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坐在旁边,黑着脸,满脑袋都在冒着:“不爽不爽不爽不爽……”
也不知道他在不爽个啥。
反正,有时候老丈人看女婿,是怎么看都不顺眼的。
其他的也可能都是借口,最终都是因为自己心爱的女儿,被人抢走了。
老爷子前半生都在野外奔波,发掘、保护各种遗迹古墓,四十多岁才老来得女,真的是一颗掌上明珠。
小师妹也是争气,虽然没有继承衣钵去考古,也已经拿下了文学类的博士学位。
在老爷子的心目中,自己的女婿,大概要是一位要才华有才华,要颜值有颜值,要底蕴有底蕴的绝代才子,才可以把自己女儿放心交到他的手中。
只可惜,这世界上,大部分的爱情,都不以父母的意志为转移,而且有的时候,是越怕啥就越来啥。
老爷子给自己女儿介绍了各种青年才俊,偏偏她就是不喜欢,反而是喜欢上了这个在老爷子看来,满身铜臭的商人。
这让老爷子怎么开心得起来。
这会儿,他已经开始左顾右盼了。
老子准备的刀斧手呢?怎么还不上来,把这家伙给我砍了!
“老爷子不爽了,老王,上!”赵兴盛挥手,下令。
老王颠颠跑到了音响师那里,伸手,就把推子拉下来了。
司仪还在叨叨呢,突然发现话筒没声了,他一抬头,就看到对面的幕布,被人刷一声拽了开来。
等等,还没到你们呢!
赵兴盛那里等他?他今天是……奉命砸场子!
他和谷小白对望一眼,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四只手同时砸下。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谷小白手下沉重的钢琴音色,加上赵兴盛手下合成器模拟出来的辉煌无比的小号音色,瞬间充斥了整个大厅!
不是命运,胜是命运。
门德尔松,《婚礼进行曲》!
其实婚礼进行曲有两个版本,一个是门德尔松版本的,高亢激昂;一个是瓦格纳版本的,庄严肃穆。
当初赵兴盛也准备了两套方案,如果现场比较容易hold住,就用瓦格纳版本;如果现场已经被对方燃爆了,那就先声夺人,直接乱拳砸死再说!
这场演出的难度特别大,因为他们奉命砸场子,但是不能真把场子砸塌了。
这毕竟是结婚啊,得让老师高兴了,还不能把好事变坏事。
最好,还能解开老师的心结。
换句话说,他们要做的,是抢主导权!
把一场让老师不爽的婚礼,硬生生改成老师喜欢的调调,说不定能让这个要嫁女的老人,开心一下下。
所以,必须把先前的浮华、喧嚣都全砸了去!
所以,明明是婚礼进行曲,却弹奏得像是要打架一样。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后方,大堂鼓一起加入。
州鸠乐队的第一次亮相,没有丝毫的节制,直接所有乐器全上,来了一个大合奏,像是一通乱拳打了过来,打的人头昏脑胀,沉重的鼓声,震得大厅顶部的水晶吊灯都在摇晃。
这大概是最暴力的婚礼进行曲了,听完了就想扛着新娘子上战场的那种。
宾客们惊疑不定,发生了什么了?现在就开始婚礼进行曲了吗?
等等,不对……
婚礼进行曲的声音渐渐降低,现场只剩下了宾客们的喧哗,下一秒,谷小白切换音色,手指重重按下,一声清冽宛若从远古传来的声音,从音箱里发出来,极具穿透力的音色,传遍整个大厅,甚至传到了大厅之外。
“叮……咚……叮……叮……叮……”
旷古绝今,清越辽阔。
门外,付函已经走到了门口,却猛然顿住了脚步。
编钟!
这个旋律……
古朴,纯粹,简单的旋律,却有一种特别的韵味儿。
音乐人,对优秀的音乐是无力抵抗的,如果说付函本来只是好奇,现在却是心里像是被猫儿挠了一样,他迫不及待地向前两步。
是谁?谁在表演?
大厅里,一切浮华褪去,宛若从远古传来的编钟之后,大堂鼓擂动,继续铺垫着一层低音,然后赵兴盛把排箫凑到了口边。
“哩……”空灵的排箫声传来,像是吹拂了千年的风吹过窗棂,吹入了每个人的心里。
“呜……”谷小白拿起了一只古埙,凑在嘴边吹奏,另一种空灵,另一种清美。
“咚~嗡~~~~”在乐队的最后,坐在古琴前面的贝斯手伸手一拨,余韵无比悠长的古琴声加入。
然后他凑近了话筒,应和着《燕燕》的旋律,曼声长吟:
“燕燕于飞,
差池其羽,
之子于归,
远送于野,
瞻望弗及,
泣涕如雨……”
不是现代汉语,而是古音!
文学系教授,一出手就是不凡!
