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呢?我呢?你知道我这些年来是怎么过的么?你他娘的玩儿腻了说放下就放下了,老子还得继续苦撑着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大一统局面。
你到底有没有为我考虑过?”
“有啊。”
“在哪里?”
“你瞧,那边不是正在挖泥么?”
郑凡指了指正在池塘挖泥的梁程,
姬成玦看得有些疑惑。
这时,一脸上带疤的男子赶着马车从后门进来,
不住骂骂咧咧:“哪个事儿逼客人特意跑咱醉生楼吃烤鸭,害得我大下午的还得特意再跑一趟坊市给他买鸭子!”
刀疤脸瞧见院子里的人,
仔细瞅了瞅,
打了个嗝儿,
笑着喊道:
“哟,您来了,狗子给您见礼,狗子给您洗鸭子去。”
紧接着,先前引着自己进来的店小二,脱去衣服,丢掉脚下高跷,露出侏儒的模样,手里还拿着一张图纸,不住地颠着乐道:
“来来来,阿程赶紧挖,赶紧挖,我这烤炉早就设计好了,咱连夜砌起来,保管好用,瞎子你在旁边看着干啥,跟我一起清厨房去,没瞧见人烤鸭师傅都来了么?”
郑凡伸手,
搭住姬成玦的肩膀,
道:
“瞧见了没,赶明儿起,咱这醉生楼就要多一道主打菜……正宗燕京烤鸭。”
……
……
……
(全书完)
完本感言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