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炀眼前一亮,才知道这个人竟然就是卖甘蔗的老板,用这种方式来卖甘蔗,要么就是有绝对的自信,要么就是赔点钱赚个吆喝。不过这种赌注倒是新颖,正如他所说,参与者无论输赢都不吃亏,大不了就是花一块钱买了一根甘蔗吃而已。让李炀有些惊讶的是,周围虽然很多人跃跃欲试,但都有些犹豫,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
“我来!”张君兴致勃勃地走上去。李炀想见识一下老板的厉害,也跟了上去。
老板将手上的光杆甘蔗竖在地上,然后将刀递过去,“你先来?”一般来说先劈的人多多少少会占一点优势,这个老板倒也厚道,并不想在这方面占人便宜。
张君接过水果刀,用刀尖轻轻压住甘蔗的顶端,不让它倒掉,然后摆开架势,吸了一口气,猛得一挥刀,“呼”地刀起,“唰”又落下。刹那间,锋利的水果刀便顺着甘蔗的纹路轻松地削下一段皮来,足足有一尺多长,直到这时,那根甘蔗才倒在地上。
“哎。”周围有人轻叹一声。
张君自己也知道多半是输了,但他并不显得如何沮丧,不过是一块钱的事情,本来就是图个乐子。
果然,轮到那个老板的时候,他稍微酝酿一下手感,抬腕挥刀,轻松地削下大半段皮下来。更让人惊讶的是,削下的皮全是薄薄的一层,并不像张君那段皮还带着厚厚的甘蔗果肉。
他明显保留了实力。张君诧异地和李炀对视了一眼,异常干脆地掏钱。
老板接过钱,麻利地将地上的那段甘蔗刮干净表皮,又劈成四五段,用一个塑料口袋装起来递给了张君。
“老板,再来一把。”李炀觉得很有意思,也忍不住想玩一玩了。
“好勒!”老板乐呵呵地叫了一声,挑出一根甘蔗来处理好,才交给李炀。
李炀也不客气,他知道如果让老板先劈,自己多半是输定了,只有抢占这一丝先机,才有取胜的机会。他同样用刀尖轻轻地压住甘蔗的顶端,屏息静气,试着在脑海中模拟出刀的轨迹。
围观的人渐渐静了下来,等待着他出刀。
李炀感觉自己此刻像是一个刀客,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生死立判。他秉住呼吸,一抬手腕,水果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冰寒的刀光,顺着甘蔗的顶端一直往下,只听得一阵裂帛之声响起,眨眼间便已经劈到了甘蔗的底端,将整根甘蔗彻底劈成了两半。
周围的人情不自禁地叫起了好。
李炀放下了刀,暗道了一声侥幸,也许是底部削得好的缘故,这根甘蔗的重心特别稳,一刀下去,竟然不偏不倚恰好劈在了正中间。他看了一眼老板,有点好奇他会怎么做。现在甘蔗已经劈成了两半,按照常理来说,李炀已经赢了。要知道半块甘蔗不说能不能立得稳,便是承受能力也差得太多,搞不好一刀下去直接便折成了两段。
“小兄弟行啊,这根甘蔗就归你了。”老板居然无意再比下去,干脆利落地认了输。
旁边围观不干了,有人嚷嚷道:“老板再露一手呗,别藏着掖着了。”顿时引得很多人附和起来。
老板看了地上那两半甘蔗几眼,才说道:“那好吧。”他将刀在牛仔裤上擦拭干净,才拾起稍粗的那半甘蔗立在地上,轻轻用刀压住顶端。由于劈砍不均匀,整根甘蔗呈下粗上细,顶端半尺多长的部分都只剩下了一层皮,刀架在上面,顿时有些颤颤巍巍地,仿佛稍一用力便会弯下去。
这一次老板的神色比上次凝重多了,叉腿弓腰,面皮绷得老紧,双眼一眨不眨地瞪着甘蔗,摆开架势等了好一会儿都没出刀。
周围的人竟然没人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个个翘首拭目,安静地等待着,仿佛是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江湖豪客们期待着叶孤城使出那一招举世无双的天外飞仙来。
李炀很奇怪,除了他和张君外,周围的人竟然没人认为老板会输,他们好像比老板自己更有信心。这么想着,李炀就觉得今天这一块钱可能凶多吉少了。
就在李炀胡思乱想的当口,老板动了。“哈!”他蓦地一声轻喝,手起刀落,刀光在空中留下一串残影,薄薄的一片甘蔗皮如同纸屑般轻飘飘地散开来,落在地上,又过了一会儿,另外那大半甘蔗才“啪嗒”一声倒了下去。
“好!”此刻周围的叫好声才轰然传来。
好快的一刀。李炀心中一阵凛然。或许围观的人只会认为是老板的技术好,但李炀知道,要挥出这样的一刀,速度、膂力、眼力缺一不可。要有足够的眼力,才能找出最佳的下刀点,然后要有足够的速度和膂力,才能捕捉住那丝稍纵即逝的下刀时机,挥出如此妙到毫颠的刀势。
“我输了。”老板出人意料地叹了口气。
正准备掏钱的李炀愣住了,旁观的人也愣住了,大家都满怀疑惑地看着老板。“怎么回事?”
