几天不舒服,最后还麻烦,你我果然有缘。”

  刘华文也跟着大笑,心里却在暗自嘀咕,陈世昌前世的时候就只会喝高粱酒,其他的滴酒不沾,有个很大的原因是从小的时候陈世昌的出生,他是在酒窖里面成长的,从小就和高粱酒池泡在一起,所以其他味道他不仅闻不习惯,而且还会出现水肿。

  刘华文重生,拥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他了解每个人的性格,每个人的个性,与每个人的喜好。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许多人都喜好与自己有缘的人过多接触,何为有缘?其实莫不过就是性格相符,爱好相近。

  刘华文跟随者陈世昌坐上汽车,好奇的观察着车内的一切,装作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好多东西都充满了好奇。这点很合陈世昌的胃口,陈世昌这个人就喜好炫耀自己,刘华文的表现让他心里有一种满足感,满足把强者一步步带入更强地步的满足感。

  “华文,以后你叫我陈老爷子就成,我很欣赏你,你如果觉得我陈老爷子还不错,以后就跟着我吧?没有风吹雨淋,起码也能混口饭吃。”

  刘华文当然不满足,要我当你陈世昌的小弟,这并不是我所想。

  陈世昌,只不过是刘华文心中的一块跳板罢了。

  ps:稍后还有一更,大家多多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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