雄浑的男中音,在编钟、排箫、古琴、古埙的伴奏之下,像是穿越了亘古岁月的先贤,在浩大的祭典之上,祭祀上苍,祷告天帝一般。
华丽!
高雅!
以及……
听不懂!
不过没关系,好听就行了!
随着编钟渐渐隐没,排箫声也渐渐消失,那宛若祷告上苍的雄浑声音,也渐渐飘散在天地之间,只剩下古埙和古琴的声音,还在缭绕。
赵兴盛播放出来了一段采样而来的马车声、鸟鸣声、喧闹声……
然后他凑到了话筒前面,低沉地道:“燕燕于飞,差池其羽,我的妹妹,就要出嫁了……”
新娘怔怔看着乐队的方向。
《燕燕》这首歌,大概是自带鄙视链的。
往来的宾客里,大概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够听懂。
这些人,都是女方的宾客中,老爷子的同事、学生、朋友。
新娘也是能听懂的。
这一句话一出,情绪真快绷不住了,眼角已经有了泪花。
反而是新郎,在旁边一脸茫然。
当然,音乐本来就是最好的语言。
虽然听不懂歌词,现场却已经从那雄浑的音乐之中,感受到了沉重仿若历史的力量。
新娘看过来时,赵兴盛却已经低下头,他的手指在键盘上灵活地跳动,“咚叮咚咚!”雄浑的编钟又响了起来。
他的左手在上方的键盘上,敲出编钟的音色,右手却已经挪到了下方的主键盘,两只手同时在上下两个键盘上跳跃着。
上方的编钟缓慢而有力,下方的手指,却幻化成了一团光影。
“嗖嗖嗖嗖~啾啾啾啾~”
奇特的电子合成音色,从键盘里飘了出来。
曲风,变了!
第96章 原装《燕燕》
“嗖~啾啾啾啾~~嗖啾啾啾~~~嘁嘁嘁嘁~啾啾啾啾~~”
在赵兴盛的指尖,奇特的合成电子音色,宛若激光镭射在不停折射,又像是漫天极光笼罩夜空,变幻莫测,铺满了整个现场。
沉重的大堂鼓,一声声擂动,越来越慢,越来越沉!
那感觉,就像是对上天的祷告,竟然真得换来了上苍的回应,天空之中光芒万丈,天神降临,君临万物。
钟声回荡,天地沟通,人神合一!
“我去……”对面,看着赵兴盛几乎看不清的手指,磨盘草的键盘手都呆住了:“键盘大神啊!”
妈蛋,怎么哪里都能遇到键盘大神!一个业余的乐队,怎么会有这种大神!
却不知道,人家赵兴盛之前可是钢琴大手,差点被央音的钢琴系录取,虽然因为手受伤,放弃了钢琴生涯,但也只是觉得自己没办法登上顶峰而已,并不是废了,现在的水平,依然是演奏级。
再加上这么长时间乐队的磨练,玩起键盘来,简直出神入化。
大堂鼓的声音填充在最下方,说不出的厚实,鼓手的一只鼓槌在敲大堂鼓,另外一只闪电一般在排鼓上擂动,咚咚咚咚嘣嘣嘣嘣,鼓声越来越清脆,越来越高,像是有人在步步登仙。
古埙和古琴的余韵,在这激烈而迷幻的电子乐之中回荡,明明是平缓之极,连节奏都不明显,却极具律动感,像是有一个毛毛虫钻到了脊椎里,不使劲晃几下身体,就有点承受不住似的。
大门口,付函两只耳朵都不够用了,这特么什么编曲!
这什么神仙编曲!
一首明明古典之极的乐曲,怎么突然变成了迷幻电子风了?
但是……真特么好听!
州鸠乐队这支乐队,其实是有点神经分裂的。
一半文科一半理工,喜欢的东西实在是差太多。
赵兴盛和文学系的贝斯手,都特别喜欢古代的各种乐器和音乐。
而老王和材料学的鼓手,则特别喜欢合成音色和各种现代乐器。
乐队每个人都很有个性和特色,经常会有各种即兴。
即兴好了,就是神来之笔,即兴不好,就是车祸现场。
所以他们只能是业余乐队,专业不起来啊。
譬如现在,弹着古琴的贝斯手,突然仰天一声长笑。
“哈哈哈哈哈……”
宛若羽化登仙,快意天下。
但长笑声却渐渐变小,似乎又染上了一层悲色。
贝斯手瞪着对面霸占了调音台,往下拉推子的老王,你干啥,我还没笑完呢,干啥拉我的麦!
老王回了个白眼,别抢戏!现在不是你即兴的时候!
笑声逝,歌声起。
不是谷小白。
唱歌的是赵兴盛。
谷小白是这支乐队的主唱,但他就是不唱!
在赵兴盛准备开唱的时候,他已经放下了手中的古埙,抽出了一根A调大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