青年老板拾起地上的那一条长长的甘蔗皮,又将那根甘蔗与它放在一起,众人这才看明白了,只见那条甘蔗皮越往下越薄,到了甘蔗底端就已经薄如蝉翼,终于还是没能一直到底,大约离底端两寸的位置上便戛然而止。
因为赌甘蔗从来都是比长短,这样看来的确是他输了。众人都有些扼腕叹息,仿佛输的不是老板,而是他们自己。
老板将地上的甘蔗收拾起来,依旧劈成小段用塑料袋装了,递给李炀:“这是你的。”
李炀定定地看了他一会,才笑着接了过来:“好,这次算是你请客,下次我请。”
老板笑笑,只当他是随口一说,也不在意,转身朝周围的人说道:“各位兄弟,今天就到这里了,大伙有兴趣的也可以自行玩一玩,场地免费,当然甘蔗是要收钱的。”
众人大笑,三三两两散去,也有人果真留下来买了甘蔗找朋友比试起来。
李炀和张君一手拎着塑料袋,一手拿一根甘蔗边走边吃。
“这家伙是个高手!”张君“呸”地一声将撕下来的甘蔗皮吐掉,肯定地说。
“有多高?”
“估摸着有半个扫地僧那么高。”
李炀哑然失笑道:“你丫的武侠小说看多了吧。扫地僧?还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呢。”
街上人很多,将本来就不宽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过往的车辆不得不慢腾腾地在人群里挪动,有些性子急的司机将喇叭按得震天响。春运已经开始了,这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人类迁徙正在全中国上演,一批批东南飞的“孔雀”搭乘着各种交通工具涌回老家。柳桠镇上也不例外,不时有人穿着廉价的西服,拎着巨大包裹,从短途或长途大巴车上下来,汇入这汹涌的人群中。
两个人在街上东游西荡,偶尔遇到以前初中的同学,或是平淡或是热情地聊上几句。无论以前关系怎么样,大部分同学都愿意过来和李炀打个招呼,毕竟考上南高的李炀在他们眼里,或许已经算得上前途无量了吧。以南高近四成的升学率来看,考进南高就意味着半只脚已经跨入了大学,在这个大学生还是种稀有动物的年代,的确足够让人尊重并羡慕。看着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努力挤出世俗的微笑来,李炀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以前成绩不好的时候,人人避而远之的他居然有朝一日也成了香饽饽,世事果然难料。也曾遇到初中的班长,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家伙,远远地看见李炀便装作无意地躲了开去。
这么想着,李炀就觉得以前的自己混得挺失败的,除了一帮同样对读书深恶痛绝的狐朋狗友外,居然没有几个真心的朋友。
等到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张君感慨道:“往常老子每天都要从这条路走上几遍,都没遇到过这么多同学,怎么你一回来,他们都冒了出来。”
李炀笑道:“如果我也每天在这里走一遭,你看还会不会有人来搭理我。”
柳桠镇其实就那么大点地方,两个人走着走着就到了邮局。张君犹犹豫豫地朝邮局看了眼,今天来邮局办理业务的人很多,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这个年代柳桠镇一共就三家金融机构:邮局、农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其中信用合作社仅有贷款的功能,而农行还没开通跨行转账,那些外地打工的大都会将一年的工钱通过邮局先汇回来。
这个时候自然没法去找陆素素,想象着她忙得焦头烂额的情形,张君心里没来由地感觉到心疼。他晃了晃脑袋,见李炀一脸玩味地看着自己笑,不禁有些小小的尴尬,连忙顾左右而言它:“这个地段小偷有点多,当心点。”
李炀知道年关将近小偷最是猖獗,早上出门就带了百十块零花钱,因此毫不在意。况且那些小偷的注意力大都放在那些衣锦还乡的打工仔身上,哪里会留意他们这些没什么油水的小屁孩。有句话叫“贼不走空”,小偷可精明着呢,要不然怎么会形容人精明时常常用“贼精”这两个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