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的话把庞春说得楞眉棱眼的。
“主公的意思是......”
咂了咂嘴,他停止了咀嚼,脑筋转了几圈,感觉到主公话里有话。
凌云嘿嘿一笑道,“不错,就知道你庞文定是个够义气的汉子,有肉大家吃,你还真没忘了那帮兄弟。”
似乎听明白了凌云的意思,庞春谨慎地问,“主公真有那么多猪肉?”
凌云莫测高深地道,“你说这世道是猪多还是人多?”
“人多”庞春想都没想立刻回答。
“猪能生,还是人能生?”
“当然是猪”庞春咧嘴一笑,总看见猪一窝弄个十个八个崽子,人可没那水平。
“回答得好,最重要的一点,猪不像人,猪之间没有战争。猪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人不曾加增,何愁猪肉不够吃。”凌云不能暴露购买猪肉的事情,直接胡乱解释一番。
庞春挠着脑袋想了半天,似乎有点道理,又不完全理解。
看着他的样子,凌云暗自感到好笑,丫的,就这嗑,老子都没弄明白到底说的个啥,你还能想明白。
为了表示自己并非弱智,庞春的思考适可而止,点了点头,“主公高论,令文定茅塞顿开。”
猪肉怎么来的,他也不想管了,只要主公说肉够吃,肯定有他的办法。
凌云的心里笑得如同开了一朵小野花,这马屁拍得太偏了,根本就没拍到马身上。虽然上哲学课时,经常给MM传纸条,还是那种类似于“在吗?”“你在哪?”之类的脑残内容,却一点没耽误他长出一身辨证唯物的细胞。
又往嘴了塞了一块肉,庞春站起来道,“主公,文定这就去办。”
“不忙,好好休息一晚,明日再去你的兄弟也不会怪你。”凌云摆手阻止,卸磨杀驴的事不能干,但驯完驴就上磨的事也绝对不能干。堂都拜了,早晚都是自己的菜,也就不着急入那个洞房了。
本来凌云想要那些残兵直接命令庞春去收拢即可,他这样拐弯抹角一说,立刻把黑白颠倒过来。从他需要那些黄巾军变成了黄巾军需要肉。
丰盛的晚餐结束后,凌云将降军安置在外营,并将他的部分军队也驻扎在了附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后手必须得留一些。
内营大门也做了严密的布置,就连将军府门前都安排二十四名长斧兵担任警戒。
他不担心黄巾军诈降,只防着个别对程远刚死心塌地的军士会有不轨之举。如此布置,将军府可谓固若金汤。
然而,凌云躺在床榻上却如同烙饼似的怎么也睡不着。晚餐的时候,他说想父母那是假想,但现在他真的想了。
要拿下十三州说起来容易,那些一方霸主哪一个没有几万甚至几十万大军。自己这点人手,在他们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相比来说,说是蚂蚁比之于大象有点夸张,但怎么说也算是蚂蚁比之于小象。
要想不被人打爆,只有在被打趴下之前坚挺起来,而且要持续地坚挺下去。
几乎大半夜,凌云都在思考着以后的发展战略。
翌日清晨,庞春带着数十名黄巾军离开大营出去收拢残军。
凌云安排人手打扫战场后带着数十名军士与方信和孙横到附近考察地形。自从来到这里,不是忙着生产,就是忙着御敌,他都没有时间到大营三里之外的地方去看看。
考察了整整一天,凌云心里有数了。随后,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
增建四座采石厂,增建五座马厩,增建三座兵工厂,在大营东南方六里处建四座养猪厂,在大营南方十里处建三座马场,又把山溪水引入宽沟开始养鱼。仔猪、马驹和鱼苗在资源库里都有得卖,只要花出虚拟币随时都能买进来。
住宅的建造一直没有停止,不做另行安排。
养猪厂只是一个幌子,凌云没指望他能出多少猪肉,做给那些降军看的,让他们知道猪肉到底是从哪来的。
