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钟回到家,沙发上空空如也。李英达放下东西,左右寻找,终在半开门的阳台上,发现了男人。
他两脚悬空,背对着自己坐在阳台上。幸而外围有防护栏,摔下去也无妨,李英达也常在闲暇时坐在这里听歌,他看男人左耳里,塞着一只耳机。
李英达走过去,从后抱住他,将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
“听什么呢?”他替眼前人捋下鬓角上的碎发,毛绒绒的,仿佛产自羔羊。
林朝阳含着嗓,吐出一口酒气,迷离着眼说:“《千千阙歌》,陈慧娴的。”
李英达扯出笑,将额头抵在林朝阳的额头上。两人侧颚线间,铺开万里星光。
“你好土啊,”男人笑着摇了摇头,刮了刮他的鼻子,“还和高中时一样,喜欢这些老掉牙的歌。”
“你也听。”林朝阳把另一只耳机塞进他耳里,一股粤语女音袭来。
李英达听到的头一句便是,“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男人哼然开口,“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李英达跟随曲调,轻轻唱了起来。
“Ah~~~因你今晚共我唱......”两人的歌声叠到一处,星光散落人间,“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何年何月,才又可今宵一样?”
“停留凝望里,让眼睛讲彼此立场,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乱你构想,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
“大晚上的鬼叫什么?还让不让人睡了?!”
隔壁楼里,女人推开窗来,破口大骂。
两人顿将歌声止住,看了彼此一眼,扑哧一笑,飞快躲回屋里。
星河灿烂呐。
☆、红颜
林朝阳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有破碎的旋转木马,失而复得的金斧头,和一块等待维修的男士腕表。
它们齐齐出现在眼前,浮空转了几圈,最后化作彩色的颗粒,逐一消失。
男人恍恍醒来。
第一缕阳光透过窗,照见李英达润白的颊。他从小肤白,为林朝阳所羡,那种白有别于先天的透亮,而是一种雕篆过的美――这种美的代价往往指向高昂的护肤品成本――李英达从高中起就有涂抹神仙水的习惯。
林朝阳羡慕极了。不只为了那赤.裸裸的物欲。还有他面对消费时坦然。
比如现在,林朝阳放眼望去他的卧室,五十来平米,一个人住绰绰有余。
草灰色地毯是宜家网红款,纯白四件套来自MUJI,床头柜上放着Bomma呼吸灯,Bomma是一个捷克小众灯具品牌,林朝阳也只在土豪师兄的家里看到过一次。
他抓过床单,放在鼻子尖闻了闻,是高奢酒店的味道,只不过因为自己昨夜的迷醉,混入了一丝仓促的酒气,平白拉低了这间屋子的氛围。
男人略有些脸红。
“你醒啦?”李英达翻了个身,掀开被子,露出光洁的上身。
衣裤堆在床尾,他勾勾指头,扯过一件裹在身上,起身揽过水杯。
林朝阳从床上坐起,昨夜酒精乱事,他只记得两人在阳台上唱歌的事。事后他们逃进屋子里,解衣,热吻,像两匹身上着了火的狼。
他们从沙发滚到地上,顺着地毯,一路电光带闪,涌进卧室,至于之后如何……
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舔了舔指腹,上头还带着某人身上的香水味。
“你先洗我先洗?”李英达抱着胸,不怀好意地凑到男人怀里,大眼闪烁,“要不然……一起洗?”
“你别胡闹。”林朝阳将人一个公主抱,从床上跳了下去,空气中跃动起金色粉尘。
李英达伸了个懒腰,勾着他的脖颈说,“所以……我们这算是又在一起了?”
男人低下头,神情有些不太确定。
“不会吧?”李英达捶了捶他的胸,口吻倏地消沉:“你犹豫了?”
林朝阳“哈哈”一声,从那张冷冰冰的脸上绽出满当当的笑。他掂了掂怀中人,眉目突然正经。
“我逗你玩的。”林朝阳说,“谁让以前你总爱逗我?”
事到如今,也是时候换一换了。
李英达用餐挑剔,这点倒和林朝阳步调一致。两人在吃这个方面拥有许多相同点――譬如不吃动物内脏,不吃海鲜,从不碰任何的鱼,以及,见不得一点儿的香菜,哪怕是闻,也不行。
无论是谁约他们两吃饭,都要在忌口一事上苦下功夫。两人高中吃了整一年食堂,刨开学习时间,大部分休闲活动都在吃上。
那时林朝阳就常注意到,班里有个爱穿名牌的男生,不常来食堂打饭。偶尔来了,也会当着同学的面,将一整条黄花鱼用筷子挑出去,毫无眷恋地扔进垃圾桶里。
那是林朝阳发现的第一个“闪光点”,他将与李英达相似的特性称为闪光点,默默记在脑子里,现在光点汇聚成川,他满脑袋都是粼粼的光。