砍树地点主要集中在山溪上游两侧,由于树木运距越来越远,凌云准备利用溪水运输。砍下来的树木放到山溪中,漂到大营后专门有人等候在岸边打捞上来。
启动兵营培训功能,将平民培训成军士。兵营的额定数量只有一座,每次最多培训二十四人,因培训兵种的不同所需的培训时间也各不相同。
凌云首先安排培训的是巨弩手,这个兵种需要十八小时才能合格毕业。每人的培训费用为三十虚拟币。
兵工厂安排生产的兵器为巨弩,每张巨弩的制造时间为六小时,成本为三百四十虚拟币。
一张巨弩配备两名巨弩手只需花费四百虚拟币,比从兵营中直接购买足足节省了一半。
凌云准备暂时停止其他兵种人数的增加,尽早建立一支颇具规模的巨弩部队。这样就可以在不增加食物开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加强防御力量。
黄巾军的降卒的驻地从外营换到了大营四里外,凌云的长斧队也跟了过去。除受伤的降卒之外,全部加入砍树大军行列,以他们的技术水平,只能当伐木工。
马上要进入春耕季节,凌云考察了几处适合耕种的地方,但一想到摊子铺得太大,收益回收慢,几经考虑还是放弃了农业生产。
号令下完后,所有人手日夜轮倒地忙开了。
第四天的时候,庞春带着一批黄巾军回到了大营。
这批黄巾军共有一千六百余人,如同搬家似的,破破烂烂的东西着实带了不少……
据庞春禀报,那日离开大营后,他在回老巢的路上遇到八百多溃军。这些人都有归顺凌云的心思,却不敢前来。因为孙横最后一次警告后,他们依然参加了进攻,惟恐凌云怪罪。
因为兵败时跑得太快,庞春归降的情景他们并没有见到。
这次进攻中黄巾军战死九百余人,其余人有的走散了,有的随程远刚的亲兵抬着他的尸体逃回老巢。
庞春把来意详细说了,这八百多人自然喜出望外,立刻同意随庞春一起归降。
考虑到老巢还有些人马,庞春索性带着这些人去了那里,在路上又收拢了三、四百人。
程远刚已死,黄巾军群龙无首,偏将耿忠暂时主持大局。早先听军士禀告,说庞春身陷险境,恐难逃得活命。
见庞春带着人马露面后,耿忠亲自率人出迎。听庞春交待完事情的来龙去脉,耿忠当时就翻脸了。
按现在话说,庞春回来是挖墙角的,一顿游说使得手下的兄弟纷纷想跳槽。
这还得了,耿忠拔出宝剑就要和庞春PK。
庞春与耿忠相识日久,都是一口锅里抢过粥,一起蹲过臭茅楼的弟兄,自然不想使事件升级。
耿忠见庞春势大,也没敢太过嚣张,手持宝剑挺没意思地自己玩了两手太极便杀猪不吹——蔫退了。
除程远刚的亲信和耿忠的死党外,老巢的大部分军士都加入了归降队伍。所谓好聚好散,庞春所带领的降军只带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其余物品都留给了耿忠。
这些东西中绝大部分是帐篷,穷家富路,庞春没舍得丢掉。凌云对此大大称赞了一番。帐篷虽然破了点,但还能居住,小蜗牛搬家,随身带房子,省去了他许多开支。
其余的有旗鼓一类的,个别物件凌云勉强能用得上。再就是黄巾军军士的随身物品,诸如某某某某,不一一细说了。
最让凌云兴奋的是,庞春居然交上来三袋子铜钱。
打开口袋,凌云伸手捧出一把,又缓缓撒落进袋子里。这种铜钱比凌云后世所见到什么“乾隆通宝”、“道光通宝”之类的要粗糙许多。凭着他对汉朝铜钱的了解,一下就认出了袋子里装的正是五铢钱。
“要是能回到二零零一年,这就是古董啊,那可发了,连吃饭的碗、打仗的刀,对了还有那个掉了碴子的夜壶也一起带回去。”
凌云YY地想着,可惜这个梦想一辈子都无法实现了。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情绪,虽然知道这些铜钱的购买力相当有限,但他现在的确很需要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